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荒野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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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前,我媽倒不怎麼擔心我會受苦,隻擔心我會很閑。

    便建議:除了衣物,再帶上幾十斤毛線,在冬窩子裡天天織毛背心。

    一件毛背心賣五十塊錢的話,一個冬天下來也能賺回一頭山羊——那種波浪紋的彩條背心在我家商店很暢銷,我媽織一件賣一件,供不應求。

     居麻也操心我打發不了時間,一直建議我在他家開個小規模的商店。

    店名都幫我想好了,叫“冬窩子的李娟門市部”(我都快要忘了“門市部”這種古老的零售店稱謂)。

    還幫我列了貨品清單:煙十條、酒一箱(不用說,肯定專門為他自己準備的)、糖十公斤、醬油十瓶、醋十瓶、電池五十對、襪子二十雙、手套二十副、撲克牌十盒、蠟燭五十支。

    他說隻需遞個消息出去,我媽就會把上述貨品托獸醫捎過來。

     他倒是不貪心。

    可是,附近幾十萬畝的牧場上,隻住了二十來戶牧民。

    如此狹窄的市場…… 總之,冬天的閑似乎已成定局。

    兩家人的羊合在一起放牧,兩家男人輪派放羊。

    嫂子打理家務,清理牲畜圈棚。

    我呢,除了每天四處找雪,背雪,密切注意小牛動向,繡繡花氈,掃掃房間,洗洗碗,似乎真的再無其他事情可做了。

     可是,大家都多慮了。

    我這人,啥都怕,就是不怕閑。

    “閑”這個東西,真是再多也不夠用的。

    每天早上七點半起床,晚上十點鑽進被窩。

    不睡覺的十四個鐘頭裡,兩個小時用來喝茶,一個小時打掃房間、清理廚具,兩個小時背雪,一個小時配合嫂子或胡爾馬西趕牲畜入圈,兩個小時繡花氈,還有兩個小時用于臨睡前發呆、自學哈語、聽大家閑扯。

    剩下的三個小時,随便閑逛一下也就迅速打發過去了。

     在茫茫荒野中漫步,用“閑逛”這個詞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若在城市裡逛的話,可一點也不能“閑”,還得留神紅綠燈,還得擠公交車,還要提防小偷。

     曠野風大。

    一月裡,哪怕在最暖和的正午時分,溫度都跟冰箱冷凍室似的。

    直到三月,才能升至冰箱冷藏室的溫度。

    在世界這個大冰箱裡,厚衣服是最堅實的堡壘,圍巾帽子手套一個也不能少。

    刀槍不入地走在明亮的高寒空氣中,安全又自在,況且白天又沒有狼。

     在荒野中四面走動,無遮無攔。

    遇到騎馬的胡爾馬西時,他會問我有沒有看到小駱駝,我說沒看到。

    就在這時,兩峰小駱駝從我身後的沙丘頂端冒出頭來——一分鐘前,我剛從那裡經過。

    于是胡爾馬西很無奈,趕緊策馬沖過去追趕。

    嗯,所謂閑逛,就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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