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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敏感主義者”,《曼徹斯特衛報》,22018(1917年3月2日),3,《批判傳統》,i.93,再版;約翰·梅西,“詹姆斯·喬伊斯”,《戴爾》(TheDial),62/744(1917年6月14日),再版;出處同上107—8;《狂野的青春》,《時代文學增刊》,789(1917年3月1日),103,出處同上,89。
[15]《利己主義者》1/15(1914年8月1日),289。
大英圖書館保存着一份《畫像》的完整副本,系由《利己主義者》上撕下來的活頁、校樣和長版清樣組成,是由喬伊斯和哈麗特·韋弗(HarrietWeaver)準備的,上面有韋弗親筆作的标記,以顯示印刷機的裁切位置(BLC.116.h.6,p.29r)。
參見漢斯·沃爾特·蓋博勒,《關于詹姆斯·喬伊斯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批判文章》,《參考文獻研究》,27(1974),3;簡·利德代爾(JaneLidderdale)和瑪麗·尼克爾森(MaryNicholson),《親愛的韋弗小姐:哈麗特·肖·韋弗:1876—1961》(DearMissWeaverHarrietShawWeaver)(紐約:Viking,1970),92,99,103。
[16]公共數據字典(CDD)20,于1904年3月10日的條目;詹姆斯·喬伊斯,《斯蒂芬英雄》,西奧多·斯賓塞(TheodorSpenser)(編校)約翰J.斯洛克姆(JohnJ.Slocum)和赫爾伯特·卡宏(1963;聖奧爾本斯:Triad,1977再版)。
[17]譯注:這兩個英文名字在《畫像》原文中經常交替出現,其用意可參看下文,但譯文未加區别。
[18]公共數據字典(CDD)12(1904年2月2日)。
[19]早期版本有“姐妹倆”(TheSisters)、“伊芙琳”(Eveline)和“賽跑後”(AftertheRace),見喬治·拉塞爾(GeorgeRussell)的《愛爾蘭家園》(IrishHomestead)(1904年8月13日、9月10日和12月17日),所用筆名為斯蒂芬·迪達勒斯。
[20]詹姆斯·喬伊斯寫給斯坦尼斯勞斯·喬伊斯,1904年11月19日,附錄,71。
[21]威爾斯,見于戴明(主編)《批判傳統》,i.87。
[22]《斯蒂芬英雄》,35,114,48。
[23]譯注:其中有一遍的譯文是“我不願意擔任教職”(見譯稿P295),還有一遍的譯文是“我不願意去為……賣力”(見譯稿P306)。
[24]譯注:參見前注。
[25]參見小說的題詞。
[26]約翰·喬伊斯在一封給他的兒子詹姆斯的信中說:“我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在布賴頓廣場(BrightonSquare)的事情,那時你是個饞嘴娃,我帶着你橫穿過廣場,一邊給你講有一頭哞哞奶牛經常從山上下來把小男孩馱過去?”(1931年1月31日,附錄212頁)。
[27]參見拜恩(J.F.Byrne),《無聲的年代:一本懷念詹姆斯·喬伊斯的自傳和我們的愛爾蘭》(SilentYears:AnAutobiographywithMemoirsofJamesJoyceandOurIreland)(紐約:Farrar,StrausandYoung,1953);C.P.柯倫(C.P.Curran),《與命運抗争》(StrugglewithFortune)(都柏林:BrowneandNolan,出版日期不詳),和《記憶中的詹姆斯·喬伊斯》(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1968);尤金·希伊(EugeneSheehy),《願法院通融》(MayitPleasetheCourt)(都柏林:C.J.Fallon,1951);羅伯特·斯克爾斯(RobertScholes)和理查德M.卡恩(RichardM.Kain)(主編),《迪達勒斯工作室:詹姆斯·喬伊斯和〈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WorkshopofDaedalus:JamesJoyceandtheRawMaterialsfor‘APortraitoftheArtistasaYoungMan),第二部分:“年輕的藝術家”(埃文斯頓,Ill:NorthwesternUniversityPress,1965),111—237。
[28]參見諸如《利己主義者》;切斯特·G.安德森(ChesterG.Anderson)主編,《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Viking批判版(紐約:Viking,1968),有關passim的注釋;安德森(Anderson)煞費苦心地指出了小說中幾乎每個角色的“真實”對等人物。
[29]在這一點上,至少可以關注喬伊斯對弗蘭克·布根(FrankBudgen)的所說的話:
[30]斯坦尼斯勞斯·喬伊斯,在《利己主義者》148中引用。
[31]休·肯納的《立體派畫像》(TheCubistPortrait),托馬斯·斯特利(ThomasStaley)和伯納德·本斯托克(BernardBenstock)(主編)《論喬伊斯的“畫像”:10篇評論》(匹茲堡:匹茲堡大學出版社,1976)178—9。
[32]喬伊斯對弗蘭克·布根所說,引自布根的《詹姆斯·喬伊斯和“尤利西斯”的創作》,67—8。
[33]喬伊斯對格蘭特·理查德(GrantRichard)所說,1906年5月5日,附錄134頁。
[34]“Idiolect”來源于希臘語的“idiolos”(指一個人自己的,私人的)和“legein”(指“習語idiom”,也就是一個民族或國家特有的一種語言形式),而“idiom”一詞來源于希臘語的“idioma”,意思是“特性”(property)或“idios”(自己的、私密的);因此“idiomatos”指“私有特質”。
詞源學的含義是,一個人獨特的說話方式,他的用詞在句子中的特殊排列順序,是他自己的私有特質(一種例如版權法所堅持的特質)。
[35]簡·奧斯汀,《愛瑪》(1816),第30章;詹姆斯·金斯利(JamesKinsley)主編,《牛津世界經典》(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1980),235。
[36]《畫像》常被稱為“意識流小說”(stream-of-consciousness)。
這個詞是從哲學中借用來的,特别是源自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小說家亨利(Henry)的哲學家弟兄,他用這個詞來描述個人經曆的意識的活動。
這個詞運用到文學作品中,它僅指非真實小說中的通過預設情節的或非言語的“思想”來表現人物的這一現象。
因此,它是一個用于分類的詞語,而非一種技術。
這個術語并不會告訴我們“思想活動”的目的是如何達到的。
參見威廉·詹姆斯,《心理學原理》(紐約:HenryHolt,1890),i.239;羅伯特·赫爾利(RobertHurley),《現代小說中的意識流》(StreamofConsciousnessintheModernNovel)(伯克利,洛杉矶,倫敦:加州大學出版社,1954);而對于“自由間接引語”,參見麥克·巴爾(MiekeBal),《叙述語言:叙述語言理論介紹》(Narratology:IntroductiontotheTheoryofNarrative)(1980),克裡斯丁·凡·波西曼(ChristinevanBoheemen)翻譯,(多倫多大學出版社,1985),140—2;或西莫爾·查特曼(SeymourChatman),《故事與演繹:非真實故事與電影的叙事結構》(StoryandDiscourse:NarrativeStructureinFictionandFilm)(伊薩卡:康奈爾大學出版社,1978)。
[37]早在1903年,喬伊斯在談到自己的有關一個叛逆的“年輕人”的寫作計劃的時候,一部并不是很好但是相關的法國小說(瑪塞爾·提納利MarcelleTinayre的小說《罪惡的房子》(TheHouseofSin))得到喬伊斯的(高度)贊賞,因而他将該小說的散文風格運用到那個具有挑戰性的主題上:“這本書的最後幾章……展現了一種令人欽佩的風格和叙事的調整,這篇散文的風格越來越頻繁地随着其活力的減弱而停頓,并最終完全停下來。
”(文學評論,122,以及巴裡(主編)85—6)。
[38]休·肯納,“查爾斯大叔的原則”,《喬伊斯的聲音》(伯克利:加州大學出版社,1978年),15—38。
[39]溫德姆·劉易斯(WyndhamLewis),引處同上,17。
[40]同樣,在喬伊斯的《都柏林人》中的短篇小說“死者”(theDead)中,開篇的第一句話,看守人的女兒莉莉(Lily)簡直是(literally)瘋掉了。
“literally”一詞也洩露了謎底。
有一點是肯定的,莉莉并不是字面意義上的,而是比喻意義上的瘋掉了。
這句話犯了一個常見的錯誤,就是試圖用字面上的實意來強調隐喻性的說法:“我真的(literally)累得要死。
”但是不然……《死者》的開頭句采用了所寫角色的語言風格——“literally”是莉莉的語言風格(詹姆斯·喬伊斯,《都柏林人》,1914,傑裡·約翰遜(JeriJohnson)主編,(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2000),138;肯納,《喬伊斯的聲音》,15)。
[41]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這一事實。
在《畫像》批評中,最曠日持久的争論集中在諷刺的問題上。
這個問題本身可能被認為是一種距離的問題,例如,所說的話語(所指denotatively)和話語的意味(能指connotatively)的問題。
譬如,韋恩·C.布斯(WayneC.Booth)堅持認為,小說的叙事與中心人物的心态是如此不可調和地聯系在一起,以至于沒有用于諷刺的空間;無法區分人物的态度和(叙述者或)作者的态度;一方面斯蒂芬的态度令人無法忍受(在《小說的修辭》中的“《畫像》中的距離問題”,(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61),323—36)。
另一方面,休·肯納發現,斯蒂芬的肖像自始至終都具有諷刺意味(先是在他的“透視《畫像》”中,在《詹姆斯·喬伊斯的二十年的批評》中,西蒙·吉文斯(SeonGivens)主編,(紐約:Vanguard,1948),132—74,後來又在經修改章節的《都柏林的喬伊斯》(1955年,後加新介紹再版中;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1987,109—33)。
[42]休·肯納首先注意到了這一點:《都柏林的喬伊斯》,114—15。
出于這種“預期”——即預期的修辭手法(意思是“事先行動”)——某種符号或詞語形式就能預設将來發生的事情。
[43]在《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手稿中,有這樣一行字:“Othegeenwothebotheth”。
(《詹姆斯·喬伊斯檔案》,米歇爾·格羅登(MichaelGroden)主編,63卷,(紐約:Garland,1977–1980,9:5)。
小說的銘文——Etignotasanimumdimittitinartes——出自奧維德的《變形記》,意思是“他用他出衆的才思開拓出新的藝術領域”;在原作中,這句話的下一句是“并改變自然規律”。
[44]手稿上是“口袋”,不是“外衣”。
《詹姆斯·喬伊斯檔案》格羅登(主編),9:13。
[45]朱莉娅·克裡斯塔娃(JuliaKristeva)将這種語言的節奏感稱為模拟符号弦樂(semioticchora),它在象征性語言中的持續存在,會打斷并削弱語義的所指(denotation)和連貫(coherent)(《詩歌語言的革命》,瑪格麗特·沃勒(MargaretWaller)翻譯,(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1984),25—30,58)。
[46]譯注:這些詞都有“象牙”的意思。
[47]“塔拉”是古愛爾蘭國王的王座;霍利赫德是北威爾士的一個港口,從都柏林向東而來的船隻在這裡停泊(見注釋)。
[48]指“主顯節”,是喬伊斯從神聖的詞彙中借用來的亵渎性詞彙。
根據基督教日曆,主顯節是慶祝法師來到基督誕生的現場(即神現身或肉身的地點,被展示給世界上的智者)。
喬伊斯将此轉用于他自己的目的。
在《斯蒂芬英雄》中,斯蒂芬·迪達勒斯向克蘭利解釋說:“他所謂的主顯節指的是一種精神上的頓悟,無論是粗俗的語言方面的,還是粗俗的手勢方面的,還是令人難忘的心靈方面的。
”它代表一個瞬間,一個事物的光芒四射的性質和全部意義突然變得顯而易見。
這個詞現在已經進入了一般的批評詞彙。
對于被喬伊斯的評論家稱為“頓悟”的東西,喬伊斯自己寫了一系列文章,現已出版。
也許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個詞本身并沒有出現在《畫像》中。
而在《斯蒂芬英雄》中,188;“頓悟”(Epiphanies),《詩集和短篇文章》,理查德·埃爾曼(RichardEllmann)、A.沃爾頓·利茨(A.WaltonLitz)、約翰·惠蒂爾-弗格森(JohnWhittier-Ferguson)主編,(倫敦:Faber&Faber,1991),161—200。
[49]參見上文注15。
[50]參照羅蘭·巴特(RolandBarthes)對文學作品中的“诠釋學标準”的分析,通過這種分析文本的形式安排能産生“真理”被揭示的感覺(S/Z(1970),理查德·米勒(RichardMiller)翻譯,(紐約:HillandWang,1974),1999,209—10)。
[51]盡管他寫的詩歌(“維蘭奈爾”villanelle)是喬伊斯自己在《畫像》的最終形式确定的之前很多年就寫成的(見羅伯特·斯科爾斯(RobertScholes),“斯蒂芬·迪達勒斯:詩人還是唯美主義者?”,美國現代語言學協會會刊79,(1964年9月),484—9)。
[52]肯納:《都柏林的喬伊斯》,129:“每一章都以一種勝利的姿态結束,但在下一章遭到摧毀。
”[53]如果我們自欺欺人,超出小說的界限追溯,我們可以說他的墜落是有意為之,因為在《尤利西斯》的開頭,他飛到歐洲大陸,又返回都柏林,沒有任何迹象表明他還試圖再次飛行。
但是這時的喬伊斯通過斯蒂芬說他已經具有了不可變的形态(對弗蘭克·布根而言,布根的引文《詹姆斯·喬伊斯和“尤利西斯”的創作》,105)。
[54]亞裡士多德,《詩學》(Poetics),第八卷,1451a38—1451b4;《亞裡士多德全集》:牛津大學修訂譯本,喬納森·巴内斯(JonathanBarnes)主編,2卷,(普林斯頓: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1984),ii.2322—3。
大英圖書館保存着一份《畫像》的完整副本,系由《利己主義者》上撕下來的活頁、校樣和長版清樣組成,是由喬伊斯和哈麗特·韋弗(HarrietWeaver)準備的,上面有韋弗親筆作的标記,以顯示印刷機的裁切位置(BLC.116.h.6,p.29r)。
參見漢斯·沃爾特·蓋博勒,《關于詹姆斯·喬伊斯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批判文章》,《參考文獻研究》,27(1974),3;簡·利德代爾(JaneLidderdale)和瑪麗·尼克爾森(MaryNicholson),《親愛的韋弗小姐:哈麗特·肖·韋弗:1876—1961》(DearMissWeaverHarrietShawWeaver)(紐約:Viking,1970),92,99,103。
詞源學的含義是,一個人獨特的說話方式,他的用詞在句子中的特殊排列順序,是他自己的私有特質(一種例如版權法所堅持的特質)。
這個詞是從哲學中借用來的,特别是源自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小說家亨利(Henry)的哲學家弟兄,他用這個詞來描述個人經曆的意識的活動。
這個詞運用到文學作品中,它僅指非真實小說中的通過預設情節的或非言語的“思想”來表現人物的這一現象。
因此,它是一個用于分類的詞語,而非一種技術。
這個術語并不會告訴我們“思想活動”的目的是如何達到的。
參見威廉·詹姆斯,《心理學原理》(紐約:HenryHolt,1890),i.239;羅伯特·赫爾利(RobertHurley),《現代小說中的意識流》(StreamofConsciousnessintheModernNovel)(伯克利,洛杉矶,倫敦:加州大學出版社,1954);而對于“自由間接引語”,參見麥克·巴爾(MiekeBal),《叙述語言:叙述語言理論介紹》(Narratology:IntroductiontotheTheoryofNarrative)(1980),克裡斯丁·凡·波西曼(ChristinevanBoheemen)翻譯,(多倫多大學出版社,1985),140—2;或西莫爾·查特曼(SeymourChatman),《故事與演繹:非真實故事與電影的叙事結構》(StoryandDiscourse:NarrativeStructureinFictionandFilm)(伊薩卡:康奈爾大學出版社,1978)。
”(文學評論,122,以及巴裡(主編)85—6)。
“literally”一詞也洩露了謎底。
有一點是肯定的,莉莉并不是字面意義上的,而是比喻意義上的瘋掉了。
這句話犯了一個常見的錯誤,就是試圖用字面上的實意來強調隐喻性的說法:“我真的(literally)累得要死。
”但是不然……《死者》的開頭句采用了所寫角色的語言風格——“literally”是莉莉的語言風格(詹姆斯·喬伊斯,《都柏林人》,1914,傑裡·約翰遜(JeriJohnson)主編,(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2000),138;肯納,《喬伊斯的聲音》,15)。
在《畫像》批評中,最曠日持久的争論集中在諷刺的問題上。
這個問題本身可能被認為是一種距離的問題,例如,所說的話語(所指denotatively)和話語的意味(能指connotatively)的問題。
譬如,韋恩·C.布斯(WayneC.Booth)堅持認為,小說的叙事與中心人物的心态是如此不可調和地聯系在一起,以至于沒有用于諷刺的空間;無法區分人物的态度和(叙述者或)作者的态度;一方面斯蒂芬的态度令人無法忍受(在《小說的修辭》中的“《畫像》中的距離問題”,(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61),323—36)。
另一方面,休·肯納發現,斯蒂芬的肖像自始至終都具有諷刺意味(先是在他的“透視《畫像》”中,在《詹姆斯·喬伊斯的二十年的批評》中,西蒙·吉文斯(SeonGivens)主編,(紐約:Vanguard,1948),132—74,後來又在經修改章節的《都柏林的喬伊斯》(1955年,後加新介紹再版中;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1987,109—33)。
出于這種“預期”——即預期的修辭手法(意思是“事先行動”)——某種符号或詞語形式就能預設将來發生的事情。
(《詹姆斯·喬伊斯檔案》,米歇爾·格羅登(MichaelGroden)主編,63卷,(紐約:Garland,1977–1980,9:5)。
小說的銘文——Etignotasanimumdimittitinartes——出自奧維德的《變形記》,意思是“他用他出衆的才思開拓出新的藝術領域”;在原作中,這句話的下一句是“并改變自然規律”。
《詹姆斯·喬伊斯檔案》格羅登(主編),9:13。
根據基督教日曆,主顯節是慶祝法師來到基督誕生的現場(即神現身或肉身的地點,被展示給世界上的智者)。
喬伊斯将此轉用于他自己的目的。
在《斯蒂芬英雄》中,斯蒂芬·迪達勒斯向克蘭利解釋說:“他所謂的主顯節指的是一種精神上的頓悟,無論是粗俗的語言方面的,還是粗俗的手勢方面的,還是令人難忘的心靈方面的。
”它代表一個瞬間,一個事物的光芒四射的性質和全部意義突然變得顯而易見。
這個詞現在已經進入了一般的批評詞彙。
對于被喬伊斯的評論家稱為“頓悟”的東西,喬伊斯自己寫了一系列文章,現已出版。
也許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個詞本身并沒有出現在《畫像》中。
而在《斯蒂芬英雄》中,188;“頓悟”(Epiphanies),《詩集和短篇文章》,理查德·埃爾曼(RichardEllmann)、A.沃爾頓·利茨(A.WaltonLitz)、約翰·惠蒂爾-弗格森(JohnWhittier-Ferguson)主編,(倫敦:Faber&Faber,1991),161—200。
”
但是這時的喬伊斯通過斯蒂芬說他已經具有了不可變的形态(對弗蘭克·布根而言,布根的引文《詹姆斯·喬伊斯和“尤利西斯”的創作》,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