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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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脫逃,因此忽略了這裡。
我們大膽地往下方的馬路迅速一瞥,看見監獄外排了一列車子。
他們是送貨員,等着進入監獄大門。
每輛車都要仔細搜查,底盤也用鏡子檢查,因此車陣前進緩慢。
我們兩人在凹槽裡蹲低身子,思量着該怎麼辦。
“下面一團亂。
” “現在就下去。
”他說。
“等等。
”我反駁。
“媽的,把延長線丢過去,走人。
” “不行,”我低聲說,“下面人太多。
” “那又怎樣?” “他們會有人想當英雄,肯定會。
” “就讓那家夥當英雄,我們會撂倒他。
” “他們人太多。
” “撂翻他們所有人。
我們會大搖大擺地從他們中間穿過,他們不會知道是什麼東西打的他們。
豁出去了,老哥。
” “不行,”我态度堅決,“我們得等。
等下面都沒人了再翻牆下去,我們得等。
” 我們最終還是等了,那是分秒難挨的二十分鐘,其間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前進,往牆的另一頭望去,每次都冒着暴露的危險。
最後我往下方的馬路瞧,終于空無一人。
我向我的夥伴打信号。
他往前爬,翻過牆下去,不見人影。
我小心翼翼地爬到前面看看,心想會看到他抓着延長線往下降,沒想到他已站在馬路上。
我看着他消失在監獄對面與這馬路交會的小巷裡,而我仍在監獄裡的屋頂上。
我爬過藍砂岩的矮牆,抓住延長線,雙腳頂住牆壁,雙手抓着線,背對着馬路,我望向左邊的槍塔。
警衛正在講電話,另一隻手在空中舞動,自動步槍側背在肩。
我望向另一座槍塔。
那裡的警衛也配着步槍,正往下叫喊監獄内大門區裡的同事。
他一臉微笑,表情輕松。
沒有人看到我,我正站在這國家安全防護最嚴密的監獄前圍牆上,沒有人看到我。
我移動雙腳,開始下降,延長線卻因雙手流汗、恐懼而滑脫。
牆很高,我知道如果摔下去,必死無疑。
在恐懼和絕望之中,我重新抓住延長線,緊抓不放。
我靠着雙手刹車,減緩下墜速度,感覺到手掌、手指上的表皮被扯掉而微微灼痛。
速度已變慢,但仍足以讓我落地受傷。
我重重落地,再站起,跌跌撞撞地越過馬路。
我自由了。
我回頭看了監獄一眼,延長線仍然吊在牆上,槍塔裡的警衛仍在講話。
一輛汽車緩緩駛過,司機的手指配合歌聲,敲打着方向盤。
我轉身走進小巷,走進被緝捕而失掉我一切所愛的人生。
持槍搶劫時,我把恐懼加諸他人,從那一刻起(甚至在我幹下諸多罪行時)到牢獄生涯,再到逃亡生涯之際,命運把恐懼加諸我。
每個夜晚我都在恐懼中度過,有時覺得體内的血液和氣息仿佛因懼怕而凝結成塊。
我加諸别人的恐懼,轉變成十倍、五十倍、上千倍的恐懼,讓我在每個無比孤單的夜晚時時刻刻都膽戰心驚。
在孟買的頭幾個月,白天時,周遭的世界緩慢而吃力地運轉着,我把自己投入由職責、需求與小小歡樂構築的繁忙踏實生活中。
但到了夜晚,沉睡的貧民窟墜入夢鄉,恐懼悄悄爬遍我的全身,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憶洞穴。
當這個城市沉睡時,大部分的夜晚,我卻在走動。
我走着走着,強忍着不回頭看那槍塔,以及吊在高牆上但其實已不存在的延長線。
至少,夜是沉靜的。
那些年,每到午夜時,警察即對孟買實施宵禁。
晚上十一點半,警察的吉普車聚集在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開始強迫餐廳、酒吧、商店,乃至人行道上販賣香煙、帕安的小店打烊。
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瘾君子和妓女,全被驅離人行道。
商店拉下鐵門,蓋住櫥窗,市場裡的商攤都蓋上白棉布。
安靜和冷清降臨。
白天的孟買街頭,人群熙來攘往、車水馬龍,無法想象到了夜裡竟如此冷清寂靜。
但每個夜晚都是如此:無聲、美麗、令人不安。
孟買成了鬼城。
午夜過後,數個小隊的便衣警察執行名為搜捕的行動,為時兩到三小時。
他們在空蕩蕩的街道上巡邏,搜尋罪犯、瘾君子、嫌疑犯、無家可歸的失業男子。
當然,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無家可歸,其中許多人吃、睡、住都在街頭。
到處都有席地而睡的人,他們躺在人行道上,隻靠一條薄毯和棉質被單驅趕夜裡的露水。
因旱災、水災或饑荒逃難到城裡的人,或單身一人,或一家大小,或一整村人,睡在石闆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門口前,擠在一起,以防落單。
在孟買,依法不準睡在街頭。
然而警察執行取締時,就像取締萬妓街上的妓女一樣“務實”。
他們的确在某種程度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不會”被他們以深夜不歸罪逮捕的對象還是一大堆。
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種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傷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時還得被迫轉移到别的街道,但不會被捕;精神病患、行為古怪的人,還有樂師、雜技演員、手技雜耍人、演員、弄蛇人等跑江湖賣藝者,偶爾會遭粗暴對待,但絕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别是帶着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隻是嚴厲警告,勿在某地區逗留超過幾晚,随即放過他們。
但男子凡能證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寫的雇主地址作為證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會得到放行。
一身幹淨、體面而能顯露某種教育水平的獨行男子,通常借由口頭說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業中亦然。
當然,凡是能拿錢打點的,也都會沒事。
最後隻剩下非常窮、無家可歸、失業、教育程度低、隻身一人的年輕男子,成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
每天晚上都有數十名年輕男子,因為沒錢賄賂警察,又沒有能力靠說說話就讓自己脫身,而在市内各地被捕。
其中有些人因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緝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獲攜毒或攜贓而被捕,有些人惡名昭彰,警察基于犯罪嫌疑,決定将他們逮捕。
但有許多人隻是因為肮髒、貧窮、一臉絕望無助而被捕。
孟買市沒有錢購置數千副金屬手铐,即使有這筆經費,警察大概也不願把手铐這個累贅帶在身上。
因此,他們攜帶以大麻纖維、椰子纖維撚制的粗糙長繩,用來将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綁在一塊。
這繩子雖細,卻能綁住這些人,因為夜間搜捕的落網者大部分非常虛弱、營養不良、精神消沉,因而無力逃跑。
他們乖乖地、安靜地受捕。
逮捕到十幾二十名男子,并集體拴成一列後,即由搜捕隊六或八名警察将他們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來說,印度警察的行事比我預想的還正派,而且不容否認地勇敢。
他們配備的武器,隻有名叫拉提(lathi)的細竹棍,沒有警棍、瓦斯槍和槍,也沒有對講機。
因此巡邏時一旦遇上麻煩,也沒有辦法求援。
他們沒有多餘的車輛可供執行搜捕,因此,警察每出一趟任務都得走好幾公裡的路。
他們常以細竹棍打人,但很少狠狠毆打,甚至毒打成重傷。
比起澳大利亞的那個現代西方城市裡的警察,他們更不常打人。
但遭到搜捕的年輕男子得在牢獄裡蹲上數天、數周乃至數月,而牢獄生活的悲慘,和亞洲很多地方的牢獄一樣。
午夜後,綁成一列的男子拖着腳走在市區,那景象比大部分送葬行列還更讓人難過、憐憫。
夜間搜捕結束後,我在孟買市區四處逛,而且總是一個人。
我那些有錢朋友怕窮人,而我那些窮人朋友怕警察,而大部分外國人什麼人都怕,待在飯店不敢出門。
每當我走在街道上,搜尋夜街的涼爽寂靜時,街道是屬于我的。
那場大火過後約三個月,我有次出來夜遊,不知不覺走上臨海大道旁的海堤。
海堤與大道間的寬闊人行道,冷清而幹淨。
六車道臨海大道的另一邊,則是往内陸彎成半月形,而且放眼望去盡是富裕繁華的地區:俯瞰黑色大海的高級住宅、昂貴的公寓大樓、領事館、高級餐廳與飯店。
那天晚上,臨海大道上的車子很少,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鐘才有一輛車緩緩駛過。
在我身後,大馬路的另一邊,所有房間隻亮着寥寥幾盞燈。
猛然刮起的陣陣海風,帶來清淨、飄着鹹味的空氣。
四周一片寂靜,海比城市更喧嘩。
有些貧民窟友人對我獨自在街上行走表示擔心。
别在夜裡走,他們說,孟買夜裡不安全。
但我怕的不是這座城市。
我在街頭覺得很安全,我走過的人生乖戾又困頓,但這城市把我的人生包覆在其他數百萬人的人生裡,仿佛……仿佛我的人生天生就該歸屬這裡,隻歸屬這裡。
而我做的工作,讓這份歸屬感更為強烈。
我兢兢業業地扮演貧民窟醫生的角色。
我找來診斷醫療方面的書,在小屋裡就着燈光研讀。
我囤積了不少藥物、藥膏與繃帶,是用我替遊客做黑市買賣所賺的錢從本地藥店買來的。
即使已攢夠離開的錢,我仍留在那裡,留在那個污穢的地方。
我已經有能力搬到舒适的公寓,但仍然待在那狹促的小屋裡。
我跟着那裡的兩萬五千人,投入他們翻騰激蕩的生存搏鬥之中。
我舍不得普拉巴克、強尼·雪茄、卡西姆·阿裡·胡賽因。
我努力不去想卡拉,但愛意引我向虛空猛抓。
當我孤單一人,我親吻風,呼喚她的名字。
海堤上,涼爽的海風吹過我的臉龐和胸膛的肌膚,感覺就像有人拿起水罐,把水倒在我身上。
四周寂靜無聲,隻有我自己在風中的呼吸聲,還有海堤下方三米處海水拍打岩石的浪濤聲。
水花四濺的海浪拉着我。
放手,放手,讓它結束,倒下來死掉就是。
就這麼簡單。
那不是我内心最響亮的聲音,卻是來自内心極深處,來自讓我擡不起頭的羞愧。
羞愧之人懂得這樣的聲音:你讓每個人失望,你沒有資格活着,世界沒有你會更好……我努力去獲得歸屬,努力以醫療工作救治自己,努力以愛上卡拉這個愚蠢的念頭拯救自己,但在羞愧之中,我終歸是孤單一人,我感到迷惘。
海水奔騰,拍打下方的岩石。
縱身一跳,就一了百了。
我感覺到那墜落,感覺到身體撞上岩石的破裂聲,感覺到溺死的冰冷下滑。
就這麼簡單。
有隻手搭上我的肩膀,出手很輕,但足以将我攔住。
我迅速轉身,一臉震驚。
有個高大的年輕男子站在我身後。
他的手仍然放在我肩上,仿佛在撐着我,仿佛他已看出我不久前的心思。
“我想,你是林先生。
”他輕聲說,“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我是阿布杜拉。
我們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窩見過。
” “記得,記得,”我結結巴巴地說,“你救了我們,救了我,我記得很清楚。
我還沒好好謝謝你,你就離開,消失不見了。
” 他輕松微笑,抽回他的手,梳理他濃密的黑發。
“用不着謝,如果我在你的國家碰上這種事,你也會這麼做,不是嗎?來,有人想見你。
” 他以手勢示意我停在十米外、人行道旁的一輛車。
那車早停在我身後,引擎仍在發動,我不知為什麼一直沒聽見。
那是“大使”,印度的平價高級車款。
車裡有兩名男子:一名是司機;一名是乘客,坐在後座。
阿布杜拉打開後車門,我彎下腰往裡面瞧。
有位至少五十五歲的男人坐在裡面,街燈照亮他的半邊臉。
那是清瘦、堅毅而聰明的臉,有着細長鼻子和高高的顴骨。
我立即就被那雙眼睛給震懾住,炯炯有神的琥珀色,帶着驚喜、同情,還有别的特質——可能是冷酷,也或者是愛。
他的胡子和頭發都刮理得很短,但都已經花白。
“你是林先生?”他說,聲音低沉、洪亮而有自信,“很高興認識你,真的,非常高興。
我聽說過一些你的好事。
聽到好事,總是叫人高興,而在孟買這裡,聽到
我們大膽地往下方的馬路迅速一瞥,看見監獄外排了一列車子。
他們是送貨員,等着進入監獄大門。
每輛車都要仔細搜查,底盤也用鏡子檢查,因此車陣前進緩慢。
我們兩人在凹槽裡蹲低身子,思量着該怎麼辦。
“下面一團亂。
” “現在就下去。
”他說。
“等等。
”我反駁。
“媽的,把延長線丢過去,走人。
” “不行,”我低聲說,“下面人太多。
” “那又怎樣?” “他們會有人想當英雄,肯定會。
” “就讓那家夥當英雄,我們會撂倒他。
” “他們人太多。
” “撂翻他們所有人。
我們會大搖大擺地從他們中間穿過,他們不會知道是什麼東西打的他們。
豁出去了,老哥。
” “不行,”我态度堅決,“我們得等。
等下面都沒人了再翻牆下去,我們得等。
” 我們最終還是等了,那是分秒難挨的二十分鐘,其間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前進,往牆的另一頭望去,每次都冒着暴露的危險。
最後我往下方的馬路瞧,終于空無一人。
我向我的夥伴打信号。
他往前爬,翻過牆下去,不見人影。
我小心翼翼地爬到前面看看,心想會看到他抓着延長線往下降,沒想到他已站在馬路上。
我看着他消失在監獄對面與這馬路交會的小巷裡,而我仍在監獄裡的屋頂上。
我爬過藍砂岩的矮牆,抓住延長線,雙腳頂住牆壁,雙手抓着線,背對着馬路,我望向左邊的槍塔。
警衛正在講電話,另一隻手在空中舞動,自動步槍側背在肩。
我望向另一座槍塔。
那裡的警衛也配着步槍,正往下叫喊監獄内大門區裡的同事。
他一臉微笑,表情輕松。
沒有人看到我,我正站在這國家安全防護最嚴密的監獄前圍牆上,沒有人看到我。
我移動雙腳,開始下降,延長線卻因雙手流汗、恐懼而滑脫。
牆很高,我知道如果摔下去,必死無疑。
在恐懼和絕望之中,我重新抓住延長線,緊抓不放。
我靠着雙手刹車,減緩下墜速度,感覺到手掌、手指上的表皮被扯掉而微微灼痛。
速度已變慢,但仍足以讓我落地受傷。
我重重落地,再站起,跌跌撞撞地越過馬路。
我自由了。
我回頭看了監獄一眼,延長線仍然吊在牆上,槍塔裡的警衛仍在講話。
一輛汽車緩緩駛過,司機的手指配合歌聲,敲打着方向盤。
我轉身走進小巷,走進被緝捕而失掉我一切所愛的人生。
持槍搶劫時,我把恐懼加諸他人,從那一刻起(甚至在我幹下諸多罪行時)到牢獄生涯,再到逃亡生涯之際,命運把恐懼加諸我。
每個夜晚我都在恐懼中度過,有時覺得體内的血液和氣息仿佛因懼怕而凝結成塊。
我加諸别人的恐懼,轉變成十倍、五十倍、上千倍的恐懼,讓我在每個無比孤單的夜晚時時刻刻都膽戰心驚。
在孟買的頭幾個月,白天時,周遭的世界緩慢而吃力地運轉着,我把自己投入由職責、需求與小小歡樂構築的繁忙踏實生活中。
但到了夜晚,沉睡的貧民窟墜入夢鄉,恐懼悄悄爬遍我的全身,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憶洞穴。
當這個城市沉睡時,大部分的夜晚,我卻在走動。
我走着走着,強忍着不回頭看那槍塔,以及吊在高牆上但其實已不存在的延長線。
至少,夜是沉靜的。
那些年,每到午夜時,警察即對孟買實施宵禁。
晚上十一點半,警察的吉普車聚集在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開始強迫餐廳、酒吧、商店,乃至人行道上販賣香煙、帕安的小店打烊。
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瘾君子和妓女,全被驅離人行道。
商店拉下鐵門,蓋住櫥窗,市場裡的商攤都蓋上白棉布。
安靜和冷清降臨。
白天的孟買街頭,人群熙來攘往、車水馬龍,無法想象到了夜裡竟如此冷清寂靜。
但每個夜晚都是如此:無聲、美麗、令人不安。
孟買成了鬼城。
午夜過後,數個小隊的便衣警察執行名為搜捕的行動,為時兩到三小時。
他們在空蕩蕩的街道上巡邏,搜尋罪犯、瘾君子、嫌疑犯、無家可歸的失業男子。
當然,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無家可歸,其中許多人吃、睡、住都在街頭。
到處都有席地而睡的人,他們躺在人行道上,隻靠一條薄毯和棉質被單驅趕夜裡的露水。
因旱災、水災或饑荒逃難到城裡的人,或單身一人,或一家大小,或一整村人,睡在石闆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門口前,擠在一起,以防落單。
在孟買,依法不準睡在街頭。
然而警察執行取締時,就像取締萬妓街上的妓女一樣“務實”。
他們的确在某種程度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不會”被他們以深夜不歸罪逮捕的對象還是一大堆。
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種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傷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時還得被迫轉移到别的街道,但不會被捕;精神病患、行為古怪的人,還有樂師、雜技演員、手技雜耍人、演員、弄蛇人等跑江湖賣藝者,偶爾會遭粗暴對待,但絕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别是帶着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隻是嚴厲警告,勿在某地區逗留超過幾晚,随即放過他們。
但男子凡能證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寫的雇主地址作為證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會得到放行。
一身幹淨、體面而能顯露某種教育水平的獨行男子,通常借由口頭說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業中亦然。
當然,凡是能拿錢打點的,也都會沒事。
最後隻剩下非常窮、無家可歸、失業、教育程度低、隻身一人的年輕男子,成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
每天晚上都有數十名年輕男子,因為沒錢賄賂警察,又沒有能力靠說說話就讓自己脫身,而在市内各地被捕。
其中有些人因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緝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獲攜毒或攜贓而被捕,有些人惡名昭彰,警察基于犯罪嫌疑,決定将他們逮捕。
但有許多人隻是因為肮髒、貧窮、一臉絕望無助而被捕。
孟買市沒有錢購置數千副金屬手铐,即使有這筆經費,警察大概也不願把手铐這個累贅帶在身上。
因此,他們攜帶以大麻纖維、椰子纖維撚制的粗糙長繩,用來将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綁在一塊。
這繩子雖細,卻能綁住這些人,因為夜間搜捕的落網者大部分非常虛弱、營養不良、精神消沉,因而無力逃跑。
他們乖乖地、安靜地受捕。
逮捕到十幾二十名男子,并集體拴成一列後,即由搜捕隊六或八名警察将他們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來說,印度警察的行事比我預想的還正派,而且不容否認地勇敢。
他們配備的武器,隻有名叫拉提(lathi)的細竹棍,沒有警棍、瓦斯槍和槍,也沒有對講機。
因此巡邏時一旦遇上麻煩,也沒有辦法求援。
他們沒有多餘的車輛可供執行搜捕,因此,警察每出一趟任務都得走好幾公裡的路。
他們常以細竹棍打人,但很少狠狠毆打,甚至毒打成重傷。
比起澳大利亞的那個現代西方城市裡的警察,他們更不常打人。
但遭到搜捕的年輕男子得在牢獄裡蹲上數天、數周乃至數月,而牢獄生活的悲慘,和亞洲很多地方的牢獄一樣。
午夜後,綁成一列的男子拖着腳走在市區,那景象比大部分送葬行列還更讓人難過、憐憫。
夜間搜捕結束後,我在孟買市區四處逛,而且總是一個人。
我那些有錢朋友怕窮人,而我那些窮人朋友怕警察,而大部分外國人什麼人都怕,待在飯店不敢出門。
每當我走在街道上,搜尋夜街的涼爽寂靜時,街道是屬于我的。
那場大火過後約三個月,我有次出來夜遊,不知不覺走上臨海大道旁的海堤。
海堤與大道間的寬闊人行道,冷清而幹淨。
六車道臨海大道的另一邊,則是往内陸彎成半月形,而且放眼望去盡是富裕繁華的地區:俯瞰黑色大海的高級住宅、昂貴的公寓大樓、領事館、高級餐廳與飯店。
那天晚上,臨海大道上的車子很少,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鐘才有一輛車緩緩駛過。
在我身後,大馬路的另一邊,所有房間隻亮着寥寥幾盞燈。
猛然刮起的陣陣海風,帶來清淨、飄着鹹味的空氣。
四周一片寂靜,海比城市更喧嘩。
有些貧民窟友人對我獨自在街上行走表示擔心。
别在夜裡走,他們說,孟買夜裡不安全。
但我怕的不是這座城市。
我在街頭覺得很安全,我走過的人生乖戾又困頓,但這城市把我的人生包覆在其他數百萬人的人生裡,仿佛……仿佛我的人生天生就該歸屬這裡,隻歸屬這裡。
而我做的工作,讓這份歸屬感更為強烈。
我兢兢業業地扮演貧民窟醫生的角色。
我找來診斷醫療方面的書,在小屋裡就着燈光研讀。
我囤積了不少藥物、藥膏與繃帶,是用我替遊客做黑市買賣所賺的錢從本地藥店買來的。
即使已攢夠離開的錢,我仍留在那裡,留在那個污穢的地方。
我已經有能力搬到舒适的公寓,但仍然待在那狹促的小屋裡。
我跟着那裡的兩萬五千人,投入他們翻騰激蕩的生存搏鬥之中。
我舍不得普拉巴克、強尼·雪茄、卡西姆·阿裡·胡賽因。
我努力不去想卡拉,但愛意引我向虛空猛抓。
當我孤單一人,我親吻風,呼喚她的名字。
海堤上,涼爽的海風吹過我的臉龐和胸膛的肌膚,感覺就像有人拿起水罐,把水倒在我身上。
四周寂靜無聲,隻有我自己在風中的呼吸聲,還有海堤下方三米處海水拍打岩石的浪濤聲。
水花四濺的海浪拉着我。
放手,放手,讓它結束,倒下來死掉就是。
就這麼簡單。
那不是我内心最響亮的聲音,卻是來自内心極深處,來自讓我擡不起頭的羞愧。
羞愧之人懂得這樣的聲音:你讓每個人失望,你沒有資格活着,世界沒有你會更好……我努力去獲得歸屬,努力以醫療工作救治自己,努力以愛上卡拉這個愚蠢的念頭拯救自己,但在羞愧之中,我終歸是孤單一人,我感到迷惘。
海水奔騰,拍打下方的岩石。
縱身一跳,就一了百了。
我感覺到那墜落,感覺到身體撞上岩石的破裂聲,感覺到溺死的冰冷下滑。
就這麼簡單。
有隻手搭上我的肩膀,出手很輕,但足以将我攔住。
我迅速轉身,一臉震驚。
有個高大的年輕男子站在我身後。
他的手仍然放在我肩上,仿佛在撐着我,仿佛他已看出我不久前的心思。
“我想,你是林先生。
”他輕聲說,“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我是阿布杜拉。
我們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窩見過。
” “記得,記得,”我結結巴巴地說,“你救了我們,救了我,我記得很清楚。
我還沒好好謝謝你,你就離開,消失不見了。
” 他輕松微笑,抽回他的手,梳理他濃密的黑發。
“用不着謝,如果我在你的國家碰上這種事,你也會這麼做,不是嗎?來,有人想見你。
” 他以手勢示意我停在十米外、人行道旁的一輛車。
那車早停在我身後,引擎仍在發動,我不知為什麼一直沒聽見。
那是“大使”,印度的平價高級車款。
車裡有兩名男子:一名是司機;一名是乘客,坐在後座。
阿布杜拉打開後車門,我彎下腰往裡面瞧。
有位至少五十五歲的男人坐在裡面,街燈照亮他的半邊臉。
那是清瘦、堅毅而聰明的臉,有着細長鼻子和高高的顴骨。
我立即就被那雙眼睛給震懾住,炯炯有神的琥珀色,帶着驚喜、同情,還有别的特質——可能是冷酷,也或者是愛。
他的胡子和頭發都刮理得很短,但都已經花白。
“你是林先生?”他說,聲音低沉、洪亮而有自信,“很高興認識你,真的,非常高興。
我聽說過一些你的好事。
聽到好事,總是叫人高興,而在孟買這裡,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