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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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好吧,我替你講情試試,請闖王和劉爺看我的老面子饒你不死。

    以後,可不能再壞軍紀。

    ” 醫生和闖王等人談到定更以後,又吃點酒,才回他自己的住處休息。

    臨走時,他向闖王替鴻恩講情,但闖王并不做聲。

    他轉向劉宗敏說: “捷軒,十二雖然犯法當斬,但請姑念他年輕無知,留下他的性命。

    他跟随闖王六七年,從十四五歲的毛孩子長成大人,挂過多次彩,在戰場上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保闖王。

    他作戰勇猛,武藝也好,這幾年立過不少功。

    俗話說,千軍易得,一将難求。

    這次留下他一顆腦袋,以後他就不敢啦。

    ” 宗敏把眼睛一瞪,說:“老尚,我何嘗不知道他是個有出息的小夥子?不用說他是自成的叔伯兄弟,他也是在我的眼皮下長大的,同我自己的兄弟一樣。

    可是軍法如山,該斬不斬,以後叫哪個遵守軍紀?他是闖王的兄弟,就應該以身作則,不要犯法才是;既然犯了法,就得與别人一律同罪!” “捷軒,你說的道理很是,不過,不過,法是死的,用是活的。

    十二幾次受重傷,都是我親手救活了他的命。

    這次請你看個面子,還讓我救他一命行不行?” “你快回去休息吧。

    能不能饒他一死,等我同闖王、玉峰審問了他再說。

    ” 醫生不好再講什麼話,十分放心不下,向自成、宗敏和見秀望望,含着淚苦笑一下,轉身走了。

    宗敏立刻向自成問: “現在就審問吧?” “審問!”自成說。

    “玉峰,你同捷軒一同去審問,一切由你們二位做主。

    ” 在審問時候,李鴻恩照實承招,隻求不殺他,讓他在下次打仗時戰死沙場。

    他的三個親兵中有一個叫做陳魁,一口承招李十二去強奸民女的事是他慫恿的,他願意受千刀萬剮,隻求饒十二不死。

    審過以後,劉宗敏和田見秀到院裡商議。

    田見秀主張隻将陳魁殺掉,留下鴻恩的一條性命,重責一頓,讓他戴罪立功。

    劉宗敏從感情上也不願殺他,但認為他既是闖王的兄弟,倘若不殺,将士們必有許多閑話,以後如何叫别人遵守軍紀?再說,那些新入夥的兄弟既有本地農民,也有平日慣于擾害平民的杆子,如果放過了鴻恩,對這些人就沒法厲行軍紀了。

    所以他主張狠狠心斬了鴻恩。

    他們商量一陣,便同去見闖王,請他自己決定。

    宗敏說: “闖王,這件事,如今全營上下無人不知。

    或重責一頓皮鞭,或斬首示衆,全由你決定,不過要快。

    夜長夢多,耽擱一天,閑話就起來了。

    ”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我的兄弟更不可輕饒。

    殺吧,殺吧!”自成低聲回答說,心中酸痛,聲音有些打顫,同時在心中罵道:“為什麼這事情偏出在恩子身上?該死!” 田見秀在一旁說:“你多想一想,打他幾百皮鞭也是一個辦法,可不殺就不殺。

    老尚說的很是:千兵易得,一将難求。

    ” 這一夜,李自成為這事十分難過,不能成眠。

    有時在他的眼前出現的是拖着鼻涕、在灰堆中同群兒嬉戲的小恩子,忽而一變,出現在眼前的是衣服破爛、面黃肌瘦的一個少年,又頑皮又害羞地纏磨着高桂英,懇求說:“二嫂,你替我求求二哥,帶我出去吧,我要随二哥一起打江山!”這後一個印象是崇祯五六年間的事情,那一次自成率人馬回一趟米脂故鄉,把鴻恩和村中一大群青少年子弟們帶了出來。

    從那時起,鴻恩在自成的培養下成長起來,變成了一員青年猛将。

    他在童年時代就跟着村中大人們練習槍法,後來又得到劉芳亮的用心指教,武藝大進,立了許多功,流過許多血,死過幾回!…… 許許多多往日的印象,在這不安的一夜中都活靈活現地浮現眼前。

    一段二十年前的往事,也忽然記起來了。

    那時五嬸,即鴻恩的母親,剛剛守寡,帶着吃奶的鴻恩給艾舉人家中幫工,而自成給艾家放羊。

    一個秋天的黃昏,自成把羊群趕回羊圈,發現一隻羊走失了,不敢吃飯,回頭跑往山中尋找。

    他在荒涼的山谷中找了很久,毫無蹤影。

    他急得哭着,跑着,叫着,直到天色黑得看不見路,仍然不敢回去,隻好藏在一個山洞中,等待天明以後再找。

    雖然他明知山中有很多狼,但他甯肯躲在山洞中受冷,受餓,給狼吃掉,也不願回去再受主人的辱罵和鞭打。

    因不願惹父母生氣,他也不肯回自己家去。

     當吃晚飯的時候,五嬸沒有看見自成,還以為他大概有什麼事回自己家裡去了。

    等到了二更天氣,不見他回羊圈睡覺,感覺詫異,仔細一問,聽人說他好像往山中找羊未回,不禁大驚,丢下鴻恩就往自成的家裡跑。

    過了一頓飯工夫,一大群人打着燈籠火把奔往荒山中尋找自成。

    自成坐在山洞裡,噘着嘴,含着淚,緊握一把防身護體的短刀,看着散亂在山頭上和山谷中的燈籠火把,聽着不斷的大聲呼喚,隻不做聲。

    後來燈籠火把和喊聲愈來愈近,他聽見母親和五嬸用半嘶啞的哭聲呼喚着他的乳名:“黃來兒!黃來兒!……”到這時,自成再也忍耐不住,走出山洞,答應一聲:“哎!”五嬸走在母親前邊,先撲到他面前,把他攬到懷裡,邊責備邊哭了起來…… 從那時起大約過了十三四年,李自成成了一位有名的起義軍首領,在高迎祥手下号稱闖将,回到故鄉,鴻恩也長成了一個少年。

    當他率領人馬離開家鄉時,兩鬓斑白的五嬸顫巍巍地拉着他的袖子,仍然喚着他的乳名,含着眼淚,哽咽着叮咛說: “黃來兒,你五嬸二十八歲守寡,吃盡了苦,總算把小恩子撫養成人了。

    如今讓他跟你去……隻要他跟着你,五嬸就放心了。

    ” …… 李自成從床上忽地坐起,匆匆穿好衣服。

    天色已經黎明了。

    他沒像往日一樣到院中打拳、擊劍,也沒騎馬去村外看将士早操,而是背着手走往村邊的小樹林中,踏着落葉和嚴霜走來走去。

    幾個親兵知道他心情不好,隻站在樹林外邊警衛。

     李過在夜間見到了田見秀,知道闖王下狠心斬鴻恩的成分很大,急得坐卧不安,通宵未眠。

    鴻恩也托人給他帶信,要他講情。

    他剛才騎馬來到闖王住的寨内,先去看了鴻恩,随即來這裡尋找闖王。

    當他輕腳輕手走近自成時,自成已經明白了他的來意,用責備的口氣問: “你早晨不到校場去,來見我有什麼事?” 李過膽怯地說:“二爹,我十二爹的事……” “你是來替他講情的麼?”自成截住說,嚴厲地望着侄兒。

     “我,我……我不敢替他求情。

    不過自從起義以來,咱們李家已經死了幾十口人……” “補之!”自成揮一下手,不讓李過說下去。

    “你不懂!倘若是别人犯了同樣的罪,我還可以不斬。

    我的兄弟和子侄們不管誰犯了這樣罪,非斬不可。

    這道理你不明白?” 李過默默地點了一下頭,鼻孔發酸,眼睛潮濕。

     “你看見你十二爹了麼?” “剛才看見了。

    ” “他對你說了什麼話?” “他要我替他講情,還說,要是你決定殺他,他也決不怨恨你,隻求你在他死之前同他見一面。

    ” 闖王的心中刺痛,低下頭去,沉默片刻,然後說:“你去對他說,我用不着見他了。

    家裡的事情讓他放心。

    這件事我要瞞着五嬸,永不讓她老人家知道。

    她生前養老,死後送終,我自有妥善安排,請你十二爹放心好啦。

    ” 他說完以後,轉身走了。

    李過看出來他非常難過,并且再講情也沒用處,隻好往小樹林外走去。

    但李過才走十幾步遠,被自成叫住了。

     “最近有沒有人回家鄉去?”自成問。

     “下個月有人回去。

    ” “有人回家鄉時,你記着用你十二爹名義給五奶帶點錢去。

    不要忘了!” 李過嗯了一聲,眼淚幾乎奪眶而出,趕快大踏步走出林外。

     尚炯扮做走方郎中,劉體純扮做他的夥計,天色黎明就吃過早飯,這時趕來向闖王辭行。

    自成步行送他們走了兩三裡路,囑咐尚炯無論如何要把牛舉人請來一晤。

    尚炯又求他留下鴻恩性命。

    他不願使醫生路上難過,點點頭,含糊地嗯了一聲。

    拱手相别以後,他站在高處,一直望着他們的背影漸漸遠去,消失在荒山腳下。

     他走回老營時,已經收早操了。

    看見雙喜俯在桌上哭泣,小張鼐坐在一邊揩淚,他沒有問,隻裝作沒看見。

    他明白這兩個孩子起小同恩子一起,感情極好,都把恩子當親叔父一樣看待,如今眼巴巴地看着他要被斬,自然會要傷心。

    他把中軍吳汝義叫來,吩咐他把李鴻恩和陳魁推出斬首,把另外的兩個親兵各重責兩百皮鞭,貫耳遊營。

    吳汝義正在難過,撲通跪下,說: “闖王!尚神仙臨走時一再囑咐我:一定要救活鴻恩。

    全營上下,都知道鴻恩是一員将才,幾年來經常出生入死,立過許多戰功。

    再說,這是初犯,又未奸成,而且是受陳魁教唆。

    将他斬首,未免過重。

    他是你的兄弟,要想想他的老娘年輕守寡,隻此獨子,交付給你……闖王,我懇求你看在他老母的情分上,留下他的性命,叫他立功贖罪!” 闖王臉色嚴峻地說:“子宜,治軍如治國,甯可大義滅親,不可因私廢法。

    快殺,休要再說!”說畢,他将腳一跺,不再看吳汝義,走進睡覺的房間,在床邊坐了下去。

    親兵頭目李強進來請他吃早飯,眼睛哭得紅茫茫的。

    他揮手使他退出,心中說:“恩子!你怎麼不聽我的話啊!”他的眼前不斷地浮現着五嬸和鴻恩幼年時代的影子,耳邊仿佛缭繞着五嬸的帶着哭聲的呼喊:“黃來兒!黃來兒!回來吧!你在哪兒?……”忽然他喉口壅塞,熱淚泉湧,伏在桌子上無聲地哭了起來…… [1]大刀——指有長柄的刀。

    至于雙刀和單刀所用的刀,可以統稱短刀。

     [2]戚家軍——戚繼光統率的軍隊。

     [3]力——我國上古和中古測量弓的強度以“石”(dàn)為單位,到了明代或稍早一點,大概由于制弓技術的進步,改為以“力”為單位。

    一個力是九斤十四兩(或雲九斤四兩)。

    相傳十個力等于一石。

     [4]弓欺手——這是射箭技藝上的一句成語。

    手強弓弱叫做手欺弓,弓強手弱叫做弓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