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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主題 作為“人”的個體,是不是隻能僅此而已,是否除了我們以上所探讨的問題外,就沒有其他讓我們認識到抑或是發現更多有價值的東西呢?事實上,要回答這個問題,一定要根據每個人的具體生活情況來讨論,不能一概而論。

    而正是我們在人生中發現和感悟到的東西,将決定我們最終的答案,這個過程是非常有趣的。

    毫無疑問,我們從生活中感悟和發現的很多東西,是有着多重作用的。

    在很多時候,我們對那些在生活中看不到的世界基本上一無所知。

    甚至當我們從生活中将某種特征抽象出來,并把它作為一個對象放在自己面前時,其實也并沒有真正把它置于我們之外,而仍然是在我們生活本身的範圍裡,我們給了它一種特定的确定性和普遍性。

    事實上,我們永遠也不可能逃離包含着主體與客體二者相互作用的過程,如果逃離了這一意義更廣泛的生活,那麼,我們是否能夠超越自身的限制,那隻能取決于這種更廣泛的經驗的性質。

     從太古時代開始,人類就一直在尋找并發現了人類各種各樣獨特的特性,從而确保與其他生物有了本質的區别,這就特别強調人類的獨特性。

    我們認識到,人不僅僅是個體的存在,更是一個精神的存在,每一個人都有其獨一無二的精神本質,因此,每一個人在群體生活中都有着無可替代的獨特性。

    小到在個人精神的升華過程中,大到在社會文明的形成過程中,亦即在由衆多的個體聯合而形成的社會、國家乃至整個人類本身這種組織形成的過程中——在這一切的過程中,人們會有很多想象不到的新發現、新感悟,這些新發現不僅使人類感到足夠的優越感,而且更能從中獲得無比充實的人生體驗,如同一次美妙無比的旅行。

     但是,随着社會文明的進步,我們卻越來越感到不自在,無論是受自然規律對我們的制約,還是我們本身的人性束縛和限制,都使我們對這一新發展的意義和可能性産生了懷疑。

    尤為突出的是,我們發現它所提供的内容和我們由以了解它的形式之間存在着一種極其尖銳的矛盾。

    精神生活循着自己既定的方向來規劃和發展着,正在試圖建立一個自己的王國,并在那裡建立無上的威信:它所提出的那些真理,似乎根本不會受到人類的現實遭遇和變化的影響,更不受個體之間的差異和沖突的影響。

    它以一種極高的姿态聲自稱遠遠高于人的一切奇思異想,并且能夠控制和支配它們。

    它甚至聲稱可以提供一個标準,用以衡量人類的成就,但是結果卻發現人類的很多成就不僅達不到其标準,有的還一塌糊塗。

    然而,這樣的人在與他有關系的場合裡,也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和制約,他不僅要服從自己的本性,而且絕對不能超越。

    在思想的遊戲裡,他完全可以創造出一個隻屬于自己的世界,在那裡肆意想象,不受約束,但是,這種烏托邦式的計劃基本上很難在現實世界實現,很難開啟新的真理,如此,理想與現實的巨大落差就會使創造者失去希望。

    乍看起來,他想要使自己所創建的世界成為獨立的,這不過是一種不合理的一相情願而已。

    這樣一個虛無的世界,無論它對人類有多大的益處,也絕對不會成為人類共同擁有的世界,更不能獲得普遍堅實的基礎。

    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人類是以一個個獨立的個體存在的,每個人都有其各自的處事方式,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他們各自有各自的權利。

    所以,人類彼此有着複雜的關系,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但是毫無疑問,絕對不可能有一個大家所擁有的共同世界,決不能依賴于個人的經驗,決不能有大家有所共識的真理,在任何地方都能通用。

    但是,如果真是這樣,人類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單一的個體在行動,沒有理解、協作,那麼這樣如何能創造出燦爛的科學、文學和藝術成就呢?真若如此,這些東西甚至都不可能成為我們人類追求的目标,也就永遠也不可能創造和實現了。

    但事實是,我們确實想到并追求、創造、實現了它們。

    雖然我們所做的努力并不圓滿,但是卻是極有效果的,已經引起了很多變化,不僅使人類的思想發生了變化,而且也使人類的内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使得人們不能單純而武斷地将其解釋為——幻覺。

    所以,我們将要直接面對一種明白卻又無法忍受的矛盾:那個想要創造一個獨立世界的努力,好像僅僅隻是在特别的情況下而想當然做出來的,不過是一種屈從于自然生活的結果。

    如果真是不獨立的世界,如何來如實地表現其真實情況呢?如果沒辦法擺脫這種依附關系,或者說,我們沒法超越我們所發現的這個世界的話,那麼,我們所謂一切精神發展不過是浮雲罷了。

    任何精神的東西都無法逃脫自稱是某種東西,可是卻又無力成為該東西的矛盾,故而它便無可避免地處于一種虛妄不實的狀态之中。

     很多人都嘗試着逃脫這種矛盾,但是,他們的結果大多是再次陷入進去,導緻進退兩難。

    或者是,人身上的某種獨特的特性借助人的各種活動,從而會建立一個新的世界,這個新的世界會對他的整個感官環境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戰;或者是,這所有的一切不過是人類自己的制造品,因此,是一種不實在的幻想,否則,便會産生一種比人的個體本性更深刻的根源,從而證明這個根源的存在。

    倘若它離開了人而獨立存在,就不會成為人類特性的一部分。

    相反,人類必須從它裡面尋找一個媒介,使自己可能介入一種普遍的生活;它必須引入一種與現實舞台不同的新的現實的舞台。

    事實上,這種現實不過是隻對人類中的我們顯示,但是它卻不是産生于人的,因此它就不從屬于人的局限性。

    換而言之,人的精神生活其實是一種幾乎虛無的東西,而我們對它的一切關注最終也會成為一種幻想,除非在其背後有一個足夠強大的精神世界作為後盾支撐着,在那裡能獲得權力,以及使人信仰的證明。

    如果說,在我們的生命裡真有一種獨立存在的精神世界,那肯定會從根本上改變我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同時也就将我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必須面對的問題改變,而且也完全把事物的存在秩序都改變了,後面我們會更為詳盡地說明這一點。

    然後,我們還要進一步考察和探究這種改變究竟有沒有對“人類的提高”有促進作用?就像我們所看到的一樣,如果沒有這種提高,那麼我們的人生便喪失了一切意義與價值。

     剛才我們所得出的推斷顯然是有公理性的:要證明他當然不能用證明假定的方法,因為假定隻不過是思想鍊的一個環節。

    他既然有公理的性質,那麼當然和其他的公理一樣,通常隻能用兩種思路:一種是積極的,另一種是消極的。

    而且我們必須強調一點,要讨論我們目前所提及的問題的一切嘗試,都必須要達到這一轉折點,否則隻會失敗或停滞不前,根本沒有前進的希望。

    此外,我們還要特别指出,這個轉折點的意見便是一切精神進步所必需的假定,更進一步講,如果單純的隻求精神活動的存在,那就必須用它做個假定。

    另外,我們還要指明,如果徹底了解了這個公理,而且能将它運用得爐火純青,那對我們的人生一定有着普遍的促進作用,以及非常積極的影響。

    人生的各種活動都是以這個新的起點為轉折點的,如此一來,人生才會有一個更加美好的前程和更好的發展。

    如果很多人的人生活動都以這個為轉折點,那我們就越能确信我們所讨論的并不是幻想,而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以上我們所談的都是比較消極的方面,接下來我們要談一些積極的東西。

     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很有必要簡單回想一下,在精神生活超越純粹的自然、宇宙,以及關于精神生活、關于人性的一般觀點的變化。

    精神生活如果要想擺脫我們的局限性,它必然要表明它自身的獨立性,以及在本質上的普遍性。

    然後,這種普遍性所含有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滿足,除非精神生活不隻是已經存在的實在的附屬品,而是實在本身内容的展現。

    由此,實在才能獲得自創權而顯示出一種絕非自然所能顯示的深刻意義。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把世界看做一個整體,而我們經常将自然圖景描繪清晰,就能顯示我們是以各種互相聯結的元素的集合。

    同時,人生的根本生活觀念也就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在自然領域中,人類的生活更注重于外部,主要是關注如何在事物的變化過程中維持相對永久、獨立的地位;而現在,它就隻關心其自身的發展變化;如果不滿足于那些發展和變化,也可以在自我發展和自我開發的過程中取得更好的成績。

    這樣的人生不至于花大把的時間在迎合世界的節拍上,這實際上完全是多餘的、毫無價值的;而是要超越生活中所遇到的諸多的方面,并且通過兩個方面的互相作用來将生活的整體質量提高,把以前種種難以解決的矛盾和沖突全部都終止掉,彌補以前的各種不完滿。

    人生隻有在有了積極的自覺性,并且可以把它看做一個整體時,我們的人生才能得到一種全新的升華。

    不過,我們如果想要知道更多關于這個内容的詳情,那麼就必須從一般的考慮,訴諸于通過思想的作用得以系統化、明朗化的生活本身的自我提示。

    隻有認識了整個世界本來的面貌,才有可以改變世界的全景圖;而通過自我的修養和提高,便會推動世界向着更加美好化的方向前進,使整個世界都熠熠生輝。

    經驗告訴我們,實在界通過兩種形式顯示給我們:一種是以自然的形式,一種是以精神生活的形式;二者之間的關系随着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當然,二者之間也是有差異的,它們不是同時進步,自然似乎已經發展到了極限,而精神生活卻發展緩慢。

    沒錯,精神生活的發展的确較慢,它卻一直在進步,随着世界從一個階段發展到另一個階段。

    但是,當我們在談論這種進步的活動時,一定不要誤以為後者是前者的産物。

    原因是,在變化中有了自我意識,實在界從根本上就發生了全新的變化,不能把它理解成自然的簡單延伸,更不能理解成根據簡單順序和共存排列所做的記錄。

    如果在這種變化中注入了新的、獨創性的東西,那麼,整個世界的進步就不僅僅是發展那麼簡單了,而是自我發展。

    無論是自然的舞台,還是精神的舞台,最終都落入到一種包羅萬象的生活之中。

    生命發展的形式和進程是一層層遞進的,最終随着自身運動的驅使,便會在我們的世界中得到完全的實現。

    當然,這并不是說自然和精神是兩個獨立、分裂的世界,也不是說它們是兩個平行的世界,必定在某些時候會相互交叉。

    有時候,我們可能不得不屈服,甚至犧牲精神與自然之前,否則,就把它們兩個都看成抽象的形式概念,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隻要搞清楚了這兩個階段的存在,以及其在世界運動中的進步性質,那麼就可以明白人類生活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有着特殊的重要性。

    因為,人類生活中這兩個階段的聯結處,也就是在一個階段進入另一個階段的地方。

    人類當然不僅僅隻是演戲的舞台。

    我們人類的諸多行為,對于實在界的活動有着極為重要的作用,甚至有時候人類的活動可以左右一切。

     如果實在界的開創力、創新能力并非是人類主動的,而人類的行為是被它所鼓動的,那麼,人類能不能自在地參與世界的競争,能否超越某些領域而獲得自覺性的實在界呢?事實上,我們根本不需要更多地讨論便可以知道,人類是不可能超越自然的,除非将我們自己解脫出小我的境界,而承認精神生活與實在界的意義,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直接獲得的東西,是永遠也滿足不了我們内心深處強大的欲望的。

    這樣的人生,實際上是最具真性情的人生,然而卻還沒有達到人性的本質;如果我們從精神世界獲得了人性的本質,那麼我們就可以去探求人性的真谛。

    而這種探求,我們并非要舍近求遠去尋找,而是要回到我們人類自身,并由此來完成我們的自性。

    如果從感官經驗來看,我們對人性的探尋是極為強烈且永遠不會終止的。

    另外,因為承認了精神生活的獨立性,那麼它顯然要更為困難,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承認會引發新的責任觀念。

    我們不能再把注意力僅僅停留在那些特殊的人生體驗方面,而是必須以改變整個人生軌迹為目的,必須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如何從煩惱和沮喪中解脫出來上。

    雖然那些高尚的理想都是建立在我們的普遍的思想上,然而,這樣的理想仍然在我們自己的領域内。

     事實上,我們人本身便是一個大難題。

    沒有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可以滅掉他的本性。

    他的獨特之處就在于,一種特别有限的存在形式(即附着在他身上那種純自然的東西)接觸到一種普遍的超自然的生活。

    這種接觸會引起碰撞和鬥争,可能會使整個生活由于相互沖突而處于緊張狀态。

    我們知道,一旦人的生活欲奮力擺脫其本性的時候,它便會被極大的不安所占據。

     我們的精神生活的發展方式,已經非常清楚地說明了我們經驗中不同世界的這一會合。

    我們對精神的真理無甚興趣,除非它變成我們自己的真理,而不是我們所排斥和不認同的東西。

    另外,為了提出有效的号召,它必須植根于我們的本性之中,并幫助這一本性繼續發揚光大。

    但是與此同時,它赫然以高于一切的姿态高淩駕于人類的弱點之上,它具有或至少可能具有主宰人類一切目标的力量,我們無法根據任何其他的觀點來解釋義務這個觀念,解釋激發一切獨特的精神勞動的理想這些标準不容違反,對我們具有強制力,雖然這種強制力并非來自外部,但是在我們的本性中仍然有其地位。

    它們還表明這一本性如何區别自然感情的直觀性,精神的價值标準履行同樣的職能——它們斷然區别于一切僅僅出于快樂和功利的考慮。

    它們是我們的,但又不止是我們的,它們通過種種努力把我們提升到單純人類世界以外的另一個世界。

    同時,對于我們來說,它們又比任何其他東西所可能成為的更内在,也更本質。

     正是這條思想路線第一次顯示了人所進行的自我批判的意義,既包括對他自己經驗的批判,也包括對更大的曆史世界的批判。

    那些所有未能經受其詳盡檢驗的東西,都被判定為無法令人滿意且未經證明的,而且,人們像康德一樣,越來越想把它運用于生活的最深層結構。

    但是,批判如何可能超越純粹主觀推理極不确定的狀态?倘若人的本性中并不隐含某種支配所有任性的想法和意見的标準,它怎麼可能會産生任何新的東西,怎麼可能擁有檢驗我們的工作并推進它的能力呢?我們不得不承認,生活在此走到了十字路口,一種新的理想出現在它面前,而這種崇高的目标仍然屬于我們人類生活的範圍。

     于是,我們的生活便産生了各種分裂和混亂,不過,也正是由于這一分裂,連同一種獨立的精神性的突出,使得人與世界之間的鴻溝有可能被超越,這種鴻溝已經嚴重阻礙了一切精神生産。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人或世界,它們都不能單獨為生活提供一個穩固而永久的基礎,我們必須把二者有效地結合起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從外部将它們結合在一起,而必須從内在将二者相互聯系起來,若無精神生活的獨立和它在人身上的顯示,這種聯系肯定是達不到的。

    如果我們假定這種獨立和顯示,便可推出,在被提升到精神水平上時,我們被移入了一種普遍的生活,但它不是陌生的,而是屬于我們自己的。

    于是,精神世界的真理可以在我們自己的經驗中得以實現,我們可以直接受它的鼓舞推動。

    反之,我們在這一更高水平上采取的一切行動,都對世界具有直接的影響和價值,有效地改變了它的構成。

    我們可以确信,我們自己的進步對總體的成就做出了貢獻。

    我們的勞作與奮鬥所具有的意義超出了我們有限的範圍:它們将影響整個人類的幸福。

     此時,我們無比期望,對人的精神世界的認識,連同為了實現它而對我們提出的各種要求,會給我們關于心靈,以及它活動構造的圖景帶來極其重要的改變。

    不過,我們不想在此追究這些不同的變化。

    我們隻需要問一問:這一認識是否給生活一種真正的提升,沒有它,生活便沒有意義與價值。

    以及,它是否能從它為生活所做的新闡釋和它所打開的力量新源泉得到證明。

    因為這樣,并且唯有這樣,才能為我們的主要論點提供一種肯定的證明。

     展開 當我們回顧前面所做的讨論,考慮到那些與我們現今的生活不合人意和混亂狀況提出證據時,有三個重要的方面值得做進一步的論述。

     首先,我們需要一個明确而穩固的基礎,一個精神支柱;其次,我們還需要首創性,以及發明創造的能力;最後,我們需要擺脫不純潔的動機,因為我們的生活若要變得更有意義和價值,那麼就必須是偉大而高尚的。

     接下來我們看一看,由于承認我們内部的一個獨立的精神世界,而發生的生活,是不是可以滿足這些需要?是不是可以使生活穩定、自由和高尚?是否可能用一種豐富的、令人滿意的内容來填充我們心靈的空虛? 穩固的生活基礎的努力實現 以上我們讨論了關于基礎與出發點這兩個問題,我們已經知道了攪亂我們現代生活的分裂與懷疑。

    那些通常被一方看來是無可争辯的東西,而在另一方看來卻是極具懷疑和争論性的。

    我們可以看到,對于一個可見世界的信仰,無論是唯心主義的還是宗教的信仰,都可以說是已經名譽掃地,而那些我們相信的、可觸及的東西,卻又使我們在世界與人之間苦苦徘徊:第一種情況是在自然與理智之間徘徊,另一種情況則是在個人與社會之間徘徊。

    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這個出發點問題不隻是個形式的問題。

    我們所做出的抉擇不僅決定全部努力的目标與方向,而且還将決定什麼是首要和次要的。

     在從舊的思維方式轉為新的思維方式的過程中,我們看看究竟是如何深刻地改變了生活的性質:一種是把世界作為人的研究的出發點,另一種則是把人作為構造一個世界的出發點!那些比較原始的生活是富有審美特色的,它以藝術研究為理想,自得其樂地生活;而現今的我們則更喜歡無情地解剖現實,同時以更為敏銳的分析精神來思考生活,更喜歡把現實的全部結構建立在思想的艱苦勞動之上,這二者之間形成何等鮮明的對照!因此,我們可不能低估了這一問題的重大意義。

     現今那些混亂而複雜的現實情況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處境之困難,除非我們樂意受一切偶然影響的支配,否則就必須不停地留意我們精神基礎的穩定性。

    但是,是不是就不存在這樣的危險——這種穩定性可能會變得靜止不動,甚至可能會過分地限制和縮小生活的活動範圍呢?事實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我們可以從曆史的經驗來得到啟示,這兩種十分明顯的選擇同樣是不可能的。

    我們現代的思想一直在自覺地維護主體的權利,并且積極地發展它的各種潛能,是不可能把世界作為一個出發點的,而它自己從主體或主體的某種主要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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