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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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保證,除了今天在教員室裡的這幾位老師,再也不會有别的人知道這件事!”
一件“失竊案”不了了之。
至今,連王志松也不知道,他的筆是被她偷去的。
後來,她帶着這支筆到修配鋼筆的小店去,讓專門往筆上刻字的師傅為她在這支筆上刻幾個字。
“刻幾個什麼字?” 她說還沒想好。
“學海無涯苦作舟?怎麼樣?” 她搖頭。
“妙手著文章呢?” 她搖頭。
“筆随心意?這句挺好的!字也少,我給你刻梅花篆體的!” 她還搖頭。
“那你就回家去自己想吧,想好了再來!”刻字師傅隻好将筆還給她。
她也就隻好接過筆一邊低頭思索一邊走出了小店。
走在半路上,她忽然轉身往回跑,一口氣跑進小店裡,興沖沖地說:“我想好了!” “哦?……”刻字師傅作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
“四個字!” “哪四個字?” “永不丢失!” “我還以為你想出了一句絕妙好詞呢!”刻字師傅嘲笑起她這個過分愛動腦筋,腦筋卻并不怎麼聰明的少女來。
“我就要刻這四個字!不要梅花篆體,要隸書體!再刻上一行小字——送給吳茵珍存。
” “姑娘,”刻字師傅有些糊塗了:“永不丢失……這四個字……送給别人不怎麼貼切呀!好像你是送給自己的意思嘛!” “你别管這麼許多,照我的話刻就是了!” ………… 這支筆,他用了幾年,她不知道,她可是用了十幾年了!筆杆被她的手磨去光澤了,烏舊了,但刻在上面的那幾行字卻依然清楚,毫未模糊。
她卻到底丢失了他。
幾天前她又偶然在這座城市裡找到了他,她卻成了另一個男人的妻子!縱然他還像她一樣,心裡牢記着當年對她的許諾,現在對她說“我來做你的丈夫了!”也……太晚了,太晚了! 一位領袖犯的錯誤,可以在他生前或死後由他自己或由别人糾正過來。
一個黨犯的錯誤,可以在一次全黨的中央代表會議或政治局會議上糾正過來。
一頁曆史犯的錯誤,可以在曆史的下一頁糾正過來。
命運在愛情方面對人犯的錯誤,無論對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犯的錯誤,卻是那麼難以糾正!即使他們有糾正的願望有糾正的勇氣,社會往往也要迫使他們向命運就範;将錯就錯,一錯到底,一錯到死。
某些拯救萬衆大軍的統帥,某些拯救一個民族的英雄,某些拯救一個國家的元首,卻也在自己命運的愛情方面無力自救,一敗塗地,抱憾終生。
她手中仍緩緩轉動着那支筆,兩眼仍呆滞地瞧着那支筆,心想:命運,命運,你擺布人生為什麼那樣專橫、冷酷!我恨你!如果你是看得見的有形的,我一定要不惜任何代價不惜用任何手段弄到一顆手榴彈,一見到你就死死地抱住你,毫不猶豫地拉響手榴彈,将我自己炸個粉身碎骨,也将你炸得千片萬塊,與你同歸于盡! 煙燒疼了她的手指。
她将煙撚滅在煙灰缸裡,看了一眼擺在桌上的手表——九點三十五了。
她本欲連夜趕寫完這篇“紀實”,思路卻再也不能集中了。
他像銘刻在她心上的一個音符,無論何時,一想到他,就憶起了少女時代一首首真摯而感傷的戀歌。
丈夫的鼾聲忽微忽響。
她回頭看了一眼,見丈夫那雄海狗一般脂肪肥厚的胖大身體,在被子裡蜷曲成S形,睡得正酣。
她知道自己今夜又要失眠了。
她服下三片安眠藥片,熄了燈,盡量不發出一點聲音地脫衣躺在床上。
她唯恐碰醒了他,被他糾纏。
丈夫卻在這時睡眼惺忪地起床解手,解手回來爬上床,嘟哝一句什麼,将她摟了過去。
他的手像女人的手那麼柔軟細膩。
因為他每天洗幾遍手,擦幾遍護膚霜。
這雙手成千上萬次地撫摸過她的頭發,臉,她整個身體的每一部位每一寸皮膚。
他是早已将她摸熟了,如同賭徒摸熟了骨牌,算命的瞎子摸熟了命簽。
卻沒有一次撫摸,激起過她哪怕一絲一縷的情欲。
沒有,一次也沒有,從來沒有,絕對沒有,永遠也不會有。
但他是她的丈夫,擁有願怎樣撫摸她就怎樣撫摸她,願怎樣親昵她就怎樣親昵她的權力。
法律維護他這種權力,法律從不幹涉一個丈夫怎樣愛自己的妻子。
法律隻有當一個丈夫不愛自己的妻子的時候,才開庭對愛情進行神聖的審判。
而他是永遠不會不愛她的。
他内心裡知道她不愛他,知道得清清楚楚。
但他不在乎,不煩惱,不生氣。
他自有他對愛的一套男人的哲學。
她愛不愛他,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權摟抱她,吻她;有權願怎樣撫摸她就怎樣撫摸她;有權願怎樣親昵她就怎樣親昵她;有權從她身上得到色情的滿足和性欲的發洩;有權跪在她面前,裝出因為知道她不愛他而異常痛苦的模樣,從中獲得一種表演樂趣;有權在她的生日給她寫一封卑俗誨淫的情書,連同給她買的生日禮物雙手奉獻給她,以表明他在作了她的丈夫後對她的愛有增無減,地久天長;有權……他既然對她擁有如此這般種種受法律保護的權力,使他感到在愛情方面是一個無限幸福的男人了。
她愛不愛他,便是微不足道的了。
按常人的眼光看來,他是一位挺不錯的丈夫。
四十歲不到,已官登副局長。
一九八〇年,本市四十歲不到的副局長唯他一人。
他生活作風“嚴肅”,從不招花惹草。
他很被上級賞識,即将由副局長而局長。
他待人彬彬有禮,對下屬從不擺架子。
他“關心群衆”,常常親批“補助某某同志元”的條子。
他善于社交,人緣四通八達。
他在各種場合都獲得普遍的好感和普遍的尊重。
這樣的一位丈夫,在本市絕不比養在富雅人家的波
至今,連王志松也不知道,他的筆是被她偷去的。
後來,她帶着這支筆到修配鋼筆的小店去,讓專門往筆上刻字的師傅為她在這支筆上刻幾個字。
“刻幾個什麼字?” 她說還沒想好。
“學海無涯苦作舟?怎麼樣?” 她搖頭。
“妙手著文章呢?” 她搖頭。
“筆随心意?這句挺好的!字也少,我給你刻梅花篆體的!” 她還搖頭。
“那你就回家去自己想吧,想好了再來!”刻字師傅隻好将筆還給她。
她也就隻好接過筆一邊低頭思索一邊走出了小店。
走在半路上,她忽然轉身往回跑,一口氣跑進小店裡,興沖沖地說:“我想好了!” “哦?……”刻字師傅作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
“四個字!” “哪四個字?” “永不丢失!” “我還以為你想出了一句絕妙好詞呢!”刻字師傅嘲笑起她這個過分愛動腦筋,腦筋卻并不怎麼聰明的少女來。
“我就要刻這四個字!不要梅花篆體,要隸書體!再刻上一行小字——送給吳茵珍存。
” “姑娘,”刻字師傅有些糊塗了:“永不丢失……這四個字……送給别人不怎麼貼切呀!好像你是送給自己的意思嘛!” “你别管這麼許多,照我的話刻就是了!” ………… 這支筆,他用了幾年,她不知道,她可是用了十幾年了!筆杆被她的手磨去光澤了,烏舊了,但刻在上面的那幾行字卻依然清楚,毫未模糊。
她卻到底丢失了他。
幾天前她又偶然在這座城市裡找到了他,她卻成了另一個男人的妻子!縱然他還像她一樣,心裡牢記着當年對她的許諾,現在對她說“我來做你的丈夫了!”也……太晚了,太晚了! 一位領袖犯的錯誤,可以在他生前或死後由他自己或由别人糾正過來。
一個黨犯的錯誤,可以在一次全黨的中央代表會議或政治局會議上糾正過來。
一頁曆史犯的錯誤,可以在曆史的下一頁糾正過來。
命運在愛情方面對人犯的錯誤,無論對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犯的錯誤,卻是那麼難以糾正!即使他們有糾正的願望有糾正的勇氣,社會往往也要迫使他們向命運就範;将錯就錯,一錯到底,一錯到死。
某些拯救萬衆大軍的統帥,某些拯救一個民族的英雄,某些拯救一個國家的元首,卻也在自己命運的愛情方面無力自救,一敗塗地,抱憾終生。
她手中仍緩緩轉動着那支筆,兩眼仍呆滞地瞧着那支筆,心想:命運,命運,你擺布人生為什麼那樣專橫、冷酷!我恨你!如果你是看得見的有形的,我一定要不惜任何代價不惜用任何手段弄到一顆手榴彈,一見到你就死死地抱住你,毫不猶豫地拉響手榴彈,将我自己炸個粉身碎骨,也将你炸得千片萬塊,與你同歸于盡! 煙燒疼了她的手指。
她将煙撚滅在煙灰缸裡,看了一眼擺在桌上的手表——九點三十五了。
她本欲連夜趕寫完這篇“紀實”,思路卻再也不能集中了。
他像銘刻在她心上的一個音符,無論何時,一想到他,就憶起了少女時代一首首真摯而感傷的戀歌。
丈夫的鼾聲忽微忽響。
她回頭看了一眼,見丈夫那雄海狗一般脂肪肥厚的胖大身體,在被子裡蜷曲成S形,睡得正酣。
她知道自己今夜又要失眠了。
她服下三片安眠藥片,熄了燈,盡量不發出一點聲音地脫衣躺在床上。
她唯恐碰醒了他,被他糾纏。
丈夫卻在這時睡眼惺忪地起床解手,解手回來爬上床,嘟哝一句什麼,将她摟了過去。
他的手像女人的手那麼柔軟細膩。
因為他每天洗幾遍手,擦幾遍護膚霜。
這雙手成千上萬次地撫摸過她的頭發,臉,她整個身體的每一部位每一寸皮膚。
他是早已将她摸熟了,如同賭徒摸熟了骨牌,算命的瞎子摸熟了命簽。
卻沒有一次撫摸,激起過她哪怕一絲一縷的情欲。
沒有,一次也沒有,從來沒有,絕對沒有,永遠也不會有。
但他是她的丈夫,擁有願怎樣撫摸她就怎樣撫摸她,願怎樣親昵她就怎樣親昵她的權力。
法律維護他這種權力,法律從不幹涉一個丈夫怎樣愛自己的妻子。
法律隻有當一個丈夫不愛自己的妻子的時候,才開庭對愛情進行神聖的審判。
而他是永遠不會不愛她的。
他内心裡知道她不愛他,知道得清清楚楚。
但他不在乎,不煩惱,不生氣。
他自有他對愛的一套男人的哲學。
她愛不愛他,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權摟抱她,吻她;有權願怎樣撫摸她就怎樣撫摸她;有權願怎樣親昵她就怎樣親昵她;有權從她身上得到色情的滿足和性欲的發洩;有權跪在她面前,裝出因為知道她不愛他而異常痛苦的模樣,從中獲得一種表演樂趣;有權在她的生日給她寫一封卑俗誨淫的情書,連同給她買的生日禮物雙手奉獻給她,以表明他在作了她的丈夫後對她的愛有增無減,地久天長;有權……他既然對她擁有如此這般種種受法律保護的權力,使他感到在愛情方面是一個無限幸福的男人了。
她愛不愛他,便是微不足道的了。
按常人的眼光看來,他是一位挺不錯的丈夫。
四十歲不到,已官登副局長。
一九八〇年,本市四十歲不到的副局長唯他一人。
他生活作風“嚴肅”,從不招花惹草。
他很被上級賞識,即将由副局長而局長。
他待人彬彬有禮,對下屬從不擺架子。
他“關心群衆”,常常親批“補助某某同志元”的條子。
他善于社交,人緣四通八達。
他在各種場合都獲得普遍的好感和普遍的尊重。
這樣的一位丈夫,在本市絕不比養在富雅人家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