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頻伸鈔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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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卷初至十紙右四行)
南都西京藥師大寺法相
大乘宗沙門釋基辨撰
【章】題目。
鈔曰。
将釋此題目。
大分為二。
初離釋。
後合釋。
初離釋者。
此有四釋。
初釋大乘。
二釋法義二字。
三釋義林字。
四釋章一字。
初大乘者。
簡别小乘。
小乘亦應有法苑義林故。
釋大乘名諸家争競。
今且由章主釋。
對法抄曰。
大謂弘廣。
七義相應形小之辭。
乘謂運載。
教·理·行·果健運之義(雲雲)(此中七義者。
對法十一雲。
一境大性。
無量教法為境界故。
至外道小乘等。
一切悉為所緣境故。
二行大性。
行二利故。
三智大性。
了二空故。
四精進大。
三劫修難行行故。
五善巧大。
不住生死涅槃故。
六證得大。
證得百四十不共法故。
七類大性。
窮生死際作佛事故。
如是七大性相應雲七義相應也。
又此中教健運是教大乘。
謂诠大乘三藏教等。
能诠教文廣名大。
有健運雲乘。
次理健運是理大乘。
謂真如理衆德所依。
能持諸法勝遍稱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如理故。
能有所往故名大乘。
又行健運是行大乘。
謂六度等健運名乘。
體用弘廣。
目之為大。
又果健運是果大乘。
謂佛所有菩提涅槃體業勝遍。
名之名大。
自他健運。
目之為乘。
已上對法抄意)又名無上乘。
二十唯識疏引辨中邊無上乘品釋大乘言故。
雲非唯識教則不成無上及大名故(唯識教者。
契會中邊之教。
故雲無上亦雲大也) 二釋法義二字者。
法謂軌執。
軌謂軌範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一體有無對。
二自性差别對。
三有為無為對。
四先陳後陳對。
前唯有體軌。
後亦通無。
瑜伽五十二說意。
不壞法現前。
無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
似無名無。
由是應知。
今此法言攝盡大乘一切教法。
是章主義。
以何得知。
謂例如對法名。
諸師以教·理·行·果四釋法之言。
天親論主釋法言但在教。
故今章主亦從論主。
應言法言攝盡一切大乘教法也。
義謂境也。
能緣大乘智起。
大乘教法為所緣境。
又謂理也。
能诠大乘言起。
此大乘法為所诠理。
又義者謂差别義。
境第七聲能差别故。
名之為門。
門是差别義故。
今此法義言即是法門。
今此義林明大乘法門故。
雲大乘法義也。
三釋苑林二字者。
此有四段釋。
初就世俗釋。
二就他家釋。
三由相傳釋。
四由章主叙今義。
初就世俗釋者。
顔師古曰。
養鳥獸雲苑。
苑有垣曰園(雲雲)今譬大乘法門無邊無限。
雲苑不雲園。
園有限名故。
又譬大乘法門能聞思熏增長本有無漏種故。
雲苑取長養義也。
林者。
說文雲。
平土有叢木曰林。
譬大乘法門種種無盡。
皆是中道契會義故。
平等性無二法門。
二十論疏說一切法唯識。
唯識契中道義。
故表無高下平等雲林也。
二就他家釋者。
大日經疏十一曰。
園苑者。
人所種殖栽接園苑之處。
若不種自成。
即是廣野非苑也。
若就秘說者。
園苑謂大菩提心。
此處寬廣無所不有。
依此修道最為第一上處也(雲雲)又雲随上中下事作成就法。
下事林間等(雲雲)以此等說釋今題苑林。
則大乘法門悉皆大菩提心能起教法。
即是瑜伽師地。
故雲法苑。
又由此大乘法門觀察小乘謬教·外道迷教。
亦皆無不攝處。
又上下事故。
雲苑林也。
三就相傳說者。
義鏡第一曰。
題目者此章二名。
一法苑林。
二名義林。
相傳此等名皆據古典名。
唐西明寺沙門釋玄晖。
讀一切經抄諸要事。
撰成一部名法苑珠林。
全有百卷。
又梁大通年始。
開善寺沙門釋智藏等二十大德。
撰諸經論為八十卷。
名為義林。
疏主取梁為義林。
據唐為法苑。
故非無典據。
雖有如是傳說。
難以龜鏡。
今章家主意。
唯據聖典以為軌範。
豈憑人意。
又雲。
法苑林者一部之都名。
言義林者義科通名也(雲雲)今雲。
如秋篠評。
此相傳說未穩當也。
四由章主意叙今義者。
維摩經八說。
總持之園苑。
無漏法林樹(雲雲)無垢稱經八說。
總持為園苑。
大法為林樹(雲雲)基疏釋曰。
總持為苑。
攝持諸行(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故。
大法為林。
萬德滋茂故(雲雲)由此疏釋今題。
則今所論大乘法門。
攝持一切教門含容一切義門故。
今攝持為苑。
含容為林雲法苑義林也。
由何得知。
謂下總料簡竟雲。
前總料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
若講别部。
用此文義。
于一一門中應結歸自義(雲雲)此即攝持含容一切諸教之義也。
(上來釋苑林二字四段文釋竟) 第四釋章一字者。
此有二釋。
初準外典釋。
後舉内典釋。
初準外典釋者。
句謂詞絕也。
文詞止處雲句。
詩關瞧注疏雲。
古謂之言。
秦漢以來乃有句稱。
又句者局也。
聯字分疆所以局言者(已上句)章者。
韻會曰。
又篇章也詩有章句。
關睢注疏雲。
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
又條也。
漢約法三章(雲雲)篇者。
韻會曰。
說文徐案詩書一篇一義篇聯也。
詩關睢注疏。
篇遍也。
出情鋪事。
明而遍也(已上外說)二舉内典釋者。
此立三門。
初句·章同說。
次句·章别說。
後會釋二說。
初句·章同說者。
俱舍論雲。
句者謂章。
诠義究竟。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雲雲)同光記五(五十一丁)曰。
梵雲缽陀。
唐言迹。
如一象身四足迹。
如一頌總四句成故。
今就義翻之為句。
句能诠義究竟。
梵雲縛迦。
唐言章。
還是诠義究竟。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雲雲)又顯揚論第十二(二丁)說。
句身者。
謂依名字釋義滿足(伽八十一說謂名字圓滿)此複六種。
一不滿句(伽八十一說不圓滿句)二滿句(伽說圓滿句)三所成句。
四能成句。
五序句(伽說标句)六釋句。
不滿句者。
謂文不究竟。
義不究竟。
更加餘句方得成滿。
如說諸惡者莫作。
諸善者奉行。
善調伏自心。
是諸佛聖教。
若唯言諸惡。
則于文未足。
若複言諸惡者。
又于義未足。
若具言諸惡者莫作。
則二俱滿足。
是則名為第二滿句。
所成句者。
所謂前句待後句成。
如說諸行無常。
有起盡法。
生必滅故。
彼寂為樂。
此中諸行無常是所成句。
由有起盡法句之所成立。
能成句者謂第二句。
以能成立第一句故。
序句者如言善人。
釋句者如言謂趣正丈夫(雲雲)(上來二論所說。
句之外不立章名。
同說也)二句·章别說者。
次總料簡曰。
世俗谛中可亦說有。
句·言·章·論·聲為教體。
梵雲缽陀。
此翻為迹。
當古之句。
句有二種。
一集法滿足句。
二顯義周圓句。
如說不生亦不滅。
不來亦不去。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此一一句義雖未圓。
亦名為句。
法滿足故。
當中道所說名也。
梵雲縛迦此雲言也。
此當中道所說句也。
義周圓句故梵雲缽剌迦羅。
此雲章也。
章段一章一段以明諸義。
此無所當(無法抄第一亦如是說。
然此無所當之言作中道無此也)梵雲奢薩呾羅。
此翻為論。
總周一部立以論名(雲雲)(已上句章别說)三會釋兩說者。
雖兩說異。
但名異。
其實同。
外典所言句。
集法滿足句。
非顯義周圓句。
既雲文詞止處名句故。
又外典所言章者。
是内道所言義周圓句也。
既雲總義包體所以明情(已上會内外典已)又内典中會俱舍說者。
彼論雲句者謂章者。
就顯義周圓句而釋。
即外所言章也。
光記雲梵雲縛迦。
唐言章。
是诠義究竟。
是以義周圓句。
亦準支那釋為章也。
又會瑜伽·顯揚六種句者。
二論所言不圓滿句。
是名身多名身。
即集法滿足句。
又圓滿句當有二種。
一文圓滿句(即義不圓滿句)若但言諸惡。
則于文未足。
是文不滿句。
若言諸惡者。
又于義未足。
是即文圓滿句(外典所言句也)二義圓滿句。
若具言諸惡者莫作。
則二俱滿足。
即是顯義周圓句。
準支那則亦是章也(已上會二論句章。
此下會言與句也)是故下章文。
雲梵雲縛迦。
此雲言也。
此當中道所說句也。
如外典言。
古謂之言。
秦漢以來乃有句稱。
故句與言其體是一也。
以法滿足名為句故。
今以義周圓句翻為言也。
為恐濫故。
又會章與篇者。
下文雲梵雲缽刺迦羅。
此雲章者。
是外典所言篇也。
關睢注疏篇遍也。
出情鋪事。
明而遍也。
以是并考下章。
雲一章一段以明諸義是也。
又無垢稱贊雲。
章者明也。
故内典所言缽刺迦羅之章。
外典所雲篇也。
同以明義釋故。
瑜伽·顯揚論中。
不說與篇同章故。
下文雲此無所當。
亦雲中道無此也。
如是雖諸說有異。
至實意全無違。
今此義林雲總料簡章·五心章等之章言。
若準支那外典。
則應名總料簡篇或五心篇等。
篇中有章。
章中有句。
今内典中。
以篇名章。
章中有門。
門中有句也。
此準印度内教軌式說也。
如婆沙論四十六說。
先立章後作門。
說九複次。
彼論曰。
問。
何故于是先立章耶。
答。
為欲顯示諸門義故。
若不立章門。
義無由得顯。
如彩畫者不能彩畫虛空(乃至)複次如佛說法故。
如佛說先标後釋。
謂先标言六界·六觸處·十八意近行·及四依處說名有情。
後複釋言。
如是名六界(乃至)如是名四依處。
尊者亦然。
如先标法故先立章。
如後釋法故後作門(雲雲)此是雖小乘論說。
今取用是釋大乘意。
蓋夫大乘教理。
同一離言法性。
遍一切一味相。
顯揚第八說無上大乘施設建立。
緣離言說一切法真如無分别慧。
瑜伽攝論等說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
若不分篇章論。
則如彩畫虛空。
如何說離言境。
故今立彼彼章而以談論。
是所以立章段而釋也。
然今此總題雲章者。
建立篇章遍明大乘教理。
此一書體。
取下所立彼彼章言。
今總合題雲章也。
如世俗中論撰論定先王之道。
宣尼聖語是一書體。
故名論語。
篇篇皆是論語。
自可知已。
上來離釋竟。
次合釋者。
有三對釋。
初大乘二字對釋者。
準攝論說。
亦大亦乘。
持業釋也。
次大乘與法苑義林六字對釋者。
若以攝持·含容義釋苑林言。
大乘法義即攝含一切教。
則大乘法義即苑林。
持業釋也。
今此中所申法苑義林。
離大乘非餘。
法苑義林即大乘。
持業釋也。
又法苑義林之名。
于小乘教亦得故。
今亦以大乘言簡。
則大乘之法苑義林。
依主釋也後七字對釋者。
章一字通大小乘。
小乘論中亦立章故。
今此一書所立章段。
皆是依大乘法義之章。
依主釋也。
以别簡通故。
又此章言離大乘法義非餘。
此書章段即大乘法義。
持業釋也。
上來總題目釋竟。
次撰号者。
沙門梵名。
此雲勤息。
以種種勤行息諸煩惱故。
具釋如苑師華嚴音等。
基撰者。
基法師行業如宋僧傳四。
撰謂述也造也。
總置撰号有二。
一自置。
二他置。
二之中今仍初。
章主諱稱窺基。
然自謙退但稱雲基。
如雲基·學·漸·融·恺等。
慈恩傳中表文。
但雲奘不雲玄奘。
如南海傳中。
亦但雲淨不雲義淨也。
【章】總料簡章。
鈔曰。
此即别目也。
總者。
說文聚束也。
增韻統也括也。
料者量也。
簡者柬也。
或作揀。
通作簡。
說文分别之也。
從束八八分别也。
又選也擇也。
作料揀為本字。
問。
總料簡何物耶。
答。
總料量選擇一切所教·所學。
下文雲。
前總聊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等(雲雲)問。
總言統括何物耶。
若總舉異計·大乘。
将括叙彼彼所立耶。
答。
此總言非總舉異計·大乘義。
亦非總括大綱明彼彼所立之義。
檢下文。
至一一結文。
雲上來總是教益有殊。
或雲總是叙古說。
或雲總是叙其非。
或雲總是述今文若雲總舉異計·大乘。
則何但述今文。
雲總是耶若亦雲總略括示彼彼所立則何雲上來總是述今文。
而次複雲略示教者。
總略示耶。
是故應知。
此總之言有深意趣。
于一切教門料簡教益義益等故。
謂就此異計執大乘名教。
則悉是異計。
亦就大乘觀異計名教。
則悉是大乘。
諸教不可定判。
如下文雲。
定判諸經為頓漸者。
義即難解。
又雲無頓漸别定教門。
又雲。
前總聯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
若講别問。
用此文義。
于一一門中。
應結歸自義(雲雲)若談唯識中。
可言唯識。
證入中道也。
又談般若空之處稱中道。
是即空教。
如唯識樞要初。
以總料簡科示輪益義益有殊等。
亦心經幽贊中。
以般若空為第三時。
複談蘊處界之處稱中道。
是即大乘三科法門。
如對法疏一說對法論所明三科。
中道為宗。
此且就中道言示耳。
一切名教類是可知。
有智學者須複翻觀。
于談唯識亦談空教亦談真如。
若如異計執着。
則唯識真如等悉皆異計。
非大乘教。
又如破古說立時妄謬。
亦定但劉虬等。
設談三時教。
亦封執定判雲此是局第一時教。
局是第二三時等。
則如古說。
共同為非。
故次下文雲總是破古說非等也。
總言意趣甚深微妙。
不可以容易論。
如至下具辨也。
又若以章言雲諸章之通名。
則總料簡之章。
依主得名。
又此一章段一條所談。
離總料簡無别所談。
此章即總料簡。
持業得名。
【章】第一總辨諸教業宗體名。
鈔曰。
将今釋此章。
且由西國有部相傳。
大分為三段。
初立章标法。
二作門釋法。
三釋結勸信(問。
何故雲由有部立科耶。
答。
初立章次立門。
是婆沙說。
爾大乘教于其教言所阙。
多分由有部教。
如表無表章辨)今即初也。
總者。
此一章眼目。
如上所辨。
辨者。
料簡也剖判也分别也。
諸教業等者。
諸言通五。
具雲諸教諸業諸宗諸體諸名。
今略置初。
是即今章所料簡法式。
次所列五門也。
教業宗等者。
周記曰。
教·業·宗·體·名之五字。
如次是下所列五門。
時利差别者。
有利之業。
名為業也。
餘四可知(雲雲)今雲。
此釋尤好。
【章】于中略以(至)得名懸隔。
鈔曰。
自下大段第二立門釋法。
此中亦大分為二段。
初分大科。
二随科随成。
此即初也。
門者有四義。
一通入義。
二出入義。
三方便義。
四差别義。
夫大乘教法皆是離言境。
若非設方便。
則難通入其境。
故今施設五種方便以令通入。
問。
何由雲大乘離言境耶。
答。
顯揚第作說乘施設建立雲。
無上大乘施設建立者。
緣離言說一切法真如無分别平等出離慧。
此慧所依·所緣·伴類·所作業。
助慧資糧·所證果(雲雲)瑜伽真實義品說大乘教離言法相。
無性攝論第八說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
又門者。
即料簡分别義也。
如下章以五門分别雲五門聊簡。
若不作為差别。
猶如彩畫虛空。
故今立五種差别聊簡分别。
一教益有殊者。
教益者說教利益。
教謂教示。
益謂饒益。
秋篠義鏡一曰。
若論诠彼雲教。
教能益根機故名教益(雲雲)有殊者。
辨設教有輪益與義益之殊也。
二時利差别者。
秋篠曰。
機熟前後。
故教時異。
當時蒙利故雲時利也。
(雲雲) 【章】第一教益(至)後明大乘。
鈔曰。
自下立門釋法中。
第二随科釋成。
此中有五料。
即五門分别。
此下即初門分别也。
此初門中大分為二。
初輪益。
次義益。
輪者法輪摧破義也。
此就能诠語言有益雲輪益也。
義者了義不了義。
此就所诠義有益雲義益也。
輪是摧伏摧惑即益。
持業得名。
義益亦持業釋也。
明輪益中下。
初明輪益。
此中大分為三。
初分子科。
二就異計明。
三就大乘明。
今即明二益。
科及分子科之二文也。
有二重科。
自可知已。
輪者由章主意有四義。
一圓滿義。
具毂辋輻。
或擇法覺等體用周備。
名之為輪。
二摧壞義。
此四種法(眼智明覺)若伏若斷若助若正。
未斷煩惱皆能摧故。
三鎮遏義。
已伏煩惱令勢遠故。
四不定義。
從自見至自修。
從自修至自無學。
智發言教。
他從言教解于谛理。
他從谛理起于正行。
他從正行。
起于果智。
如是展轉複為他說。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
能降未伏諸煩惱故。
能鎮已伏諸煩惱故。
往複往故。
瑜伽論說。
當知世尊轉所解法置于阿若憍陳如身中。
此複随轉置餘身中。
彼複随轉置餘身中。
以是展轉随轉義故。
說名為輪(已上玄贊四法輪章意)如是如來所說言教。
展轉随轉作利益事。
雲輪益也。
玄贊四曰。
轉者。
動也顯也運也起也。
動宣言教顯揚如理。
運聖道于聲前。
起真智于言後。
圓摧障惱。
名轉法輪(雲雲)此即就能诠名輪義也。
上所言四義之中。
第四不定義亦就能诠雲也。
【章】明異計者(至)經量等十部鈔曰。
此下二就異計明。
此中有四。
初總标。
二舉佛教有非法輪計。
三舉佛教皆轉法輪計。
四總結異計明異計者四字。
此初總标也。
其多聞等下。
第二舉佛教有非法輪部計。
此有五文。
初舉同計執部名。
二示計唯八聖道是正法輪。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輪。
四舉示非法輪語。
五結成佛教計有非法輪之部。
今即初也。
此中多聞部。
本從大衆部流出此部。
多聞部說。
佛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
二苦。
三空。
四諸法無我。
五涅槃寂靜也)此五能引出離道故。
如來餘音是世間故。
若離此五。
雖八道支(見道所修)七覺等教(修道所修)皆非出世。
其八道等作此行相。
亦是出世。
如次下釋。
此多聞部自大衆部出。
而違本部卻同有部。
雖非全同。
不雲佛音一切能引出離道故。
今此中攝。
薩婆多已下九部。
本從上座部流出。
故同計執。
今雲同說也。
【章】同說非諸(至)名為輪故鈔曰。
此二示雲唯八聖道是正法輪。
非諸佛語皆為利益者。
薩婆多等說。
八聖道支是正法輪。
見道稱輪。
亦非佛語皆為轉法輪(雲雲)要逗物機等者釋利益字。
意謂。
佛語中說有非有如是利益事。
故雲有佛非法輪語也。
唯八聖道是正法輪等者。
正明薩婆多等立法輪。
彼說輪有二種。
一者梵輪。
二者法輪(梵輪者。
如來應供是梵增語。
彼所轉故亦名梵輪。
法輪者。
法謂可軌持義。
正見等法所成性故。
說名法轉)俱舍論二十四說。
所說沙門性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于中(梵輪)唯見道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雲雲)就言唯見道名為法輪為薩婆多等義。
有二說别。
第一說者。
唯見道說名為法輪。
為薩婆多本義。
謂即于梵輪中。
依見道世尊有處說名法輪。
如世間輪有速等相。
見道似彼故名法輪。
謂見谛道速疾行故(十五刹那)有取舍故(取集舍苦等)降未伏故。
鎮已伏故。
上下轉故(觀下四谛觀上四谛)具此五相似世間輪。
故顯宗曰。
如聖王輪取前舍後。
見道亦爾。
舍苦等境取集等故(雲雲)此意顯示。
見四谛理必不俱時。
如聖王輪降未伏故。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如世間輪有輻等故。
八聖道支似彼名輪。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
正語·正業·正命似毂。
正定似辋。
故名法輪。
甯知法輪唯是見道。
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說名已轉正法輪故(雲雲)此是俱舍·顯宗中。
就妙音義立唯見道(八聖道支)名法輪之義也。
第二說者。
以雲一切聖道皆名法輪為薩婆多本義(今雲。
此薩婆多異義)謂天親論主依經部宗破薩婆多言。
三轉行相非唯見道。
如何可說唯于見道立法輪名。
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為法輪。
可應正理。
雲何名轉。
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義故。
或諸聖道皆名法輪。
于所化生身轉故。
于他相續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
此等說。
有釋言。
初說見道名為法輪。
非薩波多正義。
雜心論亦叙不正義雲。
牟尼說。
見道速疾名法輪。
俱舍複言。
或諸聖道皆是法輪等。
此是薩波多師本意。
故顯宗雲。
毗婆師本意。
總說一切聖道皆名法輪。
以說三轉三道攝故。
于他相續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
非唯見道以八聖道支獨名法輪。
妙音所說非正義故(雲雲)今雲。
法輪章中法輪章中舉此兩說。
然以妙音為不正說。
非迦濕彌羅國義。
雜心論主亦有部之異計。
顯宗論說。
亦救俱舍破之義。
是故以妙音為婆沙正說。
此章所言亦由妙音。
雲唯八聖道是正法輪(婆沙百八十二所說。
往彼可考)毂辋輻圓等者。
釋名法輪。
毂者。
說文輻所湊也(雲雲)老子曰。
三千輻共一毂毂者。
居輪之正中而為輻之所湊(雲雲)辋者。
車之牙辋輮也(車網也)輻者。
說文輪轑也。
詩正月員子爾輻。
注謂輪中木之直指者。
下有災以指辋。
上有爪以湊毂(雲雲)今雲毂·辋·輻之三圓滿具足名輪。
即具五相。
一速疾義(譬見道十五刹那)二有舍取義(譬舍前谛取後谛)三降未伏義。
四鎮已伏義。
五上下轉義(譬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此中第三章主雲摧壞義。
如前舉。
俱舍論中雲毂辋輻圓滿具足。
今雲摧破煩惱者。
俱舍說五相。
第三相摧壞義。
今文由俱舍釋成。
即以圓滿·摧壞二之義釋成也。
法即輪。
持業釋也。
若雲轉法輪則所轉即法輪。
法輪之轉。
持業·依主二釋皆得。
【章】故世友說(至)不名法輪。
鈔曰。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輪。
故世友說者。
周記曰。
此世友尊者說婆沙論。
于此論中所說。
非如來語皆轉法輪(雲雲)今雲。
周記所言未了。
婆沙五百羅漢所造。
如何世友獨說耶。
若言四評家中以世友為正義故。
今雲世友說婆沙論亦無害。
則不應理。
論世以世友為正義。
說極微觸不觸。
論主既判大德說可愛樂。
雲何但以世友為正義耶。
準此應知。
論法輪義以妙音為正義婆沙文分明。
豈但以世友為正義耶。
況世友二字。
一本作妙音。
文為穩當。
複雲故世友之故言。
既承上唯八聖道正法輪毂辋輻圓等文。
而雲說非如來語皆為法輪。
婆沙·俱舍中毂辋輻等說。
亦說唯八聖道正法輪。
皆妙音說。
炳然可知。
故世友二字是傳寫所緻。
應改作妙音也。
故周記訓釋甚為不是。
世尊所言亦有不如義等者。
開發曰。
十部同說。
非諸佛語皆轉法輪。
唯八道教名為法輪。
世尊所言非皆利益。
未必如義。
八聖道教鹹為利益。
其必如義。
見道因故。
又已輪者如是引生見通果。
故名法輪也。
佛所餘教不名法輪(雲雲)诠八正道教等者。
周記曰。
問。
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為其因。
而以為境耶。
答。
見道已前有漏之智。
名為因故。
彼宗不取以法輪言教為因。
即證摧破智所以。
彼教說為輪境。
苦谛等法即是教也。
(雲雲)
鈔曰。
将釋此題目。
大分為二。
初離釋。
後合釋。
初離釋者。
此有四釋。
初釋大乘。
二釋法義二字。
三釋義林字。
四釋章一字。
初大乘者。
簡别小乘。
小乘亦應有法苑義林故。
釋大乘名諸家争競。
今且由章主釋。
對法抄曰。
大謂弘廣。
七義相應形小之辭。
乘謂運載。
教·理·行·果健運之義(雲雲)(此中七義者。
對法十一雲。
一境大性。
無量教法為境界故。
至外道小乘等。
一切悉為所緣境故。
二行大性。
行二利故。
三智大性。
了二空故。
四精進大。
三劫修難行行故。
五善巧大。
不住生死涅槃故。
六證得大。
證得百四十不共法故。
七類大性。
窮生死際作佛事故。
如是七大性相應雲七義相應也。
又此中教健運是教大乘。
謂诠大乘三藏教等。
能诠教文廣名大。
有健運雲乘。
次理健運是理大乘。
謂真如理衆德所依。
能持諸法勝遍稱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如理故。
能有所往故名大乘。
又行健運是行大乘。
謂六度等健運名乘。
體用弘廣。
目之為大。
又果健運是果大乘。
謂佛所有菩提涅槃體業勝遍。
名之名大。
自他健運。
目之為乘。
已上對法抄意)又名無上乘。
二十唯識疏引辨中邊無上乘品釋大乘言故。
雲非唯識教則不成無上及大名故(唯識教者。
契會中邊之教。
故雲無上亦雲大也) 二釋法義二字者。
法謂軌執。
軌謂軌範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一體有無對。
二自性差别對。
三有為無為對。
四先陳後陳對。
前唯有體軌。
後亦通無。
瑜伽五十二說意。
不壞法現前。
無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
似無名無。
由是應知。
今此法言攝盡大乘一切教法。
是章主義。
以何得知。
謂例如對法名。
諸師以教·理·行·果四釋法之言。
天親論主釋法言但在教。
故今章主亦從論主。
應言法言攝盡一切大乘教法也。
義謂境也。
能緣大乘智起。
大乘教法為所緣境。
又謂理也。
能诠大乘言起。
此大乘法為所诠理。
又義者謂差别義。
境第七聲能差别故。
名之為門。
門是差别義故。
今此法義言即是法門。
今此義林明大乘法門故。
雲大乘法義也。
三釋苑林二字者。
此有四段釋。
初就世俗釋。
二就他家釋。
三由相傳釋。
四由章主叙今義。
初就世俗釋者。
顔師古曰。
養鳥獸雲苑。
苑有垣曰園(雲雲)今譬大乘法門無邊無限。
雲苑不雲園。
園有限名故。
又譬大乘法門能聞思熏增長本有無漏種故。
雲苑取長養義也。
林者。
說文雲。
平土有叢木曰林。
譬大乘法門種種無盡。
皆是中道契會義故。
平等性無二法門。
二十論疏說一切法唯識。
唯識契中道義。
故表無高下平等雲林也。
二就他家釋者。
大日經疏十一曰。
園苑者。
人所種殖栽接園苑之處。
若不種自成。
即是廣野非苑也。
若就秘說者。
園苑謂大菩提心。
此處寬廣無所不有。
依此修道最為第一上處也(雲雲)又雲随上中下事作成就法。
下事林間等(雲雲)以此等說釋今題苑林。
則大乘法門悉皆大菩提心能起教法。
即是瑜伽師地。
故雲法苑。
又由此大乘法門觀察小乘謬教·外道迷教。
亦皆無不攝處。
又上下事故。
雲苑林也。
三就相傳說者。
義鏡第一曰。
題目者此章二名。
一法苑林。
二名義林。
相傳此等名皆據古典名。
唐西明寺沙門釋玄晖。
讀一切經抄諸要事。
撰成一部名法苑珠林。
全有百卷。
又梁大通年始。
開善寺沙門釋智藏等二十大德。
撰諸經論為八十卷。
名為義林。
疏主取梁為義林。
據唐為法苑。
故非無典據。
雖有如是傳說。
難以龜鏡。
今章家主意。
唯據聖典以為軌範。
豈憑人意。
又雲。
法苑林者一部之都名。
言義林者義科通名也(雲雲)今雲。
如秋篠評。
此相傳說未穩當也。
四由章主意叙今義者。
維摩經八說。
總持之園苑。
無漏法林樹(雲雲)無垢稱經八說。
總持為園苑。
大法為林樹(雲雲)基疏釋曰。
總持為苑。
攝持諸行(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故。
大法為林。
萬德滋茂故(雲雲)由此疏釋今題。
則今所論大乘法門。
攝持一切教門含容一切義門故。
今攝持為苑。
含容為林雲法苑義林也。
由何得知。
謂下總料簡竟雲。
前總料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
若講别部。
用此文義。
于一一門中應結歸自義(雲雲)此即攝持含容一切諸教之義也。
(上來釋苑林二字四段文釋竟) 第四釋章一字者。
此有二釋。
初準外典釋。
後舉内典釋。
初準外典釋者。
句謂詞絕也。
文詞止處雲句。
詩關瞧注疏雲。
古謂之言。
秦漢以來乃有句稱。
又句者局也。
聯字分疆所以局言者(已上句)章者。
韻會曰。
又篇章也詩有章句。
關睢注疏雲。
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
又條也。
漢約法三章(雲雲)篇者。
韻會曰。
說文徐案詩書一篇一義篇聯也。
詩關睢注疏。
篇遍也。
出情鋪事。
明而遍也(已上外說)二舉内典釋者。
此立三門。
初句·章同說。
次句·章别說。
後會釋二說。
初句·章同說者。
俱舍論雲。
句者謂章。
诠義究竟。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雲雲)同光記五(五十一丁)曰。
梵雲缽陀。
唐言迹。
如一象身四足迹。
如一頌總四句成故。
今就義翻之為句。
句能诠義究竟。
梵雲縛迦。
唐言章。
還是诠義究竟。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雲雲)又顯揚論第十二(二丁)說。
句身者。
謂依名字釋義滿足(伽八十一說謂名字圓滿)此複六種。
一不滿句(伽八十一說不圓滿句)二滿句(伽說圓滿句)三所成句。
四能成句。
五序句(伽說标句)六釋句。
不滿句者。
謂文不究竟。
義不究竟。
更加餘句方得成滿。
如說諸惡者莫作。
諸善者奉行。
善調伏自心。
是諸佛聖教。
若唯言諸惡。
則于文未足。
若複言諸惡者。
又于義未足。
若具言諸惡者莫作。
則二俱滿足。
是則名為第二滿句。
所成句者。
所謂前句待後句成。
如說諸行無常。
有起盡法。
生必滅故。
彼寂為樂。
此中諸行無常是所成句。
由有起盡法句之所成立。
能成句者謂第二句。
以能成立第一句故。
序句者如言善人。
釋句者如言謂趣正丈夫(雲雲)(上來二論所說。
句之外不立章名。
同說也)二句·章别說者。
次總料簡曰。
世俗谛中可亦說有。
句·言·章·論·聲為教體。
梵雲缽陀。
此翻為迹。
當古之句。
句有二種。
一集法滿足句。
二顯義周圓句。
如說不生亦不滅。
不來亦不去。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此一一句義雖未圓。
亦名為句。
法滿足故。
當中道所說名也。
梵雲縛迦此雲言也。
此當中道所說句也。
義周圓句故梵雲缽剌迦羅。
此雲章也。
章段一章一段以明諸義。
此無所當(無法抄第一亦如是說。
然此無所當之言作中道無此也)梵雲奢薩呾羅。
此翻為論。
總周一部立以論名(雲雲)(已上句章别說)三會釋兩說者。
雖兩說異。
但名異。
其實同。
外典所言句。
集法滿足句。
非顯義周圓句。
既雲文詞止處名句故。
又外典所言章者。
是内道所言義周圓句也。
既雲總義包體所以明情(已上會内外典已)又内典中會俱舍說者。
彼論雲句者謂章者。
就顯義周圓句而釋。
即外所言章也。
光記雲梵雲縛迦。
唐言章。
是诠義究竟。
是以義周圓句。
亦準支那釋為章也。
又會瑜伽·顯揚六種句者。
二論所言不圓滿句。
是名身多名身。
即集法滿足句。
又圓滿句當有二種。
一文圓滿句(即義不圓滿句)若但言諸惡。
則于文未足。
是文不滿句。
若言諸惡者。
又于義未足。
是即文圓滿句(外典所言句也)二義圓滿句。
若具言諸惡者莫作。
則二俱滿足。
即是顯義周圓句。
準支那則亦是章也(已上會二論句章。
此下會言與句也)是故下章文。
雲梵雲縛迦。
此雲言也。
此當中道所說句也。
如外典言。
古謂之言。
秦漢以來乃有句稱。
故句與言其體是一也。
以法滿足名為句故。
今以義周圓句翻為言也。
為恐濫故。
又會章與篇者。
下文雲梵雲缽刺迦羅。
此雲章者。
是外典所言篇也。
關睢注疏篇遍也。
出情鋪事。
明而遍也。
以是并考下章。
雲一章一段以明諸義是也。
又無垢稱贊雲。
章者明也。
故内典所言缽刺迦羅之章。
外典所雲篇也。
同以明義釋故。
瑜伽·顯揚論中。
不說與篇同章故。
下文雲此無所當。
亦雲中道無此也。
如是雖諸說有異。
至實意全無違。
今此義林雲總料簡章·五心章等之章言。
若準支那外典。
則應名總料簡篇或五心篇等。
篇中有章。
章中有句。
今内典中。
以篇名章。
章中有門。
門中有句也。
此準印度内教軌式說也。
如婆沙論四十六說。
先立章後作門。
說九複次。
彼論曰。
問。
何故于是先立章耶。
答。
為欲顯示諸門義故。
若不立章門。
義無由得顯。
如彩畫者不能彩畫虛空(乃至)複次如佛說法故。
如佛說先标後釋。
謂先标言六界·六觸處·十八意近行·及四依處說名有情。
後複釋言。
如是名六界(乃至)如是名四依處。
尊者亦然。
如先标法故先立章。
如後釋法故後作門(雲雲)此是雖小乘論說。
今取用是釋大乘意。
蓋夫大乘教理。
同一離言法性。
遍一切一味相。
顯揚第八說無上大乘施設建立。
緣離言說一切法真如無分别慧。
瑜伽攝論等說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
若不分篇章論。
則如彩畫虛空。
如何說離言境。
故今立彼彼章而以談論。
是所以立章段而釋也。
然今此總題雲章者。
建立篇章遍明大乘教理。
此一書體。
取下所立彼彼章言。
今總合題雲章也。
如世俗中論撰論定先王之道。
宣尼聖語是一書體。
故名論語。
篇篇皆是論語。
自可知已。
上來離釋竟。
次合釋者。
有三對釋。
初大乘二字對釋者。
準攝論說。
亦大亦乘。
持業釋也。
次大乘與法苑義林六字對釋者。
若以攝持·含容義釋苑林言。
大乘法義即攝含一切教。
則大乘法義即苑林。
持業釋也。
今此中所申法苑義林。
離大乘非餘。
法苑義林即大乘。
持業釋也。
又法苑義林之名。
于小乘教亦得故。
今亦以大乘言簡。
則大乘之法苑義林。
依主釋也後七字對釋者。
章一字通大小乘。
小乘論中亦立章故。
今此一書所立章段。
皆是依大乘法義之章。
依主釋也。
以别簡通故。
又此章言離大乘法義非餘。
此書章段即大乘法義。
持業釋也。
上來總題目釋竟。
次撰号者。
沙門梵名。
此雲勤息。
以種種勤行息諸煩惱故。
具釋如苑師華嚴音等。
基撰者。
基法師行業如宋僧傳四。
撰謂述也造也。
總置撰号有二。
一自置。
二他置。
二之中今仍初。
章主諱稱窺基。
然自謙退但稱雲基。
如雲基·學·漸·融·恺等。
慈恩傳中表文。
但雲奘不雲玄奘。
如南海傳中。
亦但雲淨不雲義淨也。
【章】總料簡章。
鈔曰。
此即别目也。
總者。
說文聚束也。
增韻統也括也。
料者量也。
簡者柬也。
或作揀。
通作簡。
說文分别之也。
從束八八分别也。
又選也擇也。
作料揀為本字。
問。
總料簡何物耶。
答。
總料量選擇一切所教·所學。
下文雲。
前總聊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等(雲雲)問。
總言統括何物耶。
若總舉異計·大乘。
将括叙彼彼所立耶。
答。
此總言非總舉異計·大乘義。
亦非總括大綱明彼彼所立之義。
檢下文。
至一一結文。
雲上來總是教益有殊。
或雲總是叙古說。
或雲總是叙其非。
或雲總是述今文若雲總舉異計·大乘。
則何但述今文。
雲總是耶若亦雲總略括示彼彼所立則何雲上來總是述今文。
而次複雲略示教者。
總略示耶。
是故應知。
此總之言有深意趣。
于一切教門料簡教益義益等故。
謂就此異計執大乘名教。
則悉是異計。
亦就大乘觀異計名教。
則悉是大乘。
諸教不可定判。
如下文雲。
定判諸經為頓漸者。
義即難解。
又雲無頓漸别定教門。
又雲。
前總聯簡義通諸教。
所餘有學宜應用之。
若講别問。
用此文義。
于一一門中。
應結歸自義(雲雲)若談唯識中。
可言唯識。
證入中道也。
又談般若空之處稱中道。
是即空教。
如唯識樞要初。
以總料簡科示輪益義益有殊等。
亦心經幽贊中。
以般若空為第三時。
複談蘊處界之處稱中道。
是即大乘三科法門。
如對法疏一說對法論所明三科。
中道為宗。
此且就中道言示耳。
一切名教類是可知。
有智學者須複翻觀。
于談唯識亦談空教亦談真如。
若如異計執着。
則唯識真如等悉皆異計。
非大乘教。
又如破古說立時妄謬。
亦定但劉虬等。
設談三時教。
亦封執定判雲此是局第一時教。
局是第二三時等。
則如古說。
共同為非。
故次下文雲總是破古說非等也。
總言意趣甚深微妙。
不可以容易論。
如至下具辨也。
又若以章言雲諸章之通名。
則總料簡之章。
依主得名。
又此一章段一條所談。
離總料簡無别所談。
此章即總料簡。
持業得名。
【章】第一總辨諸教業宗體名。
鈔曰。
将今釋此章。
且由西國有部相傳。
大分為三段。
初立章标法。
二作門釋法。
三釋結勸信(問。
何故雲由有部立科耶。
答。
初立章次立門。
是婆沙說。
爾大乘教于其教言所阙。
多分由有部教。
如表無表章辨)今即初也。
總者。
此一章眼目。
如上所辨。
辨者。
料簡也剖判也分别也。
諸教業等者。
諸言通五。
具雲諸教諸業諸宗諸體諸名。
今略置初。
是即今章所料簡法式。
次所列五門也。
教業宗等者。
周記曰。
教·業·宗·體·名之五字。
如次是下所列五門。
時利差别者。
有利之業。
名為業也。
餘四可知(雲雲)今雲。
此釋尤好。
【章】于中略以(至)得名懸隔。
鈔曰。
自下大段第二立門釋法。
此中亦大分為二段。
初分大科。
二随科随成。
此即初也。
門者有四義。
一通入義。
二出入義。
三方便義。
四差别義。
夫大乘教法皆是離言境。
若非設方便。
則難通入其境。
故今施設五種方便以令通入。
問。
何由雲大乘離言境耶。
答。
顯揚第作說乘施設建立雲。
無上大乘施設建立者。
緣離言說一切法真如無分别平等出離慧。
此慧所依·所緣·伴類·所作業。
助慧資糧·所證果(雲雲)瑜伽真實義品說大乘教離言法相。
無性攝論第八說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
又門者。
即料簡分别義也。
如下章以五門分别雲五門聊簡。
若不作為差别。
猶如彩畫虛空。
故今立五種差别聊簡分别。
一教益有殊者。
教益者說教利益。
教謂教示。
益謂饒益。
秋篠義鏡一曰。
若論诠彼雲教。
教能益根機故名教益(雲雲)有殊者。
辨設教有輪益與義益之殊也。
二時利差别者。
秋篠曰。
機熟前後。
故教時異。
當時蒙利故雲時利也。
(雲雲) 【章】第一教益(至)後明大乘。
鈔曰。
自下立門釋法中。
第二随科釋成。
此中有五料。
即五門分别。
此下即初門分别也。
此初門中大分為二。
初輪益。
次義益。
輪者法輪摧破義也。
此就能诠語言有益雲輪益也。
義者了義不了義。
此就所诠義有益雲義益也。
輪是摧伏摧惑即益。
持業得名。
義益亦持業釋也。
明輪益中下。
初明輪益。
此中大分為三。
初分子科。
二就異計明。
三就大乘明。
今即明二益。
科及分子科之二文也。
有二重科。
自可知已。
輪者由章主意有四義。
一圓滿義。
具毂辋輻。
或擇法覺等體用周備。
名之為輪。
二摧壞義。
此四種法(眼智明覺)若伏若斷若助若正。
未斷煩惱皆能摧故。
三鎮遏義。
已伏煩惱令勢遠故。
四不定義。
從自見至自修。
從自修至自無學。
智發言教。
他從言教解于谛理。
他從谛理起于正行。
他從正行。
起于果智。
如是展轉複為他說。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
能降未伏諸煩惱故。
能鎮已伏諸煩惱故。
往複往故。
瑜伽論說。
當知世尊轉所解法置于阿若憍陳如身中。
此複随轉置餘身中。
彼複随轉置餘身中。
以是展轉随轉義故。
說名為輪(已上玄贊四法輪章意)如是如來所說言教。
展轉随轉作利益事。
雲輪益也。
玄贊四曰。
轉者。
動也顯也運也起也。
動宣言教顯揚如理。
運聖道于聲前。
起真智于言後。
圓摧障惱。
名轉法輪(雲雲)此即就能诠名輪義也。
上所言四義之中。
第四不定義亦就能诠雲也。
【章】明異計者(至)經量等十部鈔曰。
此下二就異計明。
此中有四。
初總标。
二舉佛教有非法輪計。
三舉佛教皆轉法輪計。
四總結異計明異計者四字。
此初總标也。
其多聞等下。
第二舉佛教有非法輪部計。
此有五文。
初舉同計執部名。
二示計唯八聖道是正法輪。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輪。
四舉示非法輪語。
五結成佛教計有非法輪之部。
今即初也。
此中多聞部。
本從大衆部流出此部。
多聞部說。
佛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
二苦。
三空。
四諸法無我。
五涅槃寂靜也)此五能引出離道故。
如來餘音是世間故。
若離此五。
雖八道支(見道所修)七覺等教(修道所修)皆非出世。
其八道等作此行相。
亦是出世。
如次下釋。
此多聞部自大衆部出。
而違本部卻同有部。
雖非全同。
不雲佛音一切能引出離道故。
今此中攝。
薩婆多已下九部。
本從上座部流出。
故同計執。
今雲同說也。
【章】同說非諸(至)名為輪故鈔曰。
此二示雲唯八聖道是正法輪。
非諸佛語皆為利益者。
薩婆多等說。
八聖道支是正法輪。
見道稱輪。
亦非佛語皆為轉法輪(雲雲)要逗物機等者釋利益字。
意謂。
佛語中說有非有如是利益事。
故雲有佛非法輪語也。
唯八聖道是正法輪等者。
正明薩婆多等立法輪。
彼說輪有二種。
一者梵輪。
二者法輪(梵輪者。
如來應供是梵增語。
彼所轉故亦名梵輪。
法輪者。
法謂可軌持義。
正見等法所成性故。
說名法轉)俱舍論二十四說。
所說沙門性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于中(梵輪)唯見道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雲雲)就言唯見道名為法輪為薩婆多等義。
有二說别。
第一說者。
唯見道說名為法輪。
為薩婆多本義。
謂即于梵輪中。
依見道世尊有處說名法輪。
如世間輪有速等相。
見道似彼故名法輪。
謂見谛道速疾行故(十五刹那)有取舍故(取集舍苦等)降未伏故。
鎮已伏故。
上下轉故(觀下四谛觀上四谛)具此五相似世間輪。
故顯宗曰。
如聖王輪取前舍後。
見道亦爾。
舍苦等境取集等故(雲雲)此意顯示。
見四谛理必不俱時。
如聖王輪降未伏故。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如世間輪有輻等故。
八聖道支似彼名輪。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
正語·正業·正命似毂。
正定似辋。
故名法輪。
甯知法輪唯是見道。
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說名已轉正法輪故(雲雲)此是俱舍·顯宗中。
就妙音義立唯見道(八聖道支)名法輪之義也。
第二說者。
以雲一切聖道皆名法輪為薩婆多本義(今雲。
此薩婆多異義)謂天親論主依經部宗破薩婆多言。
三轉行相非唯見道。
如何可說唯于見道立法輪名。
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為法輪。
可應正理。
雲何名轉。
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義故。
或諸聖道皆名法輪。
于所化生身轉故。
于他相續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
此等說。
有釋言。
初說見道名為法輪。
非薩波多正義。
雜心論亦叙不正義雲。
牟尼說。
見道速疾名法輪。
俱舍複言。
或諸聖道皆是法輪等。
此是薩波多師本意。
故顯宗雲。
毗婆師本意。
總說一切聖道皆名法輪。
以說三轉三道攝故。
于他相續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
非唯見道以八聖道支獨名法輪。
妙音所說非正義故(雲雲)今雲。
法輪章中法輪章中舉此兩說。
然以妙音為不正說。
非迦濕彌羅國義。
雜心論主亦有部之異計。
顯宗論說。
亦救俱舍破之義。
是故以妙音為婆沙正說。
此章所言亦由妙音。
雲唯八聖道是正法輪(婆沙百八十二所說。
往彼可考)毂辋輻圓等者。
釋名法輪。
毂者。
說文輻所湊也(雲雲)老子曰。
三千輻共一毂毂者。
居輪之正中而為輻之所湊(雲雲)辋者。
車之牙辋輮也(車網也)輻者。
說文輪轑也。
詩正月員子爾輻。
注謂輪中木之直指者。
下有災以指辋。
上有爪以湊毂(雲雲)今雲毂·辋·輻之三圓滿具足名輪。
即具五相。
一速疾義(譬見道十五刹那)二有舍取義(譬舍前谛取後谛)三降未伏義。
四鎮已伏義。
五上下轉義(譬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此中第三章主雲摧壞義。
如前舉。
俱舍論中雲毂辋輻圓滿具足。
今雲摧破煩惱者。
俱舍說五相。
第三相摧壞義。
今文由俱舍釋成。
即以圓滿·摧壞二之義釋成也。
法即輪。
持業釋也。
若雲轉法輪則所轉即法輪。
法輪之轉。
持業·依主二釋皆得。
【章】故世友說(至)不名法輪。
鈔曰。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輪。
故世友說者。
周記曰。
此世友尊者說婆沙論。
于此論中所說。
非如來語皆轉法輪(雲雲)今雲。
周記所言未了。
婆沙五百羅漢所造。
如何世友獨說耶。
若言四評家中以世友為正義故。
今雲世友說婆沙論亦無害。
則不應理。
論世以世友為正義。
說極微觸不觸。
論主既判大德說可愛樂。
雲何但以世友為正義耶。
準此應知。
論法輪義以妙音為正義婆沙文分明。
豈但以世友為正義耶。
況世友二字。
一本作妙音。
文為穩當。
複雲故世友之故言。
既承上唯八聖道正法輪毂辋輻圓等文。
而雲說非如來語皆為法輪。
婆沙·俱舍中毂辋輻等說。
亦說唯八聖道正法輪。
皆妙音說。
炳然可知。
故世友二字是傳寫所緻。
應改作妙音也。
故周記訓釋甚為不是。
世尊所言亦有不如義等者。
開發曰。
十部同說。
非諸佛語皆轉法輪。
唯八道教名為法輪。
世尊所言非皆利益。
未必如義。
八聖道教鹹為利益。
其必如義。
見道因故。
又已輪者如是引生見通果。
故名法輪也。
佛所餘教不名法輪(雲雲)诠八正道教等者。
周記曰。
問。
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為其因。
而以為境耶。
答。
見道已前有漏之智。
名為因故。
彼宗不取以法輪言教為因。
即證摧破智所以。
彼教說為輪境。
苦谛等法即是教也。
(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