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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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訪問吳哥成為異乎尋常的重大事件之一個原因——讓你做好适合如此經曆的心理準備——乃是去到那裡非常艱難。因為,你一旦到了金邊——它本身就少有人去——你必須乘一艘汽船,沿着湄公河一條沉悶遲緩的支流上行一長截,直到一個大湖;你換乘另一艘汽船,那是平底船,因為水很淺,坐上一整夜;然後,你經過一條狹窄河道,進到另一大段平靜的水流。當你到達這一程的終點,又是夜晚。随後,你坐上一條舢闆,在叢叢的紅樹林間,上行于一條彎曲的水道。月圓之夜,兩岸樹影明晰,你穿越的似乎不是真正的鄉野,而是影繪藝人的奇妙國度。終于,你來到船夫居住的一個小小荒村,而船屋就是他們的居所,上了岸,你驅車河邊,穿越椰子、槟榔和大蕉林,河流現在是條淺淺的小溪(就像兒時那條鄉村溪流,星期天你常去捉小魚,然後把魚裝進果醬罐),直到最後,月光中巨大的黑影隐約出現,你看到吳哥窟的座座高塔。
但是,由于本書寫到這裡,我感到沮喪。我從未見過世間有什麼東西比吳哥的寺廟更為奇妙,但我不知道究竟要怎樣以白紙黑字來描述它們,讓即使最為敏感的讀者,對于它們的壯麗,也可得到不單是混亂模糊的印象。當然,對于語言大師來說,他們以文字的聲音及其紙上的形态為樂,這将是千載難逢的良機。對于華美感性、變化多端、莊嚴諧和的散文,這是何等的機會;對于這樣的一個人,在他的長句中再現那些建築長長的線條,在他的均衡段落中表現它們的對稱之美,在他的豐饒詞彙中呈現它們富麗的裝飾,這将是何等的快樂!找到恰當的詞彙,把它放在适當的位置,就像他見到的一大片玄武岩那樣,令文句具有相同的節奏,這将令人陶醉;偶然發現不同尋常、發人深省的詞語,将隻有他才有天賦見到的色彩、形狀與奇妙轉化成另一種美,這将是一大成功。
唉,這類事情我一點天分也沒有,而且——毫無疑問,因為我自己做不到——我很不喜歡别人這樣。有一點點我就夠了。我可以愉快地讀一頁羅斯金[1],但十頁隻會令我厭倦;當我讀完沃爾特·佩特[2]的一篇随筆,我知道他從魚鈎取下一條鳟魚的時候它的感覺如何,還有它躺在岸上,在草裡擺着尾巴。我欽佩佩特的這一才智,他用一小塊一小塊的玻璃,拼成了自己的風格鑲嵌畫,但它令我厭煩。他的散文就像二十年前美國常有的那些房子之一,全是熱那亞絲絨與雕刻的木頭,你拼命東張西望,想找一個角落安放你那塊空白玻璃。這種堂皇文字若是我們的前人所寫,我比較能夠忍受。莊嚴的風格與他們相稱。托馬斯·布朗爵士的富麗堂皇令我敬畏;它好比住在一所帕拉第奧[3]式的宏偉宮殿裡,頂上有維羅納人的壁畫,牆上則是挂毯。與其說它素樸家常,不如說它令人難忘。你不能想象自己在這樣威嚴的環境裡處理日常瑣事。
年輕的時候,我費盡心機想要擁有一種風格;我常去大英博物館抄下珍寶之名,以便自己的散文可以華麗,我常去動物園觀察一隻鷹是怎樣看東西的,或是流連于出租馬車的車站,看一匹馬如何咀嚼,以讓自己有時可以使用一個精彩的隐喻;我開列不常見的形容詞,以讓自己可以用在出人意料的地方。但是,這一點用處也沒有。我發現自己并無這類天賦;我們并非依照自己的希望,而是依照自己的能力來寫作,我雖然無比尊敬那些有幸具備這類遣辭用語天賦的作家,但我自己早就甘于盡量寫得平實。我的詞彙很少,我設法以此應付,恐怕,這隻是因為我看事物不太細微。我想,或許我是以某種激情來觀察,令我有興趣形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們予我的情感。但是,我要是能像拟一則電文那般簡要直接,把這些寫下來,我就心滿意足了。
[1]羅斯金(JohnRuskin,1819-1900),英國作家與藝術評論家。
[2]沃爾特·佩特(WalterPater,1839-1894),英國散文家與評論家。“為藝術而藝術”一語即出自他的著述。佩特的享樂主義哲學對王爾德影響甚大。
[3]帕拉第奧為十六世紀意大利建築師,他設計的宮殿、别墅與教堂強調和諧與對稱之美。帕拉第奧的《建築四書》令其建築風格擴散于歐陸與英國。
但是,由于本書寫到這裡,我感到沮喪。我從未見過世間有什麼東西比吳哥的寺廟更為奇妙,但我不知道究竟要怎樣以白紙黑字來描述它們,讓即使最為敏感的讀者,對于它們的壯麗,也可得到不單是混亂模糊的印象。當然,對于語言大師來說,他們以文字的聲音及其紙上的形态為樂,這将是千載難逢的良機。對于華美感性、變化多端、莊嚴諧和的散文,這是何等的機會;對于這樣的一個人,在他的長句中再現那些建築長長的線條,在他的均衡段落中表現它們的對稱之美,在他的豐饒詞彙中呈現它們富麗的裝飾,這将是何等的快樂!找到恰當的詞彙,把它放在适當的位置,就像他見到的一大片玄武岩那樣,令文句具有相同的節奏,這将令人陶醉;偶然發現不同尋常、發人深省的詞語,将隻有他才有天賦見到的色彩、形狀與奇妙轉化成另一種美,這将是一大成功。
唉,這類事情我一點天分也沒有,而且——毫無疑問,因為我自己做不到——我很不喜歡别人這樣。有一點點我就夠了。我可以愉快地讀一頁羅斯金
年輕的時候,我費盡心機想要擁有一種風格;我常去大英博物館抄下珍寶之名,以便自己的散文可以華麗,我常去動物園觀察一隻鷹是怎樣看東西的,或是流連于出租馬車的車站,看一匹馬如何咀嚼,以讓自己有時可以使用一個精彩的隐喻;我開列不常見的形容詞,以讓自己可以用在出人意料的地方。但是,這一點用處也沒有。我發現自己并無這類天賦;我們并非依照自己的希望,而是依照自己的能力來寫作,我雖然無比尊敬那些有幸具備這類遣辭用語天賦的作家,但我自己早就甘于盡量寫得平實。我的詞彙很少,我設法以此應付,恐怕,這隻是因為我看事物不太細微。我想,或許我是以某種激情來觀察,令我有興趣形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們予我的情感。但是,我要是能像拟一則電文那般簡要直接,把這些寫下來,我就心滿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