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顯形理念篇 第1章 假如表面似乎陰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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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小時的時候也是有的。

    談完借得五六枚其本人抓拍的照片——日常生活中自然拍攝的普通抓拍照片。

    根據情況(不是經常性的),用自己的小型相機從幾個角度拍幾張面部特寫。

    僅此而已。

     “不用擺姿勢老老實實坐着嗎?”不少人放心不下地問我。

    他們從決定請人畫肖像畫時開始就認定無論誰都要遭遇如此情形。

    就是說,他們想像的是在相關電影中熟悉的場景:畫家——時至今日不至于有人戴貝雷帽的吧?——以高深莫測的神情手拿畫筆面對畫布,模特在他面前泥塑木雕似的正襟危坐。

    身體動一下都不行。

     “你想那樣做嗎?”我反問道,“當繪畫模特,不習慣的人可是相當難熬的。

    必須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百無聊賴,肩也相當酸痛。

    如果你希望那樣,我當然可以滿足你……” 無需說,百分之九十九的畫主都不希望做那樣的事。

    他們幾乎全都是年富力強的大忙人,或是退休的高齡者。

    如果可能,自然想免除那種無謂的苦役。

     “這麼見面聽你講話已經足夠了。

    ”我這麼說道以讓對方放心,“勞你親自當模特也好不當也好,同作品的效果毫無關系。

    如果有不滿意的地方,我負責重畫就是。

    ” 往下大約用兩個星期完成肖像畫(顔料幹透倒是需要幾個月)。

    我所需要的,較之眼前的本人,更是鮮明的記憶(本人的存在有時甚至幫倒忙)、作為立體姿态的記憶。

    隻要将其原封不動移去畫布即可。

    看來,我似乎天生充分擁有這種視覺性記憶能力。

    而且,這種能力——或許不妨稱為特殊技能——對于作為職業性肖像畫家的我來說,成了足夠有效的武器。

     在這種作業當中,一大關鍵是要對畫主多少懷有親愛之情。

    所以我要在一個小時左右的初次面談中力争在畫主身上多發現——哪怕多一個也好——可能使自己懷有共鳴的元素。

    其中當然也有實在難以讓人懷有那種元素的人物。

    如果要我以後一直同此人進行個人交往,有的很可能使我打退堂鼓。

    不過,作為在有限場所隻是臨時産生關聯的“來訪客”,在畫主身上發現一兩個可愛資質,并不是多麼困難的事。

    如果再往深處窺探,任何人身上都必有某種閃爍光點的東西。

    假如表面似乎陰晦(陰晦的可能居多),那麼就用抹布拂去。

    這是因為,那種心情會在作品中自然而然滲透出來。

     如此一來二去之間,我不知不覺成了專門畫肖像畫的畫家。

    甚至在這特殊的小世界變得小有名氣。

    趁結婚之機,我取消了同四谷那家公司的專屬合同,轉而通過專做繪畫生意的代理商,開始以更有利的條件接受肖像畫委托。

    經紀人是個比我大十來歲的野心勃勃的幹練人才,勸我獨立做更重要的事情。

    自那以來,我畫了許多人的肖像畫(大多是财經界、政界人士。

    據說在那個領域都是著名人物,而我幾乎誰的名字都不知道),獲得了不壞的收入。

    不過,并不意味成了這一領域的“大家”。

    肖像畫世界同所謂“藝術繪畫”世界,其構成截然有别。

    同攝影家世界也不一樣。

    專注于人物寫真的攝影師獲得社會好評并因此知名的誠然不在少數,但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在肖像畫家身上。

    所畫作品走向外部世界的例子也少而又少。

    既不會在美術刊物上發表,又不會點綴于畫廊。

    不外乎挂在哪裡的會客室的牆上,往下任其蒙塵被人遺忘罷了。

    即使有人偶爾認真觀賞(估計時間多得無法打發),也不至于問起畫家的姓名。

     時不時覺得自己仿佛繪畫界的高級娼妓。

    我驅使技術盡可能不負良心地圓滿處理所定程序,而且能夠讓顧客滿意。

    我具備這樣的才能,乃是職業性高手,卻又不僅僅是機械性按部就班地進行。

    心情也是相應投入的。

    收費絕不算便宜,但顧客們一一照付,毫無怨言。

    蓋因我接受的對象都是根本不在乎所付款額的人。

    而且,我的手腕以“小道消息”口口相傳,顧客因之不斷來訪。

    預約日程總是排得滿滿的。

    但是,我自身方面不存在欲·望這個東西,哪怕一星半點! 這是因為,不是我自願當上如此類型的畫家、如此類型的人的。

    我隻是被種種樣樣的情由挾裹着而不覺之間不再為自己畫畫罷了。

    婚後必須考慮生計的穩定誠然是一個起因,但不僅僅如此。

    實際上我想我在那之前就已經對“為自己畫畫”不再懷有多麼強烈的願望了。

    婚後生活可能不過是借口而已。

    我已經到了很難說是年輕人的年齡,某種——類似胸中燃燒的火焰的什麼——似乎正在從我身上消失,我正在一點點忘卻以其熱度溫暖身體的感觸。

     對于這樣的自己本身,想必早就應該在哪裡當機立斷,早就應該采取某種措施。

    而我卻一步步拖延下來。

    比我先了斷的是妻。

    那時我已三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