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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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金用最後的一小塊面包,将盤子裡的湯汁擦拭幹淨,然後填進嘴裡慢慢咀嚼着,一邊想着心事。

    等他站起來離開餐桌時,他還是覺得餓得難受。

    可是這一家人隻有他一人吃過飯了。

    兩個孩子早早地就被打發到隔壁房中的床上睡覺了,睡着了,他們就會忘記吃晚飯的事情。

    老婆什麼也沒吃,默默地坐在那裡,不無擔心地看着他。

    她是一個女工,雖然憔悴瘦削,但臉上還能看出年輕時美麗的痕迹。

    他吃的面包是她用最後的一點錢買的,做湯汁的面粉還是她跟對面鄰居那兒借的。

     他坐在窗戶旁邊的一把破椅子上,椅子經不住他的重量,被壓得東倒西歪的。

    他習慣性地把煙鬥塞進嘴裡,伸手去上衣口袋裡掏煙絲。

    口袋裡什麼都沒有,他想起來了,懊喪地拿掉煙鬥放在一旁,責怪自己的健忘。

    他的動作慢騰騰的,看上去有點笨拙,仿佛承受不了肌肉的沉重負擔。

    他的身體健壯,動作遲緩呆笨,面貌也不是那麼招人喜歡。

    他身上的衣服破舊邋遢,腳上的鞋子不久前剛剛換過底子,鞋面破得已經挂不住鞋底了。

    他穿的這件布襯衫是兩個先令的廉價貨,斑斑點點,領口都磨破了。

     仔細看他的那張臉,毫不掩飾地标示出他的身份。

    那是一張很典型的職業拳擊家的臉,一張在拳擊場上征戰多年的臉,最讓人一眼明了的是臉上那種野獸般的好鬥的特征。

    他的眉頭緊蹙,嘴巴緊抿——臉上最難看的就是這張嘴了,像一道傷疤。

    下巴挺闊,充滿挑戰和殘忍。

    厚厚的眼皮包裹着雙眼,眼球轉動緩慢,沒有表情。

    說他像野獸,而最像的就是這雙眼睛了。

    似睡非睡,讓人想到獅子——那好鬥的野獸的眼睛。

    他的額頭從頭發根以下塌陷下去,頭發剪得很短,能暴露出腦殼的凹凹凸凸。

    鼻子因為多次被打斷、被擊打而變得怪模怪樣,耳朵像卷心菜一樣,從來沒有消過腫,似乎大了一倍。

    這是他臉上的全部陪襯。

    另外,他的胡子也剛剛刮過,可皮膚裡的胡子楂兒還在長,給他的臉塗上了藍青色。

     這麼一張臉,在夜路上或者在偏僻的胡同裡碰上能夠吓死人。

    但是,湯姆·金是個規矩人,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

    除了在拳擊場上和人打鬥,他沒有傷過任何人,甚至沒聽說過他和誰吵過嘴。

    他的職業是拳擊,他的好鬥以及所有的野蠻行為隻在拳擊場上表現。

    拳擊場外,他是一個行動緩慢、脾氣随和的人。

    年輕的時候,他的錢來得容易,所以出手大方,從不為自己打算。

    他不記仇,所以他沒有仇人。

    拳擊對他來說,隻是用來謀生。

    拳擊台上,他可以把人打傷,打殘廢,甚至打死,但都沒有惡意,這是平常事。

    觀衆花錢到場子裡來,為的就是看到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打翻在地。

    赢了的人就能拿到一筆大錢。

    二十年前,他和烏魯木魯·高傑打拳擊,他知道四個月前高傑在新堡的比賽中下巴被對手打壞,剛剛恢複。

    在交手時,他就專門沖着他的下巴打,打到第九個回合的時候,他的下巴又被他打壞了。

    他對高傑沒有惡意,他要打倒高傑,為的是赢得那筆錢。

    高傑也沒有因此而恨他。

    這就是拳擊,是比賽,誰心裡都明白,誰都這麼幹。

     湯姆·金不愛說話,更多的時候他愛沉悶地坐在窗前看他的手。

    那是一雙傷痕累累的手,青筋裸露,腫脹變形,看看那曾經被擊碎而扭曲的指節,就能看出他是怎麼用拳的。

    他不知道人的生命即動脈的生命這一醫學原理,可他非常清楚筋脈于人體的意義。

    心髒以最大的壓力通過血管向全身輸送血液。

    現在他的血管已今非昔比了。

    它們失去了彈性,因為長時間腫脹,他的耐力也遠不如從前了。

    現在,他動不動就累了,再不能像先前那樣,一口氣鬥上二十個回合,從鑼聲響起就拼命地鬥,鬥,鬥,一會兒被打得靠住繩子,一會兒把對手打得靠住繩子,越打越猛,最後總能在第二十個回合裡,讓全場的觀衆站起來為他歡呼,無論他用哪種方法,沖也好,打抑或閃,他那暴風雨般的拳頭總能擊向對方,同時也挨着對方的拳頭。

    他的心髒每次都把洶湧的血輸送到他最需要的血管裡。

    那些血管當時漲得很大,可過後很快就能恢複原狀,有時也有例外——每場鬥完,都要腫一些時日,可并不大看得出來。

    他盯着這雙腫脹有傷的手,有時竟能看出當初細嫩優美的一雙手。

    那太久遠了,是在和有“威爾士的兇神”綽号的本尼·瓊斯打鬥時,兇神的腦袋瓜擊碎了第一個指節之前的事了。

     眼下,他又感覺到很餓。

     “唉,我就真的連一塊牛排都吃不上了嗎?”他大聲嘟囔着,捏緊他的大拳頭,抑制着自己不罵人。

     “勃克和索雷那兒我都去過了。

    ”他妻子說,聲音裡帶着歉意。

     “他們不肯?”他問。

     “半個子兒也不肯。

    勃克說……”她吞吞吐吐地說不下去。

     “接着說,他說什麼了?” “他說,你欠他的賬夠多的了,他認為你今晚會輸,打不過桑德爾。

    ” 湯姆·金哼了一聲,沒再作聲。

    他想起年輕時,他養的一條獵狗,經常吃他的牛排。

    那時,他要賒一千塊牛排,勃克都不會拒絕。

    可是現在,湯姆上了年紀,今不如昔呀。

    一個在二等俱樂部打拳的老頭子,還能指望在商人那兒多賒賬嗎? 從一大早他就渴望吃到一塊牛排,這個念頭一直纏繞着他。

    關于這次比賽,他沒有系統地鍛煉過。

    這一年,趕上澳大利亞大旱,生活艱難,連臨時工作都很難找。

    他雇不起陪練,又吃得差,甚至吃不飽。

    有時臨時找到點事做,無非就是賣幾天苦力。

    每天早上,他要圍着陶門公園跑幾圈,練練腿力。

    可是這根本不夠,雇不起陪練,又得養活老婆和兩個孩子。

    他得到和桑德爾比賽的機會後,商人們寬松了一點,賒給他一些錢。

    快活俱樂部的秘書也隻預支了他三個金鎊——這已是敗者得到的最高酬金了——以外,他就不肯再借了。

    有時他能從老朋友那兒借幾個先令,他們有錢是能多借給他幾個的,可遇上大旱年,他們也很困難。

    唉,事實如此——賽前他練得很不夠。

    他也應該吃得好一點,心裡才沒有顧慮。

    再說,四十歲的人和二十歲時相比,見效太慢。

     “幾點啦,麗茲?”他問。

     他妻子跑到走廊裡問鄰居,回來說:“七點四十五。

    ” “第一場比賽再過幾分鐘就開始了,”他說,“那隻是試試拳頭。

    接下來是狄勒·威爾士和格列德雷的四個回合的比賽,再接着是斯塔萊特與一個水手的十個回合,一個鐘頭以後就該我上場啦。

    ” 又靜靜地待了十分鐘,他站起來。

     “麗茲,說老實話,我沒有好好練功。

    ” 他伸手拿起帽子,向門口走去。

    他沒有吻她——他出去時從來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今天晚上,她走上去主動地吻他。

    她用胳膊摟住他,使他不得不低下頭來親她。

    他的身體很魁偉,湊在一起,她顯得那麼小。

     “祝你好運,湯姆,”她說,“一定要打敗他。

    ” “是,一定要打敗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