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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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後得亦能斷伏。
無加行道能頓伏者故(雲雲)基辨私雲。
以加行智通無漏義為盡。
通八地上故。
八地已上進斷障是任運趣求。
由是總論。
加行言有二意。
一有功用雲加行。
是七地已前有漏善心中在。
二趣求雲加行。
是亦有二。
一有功用趣求。
七地已前在。
二任運趣求。
八地已上在。
由是加行智通無漏為盡。
【章】三名有四鈔曰。
此下當門八文中第五舉三名類。
此中有五。
初标牒。
二舉三性·三無性名。
三評此能所觀。
四舉三解脫門及三無生忍。
五評此能所觀。
此即初也。
【章】解深密等(至)名三無性鈔曰。
二舉三性三無性名。
解深密經第二(初丁)一切法相品說三性。
同卷(四丁)無自性品說三無性。
有無事理者。
有謂依圓二性。
無謂遍計所執。
事謂依他。
理謂圓成種類差别者。
諸法法相緣起各别雲種類雲差别。
顯三俱無等下釋三無性名。
三謂三性。
于前所說三性實有三性差别。
遍計所執本來都無今立各三無性。
三十頌說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
故非離三性别有三無無性。
故今雲三俱無雲亦名三無性也。
成唯識九說。
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
是即名為遍計所執。
為除此執故佛世尊于有及無總說無性(雲雲)南都先德立執空傳專以是等文證。
是南寺所傳也。
北寺所傳者立體空傳。
體空者。
三性法體上立三無性故。
初遍計所執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立相無性。
次依他起性此如幻事托衆緣生。
無如妄執(實有固執)自然生故假說無性。
如幻假有非性全無。
故立緣生無性。
後圓成實性如太虛空雖遍衆色而是衆色無性所顯。
由遠離前遍計所執議所顯性故。
假說勝義無性。
非性全無。
此傳由本論說三喻明三無性立體空義。
又南寺傳亦由本論說為除所執故佛世尊于有(依圓)及無(計執)總說無性立執空義。
此二傳義光照千載蘭菊争美。
不可毫加雌黃也。
具明如同學抄中。
【章】此二唯所(至)智及真俗鈔曰。
三評能所觀此二者。
一三性。
二三無性。
此二為唯所觀。
亦通三智等者。
亦二名三智者。
加·根·後。
以三智觀此三性三無性唯為所觀。
故雲通三智。
真俗二境者。
根本智唯真所觀。
緣廢诠境故。
加·後二緣真俗二為所觀。
以無分别智體達真如即達三性三無性絕言境。
若以加·後有分别智緣。
安立·非安立三性·三無性為所觀境也。
若言三性等下約能觀智以明。
如文可知。
【章】瑜伽等中(至)三無生忍鈔曰。
四舉三解脫門三無生忍。
瑜伽三十八(三丁左)之文等言等唯識第八。
清記曰。
能觀智離系轉故名解脫門(雲雲)今雲。
按瑜伽就定學立三解脫門。
一無願。
二無相。
三空也。
所知境有二。
一有。
二非有。
有有二種。
一有為。
二無為。
于有為見過患故無所願求。
故立無願解脫門。
于有為無願求。
故于涅槃深生願求。
見永出離。
故立無相解脫門。
于其非有無所有中知為非有。
故雲空解脫門也。
表印深理下舉三無生忍。
瑜伽七十四(二丁右)顯揚六(六丁左)具說。
三無生忍者。
一本性無生忍。
二自然無生忍。
三惑苦無生忍也。
成唯識疏九本曰。
忍者智也。
證印名忍(雲雲)表印深理者。
子島雲。
印者忍可決定義。
深理者真如理也。
無生忍者無漏智也(雲雲)問。
此無生忍何位得耶。
答。
本疏(九本)雲。
顯揚六說。
此三忍在不退地。
即初地已去證此三性得此三忍(遍計所執本體無生。
依他緣起無自然生。
證圓成時惑若不起。
是名三無生忍也)瑜伽抄曰。
第八地得無生忍。
初地亦得此二。
何别耶。
答。
顯揚六說。
初地斷二分别執故得本來無生忍。
八地已去真俗雙行得自然惑苦二無生忍。
又七地已前得分段無生忍。
八地以去證變易無生忍。
又初地不入惡趣無生忍。
八地不有漏心間生無生忍等。
(雲雲) 【章】唯能觀非(至)通真及俗鈔曰。
五評此能所觀。
問。
何故雲唯能觀耶。
答。
三解脫門此由定學立此方便。
由定生慧名為門。
故唯能觀。
唯本後等者無生忍即印可。
印可是能觀智。
唯在本·後二智非加行。
加行位無印深理也。
子島舉濱記雲。
離系縛之方便唯取無漏故除加行(雲雲)此但由地前加行釋。
未盡。
地前印可似印可非實印可地上加行無忍可證智故。
今雲唯本後也。
又周記曰。
即能觀智離系縛故名為解脫。
不論其境。
故唯能觀。
解脫即門道入淨土之所由。
故雲所(雲雲)。
【章】四名有四鈔曰。
此下當門第六舉四名類。
此有六。
一标牒。
二舉四邬陀南。
三舉四悉檀。
四評二門能所觀。
五舉四尋思評能所觀。
六舉四如實評能所觀。
此即初也。
【章】菩薩地中(至)涅槃寂靜。
鈔曰。
二舉四邬陀南。
菩薩地四十六(初丁)之文也明義總集者。
義謂諸經所說義也。
總集謂總略集也。
四十六說。
後有四種嗢陀南。
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雲雲)嗢陀南者。
子島曰。
有四譯。
一邬陀南。
此雲說。
無問自說。
世尊常誦說之(伽抄)二嗢陀南。
此雲攝散(伽抄)三嗢陀南。
此雲略集(教略集也無垢疏)四邬陀南。
此雲集施(子島)伽抄一曰。
嗢陀南此雲集施。
陀南者施也。
嗢者集義也。
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諸學者令易受持。
故名集施(雲雲)由此第四義。
則嗢陀南與邬陀南意同。
爾倫記雲嗢字須改正。
就字論。
非以義。
必不可是非。
基辨私雲。
今所引菩薩地文作嗢。
可亦得。
既雲明義總集。
故是攝散·略集·集施之義也。
若雲世尊常誦亦集施義。
則邬陀南翻雲說。
此敵對翻義翻應雲集施。
世尊常誦為利他故。
倫記中義翻名總略義。
可言集施義。
故論記雲作嗢字須改正。
此就文字論非就義辨。
如上已辨。
諸行無常等四句海龍王法即經之文(現流經本義淨三藏所譯。
今疏主由梵本引用欤)。
【章】大智度論(至)為人悉檀。
鈔曰。
三舉四悉檀。
論第一(八丁左)說四悉檀者。
子島曰。
舊釋梵名。
新雲悉彈多(如瑜伽論)悉檀翻名由周記釋有三家異。
一慧遠雲。
此雲宗成(大乘義章)二南嶽慧思禅師雲。
胡漢并稱。
悉是隋音。
檀是胡語。
悉是遍是施(未詳出處)三今章主此雲宗(已上周記)今齊文亦雲顯宗差别。
世界悉檀者。
智論曰。
有情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别性。
譬如車轅輻辋等和合故有無别車。
人亦如是。
五衆和合故有無别人。
是雲世界悉檀(雲雲)浮涉非真雲世。
體分不同雲界第一義悉檀者。
論曰。
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
上三悉檀中所不通。
此中皆通(通者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也。
法中最精雲。
第一。
有深由雲義也)對治悉檀者。
有法對治有則有實性則無。
譬如重熱膩·酢·鹹·藥草飲食等于風病中名為藥于餘病非藥(乃至)佛法中治必病亦如是。
不淨觀思惟于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
于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雲雲)(已上智論)私雲。
藥病相應雲對。
以藥遣病雲治為人悉檀者。
性欲不同雲各各。
聖說被生雲為人。
論曰。
觀人心行而為說法。
于一事中或聽或不聽。
(雲雲) 【章】此上二門(至)真俗三智鈔曰。
四評二門能所觀。
此總評也。
周記曰。
談二四中有通能所。
非彼一一皆通能所。
如涅槃寂靜·第一義谛并唯所觀餘準此知(雲雲)三智者初(加行)中(根本)後(後得)能觀智。
中智唯真。
初·後智通真俗。
初加行智有地前地上别。
有真與俗别。
如上應知。
【章】諸論以初(至)通真俗二鈔曰。
五舉四尋思評能所觀。
此下别評真俗三智也。
初觀粗者。
四尋思觀是似安立觀。
觀假有實無故。
子島曰。
四尋思是推求行相故雲粗(雲雲)通真俗二者。
觀假有實無中有世間勝義道理世俗故。
【章】諸論以後(至)真俗所攝。
鈔曰。
六舉四如實評能所觀。
後觀細者四如實觀若地前是似非安立觀。
若地上真非安立觀。
故共雲細。
觀境離識非有識亦離境非有故。
子島曰。
四如實觀印可智故雲細也(雲雲)通三智者。
若地上印可故有根本智。
有本智故有後得智故也。
【章】五名有一鈔曰。
此下當門八文之中第七舉五名類。
此中有四。
初标。
二舉五忍。
三評能所觀。
四略六已上名。
今即初也。
【章】仁王經中(至)圓滿寂故鈔曰。
二舉五忍在地前者。
資糧加行二位。
伏印者。
伏二取印二取空也。
子島雲。
資糧·加行二位作勝解行相觀真俗谛境。
漸漸伏除印可二取故(雲雲)今雲。
伏除是俗。
印可是真。
不壞信者。
于佛法僧戒得不壞信。
同世間等者。
同諸有情世間類修施戒修福業等也。
四五六地順為出世行故者。
子島雲。
順忍在四五六地。
順二乘出世行。
如次修菩提分法觀四谛觀緣起觀。
故名順忍(雲雲)今雲。
順二乘出世行者恐不隐當。
本業經說大順無生忍亦順忍修道複上順諸法觀三世諸法一合相(雲雲)第四地修菩提分法者。
伽四十八說。
菩薩住焰慧住長如來家。
得彼體法觀一切種菩提薩埵故。
增上力故。
修四念住為上首三十七菩提分法勤行修習(雲雲)又第五地修四谛觀者。
同四十八說。
菩薩住第五住中多分希求智殊勝性。
于四聖谛由十行相如實了知一切。
又十平等清淨意樂成滿得入故。
善行方便觀察諸谛。
今此中顯示菩薩于諸聖谛決定妙智妙極難可勝。
此故此地名極難勝(已上瑜伽)又本業經上說。
第五地法界智觀入。
所謂十六谛觀也(雲雲)由是等非順二乘修可知。
故子島釋不穩當。
又曰。
十六谛觀者。
一有谛。
二無谛。
三中道第一義谛。
四苦谛。
五集谛。
六滅谛。
七道谛。
八相谛。
九差别谛。
十示成谛。
十一說谛。
十二事谛。
十三生起谛。
十四盡無生谛。
十五入道谛。
十六如來智谛(已上)第五所修諸谛慧也又第六現前地緣起觀亦非順二乘修。
經曰。
六達有法緣起法修十種十二因緣觀。
一我見十二因緣。
二心為十二因緣。
三無明十二因緣。
四相緣十二因緣。
五成助十二因緣。
六三乘十二因緣。
七三世十二因緣。
八三苦十二因緣。
九性空十十二因緣。
十緣生十二因緣。
逆順觀故觀無量身入一切佛土教化一切生。
此等經文非順二乘修四谛緣起之證據也。
長時任運者。
第七地無明觀如長時也。
任運者。
第八第九地任運觀無相真如理也圓滿寂故者。
因行圓滿果德寂靜名為大牟尼也。
【章】唯能觀非(至)皆通真俗。
鈔曰。
三評能所觀。
初唯者初伏忍唯加行智後可者後四忍可通三智餘者加行智餘根後二。
雲可通故上加行智亦入餘智言也。
子島雲。
忍者智也。
故是能觀。
然初伏忍唯是加行智也。
後四忍通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五忍俱通真俗也。
【章】或名六觀(至)故不别鈔曰。
四略舉六已上名也。
六現觀者。
一思現觀(喜受俱思慧)二信現觀(緣三寶淨信)三戒現觀(無滿戒)四現觀智谛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别智)五現觀邊智谛現觀(謂初現觀智後邊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唯識論九具說七覺分者。
大般四百十五(二丁)說(一念等。
二擇法等。
三精進。
四喜等。
五輕安。
六定等。
七舍等也)八聖道(如上已明)九奢摩他者。
瑜伽三十(九丁)說。
九種心住。
及對法十說。
奢摩他九行心安住(内住·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住·一趣·平等攝持)十無學法者。
顯揚三(十九丁)說。
八聖道加正解脫·正智四念住等者。
已下出瑜伽二十八(十五丁)四念住謂身·受·心·法秋篠雲。
由念明記惠于境住。
鄰近為名。
即觀身不淨受不樂心無常法無我(雲雲)四正斷者。
一律儀斷(謂于已生惡不善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二斷斷(謂于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正斷等)三修習斷(謂于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乃至)四防護斷(謂于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生欲策勵)秋篠雲。
于此四中精進起用能正斷故名為正斷。
即精進為性(雲雲)四如意足者。
瑜伽二十八說。
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雲雲)秋篠雲。
如意者自在義亦名神足。
妙用無方。
雲神即變化心也。
神所依名足。
體即定也(雲雲)五根五力者。
信等五根五力非菩薩正觀者。
已上三乘通觀非菩薩不俱正觀也。
故不别說者。
于明唯識雖别名處不說也。
唯識是菩薩不共觀門故也。
【章】如是一切(至)差别名也。
鈔曰。
當門大段第八結歸唯識。
如文可知。
【章】第四何識為觀者鈔曰。
自下當章第四門。
此門辨能觀識。
此中有三。
初标。
二舉小乘所立。
三舉大乘。
今即初也。
【章】大衆部等(至)皆能離染鈔曰。
此下二舉小乘所立。
此有三文。
初大衆部。
二犢子部。
三薩婆多。
今即初也。
舉大衆部等一說·說出世·雞胤之三部及他地部。
斷障章曰。
大衆部等四部及化地部六識皆能為斷障道說五識身有離染故(雲雲)宗輪疏亦同說。
此中有第六識有染有離染自可知也。
眼識等五有染亦自可知也。
雲有離染尤難了知。
由宗輪疏可解。
疏有二說。
一說為加行引生聖道。
如見道時聖道便起故名離染。
非能斷染(今雲。
此約修八者釋離染。
意雲。
五識為離染加行引生意識聖道。
此雖非斷盡名為無漏。
如見道時聖道便起故五識名離染。
非能斷盡染。
宗輪疏自釋曰。
以見佛等為近無間引生聖道雲雲。
)二說既許五識體通無漏說能離染其理無疑(今雲。
此文意約佛識說。
上文說如來十八界無有漏法。
大衆等計執。
故今說五識染。
其理無疑) 【章】犢子部等(至)第六俱有鈔曰。
二明犢子等計。
等言等正量·法上·賢胄·密林山四部五識非染等者。
宗輪疏曰。
五識無染無離染。
但有無記都無善惡。
無分别故。
有分别者有善惡故(雲雲)第六俱有者。
此部立第六識能斷道故。
有分别故有善惡心有染有離染也。
【章】薩婆多等(雲雲)深唯第六鈔曰。
三明薩婆多等計。
等言等雪轉部·經量·說假等部。
六識有染離染唯第六者。
斷障章曰。
薩婆多等所斷通六識。
若能斷道唯第六(雲雲)雜心及俱舍曰。
離欲及退時當知在意識(雲雲)秋篠雲。
薩婆多意五識地中遠近加行不能離深。
唯第六能離染(雲雲)問。
此中小乘不作唯識觀。
何故叙之耶。
答。
周雲。
此泛叙之。
彼無此觀。
或彼能斷惑智即能觀識。
是唯識今此門攝(雲雲)今雲。
以後解為勝(小乘亦以識。
論離染故今此中叙) 【章】于大乘中(至)不可依據鈔曰。
自下當門大段第三舉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于大乘中之四字此也
無加行道能頓伏者故(雲雲)基辨私雲。
以加行智通無漏義為盡。
通八地上故。
八地已上進斷障是任運趣求。
由是總論。
加行言有二意。
一有功用雲加行。
是七地已前有漏善心中在。
二趣求雲加行。
是亦有二。
一有功用趣求。
七地已前在。
二任運趣求。
八地已上在。
由是加行智通無漏為盡。
【章】三名有四鈔曰。
此下當門八文中第五舉三名類。
此中有五。
初标牒。
二舉三性·三無性名。
三評此能所觀。
四舉三解脫門及三無生忍。
五評此能所觀。
此即初也。
【章】解深密等(至)名三無性鈔曰。
二舉三性三無性名。
解深密經第二(初丁)一切法相品說三性。
同卷(四丁)無自性品說三無性。
有無事理者。
有謂依圓二性。
無謂遍計所執。
事謂依他。
理謂圓成種類差别者。
諸法法相緣起各别雲種類雲差别。
顯三俱無等下釋三無性名。
三謂三性。
于前所說三性實有三性差别。
遍計所執本來都無今立各三無性。
三十頌說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
故非離三性别有三無無性。
故今雲三俱無雲亦名三無性也。
成唯識九說。
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
是即名為遍計所執。
為除此執故佛世尊于有及無總說無性(雲雲)南都先德立執空傳專以是等文證。
是南寺所傳也。
北寺所傳者立體空傳。
體空者。
三性法體上立三無性故。
初遍計所執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立相無性。
次依他起性此如幻事托衆緣生。
無如妄執(實有固執)自然生故假說無性。
如幻假有非性全無。
故立緣生無性。
後圓成實性如太虛空雖遍衆色而是衆色無性所顯。
由遠離前遍計所執議所顯性故。
假說勝義無性。
非性全無。
此傳由本論說三喻明三無性立體空義。
又南寺傳亦由本論說為除所執故佛世尊于有(依圓)及無(計執)總說無性立執空義。
此二傳義光照千載蘭菊争美。
不可毫加雌黃也。
具明如同學抄中。
【章】此二唯所(至)智及真俗鈔曰。
三評能所觀此二者。
一三性。
二三無性。
此二為唯所觀。
亦通三智等者。
亦二名三智者。
加·根·後。
以三智觀此三性三無性唯為所觀。
故雲通三智。
真俗二境者。
根本智唯真所觀。
緣廢诠境故。
加·後二緣真俗二為所觀。
以無分别智體達真如即達三性三無性絕言境。
若以加·後有分别智緣。
安立·非安立三性·三無性為所觀境也。
若言三性等下約能觀智以明。
如文可知。
【章】瑜伽等中(至)三無生忍鈔曰。
四舉三解脫門三無生忍。
瑜伽三十八(三丁左)之文等言等唯識第八。
清記曰。
能觀智離系轉故名解脫門(雲雲)今雲。
按瑜伽就定學立三解脫門。
一無願。
二無相。
三空也。
所知境有二。
一有。
二非有。
有有二種。
一有為。
二無為。
于有為見過患故無所願求。
故立無願解脫門。
于有為無願求。
故于涅槃深生願求。
見永出離。
故立無相解脫門。
于其非有無所有中知為非有。
故雲空解脫門也。
表印深理下舉三無生忍。
瑜伽七十四(二丁右)顯揚六(六丁左)具說。
三無生忍者。
一本性無生忍。
二自然無生忍。
三惑苦無生忍也。
成唯識疏九本曰。
忍者智也。
證印名忍(雲雲)表印深理者。
子島雲。
印者忍可決定義。
深理者真如理也。
無生忍者無漏智也(雲雲)問。
此無生忍何位得耶。
答。
本疏(九本)雲。
顯揚六說。
此三忍在不退地。
即初地已去證此三性得此三忍(遍計所執本體無生。
依他緣起無自然生。
證圓成時惑若不起。
是名三無生忍也)瑜伽抄曰。
第八地得無生忍。
初地亦得此二。
何别耶。
答。
顯揚六說。
初地斷二分别執故得本來無生忍。
八地已去真俗雙行得自然惑苦二無生忍。
又七地已前得分段無生忍。
八地以去證變易無生忍。
又初地不入惡趣無生忍。
八地不有漏心間生無生忍等。
(雲雲) 【章】唯能觀非(至)通真及俗鈔曰。
五評此能所觀。
問。
何故雲唯能觀耶。
答。
三解脫門此由定學立此方便。
由定生慧名為門。
故唯能觀。
唯本後等者無生忍即印可。
印可是能觀智。
唯在本·後二智非加行。
加行位無印深理也。
子島舉濱記雲。
離系縛之方便唯取無漏故除加行(雲雲)此但由地前加行釋。
未盡。
地前印可似印可非實印可地上加行無忍可證智故。
今雲唯本後也。
又周記曰。
即能觀智離系縛故名為解脫。
不論其境。
故唯能觀。
解脫即門道入淨土之所由。
故雲所(雲雲)。
【章】四名有四鈔曰。
此下當門第六舉四名類。
此有六。
一标牒。
二舉四邬陀南。
三舉四悉檀。
四評二門能所觀。
五舉四尋思評能所觀。
六舉四如實評能所觀。
此即初也。
【章】菩薩地中(至)涅槃寂靜。
鈔曰。
二舉四邬陀南。
菩薩地四十六(初丁)之文也明義總集者。
義謂諸經所說義也。
總集謂總略集也。
四十六說。
後有四種嗢陀南。
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雲雲)嗢陀南者。
子島曰。
有四譯。
一邬陀南。
此雲說。
無問自說。
世尊常誦說之(伽抄)二嗢陀南。
此雲攝散(伽抄)三嗢陀南。
此雲略集(教略集也無垢疏)四邬陀南。
此雲集施(子島)伽抄一曰。
嗢陀南此雲集施。
陀南者施也。
嗢者集義也。
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諸學者令易受持。
故名集施(雲雲)由此第四義。
則嗢陀南與邬陀南意同。
爾倫記雲嗢字須改正。
就字論。
非以義。
必不可是非。
基辨私雲。
今所引菩薩地文作嗢。
可亦得。
既雲明義總集。
故是攝散·略集·集施之義也。
若雲世尊常誦亦集施義。
則邬陀南翻雲說。
此敵對翻義翻應雲集施。
世尊常誦為利他故。
倫記中義翻名總略義。
可言集施義。
故論記雲作嗢字須改正。
此就文字論非就義辨。
如上已辨。
諸行無常等四句海龍王法即經之文(現流經本義淨三藏所譯。
今疏主由梵本引用欤)。
【章】大智度論(至)為人悉檀。
鈔曰。
三舉四悉檀。
論第一(八丁左)說四悉檀者。
子島曰。
舊釋梵名。
新雲悉彈多(如瑜伽論)悉檀翻名由周記釋有三家異。
一慧遠雲。
此雲宗成(大乘義章)二南嶽慧思禅師雲。
胡漢并稱。
悉是隋音。
檀是胡語。
悉是遍是施(未詳出處)三今章主此雲宗(已上周記)今齊文亦雲顯宗差别。
世界悉檀者。
智論曰。
有情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别性。
譬如車轅輻辋等和合故有無别車。
人亦如是。
五衆和合故有無别人。
是雲世界悉檀(雲雲)浮涉非真雲世。
體分不同雲界第一義悉檀者。
論曰。
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
上三悉檀中所不通。
此中皆通(通者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也。
法中最精雲。
第一。
有深由雲義也)對治悉檀者。
有法對治有則有實性則無。
譬如重熱膩·酢·鹹·藥草飲食等于風病中名為藥于餘病非藥(乃至)佛法中治必病亦如是。
不淨觀思惟于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
于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雲雲)(已上智論)私雲。
藥病相應雲對。
以藥遣病雲治為人悉檀者。
性欲不同雲各各。
聖說被生雲為人。
論曰。
觀人心行而為說法。
于一事中或聽或不聽。
(雲雲) 【章】此上二門(至)真俗三智鈔曰。
四評二門能所觀。
此總評也。
周記曰。
談二四中有通能所。
非彼一一皆通能所。
如涅槃寂靜·第一義谛并唯所觀餘準此知(雲雲)三智者初(加行)中(根本)後(後得)能觀智。
中智唯真。
初·後智通真俗。
初加行智有地前地上别。
有真與俗别。
如上應知。
【章】諸論以初(至)通真俗二鈔曰。
五舉四尋思評能所觀。
此下别評真俗三智也。
初觀粗者。
四尋思觀是似安立觀。
觀假有實無故。
子島曰。
四尋思是推求行相故雲粗(雲雲)通真俗二者。
觀假有實無中有世間勝義道理世俗故。
【章】諸論以後(至)真俗所攝。
鈔曰。
六舉四如實評能所觀。
後觀細者四如實觀若地前是似非安立觀。
若地上真非安立觀。
故共雲細。
觀境離識非有識亦離境非有故。
子島曰。
四如實觀印可智故雲細也(雲雲)通三智者。
若地上印可故有根本智。
有本智故有後得智故也。
【章】五名有一鈔曰。
此下當門八文之中第七舉五名類。
此中有四。
初标。
二舉五忍。
三評能所觀。
四略六已上名。
今即初也。
【章】仁王經中(至)圓滿寂故鈔曰。
二舉五忍在地前者。
資糧加行二位。
伏印者。
伏二取印二取空也。
子島雲。
資糧·加行二位作勝解行相觀真俗谛境。
漸漸伏除印可二取故(雲雲)今雲。
伏除是俗。
印可是真。
不壞信者。
于佛法僧戒得不壞信。
同世間等者。
同諸有情世間類修施戒修福業等也。
四五六地順為出世行故者。
子島雲。
順忍在四五六地。
順二乘出世行。
如次修菩提分法觀四谛觀緣起觀。
故名順忍(雲雲)今雲。
順二乘出世行者恐不隐當。
本業經說大順無生忍亦順忍修道複上順諸法觀三世諸法一合相(雲雲)第四地修菩提分法者。
伽四十八說。
菩薩住焰慧住長如來家。
得彼體法觀一切種菩提薩埵故。
增上力故。
修四念住為上首三十七菩提分法勤行修習(雲雲)又第五地修四谛觀者。
同四十八說。
菩薩住第五住中多分希求智殊勝性。
于四聖谛由十行相如實了知一切。
又十平等清淨意樂成滿得入故。
善行方便觀察諸谛。
今此中顯示菩薩于諸聖谛決定妙智妙極難可勝。
此故此地名極難勝(已上瑜伽)又本業經上說。
第五地法界智觀入。
所謂十六谛觀也(雲雲)由是等非順二乘修可知。
故子島釋不穩當。
又曰。
十六谛觀者。
一有谛。
二無谛。
三中道第一義谛。
四苦谛。
五集谛。
六滅谛。
七道谛。
八相谛。
九差别谛。
十示成谛。
十一說谛。
十二事谛。
十三生起谛。
十四盡無生谛。
十五入道谛。
十六如來智谛(已上)第五所修諸谛慧也又第六現前地緣起觀亦非順二乘修。
經曰。
六達有法緣起法修十種十二因緣觀。
一我見十二因緣。
二心為十二因緣。
三無明十二因緣。
四相緣十二因緣。
五成助十二因緣。
六三乘十二因緣。
七三世十二因緣。
八三苦十二因緣。
九性空十十二因緣。
十緣生十二因緣。
逆順觀故觀無量身入一切佛土教化一切生。
此等經文非順二乘修四谛緣起之證據也。
長時任運者。
第七地無明觀如長時也。
任運者。
第八第九地任運觀無相真如理也圓滿寂故者。
因行圓滿果德寂靜名為大牟尼也。
【章】唯能觀非(至)皆通真俗。
鈔曰。
三評能所觀。
初唯者初伏忍唯加行智後可者後四忍可通三智餘者加行智餘根後二。
雲可通故上加行智亦入餘智言也。
子島雲。
忍者智也。
故是能觀。
然初伏忍唯是加行智也。
後四忍通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五忍俱通真俗也。
【章】或名六觀(至)故不别鈔曰。
四略舉六已上名也。
六現觀者。
一思現觀(喜受俱思慧)二信現觀(緣三寶淨信)三戒現觀(無滿戒)四現觀智谛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别智)五現觀邊智谛現觀(謂初現觀智後邊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唯識論九具說七覺分者。
大般四百十五(二丁)說(一念等。
二擇法等。
三精進。
四喜等。
五輕安。
六定等。
七舍等也)八聖道(如上已明)九奢摩他者。
瑜伽三十(九丁)說。
九種心住。
及對法十說。
奢摩他九行心安住(内住·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住·一趣·平等攝持)十無學法者。
顯揚三(十九丁)說。
八聖道加正解脫·正智四念住等者。
已下出瑜伽二十八(十五丁)四念住謂身·受·心·法秋篠雲。
由念明記惠于境住。
鄰近為名。
即觀身不淨受不樂心無常法無我(雲雲)四正斷者。
一律儀斷(謂于已生惡不善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二斷斷(謂于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正斷等)三修習斷(謂于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乃至)四防護斷(謂于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生欲策勵)秋篠雲。
于此四中精進起用能正斷故名為正斷。
即精進為性(雲雲)四如意足者。
瑜伽二十八說。
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雲雲)秋篠雲。
如意者自在義亦名神足。
妙用無方。
雲神即變化心也。
神所依名足。
體即定也(雲雲)五根五力者。
信等五根五力非菩薩正觀者。
已上三乘通觀非菩薩不俱正觀也。
故不别說者。
于明唯識雖别名處不說也。
唯識是菩薩不共觀門故也。
【章】如是一切(至)差别名也。
鈔曰。
當門大段第八結歸唯識。
如文可知。
【章】第四何識為觀者鈔曰。
自下當章第四門。
此門辨能觀識。
此中有三。
初标。
二舉小乘所立。
三舉大乘。
今即初也。
【章】大衆部等(至)皆能離染鈔曰。
此下二舉小乘所立。
此有三文。
初大衆部。
二犢子部。
三薩婆多。
今即初也。
舉大衆部等一說·說出世·雞胤之三部及他地部。
斷障章曰。
大衆部等四部及化地部六識皆能為斷障道說五識身有離染故(雲雲)宗輪疏亦同說。
此中有第六識有染有離染自可知也。
眼識等五有染亦自可知也。
雲有離染尤難了知。
由宗輪疏可解。
疏有二說。
一說為加行引生聖道。
如見道時聖道便起故名離染。
非能斷染(今雲。
此約修八者釋離染。
意雲。
五識為離染加行引生意識聖道。
此雖非斷盡名為無漏。
如見道時聖道便起故五識名離染。
非能斷盡染。
宗輪疏自釋曰。
以見佛等為近無間引生聖道雲雲。
)二說既許五識體通無漏說能離染其理無疑(今雲。
此文意約佛識說。
上文說如來十八界無有漏法。
大衆等計執。
故今說五識染。
其理無疑) 【章】犢子部等(至)第六俱有鈔曰。
二明犢子等計。
等言等正量·法上·賢胄·密林山四部五識非染等者。
宗輪疏曰。
五識無染無離染。
但有無記都無善惡。
無分别故。
有分别者有善惡故(雲雲)第六俱有者。
此部立第六識能斷道故。
有分别故有善惡心有染有離染也。
【章】薩婆多等(雲雲)深唯第六鈔曰。
三明薩婆多等計。
等言等雪轉部·經量·說假等部。
六識有染離染唯第六者。
斷障章曰。
薩婆多等所斷通六識。
若能斷道唯第六(雲雲)雜心及俱舍曰。
離欲及退時當知在意識(雲雲)秋篠雲。
薩婆多意五識地中遠近加行不能離深。
唯第六能離染(雲雲)問。
此中小乘不作唯識觀。
何故叙之耶。
答。
周雲。
此泛叙之。
彼無此觀。
或彼能斷惑智即能觀識。
是唯識今此門攝(雲雲)今雲。
以後解為勝(小乘亦以識。
論離染故今此中叙) 【章】于大乘中(至)不可依據鈔曰。
自下當門大段第三舉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于大乘中之四字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