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争鐵路蜀士遭囚 興義師鄂軍馳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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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的學生,畢業後,娴陸海軍戰術,中東一役,黎曾充炮船内的兵目,因見海軍敗沒,痛憤投海,為一水兵救起,由煙台流入江南,适值張之洞為江督,一見傾心,立寫“智勇深沉”四大字,作為獎賞。

    嗣張督調任兩湖,黎亦随去。

    及張入京,未幾病逝,黎仍留鄂,任二十一混成協協統,為人溫厚和平,待士有恩,所以軍隊無不樂戴。

    衆議既定,都奔到黎營内,請出黎協統,要他去做都督。

    黎公起初不允,旋由大衆勸迫,才說:“要我出去,須要聽我号令:第一條,不得在城内放炮。

    第二條,不得妄殺滿人。

    此外如搶劫什物,奸淫婦女,搗毀教堂,騷擾居民等事,統是有幹法律,萬不可行!諸位從與不從,甯可先說,免得後悔。

    ”大衆齊聲遵令,遂擁着黎公到谘議局,請他立任都督,把谘議局改作軍政府,邀議長湯化龍,出任民政。

     部署漸定,遂發了密令,命統帶林維新帶兵去襲漢陽。

    林統帶連夜渡江,襲據了兵工廠,随向漢陽城進發。

    漢陽知府,不待兵到,早已遠飏,正是不勞一炮,不血一刃,唾手得了漢陽城。

    旋又分兵過河,占住了漢口鎮。

    漢口有各國租界,當由鄂軍政府,照會各國領事,請他中立,并願力任保護外人生命财産。

    各領事見他舉動文明,也是欽佩,遂與軍政府聲明中立條約三件: 一 是無論何方面,如将炮火損害租界,當賠償一億七萬兩。

     二 是兩方交戰,必在二十四點鐘前,通告領事團。

     三 是水陸軍戰線,必距離租界十英裡外。

     鄂軍政府一一承認,遂由各國領事團,宣布中立文,并與軍政府訂定條約,凡從前清政府,與各國約章,繼續有效,此後概當承認。

    賠款外債,照舊擔負,各國僑民财産,一概保護。

    惟各國如有陰助清政府,及接濟滿清政府軍械,應視為仇敵。

    所獲物品,盡行沒收。

    雙方簽定了押,遂由鄂軍政府,撰布檄文,傳達全國。

    其文道: 中華開國四千六百零九年八月□日,中華民國軍政府檄曰:夫春秋大九世之仇,小雅重宗邦之義,況以神明華胄,匍匐犬羊之下,盜憎主人,橫逆交逼,此誠不可一朝居也。

    惟我皇漢遺裔,奕葉久昌,祖德宗功,光被四海。

    降及有明,遭家不造,蕞爾東胡,曾不介意。

    遂因緣禍亂,盜我神器,奴我種人者,二百六十有八年。

    兇德相仍,累世暴殄,廟堂皆豕鹿之奔,四野有豺狼之歎。

    群獸嘻嘻,羌無遠慮。

    慢藏誨盜,遂開門揖讓,裂棄土疆,以苟延旦夕之命,久假不歸,重以破棄。

    是非特逆胡之罪,亦漢族之奇羞也。

    幕府奉茲大義,顧瞻山河,秣馬厲兵,日思放逐,徒以大勢未集,忍辱至今。

    天奪其魄,牝雞司晨,塊然胡雛,冒昧居攝,遂使群小俱進,黩亂朝綱,鬥聚金璧,以官為市,強敵見而生心,小民望而蹙額。

    犬羊之性,好食言而肥,則複有僞收鐵道之舉,喪權誤國,劫奪在民。

    憤毒之氣,郁為雲雷。

    由鄂而湘而粵而川,扶搖大風,卷地俱起。

    土崩之勢已成,橫流之決,可翹足而俟。

    此真逆胡授命之秋,漢族複興之會也。

    幕府總攝機宜,恭行天罰,懼義帥所指,或未達悉,緻疑畏之徒,遇事惶惑,僻遠諸彥,莫知奮起,用先以獨立之義,布告我國人曰:在昔虜運方盛,則以野人生活,彎弓而鬥,目舚舌,習為豺狼,是以索倫兇聲,播越遠近。

    入關之初,即擇其強梁,遍據要津,而令吾民輸粟轉金,豢其醜類,以制我諸夏。

    傳且九葉,則放誕淫侈,夤緣苟偷,以襲取高位。

    枯骨盈廷,人為行屍,故太平之戰,功在漢賊,甲午之役,九廟俱震。

    近益岌岌,祖宗之地,北削于俄,南奪于日,廟堂阒寂,卿相嘻嘻,近貴以善賈為能,大臣以賣國相長,本根已斬,枝葉瞀亂。

    虎皮蒙馬,聊有外形。

    舉而蹴之,若拉枯朽,是虜之必敗者一。

    昔三桂啟關,漢家始覆,福酋定鼎,益因緣漢賊,為之佐命。

    稍浴漢風,遂事羁縻,維時中邦,大勢已去,義士竄伏,迂儒小生,勿能自固,遂被迫脅,反顔事仇,漸化腥,遂忘大義,合薰于莸,以逆為正,孑孑貪夫,時效小忠。

    虜遂奄然高踞,驕吸民脂,浸淫二百年,漢族義師,屢蹶不起,爰及洪王,幾複漢土,曾胡左李,以本族之彥,倒行逆施,遂使虜危而複安,久留不去,此實孝孫之已醉,非逆胡之可長也。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