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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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橋的水田形狀各别,犬牙交錯,躺在兩嶺之間的一條谷地,一梯一梯緩緩地落向張家坊那邊,落向那邊浮遊的炊煙或夜間的月光。這裡叫大滂沖,外人一聽就知道滂田多。所謂滂田,是山區一種水田,浸水多于流水,因此泥性冷,又有很多暗藏的深深滂眼,人一踩進去幾可沒頂。滂眼在表面上不大看得出來,隻有經常下田的人,才會熟悉它們一一的位置。馬橋的牛也知道滂眼在哪裡,走到什麼地方突然不動了,掌犁的人就得十分注意。

    這些田都有各自的名字,或是以形狀命名:團魚丘、蛇丘、絲瓜丘、鲢魚丘、闆凳丘、鬥笠丘等等;或是以所需禾種的重量命名:三鬥丘、八鬥丘等等;還有的以政治口号命名:團結丘、躍進丘、四清紅旗丘等等。這樣叫下來,名字還是不夠用,不足應付那些太零碎的也就數目太多的田塊,于是隻好借用某些人名,或者在某些田名前面再加人名以示區分,比如“本義家的三鬥丘”和“志煌家的三鬥丘”,就是分指兩塊田。

    不難知道,這些田以前都是屬于私人的,或是在土改時分給了私人,它們與田主的名字相聯系是很自然的事情。

    算起來,集體化已經十多年了,我奇怪他們對曾經是自家的田還是記得很牢。連稍微大一點的娃崽,也都知道原先自家的田在什麼地方,那裡肯不肯長禾。下肥料的時候,要是到了那裡就願意多下。憋了一泡尿,也願意到那裡再解褲頭。一次,一個娃崽在田裡踩到一塊瓷片,差一點劃破腳,惱怒地把它摳出來向另外一塊田甩去。旁邊的一位女子立即怒目:“往哪裡甩往哪裡甩?讨打呵?我兩筷子插死你!”

    那丘田原來是她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

    這位女子惦記着她家的私田,證明土地公有化在馬橋直到七十年代初還隻是一種體制的存在,尚未浸潤成一種情感,至少還不是人們全部的情感。體制與情感當然不是一回事,與體制之下湧動着的全部事實更不是一回事。婚姻的體制下,可能有夫妻雙方的同床異夢移情别戀。(還能不能叫“婚姻”?)皇權的體制下,可能有大權旁落後黨垂簾。(還能不能叫“皇權”?)同樣的道理,當很多馬橋人憋上一泡尿也要拉到自己以前的私田裡的時候,他們的公有化,他們的“公家”概念,也許不能不打上一些折扣。

    當然也不能說他們一心向往私有。事實上,馬橋從來沒有過夠格的私有制。村裡人告訴我,即使是在民國以前,他們的私權隻能管住田裡表面上的三寸“淖泥”,也就是三寸浮泥。三寸以下,從來都是皇帝的、國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家要怎麼辦就怎麼辦,田主沒有權利阻攔。了解了這一點,外人也許可以明白,馬橋後來實現推行合作社,雖然難免一些人私下的抱怨,但隻要政府一聲令下,衆人倒也順順當當入了社,成了公家人,沒有什麼特别的想不通。

    在另一方面,他們無論談“公”還是談“私”,都喜歡在後面帶一個“家”字,這一點與西方語言不一樣。西方的私,是指私人。夫妻之間,父子之間,一說到财産也有明确的私權界限。馬橋人的“私家”,則是私中有公:一家之内,不分彼此和你我。西方的公,是指公共社會,所謂英語中的public,平等私有體的橫向組合,通常隻具有政治和經濟的意義,決不越權幹預隐私。馬橋人的公家,則是公中有私和以公為“家”:夫妻吵架,青年戀愛,老人入土,娃崽讀書,女人穿衣,男人吹牛,母雞下蛋,老鼠鑽牆,所有的私事都由公家管着,也由公家承擔全部責任。公家成了一個大私。

    正因為這種集體的家族感(公——家),人們一般都把幹部叫作“父母官”。馬橋的馬本義,還隻有三十來歲的時候,還剛剛娶回婆娘,憑着他當書記的身份,很多人就尊稱他為“本義爹爹”或者“本義公”。

    這倒接近了漢語“公”字的原義。中國最初的“公”字并不是指public,而是指部落首領或國家帝王,是“君”的同義詞。用“公”字來翻譯西方人的public,嚴格地說來,并不合适。把“私有制”、“公有制”一類西方名詞簡單地搬用于馬橋,似乎也伏下一種名實相離的危險。

    本義是馬橋的“公(在古漢語的意義上)”,同時代表着馬橋的“公(在英語以及西方一些語言的意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