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炎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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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盧杞的舉薦下,擢升前永平節度使張镒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稍後,盧杞又提拔了一個叫嚴郢的人擔任禦史大夫。

    毫無疑問,張镒和嚴郢都是盧杞的死黨。

    随着盧杞一黨全面把持朝政,楊炎的末日就到了。

     這年八月,李希烈輕而易舉地讨平了梁崇義。

    與此同時,盧杞也展開了對楊炎的絞殺行動。

     盧杞是從楊炎的兒子楊弘業身上入手的。

     按照“權力導緻腐敗,絕對權力導緻絕對腐敗”的官場鐵律,老子貴為首席宰相,兒子通常不會是什麼好鳥。

    這位楊公子就仗着他老爸的權勢,幹了一大堆貪贓枉法、受賄請托的事情。

    嚴郢被盧杞提拔為禦史大夫不久,就在其授意下對楊弘業實施了立案審查。

     楊公子被紀檢部門“雙規”後,吓得六神無主,不但把他自己幹過的醜事兒一股腦兒全都抖了出來,而且還把他老爸不久前剛做的一件事也坦白交代了。

     這件事的關鍵詞是:家廟。

     所謂家廟,就是宗族祠堂。

    在古代,凡是混得有頭有臉的人都很重視宗族祠堂的建設,因為它不僅可以光宗耀祖,還能借此彰顯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權勢。

    所以,普通人蓋家廟也就是一間兩間,達官貴人一蓋可就是一大片了。

    楊炎貴為首席宰相,他的家廟當然更要蓋得傲視群雄,不僅要占地廣闊、富麗堂皇,還必須建在一塊風水寶地上。

     楊炎物色的這塊風水寶地,位于長安城東南角的曲江江畔。

    這裡花紅柳綠,景色宜人,在長安城裡絕對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寶地,因此,土地的價格自然就不會便宜了。

     為了籌足資金搞到這塊地,楊炎決定賣掉他在東都的一座宅子。

     照理說,不管是賣宅子還是蓋家廟,都是楊炎的私事,隻要他不強買強賣、仗勢欺人,也就沒什麼問題。

    但是,楊炎還是在這件事上出了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首先,楊炎并不是把東都的宅子賣給私人,而是賣給了公家。

     為什麼要賣給公家? 這裡頭當然就有貓膩了。

    當時,在東都洛陽說話算數的是河南尹趙惠伯,此人是楊炎的心腹。

    楊炎就建議他動用公款購買這座宅子,至于公家買這個宅子能幹什麼用,那就不在楊炎的考慮範圍之内了。

     楊炎關心的,隻是價格。

     當然,趙惠伯沒有讓楊炎失望,很快就用了一個讓楊炎很舒服的價格購買了宅子。

     後來,從楊公子的口供中,禦史大夫嚴郢查明,這座宅子的成交價比當時的市場價高出非常多。

     這回好了,圍繞着家廟問題,楊炎的第一樁罪行浮出水面了。

    嚴郢立刻上奏盧杞。

    盧杞随即找來最高法院院長(大理寺卿)田晉,問他楊炎該當何罪。

    田晉答:“依照法律,主管官員在公物交易中獲利,視同索賄論處,應當撤職。

    ” “撤職”當然不是盧杞想要的答案。

    盧杞陰沉着臉對田晉進行了一番暗示,可田晉還是堅持要依法辦事。

    盧杞不說話了,第二天就把這個大理寺卿逐出了朝廷,貶為衡州司馬。

    然後,盧杞又找了大理寺的另一個官員,讓他給楊炎定罪。

    這個官員很聰明,馬上說:“政府官員執法犯法,應當判處絞刑。

    ” 要的就是這句話! 至此,楊炎的索賄罪名算是成立了。

    但是,要一舉将他置于死地,盧杞覺得這個罪名還不夠分量。

     什麼才夠分量? 謀反。

     可是,楊炎不過就是蓋了一座家廟,夠得上這麼可怕的罪名嗎? 夠得上,絕對夠得上!官場的事情曆來如此,說你有事你就有事,沒事也有事;說你沒事你就沒事,有事也沒事。

    盧杞稍微動了下腦筋,往深裡一挖,楊炎的第二樁罪行、也是足以令他死無葬身之地的罪行,立馬浮現在世人眼前了。

     原來,楊炎并不是第一個在曲江江畔蓋家廟的。

    早在開元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