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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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過!”
“沒有,從來沒赢過!我把過去兩年的所有中獎數字都記在紙上,就在我家裡放着呢。
我全記下了,跟鐘點一樣一點兒不差。
我還告訴你,沒有哪個末位是七的數——” “沒錯,末位是七的就是赢過了!我差不多能告訴你到底是哪個操蛋數字,末位要麼是四要麼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裡的第二個星期。
” “二月你個奶奶!我全白紙黑字寫下來了。
我告訴你,沒有——” “呸,你給我閉嘴吧!”第三個人說。
他們談論的是彩票。
溫斯頓在走過有三十米遠時,又回頭看了他們一眼,他們還在臉紅脖子粗地争論着。
每周都會抽出巨獎的彩票是群衆唯一真正關注的事。
對于幾百萬群衆來說,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會是主要理由。
彩票就是他們的歡樂、他們動的蠢念頭、他們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
在彩票問題上,就連勉強識得幾個字的人,也好像能進行複雜的計算,而且記性好得令人咋舌。
有一類人就單單靠賣中獎秘笈、預測及賣幸運符為生。
溫斯頓跟彩票經營沒有一點關系,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實上每個黨員都明白)所謂中獎,很大程度上是子虛烏有,隻有很小數額才真的會發到中獎者手裡,中大獎的都是子虛烏有的人。
在大洋國内處處信息不暢的情況下,這也不難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衆身上,你必須堅信這一點。
把這句話寫下來時,聽上去似乎合理,但是當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過的人們時,相信這點就成了事關信仰之事。
他轉向的那條街是下坡路,他有種以前來過這一帶的感覺,前面不遠處是條主幹道。
從前面某個地方,傳來了嘈雜的聲音。
那條街突然轉了向,然後就到了頭,盡頭的台階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裡有幾個擺攤的,在賣樣子發蔫的蔬菜。
這時,溫斯頓記起了他身在何處。
這條小巷通向的是一條大街,下個轉彎處就是那間雜貨店,他現在用做日記本的本子就是在那裡買的。
不遠處還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裡買過筆杆和一瓶墨水。
他在台階最高處停了一下。
隔着小巷的對面是間昏暗肮髒的小酒館,窗玻璃上像是結了一層霜,其實隻是落的灰塵。
一個年紀很大、弓着腰然而行動敏捷的老頭兒——他的白胡子像蝦須一樣直直翹着——推開彈簧門走了進去。
溫斯頓站在那裡看着他,他心想那個老頭兒一定至少有八十歲,革命開始時他已經是中年了。
他,還有為數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經消失的資本主義世界之間僅存的聯系紐帶。
在黨自身内部,沒有幾個人的觀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
上一代人的絕大多數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滅了,幸存下來的極少數早就吓破了膽,思想上已經完全投降。
如果還有哪個活着的人能向你真實說明本世紀早期的情況,那隻可能是群衆中的一員。
突然,他又想起日記上抄自曆史課本的那一段。
他有了種瘋狂的沖動,就是他可以進酒館跟那個老頭兒套近乎,然後詢問他。
溫斯頓會問他:“跟我說說您還是個小孩子時,是怎麼過日子的?那年頭什麼樣?跟現在相比是好一點還是更差了呢?” 為了不讓自己有時間畏縮,他走下台階疾步穿過巷道。
不用說,他是昏了頭,照例沒有白紙黑字的命令規定他們不可以跟群衆說話或者光顧他們的酒館,然而這種行為很難不被人注意到。
巡邏隊出現的話,他可以聲稱是突然感到頭暈,不過他們大概不會相信。
他推開門,一股極為難聞的酸啤酒氣味撲鼻而來。
他走進去時,那一片嘈雜的說話聲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覺到每個人都在盯着他的藍色工作服,室内那頭正在玩飛镖的人們停手有半分鐘之久。
他所跟随的那個老頭兒坐在吧台那裡,正在為什麼事跟酒保吵架。
酒保是個大塊頭的結實小夥子,小臂極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着他們争吵。
“我問你問得夠禮貌的了,是不是?”老頭兒氣沖沖地聳着肩膀說,“你是說這個操蛋的小酒館裡沒有一品脫的杯子?” “品脫到底他媽的是個什麼詞兒?”酒保的指尖撐在櫃台上,身子往前傾着說。
“聽聽他說的是啥!還自稱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麼叫品脫!一品脫嘛,就是半誇脫,四誇脫是一加侖。
下次還非得從一二三教起呢。
” “從來沒聽說過,”酒保說,“一升,半升——我們就按這兩樣賣。
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 “我就喜歡要一品脫,”老頭兒堅持道,“你甭想那麼容易讓我不說品脫了,我年輕那會兒根本沒這麼操蛋地論升賣。
” “你年輕那會兒我們還在樹上住呢。
”酒保說着掃了一眼其他人。
這句話引起一陣哄堂大笑,溫斯頓進來時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複存在了。
老頭兒布滿胡楂的白臉膛漲得通紅,他嘴裡嘟嘟囔囔地轉過身去,撞到了溫斯頓身上,溫斯頓輕輕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請您喝一杯嗎?”他說。
“你是個紳士。
”老頭兒說着又把肩膀聳起來。
他好像沒注意到溫斯頓穿的藍工作服。
“品脫!”他挑釁地向酒保說,“一品脫汽酒。
” 酒保把兩隻玻璃杯放在櫃台下面的水桶裡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進半升深棕色啤酒。
啤酒是在群衆光顧的酒館裡能喝到的唯一一種酒類。
按說群衆不準喝杜松子酒,但其實很容易就能搞到。
飛镖遊戲又熱熱鬧鬧地玩了起來,吧台邊的一群人又談論起彩票,溫斯頓的在場暫時被忘掉了。
窗戶下方有張木桌,他和老頭兒可以坐在那裡交談而不用擔心被别人聽到。
這種事情危險之至,但不管怎麼說室内沒有電屏,這一點,是他剛踏進來時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讓我不說品脫了,”老頭兒在桌子前坐下來時,還在發牢騷,酒杯就擺在他面前。
“半升不夠,不過瘾。
一升又太多,讓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說還有價錢。
” “從年輕那會兒到現在,您肯定經曆了不少變化。
”溫斯頓試探着說。
老頭兒的淡藍色眼睛從飛镖靶掃到吧台,又從吧台掃到男廁所門,好像他希望在這間吧屋裡找到什麼變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後說,“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輕那會兒,淡啤酒——我們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脫。
當然,那是在戰前了。
” “是哪次戰争?”溫斯頓說。
“一直在打仗。
”老頭兒含糊地說。
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
“我祝你身體無比健康!” 他的尖喉結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動,啤酒就消失了。
溫斯頓走到吧台那裡,又拿了兩個半升過來。
老頭兒好像忘了他對喝一升啤酒的成見。
“您比我年長許多,”溫斯頓說,“我出生時您肯定已經是個成年人了。
您記得以前的日子怎麼樣嗎——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這樣年紀的人對那時候可以說一點兒都不了解,隻能從書上讀到。
不過書上寫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聽聽您是怎麼說的。
曆史書上說革命前的日子跟現在完全不同,當時有着最嚴重的壓迫、不公平和貧困——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在倫敦這兒,絕大多數人從生下來到死去,從來填不飽肚子。
他們中間有一半人甚至沒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九歲就離開學校,一間屋住十個人。
同時有很少人,隻有幾千個——就是被稱為資本家的——他們有錢有勢,擁有可以擁有的一切,住華美無比的房屋,有三十個仆人。
他們坐着汽車和四匹馬拉的馬車到處逛,喝香槟,戴高頂禮帽——” 老頭兒突然高興起來。
“高頂禮帽!”他說,“真有趣,你會提起那個。
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兒,也不知道為啥。
我還在想有好多年沒見過高頂禮帽了呢,影子都見不着。
我最後一次戴高頂禮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禮上。
那是在——唉,我說不出來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
當然,是專門為那次葬禮租來的,你也知道。
” “高頂禮帽并不是很重要,”溫斯頓耐心地說,“問題是,這些資本家——還有依靠他們生活的律師和牧師之類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存在。
你們——普通人,工人們——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可以對你們為所欲為,可以把你們當做牛一樣運到加拿大,想和你們的女兒睡覺就睡覺,可以叫人拿一種叫九尾鞭的東西抽你們。
遇到他們時,您必須把帽子摘下來。
每個資本家都有一群仆從,他們——” 老頭兒突然又高興起來。
“仆從!”他說,“這個詞我可很久沒聽說過了。
仆從!它總讓我想起從前,沒錯。
我記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經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園聽那些家夥演講,救世軍,羅馬天主教,猶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
有個家夥——唉,我叫不上來他的名字,不過是個很有能耐的演講家,他真的是。
他罵起他們可是一點兒也不客氣!‘走狗們!’他說,‘布爾喬亞的仆從們!統治階級的走狗們!’寄生蟲——那是另外一個用詞,還有豺狼——他肯定稱過他們是豺狼。
當然,他指的是工黨,你也明白。
” 溫斯頓有種感覺,他們在各說各的,答非所問。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這個,”他說,“您有沒有感覺跟過去比起來,現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現在是不是更被當做一個人來對待?在過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們——” “貴族院。
”老頭兒懷舊般插話道。
“随您怎麼稱呼吧。
我問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為他們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說,跟他們打照面時,您是不是真的必須取下帽子叫他們‘先生’?” 老頭兒似乎在沉思,開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裡四分之一的啤酒。
“對,”他說,“他們喜歡你為他們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
我自己不願意那樣做,我是說我自己,不過我也那樣做了很多次。
非得這樣,可以這麼說。
” “那種事是不是經常發生——我隻是引用我在曆史書上讀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們的仆人是不是經常把您從人行道上推進陰溝裡?” “有個人推過我一次,”老頭兒說,“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記着呢。
是劃船比賽[5]那天晚上——劃船比賽那天晚上人們經常會鬧得很厲害——我在夏夫茲伯裡大街上撞到一個小夥子身上。
他很有點紳士的樣子,他真的是——禮服襯衫,高頂禮帽,黑大衣。
他在人行道上有點兒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沒注意撞到他身上。
他說:‘你幹嗎不看路?’我說:‘你他媽以為你買了整條人行道嗎?’他說:‘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媽的脖子給擰下來。
’我說:‘你喝醉了,待會兒再跟你算賬。
’我可沒胡說,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點兒把我推到公共汽車輪子底下。
我當時也是年輕氣盛,正要給他來一下,隻是——” 溫斯頓陷入一種無助感裡。
老頭兒的記憶裡隻有陳芝麻爛谷子的瑣碎事情,你可以問他一整天,也問不到什麼東西。
從某種意義上說,黨的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
他最後又試了一次。
“也許我沒能說清楚,”他說,“我想說的是這個:您已經活了很大歲數,一半時間都是在革命前過的。
比如說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經成年了。
根據您所記得的,能不能說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現在要好一些還是壞一些呢?要是您能選擇,您甯願活在那個時代還是現在?” 老頭兒沉思着看了一眼飛镖靶。
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
他再次說話時,似乎有了種萬事可忍、哲學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讓他更穩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說什麼,”他說,“你指望我說要不了多久,我就會再次年輕。
大多數人被問到時,會說他們最想返老還童。
年輕時,身體又好,又有力氣,可要是你到了我這把年紀,你在各方面都不會很好了。
我腳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裡上六七趟廁所。
另外呢,當個老頭兒也有很大好處,你不會再為同樣的事兒操心了。
不用跟女人糾纏了,這還不賴。
我快三十年時間沒碰過女人了,信不信由你。
再說我也不想。
” 溫斯頓靠着窗台坐着。
再問下去也沒用。
他正要再去多買些啤酒,老頭兒站了起來,拖着腳步很快走到室内那頭臭烘烘的廁所。
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經在他身上起了作用。
溫斯頓在那裡多坐了一兩分鐘,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
幾乎沒留意到是什麼時候,他的雙腳又帶着他走上了街道。
他心想,最多再過二十年,那個最突出也是最簡單的問題——“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現在更好”——就永遠成為無法回答的問題了。
但實際上甚至在現在,也已經是無法回答的了,因為對從遙遠的舊時代遺留下來的少數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們沒有能力把一個時代同另一個時代做比較。
他們記得上百萬件無用的事情,例如跟一個工友的吵架,尋找丢了的自行車打氣筒,一個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個刮風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塵的旋風等等,卻看不到相關的事實。
他們就像螞蟻,隻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
在記憶已經失靈、文字記錄被僞造時——在這些事情發生時,就隻能接受黨所聲稱的人們的生活狀況已經得到提高,因為沒有可資參照的标準。
那種标準現在既不存在,以後也永遠不會再有。
這時,他的思緒突然停下來,他停下腳步張望了一下。
他是在一條窄窄的街道上,幾間光線陰暗的小鋪子夾雜在居民房屋中。
就在他頭頂上,吊着三個掉了顔色的金屬球[6],看樣子好像曾經鍍過金,他好像知道那裡。
沒錯!他正好在一間雜貨店的外面,他在那裡買過日記本。
一陣恐懼感掠過他的心頭。
買那本本子的行為本身就夠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發過誓永遠不再來這裡,然而他讓自己的思想信馬遊缰時,他的雙腳卻自動将他帶回這個地方。
他之所以開始記日記,就是為了防止自己做出這種自取滅亡式的一時沖動行為。
同時,他注意到當時雖然已經快二十一點,那間鋪子卻仍開着。
他覺得與其在外面留連,倒不如走進去更少招人注意。
他走進鋪門,要是被盤問,他可以說是來買剃須刀片的,聽着還像回事。
鋪主剛點亮一盞懸挂着的油燈,它散發出一股雖然不潔,但不算刺鼻的氣味。
他也許有六十歲,身材單薄,彎腰弓背,鼻子長長的,給人以和藹之感,厚厚的眼鏡片後面是一雙和善的眼睛。
他的頭發幾乎全白,眉毛卻依然濃密,仍是黑色。
他的眼鏡,他那輕手輕腳、小心翼翼的舉動以及他身穿黑色絲絨舊夾克這幾個特征,都讓他模模糊糊有種睿智的樣子,像個搞文學的,或者音樂家。
他的話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數群衆比起來,沒那麼土裡土氣。
“您還在人行道上時我就認出您了,”他馬上說,“您是來買過小姐用記事本的那位先生。
那種紙可真漂亮,真的。
白條紙[7],以前是這麼叫的。
現在已經不生産了——哦,我敢說有五十年沒再生産了。
”他從眼鏡架上方瞄了一眼溫斯頓,“您具體還想要點兒什麼?或者您隻是随便看看?”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糊地說,“隻是進來看看,沒想專門要買什麼。
” “也好,”那個鋪主說,“因為我估計也沒辦法讓您買到合适的東西。
”他做了個抱歉的手勢,他的掌心是綿軟的。
“您也看到是怎樣的了,一間空鋪子,可以這麼說吧。
這話我隻跟您說,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頭了。
沒人買,也沒存貨了。
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壞掉了。
當然,金屬制品絕大多數都被回爐了,我好多年一件銅制蠟燭座也沒見過。
” 鋪子裡很小的空間竟然塞得滿滿的,讓人不便走動,然而裡面幾乎沒有一件值上一點小錢。
地闆上的地方很擠,因為靠牆一圈堆着不計其數的畫框。
櫥窗裡有一碟一碟的螺釘螺母,豁了刃的鉛筆刀,指針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澤的手表,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無用物件。
隻是牆角那裡的一張小桌子上面,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小玩意兒——上了漆的鼻煙壺、瑪瑙胸針之類——裡面也許有些有意思的東西。
溫斯頓朝那張桌子走去時,他的眼睛被一個圓圓的、表面光滑的東西所吸引,它在燈光下幽幽發亮。
他把它撿了起來。
那是塊很重的玻璃,一面圓,一面平,幾乎是個半球。
那塊玻璃在顔色和質地上,有種獨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樣。
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東西,粉紅色,形狀複雜,能讓人聯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這是什麼?”溫斯頓很着迷地問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個老頭兒說,“肯定來自印度洋,他們把它嵌進玻璃裡面。
制造時間會在一百多年前,不過從樣子看,還要更早些。
” “是件漂亮的東西。
”溫斯頓說。
“是件漂亮的東西。
”那個老頭兒贊賞地說,“不過現在沒幾樣東西可以這麼形容了。
”他咳嗽了一下。
“這麼着吧,您想買的話,給我四塊錢就行了。
我記得像這種東西,以前能賣到八鎊,八鎊是——唉,我算不出來了,但會是很多錢。
可是如今誰又關心真正的古董?再說也沒多少古董留下來了。
” 溫斯頓馬上掏給他四元錢,把他看上的那樣東西揣進口袋。
它之所以吸引他,并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于它擁有的那種外觀,屬于跟如今這個時代很不相同的某個時代。
那種顔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見過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樣。
這件東西特别吸引人的,是它顯然毫無用處,不過他猜想以前肯定是當鎮紙用。
它放在口袋裡很重,但幸好還沒讓他的口袋顯得太鼓鼓囊囊。
對黨員來說,擁有這樣一件東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說是不正當,凡是舊的乃至漂亮的東西,總多少會令人生疑。
老頭兒在收到四元錢後,顯然情緒更好些了,溫斯頓意識到給他三元甚至兩元他都會接受。
“樓上還有間房間您可能願意看看,”他說,“裡面沒多少東西,隻有幾件。
我們一起上樓的話,可以拿盞燈。
” 他又點亮一盞燈,彎着腰慢慢在前面帶路。
走上陡峭破爛的樓梯後是一段狹窄的過道,然後進了一間房間。
它不對着街邊,而對着一個鋪着鵝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煙囪叢林。
溫斯頓注意到裡面的家具擺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樣子。
地上鋪了一小片地毯,牆上挂着一兩幅畫,還有把又髒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頂住壁爐放着。
一架老式玻璃面時鐘在壁爐台上滴滴答答走着,鐘面分為十二格。
窗戶下邊,一張很大的床占據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間面積,床上還有床墊。
“我太太死之前我們一直住在這兒,”老頭兒不無歉意地說,“我在一件一件賣家具。
那是張漂亮的紅木床,或者說至少把上面的臭蟲弄幹淨後算得上吧,不過我想您會覺得它有點兒太笨重了。
” 他把燈高舉着,好照亮整個房間。
在溫暖的暗淡燈光下,那房間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向往。
溫斯頓的腦海裡掠過一個想法,就是敢冒險的話,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幾元錢租下這裡。
這是種不可能實現的離譜想法,他剛想到就放棄了。
但那房間在他心裡喚起一種懷舊的念頭,一種年代久遠的記憶。
坐在那樣一間房間裡會有什麼感覺,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爐火前的扶手椅裡,腳放在壁爐擋闆上,擱架上還有把燒水的壺——那是種絕對獨處、絕對安全的感覺,沒人監視你,沒有聲音纏着你,除了燒水壺的響聲和時鐘悅耳的滴答聲,沒有别的聲響。
“沒有電屏!”他忍不住低聲說。
“啊,”老頭兒說,“我這兒從來沒那種東西。
太貴,不管怎麼說,我好像從來沒覺着需要裝那個。
您看那邊的牆角還有張不錯的折疊桌,不過您要是想用邊上的桌闆,當然得換上新合頁。
” 另外一個牆角那裡有個小書架,吸引溫斯頓走過去,上面隻有幾本垃圾書。
在群衆居住的地方,對書本的查抄和銷毀做得同樣徹底。
在大洋國内,幾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于一九六〇年以前的書。
老頭兒仍然用手舉着燈,站在放在紅木畫框裡的一幅畫前,它挂在壁爐一側,正對着床。
“喏,您要是剛好對舊版畫感興趣——”他小心翼翼地說。
溫斯頓走過去細看那幅畫。
那是一幅鋼雕版版畫,畫的是一座橢圓形建築物,有着長方形的窗戶,前方還有座小塔。
那座建築的周圍還有欄杆,在它後面,還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類的東西。
溫斯頓盯着它看了一會兒,他對之似曾相識,但不記得有那座雕像。
“畫框釘在牆上,”老頭兒說,“不過當然我可以給您取下來。
” “我知道那座建築,”溫斯頓過了很久才說,“現在都成廢墟了,它在正義宮外面的街道上。
” “沒錯,就在法院外面。
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
它曾經是一座教堂,名叫聖克萊門特教堂。
”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有點荒誕不經的東西。
他又說:“‘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 “什麼?”溫斯頓問道。
“噢,‘“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那是我們小時候念的押韻詩。
往下的我不記得了,不過我确實還記得結尾:‘這兒有支蠟燭照着你去睡覺,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
’是跳舞時唱的。
别人把胳膊擡高讓你穿過去,唱到‘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時,他們胳膊往下一壓就把你卡住了。
隻是一些教堂的名字,倫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 溫斯頓在茫然想着教堂是屬于哪一世紀的。
要想确定倫敦的建築物是哪個時代的總是不容易的。
凡是令人贊歎的大型建築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夠新,都會自動被聲稱建于革命之後,而凡是顯然建于很久以前的,都會被歸類為建于所謂中世紀的黑暗時代。
資本主義的幾個世紀被認為未能産生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人們從建築上學到的曆史不會比從書本上學到的更多。
雕像,銘文,紀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過去的都被有系統地更改了。
“我從來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
”他說。
“有很多留了下來,真的。
”老頭兒說,“不過被用做其他用途了。
哎,那首押韻詩是怎麼念的?啊,我想起來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8]。
’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 “喏,我記得的就這麼多了。
一法尋,那是種小銅币,看上去跟一分錢有點像。
” “聖馬丁教堂在哪兒?”溫斯頓問道。
“聖馬丁教堂?它還在,在勝利廣場,跟畫廊在一塊兒。
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階很高的那幢建築。
” 溫斯頓很熟悉那裡。
它是個博物館,用來展覽各種各樣的宣傳性物品——火箭彈和水上堡壘的縮微模型、展示敵人殘暴行為的蠟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裡的聖馬丁教堂,”老頭兒補充道,“不過我不記得那一帶有什麼田野。
” 溫斯頓沒買那幅畫,它是比那塊玻璃鎮紙更不合适擁有的東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
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幾分鐘跟老頭兒說話,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們有可能根據從鋪子門面處的題字作此推論——而是查林頓。
查林頓先生似乎是個鳏夫,年紀為六十三歲,住在那間鋪子裡已有三十年。
這三十年裡,他一直想把櫥窗上的名字改過來,但從未着手去做。
他們談話時,溫斯頓的心裡一直想着那首記得不清不楚的押韻詩。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說來奇怪,可是對自己念一念時,會有幻覺,似乎真的聽到了鐘聲,那鐘聲屬于失去的倫敦,然而那個倫敦仍在此處彼處存在着,被改頭換面,也被遺忘了。
從一個又一個鬼影般的尖塔那裡,他似乎聽到鐘聲在洪亮地鳴響。
但就記憶所及,他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聽到過教堂鐘聲。
他告别查林頓先生,獨自走下樓梯,好不讓這個老頭兒看到他邁步出門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
他已經打好主意,再過一段适當間隔——比如說一個月——他會冒險再來這間鋪子看一看。
那也許比開小差不去集體活動中心更危險。
單是買過日記本後,不知道那個鋪主是否可以信賴,就又再來第二趟已經夠蠢的了,然而—— 對,他又想,他會再回來。
他會再買一些美麗然而無用的東西。
他會買下那幅聖克萊門特教堂的版畫,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藏在工作服的上衣裡帶回家。
他會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裡挖掘出那首詩的剩下部分。
甚至租下樓上房間的瘋狂念頭也再次閃現在他腦海。
也許有五分鐘時間,興奮感讓他疏忽大意了,他沒有先隔着櫥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
他甚至即興唱了起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
”聖馬丁—— 突然,他感到五内俱寒,魂飛天外。
一個身穿藍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走過來,那時離他不到十米遠。
是小說司的女孩,黑頭發的那個。
天色正在變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難地認出她來。
她在直直盯着他的臉,然後又繼續快步走着,似乎沒看到過他。
有那麼幾秒鐘,溫斯頓吓得不能動彈。
然後他向右轉,腳步沉重地走開了,也暫時沒注意到他走錯了路。
不管怎樣,有個問題算是得到了澄清:那個女孩在監視他。
這完全不再有疑問。
她一定是跟蹤他到這裡的,因為如果說她在同一天晚上,來到離黨員住處幾公裡遠的同樣一條無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讓人無法相信了。
說是巧合就太離譜了。
她是否真的是個思想警察的特務,或者隻是個由好管閑事心理驅使的業餘偵探,根本說來,那些都無關緊要。
她在監視他這一點就夠了,也許她也看到他進那個酒館。
走路很費勁。
每走一步,口袋裡那塊玻璃都撞擊他的大腿,他有點想把它掏出來扔掉。
最糟糕的是他覺得肚裡難受。
有那麼幾分鐘,他覺得如果不能馬上找到一間廁所,他就會死掉,但在這種地段沒有公共廁所。
後來陣痛過去了,留下了隐隐的痛感。
那條小街是條死胡同。
溫斯頓停住腳步,站立了幾秒鐘,茫然地想着該怎麼辦,然後他轉身沿原路返回。
轉過身後,他心裡突然想到那個女孩僅在三分鐘前跟他擦肩而過,要是跑步,也許能追上她。
他可以尾随她,一直到僻靜處,然後拿一塊鵝卵石砸爛她的腦袋,口袋裡那塊玻璃也夠重,可以一用。
但他馬上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想一想就需要氣力,也不可忍受。
他跑不動,也沒法砸她,再說她年輕而且精力充沛,能夠自衛。
他也想快些到集體活動中心去,然後待在那裡直到關門,以此作為那天晚上不在别處的部分證據。
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種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隻想盡快回到家裡,坐下安靜一會兒。
他回到公寓時已經過了二十二點,二十三點半總閘就會被關掉。
他走進廚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勝利杜松子酒。
然後走向淺凹處的那張桌子,坐下來并從抽屜裡拿出日記本,但他沒有馬上打開它。
電屏裡傳出一個粗嗓門女聲,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愛國歌曲。
他坐在那裡,眼睛盯着日記本的大理石紋封面,想對那聲音充耳不聞,卻做不到。
他們會在夜裡來抓你,總是在夜裡。
正确的做法是在他們來抓你之前自我了斷,無疑有些人正是這樣做的,許多失蹤事件其實都是自殺。
然而在全然無望得到槍支以及任何速效萬靈毒藥的世界上,自我了斷需要極大勇氣。
他有點震驚地想到,疼痛和恐懼在生物學上完全無用。
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動作時,身體總是變得失去活動能力,從而背叛了自己。
如果動手動得夠快,他也許能把那個黑發女孩幹掉,然而恰恰因為所處的極度危險境地,他失去了行動的力量。
他突然想到,一個人在遭遇危機時,要與之鬥争的,從來不是外部敵人,而是自己的身體。
即使是現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隐痛仍讓他不可能進行連貫的思考。
他意識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劇性的情況下總是如此。
在戰場上,在刑訊室,或者在一條正下沉的船上,你與之鬥争的事情總是被忘卻了,因為軀體成了重要的問題,直到最後成了唯一重要的問題。
即使你沒被吓癱或者痛苦地号叫,生活仍是跟饑餓、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鬥争,還有跟胃酸或牙疼鬥争。
他打開日記本,重要的是記下點什麼。
電屏裡的女聲開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聲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樣,插進了他的腦子。
他努力回憶奧布蘭的模樣,日記是為他而寫,或者說就是寫給他的,然而他開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後,他将遇到什麼。
如果他們馬上處死他倒沒關系,被處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沒人說起過這些事,不過誰都清楚)一定要遍嘗坦白時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闆上尖叫饒命,骨頭被打斷,牙齒被打落,頭發一縷縷被鮮血染紅。
既然總是同樣的結果,又何必非要承受這一切?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縮短幾天或者幾星期?從未有人躲過偵察,從未有人不坦白。
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時,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将被處死,然而為何那種什麼都改變不了的極度恐懼非要在未來等候着? 他又試着想起奧布蘭的樣子,這次成功了一點。
“我們會在沒有黑暗的地方見面。
”奧布蘭對他說過這種話。
他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或者說自以為知道。
沒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來,人們永遠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見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來。
因為從電屏傳來的聲音在他耳邊聒噪着,他無法順着那個思路往下想。
他抽出一根煙噙到嘴上,一半煙絲立即掉到他舌頭上,那是種難以吐出的苦澀塵土。
老大哥的面龐浮現在他腦海中,取代了奧布蘭的臉龐。
像前幾天所做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
那張臉往上盯着他,凝重,平靜,警覺,然而在兩撇黑色八字胡後,隐藏的是什麼樣的微笑?像個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幾條标語: 戰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1]新話是大洋國的官方語言,相關結構和語源請參考附錄。
——原注[2]聖塞巴斯蒂安(?——288?):羅馬警官,早期基督教徒,引導許多士兵信奉基督教,事發後皇帝命令以亂箭射之,僥幸不死,後被亂棒打死。
[3]B——B代表的是老大哥(BigBrother)兩詞的第一個字母。
[4]馬拉巴爾:位于印度東南部。
[5]指一年一度牛津和劍橋兩大學代表隊在泰晤士河上進行的劃船比賽。
[6]三個金屬球曾是當鋪的标記。
[7]一種有線條水印的白色書寫紙。
[8]法尋:英國舊時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
我全記下了,跟鐘點一樣一點兒不差。
我還告訴你,沒有哪個末位是七的數——” “沒錯,末位是七的就是赢過了!我差不多能告訴你到底是哪個操蛋數字,末位要麼是四要麼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裡的第二個星期。
” “二月你個奶奶!我全白紙黑字寫下來了。
我告訴你,沒有——” “呸,你給我閉嘴吧!”第三個人說。
他們談論的是彩票。
溫斯頓在走過有三十米遠時,又回頭看了他們一眼,他們還在臉紅脖子粗地争論着。
每周都會抽出巨獎的彩票是群衆唯一真正關注的事。
對于幾百萬群衆來說,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會是主要理由。
彩票就是他們的歡樂、他們動的蠢念頭、他們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
在彩票問題上,就連勉強識得幾個字的人,也好像能進行複雜的計算,而且記性好得令人咋舌。
有一類人就單單靠賣中獎秘笈、預測及賣幸運符為生。
溫斯頓跟彩票經營沒有一點關系,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實上每個黨員都明白)所謂中獎,很大程度上是子虛烏有,隻有很小數額才真的會發到中獎者手裡,中大獎的都是子虛烏有的人。
在大洋國内處處信息不暢的情況下,這也不難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衆身上,你必須堅信這一點。
把這句話寫下來時,聽上去似乎合理,但是當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過的人們時,相信這點就成了事關信仰之事。
他轉向的那條街是下坡路,他有種以前來過這一帶的感覺,前面不遠處是條主幹道。
從前面某個地方,傳來了嘈雜的聲音。
那條街突然轉了向,然後就到了頭,盡頭的台階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裡有幾個擺攤的,在賣樣子發蔫的蔬菜。
這時,溫斯頓記起了他身在何處。
這條小巷通向的是一條大街,下個轉彎處就是那間雜貨店,他現在用做日記本的本子就是在那裡買的。
不遠處還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裡買過筆杆和一瓶墨水。
他在台階最高處停了一下。
隔着小巷的對面是間昏暗肮髒的小酒館,窗玻璃上像是結了一層霜,其實隻是落的灰塵。
一個年紀很大、弓着腰然而行動敏捷的老頭兒——他的白胡子像蝦須一樣直直翹着——推開彈簧門走了進去。
溫斯頓站在那裡看着他,他心想那個老頭兒一定至少有八十歲,革命開始時他已經是中年了。
他,還有為數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經消失的資本主義世界之間僅存的聯系紐帶。
在黨自身内部,沒有幾個人的觀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
上一代人的絕大多數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滅了,幸存下來的極少數早就吓破了膽,思想上已經完全投降。
如果還有哪個活着的人能向你真實說明本世紀早期的情況,那隻可能是群衆中的一員。
突然,他又想起日記上抄自曆史課本的那一段。
他有了種瘋狂的沖動,就是他可以進酒館跟那個老頭兒套近乎,然後詢問他。
溫斯頓會問他:“跟我說說您還是個小孩子時,是怎麼過日子的?那年頭什麼樣?跟現在相比是好一點還是更差了呢?” 為了不讓自己有時間畏縮,他走下台階疾步穿過巷道。
不用說,他是昏了頭,照例沒有白紙黑字的命令規定他們不可以跟群衆說話或者光顧他們的酒館,然而這種行為很難不被人注意到。
巡邏隊出現的話,他可以聲稱是突然感到頭暈,不過他們大概不會相信。
他推開門,一股極為難聞的酸啤酒氣味撲鼻而來。
他走進去時,那一片嘈雜的說話聲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覺到每個人都在盯着他的藍色工作服,室内那頭正在玩飛镖的人們停手有半分鐘之久。
他所跟随的那個老頭兒坐在吧台那裡,正在為什麼事跟酒保吵架。
酒保是個大塊頭的結實小夥子,小臂極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着他們争吵。
“我問你問得夠禮貌的了,是不是?”老頭兒氣沖沖地聳着肩膀說,“你是說這個操蛋的小酒館裡沒有一品脫的杯子?” “品脫到底他媽的是個什麼詞兒?”酒保的指尖撐在櫃台上,身子往前傾着說。
“聽聽他說的是啥!還自稱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麼叫品脫!一品脫嘛,就是半誇脫,四誇脫是一加侖。
下次還非得從一二三教起呢。
” “從來沒聽說過,”酒保說,“一升,半升——我們就按這兩樣賣。
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 “我就喜歡要一品脫,”老頭兒堅持道,“你甭想那麼容易讓我不說品脫了,我年輕那會兒根本沒這麼操蛋地論升賣。
” “你年輕那會兒我們還在樹上住呢。
”酒保說着掃了一眼其他人。
這句話引起一陣哄堂大笑,溫斯頓進來時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複存在了。
老頭兒布滿胡楂的白臉膛漲得通紅,他嘴裡嘟嘟囔囔地轉過身去,撞到了溫斯頓身上,溫斯頓輕輕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請您喝一杯嗎?”他說。
“你是個紳士。
”老頭兒說着又把肩膀聳起來。
他好像沒注意到溫斯頓穿的藍工作服。
“品脫!”他挑釁地向酒保說,“一品脫汽酒。
” 酒保把兩隻玻璃杯放在櫃台下面的水桶裡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進半升深棕色啤酒。
啤酒是在群衆光顧的酒館裡能喝到的唯一一種酒類。
按說群衆不準喝杜松子酒,但其實很容易就能搞到。
飛镖遊戲又熱熱鬧鬧地玩了起來,吧台邊的一群人又談論起彩票,溫斯頓的在場暫時被忘掉了。
窗戶下方有張木桌,他和老頭兒可以坐在那裡交談而不用擔心被别人聽到。
這種事情危險之至,但不管怎麼說室内沒有電屏,這一點,是他剛踏進來時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讓我不說品脫了,”老頭兒在桌子前坐下來時,還在發牢騷,酒杯就擺在他面前。
“半升不夠,不過瘾。
一升又太多,讓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說還有價錢。
” “從年輕那會兒到現在,您肯定經曆了不少變化。
”溫斯頓試探着說。
老頭兒的淡藍色眼睛從飛镖靶掃到吧台,又從吧台掃到男廁所門,好像他希望在這間吧屋裡找到什麼變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後說,“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輕那會兒,淡啤酒——我們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脫。
當然,那是在戰前了。
” “是哪次戰争?”溫斯頓說。
“一直在打仗。
”老頭兒含糊地說。
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
“我祝你身體無比健康!” 他的尖喉結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動,啤酒就消失了。
溫斯頓走到吧台那裡,又拿了兩個半升過來。
老頭兒好像忘了他對喝一升啤酒的成見。
“您比我年長許多,”溫斯頓說,“我出生時您肯定已經是個成年人了。
您記得以前的日子怎麼樣嗎——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這樣年紀的人對那時候可以說一點兒都不了解,隻能從書上讀到。
不過書上寫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聽聽您是怎麼說的。
曆史書上說革命前的日子跟現在完全不同,當時有着最嚴重的壓迫、不公平和貧困——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在倫敦這兒,絕大多數人從生下來到死去,從來填不飽肚子。
他們中間有一半人甚至沒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九歲就離開學校,一間屋住十個人。
同時有很少人,隻有幾千個——就是被稱為資本家的——他們有錢有勢,擁有可以擁有的一切,住華美無比的房屋,有三十個仆人。
他們坐着汽車和四匹馬拉的馬車到處逛,喝香槟,戴高頂禮帽——” 老頭兒突然高興起來。
“高頂禮帽!”他說,“真有趣,你會提起那個。
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兒,也不知道為啥。
我還在想有好多年沒見過高頂禮帽了呢,影子都見不着。
我最後一次戴高頂禮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禮上。
那是在——唉,我說不出來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
當然,是專門為那次葬禮租來的,你也知道。
” “高頂禮帽并不是很重要,”溫斯頓耐心地說,“問題是,這些資本家——還有依靠他們生活的律師和牧師之類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存在。
你們——普通人,工人們——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可以對你們為所欲為,可以把你們當做牛一樣運到加拿大,想和你們的女兒睡覺就睡覺,可以叫人拿一種叫九尾鞭的東西抽你們。
遇到他們時,您必須把帽子摘下來。
每個資本家都有一群仆從,他們——” 老頭兒突然又高興起來。
“仆從!”他說,“這個詞我可很久沒聽說過了。
仆從!它總讓我想起從前,沒錯。
我記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經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園聽那些家夥演講,救世軍,羅馬天主教,猶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
有個家夥——唉,我叫不上來他的名字,不過是個很有能耐的演講家,他真的是。
他罵起他們可是一點兒也不客氣!‘走狗們!’他說,‘布爾喬亞的仆從們!統治階級的走狗們!’寄生蟲——那是另外一個用詞,還有豺狼——他肯定稱過他們是豺狼。
當然,他指的是工黨,你也明白。
” 溫斯頓有種感覺,他們在各說各的,答非所問。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這個,”他說,“您有沒有感覺跟過去比起來,現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現在是不是更被當做一個人來對待?在過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們——” “貴族院。
”老頭兒懷舊般插話道。
“随您怎麼稱呼吧。
我問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為他們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說,跟他們打照面時,您是不是真的必須取下帽子叫他們‘先生’?” 老頭兒似乎在沉思,開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裡四分之一的啤酒。
“對,”他說,“他們喜歡你為他們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
我自己不願意那樣做,我是說我自己,不過我也那樣做了很多次。
非得這樣,可以這麼說。
” “那種事是不是經常發生——我隻是引用我在曆史書上讀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們的仆人是不是經常把您從人行道上推進陰溝裡?” “有個人推過我一次,”老頭兒說,“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記着呢。
是劃船比賽
他很有點紳士的樣子,他真的是——禮服襯衫,高頂禮帽,黑大衣。
他在人行道上有點兒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沒注意撞到他身上。
他說:‘你幹嗎不看路?’我說:‘你他媽以為你買了整條人行道嗎?’他說:‘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媽的脖子給擰下來。
’我說:‘你喝醉了,待會兒再跟你算賬。
’我可沒胡說,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點兒把我推到公共汽車輪子底下。
我當時也是年輕氣盛,正要給他來一下,隻是——” 溫斯頓陷入一種無助感裡。
老頭兒的記憶裡隻有陳芝麻爛谷子的瑣碎事情,你可以問他一整天,也問不到什麼東西。
從某種意義上說,黨的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
他最後又試了一次。
“也許我沒能說清楚,”他說,“我想說的是這個:您已經活了很大歲數,一半時間都是在革命前過的。
比如說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經成年了。
根據您所記得的,能不能說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現在要好一些還是壞一些呢?要是您能選擇,您甯願活在那個時代還是現在?” 老頭兒沉思着看了一眼飛镖靶。
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
他再次說話時,似乎有了種萬事可忍、哲學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讓他更穩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說什麼,”他說,“你指望我說要不了多久,我就會再次年輕。
大多數人被問到時,會說他們最想返老還童。
年輕時,身體又好,又有力氣,可要是你到了我這把年紀,你在各方面都不會很好了。
我腳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裡上六七趟廁所。
另外呢,當個老頭兒也有很大好處,你不會再為同樣的事兒操心了。
不用跟女人糾纏了,這還不賴。
我快三十年時間沒碰過女人了,信不信由你。
再說我也不想。
” 溫斯頓靠着窗台坐着。
再問下去也沒用。
他正要再去多買些啤酒,老頭兒站了起來,拖着腳步很快走到室内那頭臭烘烘的廁所。
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經在他身上起了作用。
溫斯頓在那裡多坐了一兩分鐘,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
幾乎沒留意到是什麼時候,他的雙腳又帶着他走上了街道。
他心想,最多再過二十年,那個最突出也是最簡單的問題——“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現在更好”——就永遠成為無法回答的問題了。
但實際上甚至在現在,也已經是無法回答的了,因為對從遙遠的舊時代遺留下來的少數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們沒有能力把一個時代同另一個時代做比較。
他們記得上百萬件無用的事情,例如跟一個工友的吵架,尋找丢了的自行車打氣筒,一個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個刮風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塵的旋風等等,卻看不到相關的事實。
他們就像螞蟻,隻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
在記憶已經失靈、文字記錄被僞造時——在這些事情發生時,就隻能接受黨所聲稱的人們的生活狀況已經得到提高,因為沒有可資參照的标準。
那種标準現在既不存在,以後也永遠不會再有。
這時,他的思緒突然停下來,他停下腳步張望了一下。
他是在一條窄窄的街道上,幾間光線陰暗的小鋪子夾雜在居民房屋中。
就在他頭頂上,吊着三個掉了顔色的金屬球
沒錯!他正好在一間雜貨店的外面,他在那裡買過日記本。
一陣恐懼感掠過他的心頭。
買那本本子的行為本身就夠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發過誓永遠不再來這裡,然而他讓自己的思想信馬遊缰時,他的雙腳卻自動将他帶回這個地方。
他之所以開始記日記,就是為了防止自己做出這種自取滅亡式的一時沖動行為。
同時,他注意到當時雖然已經快二十一點,那間鋪子卻仍開着。
他覺得與其在外面留連,倒不如走進去更少招人注意。
他走進鋪門,要是被盤問,他可以說是來買剃須刀片的,聽着還像回事。
鋪主剛點亮一盞懸挂着的油燈,它散發出一股雖然不潔,但不算刺鼻的氣味。
他也許有六十歲,身材單薄,彎腰弓背,鼻子長長的,給人以和藹之感,厚厚的眼鏡片後面是一雙和善的眼睛。
他的頭發幾乎全白,眉毛卻依然濃密,仍是黑色。
他的眼鏡,他那輕手輕腳、小心翼翼的舉動以及他身穿黑色絲絨舊夾克這幾個特征,都讓他模模糊糊有種睿智的樣子,像個搞文學的,或者音樂家。
他的話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數群衆比起來,沒那麼土裡土氣。
“您還在人行道上時我就認出您了,”他馬上說,“您是來買過小姐用記事本的那位先生。
那種紙可真漂亮,真的。
白條紙
現在已經不生産了——哦,我敢說有五十年沒再生産了。
”他從眼鏡架上方瞄了一眼溫斯頓,“您具體還想要點兒什麼?或者您隻是随便看看?”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糊地說,“隻是進來看看,沒想專門要買什麼。
” “也好,”那個鋪主說,“因為我估計也沒辦法讓您買到合适的東西。
”他做了個抱歉的手勢,他的掌心是綿軟的。
“您也看到是怎樣的了,一間空鋪子,可以這麼說吧。
這話我隻跟您說,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頭了。
沒人買,也沒存貨了。
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壞掉了。
當然,金屬制品絕大多數都被回爐了,我好多年一件銅制蠟燭座也沒見過。
” 鋪子裡很小的空間竟然塞得滿滿的,讓人不便走動,然而裡面幾乎沒有一件值上一點小錢。
地闆上的地方很擠,因為靠牆一圈堆着不計其數的畫框。
櫥窗裡有一碟一碟的螺釘螺母,豁了刃的鉛筆刀,指針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澤的手表,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無用物件。
隻是牆角那裡的一張小桌子上面,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小玩意兒——上了漆的鼻煙壺、瑪瑙胸針之類——裡面也許有些有意思的東西。
溫斯頓朝那張桌子走去時,他的眼睛被一個圓圓的、表面光滑的東西所吸引,它在燈光下幽幽發亮。
他把它撿了起來。
那是塊很重的玻璃,一面圓,一面平,幾乎是個半球。
那塊玻璃在顔色和質地上,有種獨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樣。
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東西,粉紅色,形狀複雜,能讓人聯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這是什麼?”溫斯頓很着迷地問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個老頭兒說,“肯定來自印度洋,他們把它嵌進玻璃裡面。
制造時間會在一百多年前,不過從樣子看,還要更早些。
” “是件漂亮的東西。
”溫斯頓說。
“是件漂亮的東西。
”那個老頭兒贊賞地說,“不過現在沒幾樣東西可以這麼形容了。
”他咳嗽了一下。
“這麼着吧,您想買的話,給我四塊錢就行了。
我記得像這種東西,以前能賣到八鎊,八鎊是——唉,我算不出來了,但會是很多錢。
可是如今誰又關心真正的古董?再說也沒多少古董留下來了。
” 溫斯頓馬上掏給他四元錢,把他看上的那樣東西揣進口袋。
它之所以吸引他,并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于它擁有的那種外觀,屬于跟如今這個時代很不相同的某個時代。
那種顔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見過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樣。
這件東西特别吸引人的,是它顯然毫無用處,不過他猜想以前肯定是當鎮紙用。
它放在口袋裡很重,但幸好還沒讓他的口袋顯得太鼓鼓囊囊。
對黨員來說,擁有這樣一件東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說是不正當,凡是舊的乃至漂亮的東西,總多少會令人生疑。
老頭兒在收到四元錢後,顯然情緒更好些了,溫斯頓意識到給他三元甚至兩元他都會接受。
“樓上還有間房間您可能願意看看,”他說,“裡面沒多少東西,隻有幾件。
我們一起上樓的話,可以拿盞燈。
” 他又點亮一盞燈,彎着腰慢慢在前面帶路。
走上陡峭破爛的樓梯後是一段狹窄的過道,然後進了一間房間。
它不對着街邊,而對着一個鋪着鵝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煙囪叢林。
溫斯頓注意到裡面的家具擺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樣子。
地上鋪了一小片地毯,牆上挂着一兩幅畫,還有把又髒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頂住壁爐放着。
一架老式玻璃面時鐘在壁爐台上滴滴答答走着,鐘面分為十二格。
窗戶下邊,一張很大的床占據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間面積,床上還有床墊。
“我太太死之前我們一直住在這兒,”老頭兒不無歉意地說,“我在一件一件賣家具。
那是張漂亮的紅木床,或者說至少把上面的臭蟲弄幹淨後算得上吧,不過我想您會覺得它有點兒太笨重了。
” 他把燈高舉着,好照亮整個房間。
在溫暖的暗淡燈光下,那房間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向往。
溫斯頓的腦海裡掠過一個想法,就是敢冒險的話,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幾元錢租下這裡。
這是種不可能實現的離譜想法,他剛想到就放棄了。
但那房間在他心裡喚起一種懷舊的念頭,一種年代久遠的記憶。
坐在那樣一間房間裡會有什麼感覺,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爐火前的扶手椅裡,腳放在壁爐擋闆上,擱架上還有把燒水的壺——那是種絕對獨處、絕對安全的感覺,沒人監視你,沒有聲音纏着你,除了燒水壺的響聲和時鐘悅耳的滴答聲,沒有别的聲響。
“沒有電屏!”他忍不住低聲說。
“啊,”老頭兒說,“我這兒從來沒那種東西。
太貴,不管怎麼說,我好像從來沒覺着需要裝那個。
您看那邊的牆角還有張不錯的折疊桌,不過您要是想用邊上的桌闆,當然得換上新合頁。
” 另外一個牆角那裡有個小書架,吸引溫斯頓走過去,上面隻有幾本垃圾書。
在群衆居住的地方,對書本的查抄和銷毀做得同樣徹底。
在大洋國内,幾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于一九六〇年以前的書。
老頭兒仍然用手舉着燈,站在放在紅木畫框裡的一幅畫前,它挂在壁爐一側,正對着床。
“喏,您要是剛好對舊版畫感興趣——”他小心翼翼地說。
溫斯頓走過去細看那幅畫。
那是一幅鋼雕版版畫,畫的是一座橢圓形建築物,有着長方形的窗戶,前方還有座小塔。
那座建築的周圍還有欄杆,在它後面,還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類的東西。
溫斯頓盯着它看了一會兒,他對之似曾相識,但不記得有那座雕像。
“畫框釘在牆上,”老頭兒說,“不過當然我可以給您取下來。
” “我知道那座建築,”溫斯頓過了很久才說,“現在都成廢墟了,它在正義宮外面的街道上。
” “沒錯,就在法院外面。
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
它曾經是一座教堂,名叫聖克萊門特教堂。
”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有點荒誕不經的東西。
他又說:“‘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 “什麼?”溫斯頓問道。
“噢,‘“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那是我們小時候念的押韻詩。
往下的我不記得了,不過我确實還記得結尾:‘這兒有支蠟燭照着你去睡覺,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
’是跳舞時唱的。
别人把胳膊擡高讓你穿過去,唱到‘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時,他們胳膊往下一壓就把你卡住了。
隻是一些教堂的名字,倫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 溫斯頓在茫然想着教堂是屬于哪一世紀的。
要想确定倫敦的建築物是哪個時代的總是不容易的。
凡是令人贊歎的大型建築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夠新,都會自動被聲稱建于革命之後,而凡是顯然建于很久以前的,都會被歸類為建于所謂中世紀的黑暗時代。
資本主義的幾個世紀被認為未能産生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人們從建築上學到的曆史不會比從書本上學到的更多。
雕像,銘文,紀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過去的都被有系統地更改了。
“我從來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
”他說。
“有很多留了下來,真的。
”老頭兒說,“不過被用做其他用途了。
哎,那首押韻詩是怎麼念的?啊,我想起來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
’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 “喏,我記得的就這麼多了。
一法尋,那是種小銅币,看上去跟一分錢有點像。
” “聖馬丁教堂在哪兒?”溫斯頓問道。
“聖馬丁教堂?它還在,在勝利廣場,跟畫廊在一塊兒。
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階很高的那幢建築。
” 溫斯頓很熟悉那裡。
它是個博物館,用來展覽各種各樣的宣傳性物品——火箭彈和水上堡壘的縮微模型、展示敵人殘暴行為的蠟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裡的聖馬丁教堂,”老頭兒補充道,“不過我不記得那一帶有什麼田野。
” 溫斯頓沒買那幅畫,它是比那塊玻璃鎮紙更不合适擁有的東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
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幾分鐘跟老頭兒說話,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們有可能根據從鋪子門面處的題字作此推論——而是查林頓。
查林頓先生似乎是個鳏夫,年紀為六十三歲,住在那間鋪子裡已有三十年。
這三十年裡,他一直想把櫥窗上的名字改過來,但從未着手去做。
他們談話時,溫斯頓的心裡一直想着那首記得不清不楚的押韻詩。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說來奇怪,可是對自己念一念時,會有幻覺,似乎真的聽到了鐘聲,那鐘聲屬于失去的倫敦,然而那個倫敦仍在此處彼處存在着,被改頭換面,也被遺忘了。
從一個又一個鬼影般的尖塔那裡,他似乎聽到鐘聲在洪亮地鳴響。
但就記憶所及,他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聽到過教堂鐘聲。
他告别查林頓先生,獨自走下樓梯,好不讓這個老頭兒看到他邁步出門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
他已經打好主意,再過一段适當間隔——比如說一個月——他會冒險再來這間鋪子看一看。
那也許比開小差不去集體活動中心更危險。
單是買過日記本後,不知道那個鋪主是否可以信賴,就又再來第二趟已經夠蠢的了,然而—— 對,他又想,他會再回來。
他會再買一些美麗然而無用的東西。
他會買下那幅聖克萊門特教堂的版畫,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藏在工作服的上衣裡帶回家。
他會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裡挖掘出那首詩的剩下部分。
甚至租下樓上房間的瘋狂念頭也再次閃現在他腦海。
也許有五分鐘時間,興奮感讓他疏忽大意了,他沒有先隔着櫥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
他甚至即興唱了起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
”聖馬丁—— 突然,他感到五内俱寒,魂飛天外。
一個身穿藍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走過來,那時離他不到十米遠。
是小說司的女孩,黑頭發的那個。
天色正在變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難地認出她來。
她在直直盯着他的臉,然後又繼續快步走着,似乎沒看到過他。
有那麼幾秒鐘,溫斯頓吓得不能動彈。
然後他向右轉,腳步沉重地走開了,也暫時沒注意到他走錯了路。
不管怎樣,有個問題算是得到了澄清:那個女孩在監視他。
這完全不再有疑問。
她一定是跟蹤他到這裡的,因為如果說她在同一天晚上,來到離黨員住處幾公裡遠的同樣一條無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讓人無法相信了。
說是巧合就太離譜了。
她是否真的是個思想警察的特務,或者隻是個由好管閑事心理驅使的業餘偵探,根本說來,那些都無關緊要。
她在監視他這一點就夠了,也許她也看到他進那個酒館。
走路很費勁。
每走一步,口袋裡那塊玻璃都撞擊他的大腿,他有點想把它掏出來扔掉。
最糟糕的是他覺得肚裡難受。
有那麼幾分鐘,他覺得如果不能馬上找到一間廁所,他就會死掉,但在這種地段沒有公共廁所。
後來陣痛過去了,留下了隐隐的痛感。
那條小街是條死胡同。
溫斯頓停住腳步,站立了幾秒鐘,茫然地想着該怎麼辦,然後他轉身沿原路返回。
轉過身後,他心裡突然想到那個女孩僅在三分鐘前跟他擦肩而過,要是跑步,也許能追上她。
他可以尾随她,一直到僻靜處,然後拿一塊鵝卵石砸爛她的腦袋,口袋裡那塊玻璃也夠重,可以一用。
但他馬上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想一想就需要氣力,也不可忍受。
他跑不動,也沒法砸她,再說她年輕而且精力充沛,能夠自衛。
他也想快些到集體活動中心去,然後待在那裡直到關門,以此作為那天晚上不在别處的部分證據。
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種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隻想盡快回到家裡,坐下安靜一會兒。
他回到公寓時已經過了二十二點,二十三點半總閘就會被關掉。
他走進廚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勝利杜松子酒。
然後走向淺凹處的那張桌子,坐下來并從抽屜裡拿出日記本,但他沒有馬上打開它。
電屏裡傳出一個粗嗓門女聲,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愛國歌曲。
他坐在那裡,眼睛盯着日記本的大理石紋封面,想對那聲音充耳不聞,卻做不到。
他們會在夜裡來抓你,總是在夜裡。
正确的做法是在他們來抓你之前自我了斷,無疑有些人正是這樣做的,許多失蹤事件其實都是自殺。
然而在全然無望得到槍支以及任何速效萬靈毒藥的世界上,自我了斷需要極大勇氣。
他有點震驚地想到,疼痛和恐懼在生物學上完全無用。
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動作時,身體總是變得失去活動能力,從而背叛了自己。
如果動手動得夠快,他也許能把那個黑發女孩幹掉,然而恰恰因為所處的極度危險境地,他失去了行動的力量。
他突然想到,一個人在遭遇危機時,要與之鬥争的,從來不是外部敵人,而是自己的身體。
即使是現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隐痛仍讓他不可能進行連貫的思考。
他意識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劇性的情況下總是如此。
在戰場上,在刑訊室,或者在一條正下沉的船上,你與之鬥争的事情總是被忘卻了,因為軀體成了重要的問題,直到最後成了唯一重要的問題。
即使你沒被吓癱或者痛苦地号叫,生活仍是跟饑餓、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鬥争,還有跟胃酸或牙疼鬥争。
他打開日記本,重要的是記下點什麼。
電屏裡的女聲開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聲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樣,插進了他的腦子。
他努力回憶奧布蘭的模樣,日記是為他而寫,或者說就是寫給他的,然而他開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後,他将遇到什麼。
如果他們馬上處死他倒沒關系,被處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沒人說起過這些事,不過誰都清楚)一定要遍嘗坦白時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闆上尖叫饒命,骨頭被打斷,牙齒被打落,頭發一縷縷被鮮血染紅。
既然總是同樣的結果,又何必非要承受這一切?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縮短幾天或者幾星期?從未有人躲過偵察,從未有人不坦白。
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時,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将被處死,然而為何那種什麼都改變不了的極度恐懼非要在未來等候着? 他又試着想起奧布蘭的樣子,這次成功了一點。
“我們會在沒有黑暗的地方見面。
”奧布蘭對他說過這種話。
他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或者說自以為知道。
沒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來,人們永遠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見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來。
因為從電屏傳來的聲音在他耳邊聒噪着,他無法順着那個思路往下想。
他抽出一根煙噙到嘴上,一半煙絲立即掉到他舌頭上,那是種難以吐出的苦澀塵土。
老大哥的面龐浮現在他腦海中,取代了奧布蘭的臉龐。
像前幾天所做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
那張臉往上盯着他,凝重,平靜,警覺,然而在兩撇黑色八字胡後,隐藏的是什麼樣的微笑?像個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幾條标語: 戰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