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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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兒子! 況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護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喪命。

     其中,連同“混天猴”金不聞、“獨行狼”明充爾也未能幸免。

     誰都知道,這一猴一狼,都是“老張飛”查叫天的徒弟。

     誰敢殺他們? ——孫青霞。

     幾人下的手? ——隻一人:孫青霞。

     有無目擊證人? ——沒有。

    但已不需要。

     因為現場有人用劍刻上幾個字: ——殺人者:孫青霞。

    
二、夜夜焚燒他名字的女人
劍之決斷在于利。

     劍之神采在于光。

     劍之要訣在于快。

     劍之意義在于殺掉他的對手與敵人。

     這也是孫青霞的用劍之道。

     朱厲月恨孫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說道:“誰替我殺了孫青霞,我就讓他當應奉局之督運使,井賞他半座太真閣。

    ” 應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撈的部門,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種奇花異石、珍寶巧物,獻給皇帝,在轉運過程中、大可廣征役夫,極盡搜求,任憑劫取。

     誰擔了這個官職,誰就大富大貴。

     至于“太真閣”,那是用來招待迎訝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規而侈後觀,極緻奢華,館舍尤精,乃窮數萬民役費七年建成。

    誰能擁有太真閣,如同坐擁一座城池。

     這還不夠,半年之後,朱厲月見派出去殺孫青霞的高手已前後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賜十萬兩黃金。

    ” ——注意:是黃金,不是銀子。

     這時際,東南大局,雖哀鴻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厲月卻随手出得起這個價錢。

     因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勢力,雄踞東南,極盡搜刮,獨霸一方,坐擁巨富,江浙無比。

    朱厲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動辄廣征役夫,募資數千,一時無倆。

     何況,朱厲月出得起這獎賞,既是為子複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認為孫青霞殺掉了自己兒子,也一定不會放過自己。

     他對孫青霞下格殺令的豐賞厚賜,同時還來自其兄朱匡的默許與支持。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樣: 孫青霞既殺得了他侄兒朱仙震,也必敢殺他胞弟朱厲月——殺得了朱厲月,便會輪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厲月追殺孫青霞,甚至賞賜的一半,都是歸入他的賬下。

     可是沒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厲月又公布了新的賞紅: “殺了無恥敗類土匪強盜外号‘一直劍’的孫青霞,除原有賞賜外,再加賞黃金十二萬兩。

    ” 如此,又多加了二萬兩。

     但仍然無用。

     沒音訊。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緝殺孫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衆。

     如是者,賞賜黃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萬兩。

     可是孫青霞仍沒死,倒是朱厲月的另一個兒子朱大長,也成了“一直劍”孫青霞的劍下亡魂。

     甚至連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義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裡。

     孫青霞的劍下。

     由于朱義伸喪命時朱匡就睡在隻隔了三間的房子裡,甚至還隐約聽到劍刺入肌骨的聲響,而他剛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對換了房間(朱匡每天都更換睡處,且臨時起意取抉,連身邊親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驚覺:朱義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來,孫青霞遲早要殺到他的身上。

     這還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驚駭中的朱厲月面議。

     他們讨論了很多法子。

     殺孫青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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