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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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一個寒冷刺骨的夜裡,我在開拓地的康内斯托加客棧找到了他,我走進客棧,發現他就坐在陰影裡,他向前聳着肩膀,手邊放着一瓶酒。他變老了一些,整個人蓬頭垢面,留着粗硬不羁的頭發,他身上再也找不到一絲昔日軍官的痕迹,但那絕對是他:查爾斯·李。

    我靠近酒桌的時候,他擡頭看了看我,一開始,我被他那雙眼圈發紅的眼睛瞪得吓了一跳。不過,任何瘋狂的迹象都要麼被他壓抑住了,要麼隐藏了起來,看見我他表現得無動于衷,隻除了一絲我猜想是解脫的表情。我已經追蹤他一個多月了。

    他沉默無語地把酒瓶遞給我請我喝酒,我點點頭,小酌了一口,又把瓶子還給了他。然後我們在一起坐了很久,看着酒館裡的其他顧客,聽他們在我們周圍繼續閑聊、遊戲、開懷大笑。

    最後,他看着我,雖然他一言未發,但他的眼神已經為他說明了一切,于是我無聲地彈出了袖劍,等他合上眼睛,我就把袖劍刺進了他的身體,從肋骨下方刺入,直接捅進了心髒。他一聲不吭地死了,我把他放倒在桌面上,就好像他隻是因為喝得太多醉倒了而已。然後我伸手從他脖子上取下了護身符,戴在自己脖子上。

    我低頭看着它,一時間,它發出柔和的光芒。我把它塞進襯衣下面,起身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