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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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樣。

     拼了命就沒有命了。

     可是到了這地步,明充爾已不得不拼命。

     ——隻有拼命,或許才能保住性命。

     一個人拼命的時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還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況是這麼多人在拼命? 當“獨行狼”舞着雙斧,使他全身猶如兩朵開得極大極盛極亮極厲的斧花之際,其他保護朱仙震的十幾名仆從護院,也一齊執着兵刃,紅了眼,嘶喊着,殺了出去。

     他們也要跟那劍手拼命。

     因為對方不讓他們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對方的命。

     這時,蒼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閃電。

     屋裡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劍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這種:不拼命就得喪命的時際。

     有時候你并不想要對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對方喪失性命。

     當然,真的用刀劍拳腳拼搏的時候,也許并不太多,但用智謀、誣陷、錢财、名權、利祿等方式轉折使人全喪了活命機會,卻在這世間時時都在發生着,常常都在發生着的。

     隻不過,有時是在商場,有時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幹,有人暗中來,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罵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義的旗号、法統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讀書、從商、當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給淘汰,讓人奴役。

     連出家剃度的僧侶亦如是,不然就隻能是當個燒飯砍柴的雜役沙彌,就别說别行别業了。

     隻不過,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擠命,更明刀明槍、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這“青華别府”朱系世家裡的這一刻,這些人殺紅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顯一些而已。

     孫青霞,身高:六尺三,劍長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劍。

     他從十三歲開始殺人,殺到三十歲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華别府”那一場拼命的結果是: 死。

     明充爾以及那一幹保護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護院們,無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孫青霞的劍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劍也越來越清亮。

     電光乍閃。

     劍芒更厲。

     這是一把好劍。

     “你們付出的代價就是:死。

    ”孫青霞也這麼說了,“這是把好劍,拿來殺他們太可惜了。

    ” 他對早已唬得臉無人色的朱仙震說:“用來殺你,還差不多。

    ”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劍,跪了下來,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幾個響頭,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殺我?能不能饒我狗命?” 孫青霞笑了。

     他劍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彈了彈他的劍。

     嗡的一聲。

     清脆好聽。

     他向他的劍吹了一口氣,然後耐心等水氣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飛入鬓的眉。

     銳若飛星的眼。

     他淡聲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時,我卻聽不到這句話。

    ” 然後他說:“俟我的劍光重新回複清明之時,我就要你的命。

    ” 他補充說:“你放心,我的劍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鏡,也一向清亮如鏡。

    ” 隻聽嘩啦啦連聲密響,雨,開始傾盆而下。

     “青華别府”慘案很快就傳了開來,沸沸蕩蕩。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厲月的公子死了。

     這是駭人聽聞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來也是劍術上有名的高手,而且還是“東南石塌天”陳沙河的愛徒,“南面王”朱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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