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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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審視這些日子。
首先,我前面提到過,我擺脫父親和親友,走到赫爾去下海的日子,也就是我後來被薩累的海盜俘虜而淪為奴隸的日子。
注25
其次,我從雅茅斯錨地的沉船中逃出來的那天,也正是我乘一隻小艇從薩累逃走的同一天。
我出生于9月30日,二十六年注26後的同一天,當我被抛在這座島上,我也奇迹般地被救了出來,所以,我罪惡的生活跟我孤獨的生活,可以說是在同一天開始。
墨水之後被用完的是面包—我指從船上拿下來的餅幹。
這個我吃得很省,隻允許自己一天吃一塊,這樣持續了一年有餘。
即使如此,在收獲到自己的谷物之前,我有将近一年斷了糧。
後來,我終于可以吃到自己的面包了,我對上帝真是感恩不盡。
如我上面所說,我能吃上面包,已是接近于奇迹了。
我的衣衫也開始褴褛了。
至于内衣,我已很久沒有了,隻有幾件花格子襯衫,還是我從别的水手的箱子裡找到的,我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下來。
在這裡我穿不了别的衣服,隻能穿一件襯衫。
幸好船上男式服裝中有大約三打襯衫,這給我幫了大忙。
還剩幾件水手們值夜穿的厚外衣,但穿起來就太熱了。
盡管天氣真是熱得可以,根本就不需要穿衣服,我卻總不能光着身子吧—不,雖然我這樣想過,也不會的—我不會堅持這個念頭的,雖然島上隻有我一個人。
我不願赤身裸體的理由是,在熾烈的陽光下,裸體不如衣服經曬。
裸體一會兒就會被太陽曬出泡來,穿上襯衫就不同了,空氣會在裡面流通,要比裸體涼快兩倍。
在太陽下不戴帽子也不行,不然,這裡的炎炎烈日将直照我的頭頂,不一會兒就讓我頭疼腦熱。
所以我不能不戴帽,戴上後就沒關系了。
因此,我開始考慮把我稱為衣服的幾塊破布整理一下。
我所有的背心都穿爛了,我要做的是試試能否把值夜的大衣再加上别的材料改裝成夾克。
因此我就開始裁縫起來,或倒不如說亂縫一氣,因為做得太糟糕了。
但我還是勉強做出了兩三件新内衣,希望能穿得經久一點。
至于内外褲,我直到後來才做出了幾條,但做得很不成樣。
我說過,凡我殺掉的四足動物,其毛皮我都留了下來。
我把它們挂起來,用棍子撐開了在太陽下曬,有的被曬得又幹又硬,派不上什麼用場,有的卻很有用處。
我用毛皮制成的第一個東西是一頂大帽子,毛翻在外面,可用來擋雨。
帽子做得相當好,随後我就完全用這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内衣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
兩件都做得又寬又松,因為我不是為了禦寒,而隻是為了防熱。
我不得不承認,這幾件衣服我做得很糟。
如果說我是一個壞木匠,那就更是一個糟裁縫了。
雖然這麼說,我還是做好了能夠穿的衣服。
我外出時,如果碰巧下雨,由于背心和帽子的毛都是朝外的,身上就能保持幹爽。
在這之後,我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做了一把傘。
我确實非常需要一把傘,也有心去制作一把。
我在巴西時曾經看人制傘,在那裡的高熱天裡傘是很有用的。
我這兒的天氣跟那裡一樣,由于靠近赤道,還要更熱一些。
此外,由于我不得不經常外出,傘就更有用了,不僅可擋雨,還可防曬。
我費盡苦心,花了大量時間,好不容易做出了一把。
在我自以為掌握了制傘訣竅之後,我還是做壞了兩三把,後來才做得順心了,最後做出來的一把傘總算勉強可用。
我發現做傘的主要問題是收不起來。
我可以把它撐開,但假如它收不攏,或收不起來,那就不便于攜帶,而隻能總是撐在頭頂,沒什麼用處了。
但如上所說,我最後還是做了一把勉強可用的傘。
我用毛皮做傘頂,毛朝外翻,可以如小茅屋般擋雨,并有效地防曬,讓我在最熱的天氣裡也能自如出入,甚至比在最涼的天氣裡外出還要舒适。
我不需要打傘時,就把它收起來夾在胳膊下。
這樣,我就過得很舒服,心情也不錯。
我把自己交托給上帝,一切都遵從他的旨意和安排。
這使我的生活好過有社交的生活。
因為,每當我遺憾無人可交流時,我就會問我自己,跟我自己的思想進行交流,以及(我希望可以說)通過祈禱跟上帝本身交流,豈不是要勝過人世交往帶來的樂趣嗎?注21《新約·路加福音》16:26。
原文為“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此處譯文略改。
注22見《新約·約翰一書》2:16。
注23《舊約·詩篇》78:19。
注24《舊約·列王紀上》17:4-6。
以利亞是以色列先知,一次大旱,上帝命令他到約旦河以東的基立溪躲起來,喝基立溪的水。
上帝吩咐烏鴉給以利亞供應食物。
注25從前面來看,應當是指9月1日。
注26作者笛福在這裡算少了一年,應為二十七年。
魯濱遜生于1632年,踏上荒島是在1659年。
首先,我前面提到過,我擺脫父親和親友,走到赫爾去下海的日子,也就是我後來被薩累的海盜俘虜而淪為奴隸的日子。
我出生于9月30日,二十六年
墨水之後被用完的是面包—我指從船上拿下來的餅幹。
這個我吃得很省,隻允許自己一天吃一塊,這樣持續了一年有餘。
即使如此,在收獲到自己的谷物之前,我有将近一年斷了糧。
後來,我終于可以吃到自己的面包了,我對上帝真是感恩不盡。
如我上面所說,我能吃上面包,已是接近于奇迹了。
我的衣衫也開始褴褛了。
至于内衣,我已很久沒有了,隻有幾件花格子襯衫,還是我從别的水手的箱子裡找到的,我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下來。
在這裡我穿不了别的衣服,隻能穿一件襯衫。
幸好船上男式服裝中有大約三打襯衫,這給我幫了大忙。
還剩幾件水手們值夜穿的厚外衣,但穿起來就太熱了。
盡管天氣真是熱得可以,根本就不需要穿衣服,我卻總不能光着身子吧—不,雖然我這樣想過,也不會的—我不會堅持這個念頭的,雖然島上隻有我一個人。
我不願赤身裸體的理由是,在熾烈的陽光下,裸體不如衣服經曬。
裸體一會兒就會被太陽曬出泡來,穿上襯衫就不同了,空氣會在裡面流通,要比裸體涼快兩倍。
在太陽下不戴帽子也不行,不然,這裡的炎炎烈日将直照我的頭頂,不一會兒就讓我頭疼腦熱。
所以我不能不戴帽,戴上後就沒關系了。
因此,我開始考慮把我稱為衣服的幾塊破布整理一下。
我所有的背心都穿爛了,我要做的是試試能否把值夜的大衣再加上别的材料改裝成夾克。
因此我就開始裁縫起來,或倒不如說亂縫一氣,因為做得太糟糕了。
但我還是勉強做出了兩三件新内衣,希望能穿得經久一點。
至于内外褲,我直到後來才做出了幾條,但做得很不成樣。
我說過,凡我殺掉的四足動物,其毛皮我都留了下來。
我把它們挂起來,用棍子撐開了在太陽下曬,有的被曬得又幹又硬,派不上什麼用場,有的卻很有用處。
我用毛皮制成的第一個東西是一頂大帽子,毛翻在外面,可用來擋雨。
帽子做得相當好,随後我就完全用這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内衣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
兩件都做得又寬又松,因為我不是為了禦寒,而隻是為了防熱。
我不得不承認,這幾件衣服我做得很糟。
如果說我是一個壞木匠,那就更是一個糟裁縫了。
雖然這麼說,我還是做好了能夠穿的衣服。
我外出時,如果碰巧下雨,由于背心和帽子的毛都是朝外的,身上就能保持幹爽。
在這之後,我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做了一把傘。
我确實非常需要一把傘,也有心去制作一把。
我在巴西時曾經看人制傘,在那裡的高熱天裡傘是很有用的。
我這兒的天氣跟那裡一樣,由于靠近赤道,還要更熱一些。
此外,由于我不得不經常外出,傘就更有用了,不僅可擋雨,還可防曬。
我費盡苦心,花了大量時間,好不容易做出了一把。
在我自以為掌握了制傘訣竅之後,我還是做壞了兩三把,後來才做得順心了,最後做出來的一把傘總算勉強可用。
我發現做傘的主要問題是收不起來。
我可以把它撐開,但假如它收不攏,或收不起來,那就不便于攜帶,而隻能總是撐在頭頂,沒什麼用處了。
但如上所說,我最後還是做了一把勉強可用的傘。
我用毛皮做傘頂,毛朝外翻,可以如小茅屋般擋雨,并有效地防曬,讓我在最熱的天氣裡也能自如出入,甚至比在最涼的天氣裡外出還要舒适。
我不需要打傘時,就把它收起來夾在胳膊下。
這樣,我就過得很舒服,心情也不錯。
我把自己交托給上帝,一切都遵從他的旨意和安排。
這使我的生活好過有社交的生活。
因為,每當我遺憾無人可交流時,我就會問我自己,跟我自己的思想進行交流,以及(我希望可以說)通過祈禱跟上帝本身交流,豈不是要勝過人世交往帶來的樂趣嗎?
原文為“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此處譯文略改。
以利亞是以色列先知,一次大旱,上帝命令他到約旦河以東的基立溪躲起來,喝基立溪的水。
上帝吩咐烏鴉給以利亞供應食物。
魯濱遜生于1632年,踏上荒島是在165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