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内有藩鎮割據,外有異族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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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王出于禮節,便率左右屬官及數十騎渡過黃河,主動前去拜會登裡可汗。

     此時的李适當然不會想到,就是這次旨在增進感情的拜會,卻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禮儀風波”。

     雙方見面時,雍王李适以平等之禮晉見登裡可汗,不料對方大怒,當場指責他為何不以拜舞之禮觐見。

    所謂拜舞之禮,是指正式場合下,臣子對君王應行的一種隆重禮節。

    雍王身為唐朝皇帝的長子,隐然有儲君之尊,當然不可能向回纥可汗拜舞。

     賓主雙方剛一見面,還沒來得及說些客套話,登裡可汗就給了年輕的雍王一個下馬威,現場氣氛頓時極為尴尬。

     藥子昂馬上站出來替雍王擋駕,聲稱雍王的身份不适合行拜舞之禮。

    登裡可汗滿面怒容,一言不發。

    其帳下将軍車鼻知道可汗是想借題發揮,便徑直走到藥子昂面前,聲色俱厲地說:“唐朝天子既與可汗相約為兄弟,可汗就相當于是雍王的叔父,他豈能不拜舞?” 藥子昂寸步不讓:“雍王,天子長子,今為元帥。

    安有中國儲君向外國可汗拜舞乎!且兩宮(玄宗、肅宗)在殡,不應舞蹈。

    ”(《資治通鑒》二二二) 雙方就這樣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卻始終僵持不下。

    最後車鼻惱羞成怒,下令将雍王帶來的屬官藥子昂、魏琚、韋少華、李進四人全部拉出帳外,每人鞭打一百下,同時以雍王李适年輕不懂事為由,把他逐出大營,遣回了陝州。

     藥子昂等四人全都被打得皮開肉綻、奄奄一息。

    隻過了一夜,魏琚和韋少華就因傷重不治,雙雙斃命。

     毫無疑問,這樣的結果無論對于雍王李适來講,還是對于整個李唐王朝而言,都是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奇恥大辱。

     然而,雍王隻能忍了,李唐朝廷也隻能忍了。

     因為他們有求于人。

     因為唐朝現在根本惹不起回纥。

     這件事表面上看是一個簡單的禮儀問題,事實上涉及了一個朝廷、一個國家的尊嚴。

    因為雍王李适并不是一個普通的親王,而是潛在的帝國儲君,是未來的大唐天子。

    這樣的身份,又豈能向區區一個回纥可汗卑躬屈膝,行拜舞之禮? 其實,如果此次來的人不是雍王,而是另一個普通的李唐親王,登裡可汗說不定就沒興趣強調什麼禮儀了,反正拜不拜都說明不了任何問題。

    恰恰是因為來的人是代宗的長子雍王,登裡可汗才故意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其目的就是想借此證明回纥對唐朝所擁有的強勢地位,讓李唐王朝在回纥面前永遠擡不起頭來,永遠屈居弱者之位。

     雖然在此次風波中,李唐的好幾個朝廷官員被無端鞭笞并屈辱而死,但無論如何,雍王李适和李唐朝廷至少保住了自己的底線——事關朝廷尊嚴和國家尊嚴的底線。

    盡管自安史之亂爆發以來,這樣的底線屢屢遭到内憂外患的挑戰,甚至可以說不止一次被突破了。

    可是,絕不能因為它曾經被突破、或者還将被突破,就從此破罐子破摔,放棄了精神上的堅守! 這道理就跟一個人即使被敵人殺死、也絕不向敵人下跪是一樣的。

    孔子的學生子路曾經用他的行動給後世留下了一句名言:君子死而冠不免。

    意思是君子就算死,也不能丢掉冠帽,喪失尊嚴。

     雍王李适在禮儀問題上的堅持,實際上與此同理。

     也就是說,一個人(或一個國家)可以因實力不及而輸給對手,但并不等于他(它)就應該在精神上向對手屈服。

    這兩件事絕不能畫上等号,更不能混為一談。

     難道在實力上“完全屈居劣勢”的雍王,就不應該在事關個人尊嚴、國家尊嚴的事情上“仍擺出架勢”嗎?難道優勢占盡的回纥人應該向處處忍讓的唐朝“争取尊嚴”,而“完全屈居劣勢”的唐朝反而不該向咄咄逼人的回纥人争取尊嚴嗎? 好像藥子昂等四人的鞭子是應該挨的,好像魏琚和韋少華也是應該死的——誰叫你惹怒了代表正義的登裡可汗呢? 事實上,登裡可汗是什麼貨色? 他是一個以援助為名,行劫掠之實的強盜!這個強盜不僅要在物質上占盡便宜,還企圖在精神上占盡優勢!如果說這個強盜對李唐王朝肆意淩辱、百般勒索的做法也可以稱為正義的話,那世界上還有什麼事情是非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