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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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能感受查爾斯·蘭姆在其諸多讀者中激發的喜愛之情。我生性逆反,令我惱恨他人的欣喜若狂,滔滔不絕會讓我的傾慕功能幹涸(與我的意願相拂,天曉得為什麼,我無意用自己的冷漠來給鄰人的熱狂潑冷水)。太多評論家寫查爾斯·蘭姆寫得枯燥乏味,我再也不能以自在之心讀他。他就像那些愛心滿溢者之一,似乎埋伏好了等你大禍臨頭,好用他們的同情來裹住你。你跌倒的時候,他們攙扶你的雙臂伸得如此之快,你揉着擦破的小腿,不得不問自己,路上絆倒你的石頭是否他們放在那裡。我害怕魅力太多的人。他們把你吞沒。最後,你成了他們施展魅惑才能與虛情假意的祭品。我也不太喜歡有些作家,魅力是他們的最大長處。這并不夠。我要的是令我專注的東西,我要烤牛肉和約克郡布丁,給我面包和牛奶我就不滿意。溫柔伊利亞的感性令我局促。整整一個世代,盧梭情感外露大暴隐私,而在他那年月,用哽咽喉嚨寫作依舊時興,不過在我看來,蘭姆的情感更讓人想到酒徒的輕灑一掬淚。我不得不以為,他的柔情乃是得益于節制、汞丸與黑色瀉藥的調劑。無疑,讀蘭姆同時代人關于他的文章,你發覺溫柔伊利亞乃多愁善感之人的虛構。相較他們的描繪,他是個精力更充沛、脾氣更暴躁、更放縱無度的家夥,他會哂笑(合乎道理)他們給他畫的像。你要是某晚在本傑明·赫頓[1]家與他相遇,你會看到一位邋遢的小人物,喝得有點暈,可能很無趣,而他要是開玩笑,很可能弄巧成拙。實際上,你遇見的是查爾斯·蘭姆而非溫柔伊利亞。第二天早晨,要是讀了他在《倫敦雜志》一篇随筆,你會覺得這是一則惬意小文。你從未想到這篇趣文有一天成了博學之人苦心孤詣的口實。你會以适當的心情讀它;因為對你來說它是活生生的東西。作家常常遭遇的不幸之一,是生前所受褒揚太少,死後則又太多。評論家逼我們身着朝服讀經典,如馬基雅維裡所寫之書;相反,我們該盡量披上晨衣來讀,仿佛作者與我們同一時代。

    因為我讀蘭姆與其說是喜好不如說是随衆,赫茲裡特[2]我就忍着根本不讀了。考慮到數不清的書急着要讀,我斷定自己忽略得起一位(我以為)隻是表現平平的作家,因為别的作家比他優秀。而溫柔伊利亞令我生厭。我讀關于蘭姆的文章,很少不遇到對赫茲裡特的譏嘲。我知道菲茨傑拉德[3]曾有意撰寫他的生平,但因為厭惡其人品而作罷。他是個卑鄙、粗野和讨厭的小人物,在蘭姆、濟慈、雪萊、柯勒律治和華茲華斯大放異彩的圈中,一個不足挂齒的扈從。一位才華如此稀少、性情如此招厭的作家,看來無需為他浪費時間。可是有一天,要出遠門之前,我逛邦普斯找自己要帶的書,偶然見到一本赫茲裡特随筆選。小小一冊,綠色封面,印得漂亮,價格廉宜,輕巧易握。出于好奇,想了解這位作家的真實情況,因為我讀了關于他的這麼多壞話,我把這本随筆放進選好的那堆書裡。

    [1]本傑明·赫頓(BenjaminHaydon,1786-1846),英國畫家,曾為華茲華斯和濟慈畫像。

    [2]赫茲裡特(WilliamHazlitt,1778-1830),英國文學批評家、散文家。赫茲裡特是英國散文大師之一,文字流暢多彩。

    [3]菲茨傑拉德(EdwardFitzgerald,1809-1883),英國詩人、學者。以“翻譯”古波斯詩人伽亞谟的《魯拜集》而聞名,他的“翻譯”雖然忠實于原著精神,但又運用了自己的意象與結構,實則是對原著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