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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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羅絲住在壁爐上。

    呃,應該是說她身體的一部分在上面吧。

    因為她的三根手指、右肘和膝蓋骨埋在倫敦的墓地裡。

    警察找到她身體的十塊碎片時,爸媽還大吵了一架。

    媽媽想把她葬在一個可以去探望的墳地裡,而爸爸則想把骨灰撒入大海。

    這是賈絲明告訴我的。

    她記得的比我多。

    意外發生的時候,我才五歲,賈絲明十歲。

    她和羅絲曾是雙胞胎。

    按照媽媽的說法,她們現在仍然是雙胞胎,她好幾年沒讓賈絲明改變發型了,這麼多年,她都是穿相同款式的衣服。

    她看起來永遠都是十歲,紮着辮子,留着濃密的劉海,穿着漂亮的派對禮服。

    我想起來了,這就是為什麼71天前,媽媽要跟互助小組上的那個男人私奔。

    那天是賈絲明15歲生日,她把頭發剪了,染成了粉紅色,還穿了鼻環。

    她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羅絲了,這讓媽媽完全接受不了。

    那天媽媽便走了,自此,我再也沒有聽到過她的消息。

     爸媽每人分得了五塊羅絲的骸骨。

    媽媽将她的那部分放在一個别緻的白色棺材裡,還在同樣别緻的墓碑上刻了“我的天使”四個大字。

    爸爸則将一塊鎖骨、兩根肋骨、一點頭骨和一根腳趾火化了,把骨灰放在一個水晶骨灰盒裡。

    媽媽說她沒法去墓地看望羅絲,那樣會令她悲痛欲絕。

    每逢羅絲的忌日,爸爸就想把骨灰撒入大海,可每次到了最後關頭,他都會改變主意。

    每回他想把羅絲的骨灰倒入海中,總會發生什麼事兒。

    有一年,我們在德文郡的海邊,一大群銀魚蜂擁而至,像是等不及要将我姐姐吃掉似的。

    還有一年在康沃爾,爸爸正準備打開骨灰盒,結果一隻海鷗在上面拉了一坨屎。

    這事兒隻得不了了之。

     為了擺脫所有傷心的事兒,我們搬離了倫敦。

    一開始我也滿懷希望。

    湖區跟倫敦大不一樣。

    那裡的山很高,幾乎能捅到上帝的屁股,全是綠油油的一片,按照爸爸的說法,那裡幾乎沒有穆斯林。

    農舍跟我們在芬斯伯裡公園的公寓全然不同。

    這裡的農舍是白色的,而不是棕色的,房子很大,看着一點兒也不小,有些陳舊,并不是新的。

    如果把農舍比作人,這裡的房子就是那種瘋老太太,笑起來連牙齒都沒有了;而倫敦的公寓則是一個一本正經的士兵,跟其他穿戴整齊的士兵擠成一排。

     我很高興擺脫倫敦的公寓。

    我以前的房間很小,羅絲的房間倒是很大,因為爸媽不想碰她的東西,所以這些年來,她的房間還是一成不變。

    其實,我的房間不能稱為房間,更像是一個有窗戶的櫥櫃,一張小床擠在黑暗的角落裡。

    我想,要是羅絲沒有離世,她的房間變得不那麼神聖,媽媽準會讓我跟她住在同一個房間裡。

    每次我問媽媽我能不能搬進去,我總會得到一個這樣的答案:羅絲的房間是神聖的,詹姆斯。

    别進去,詹姆斯,那裡是神聖的。

    我沒覺得幾堆舊娃娃,一床臭烘烘的粉紅色羽絨被和一個獨眼泰迪熊有什麼神聖的。

    每次在其他人熟睡的時候,我都會在羅絲的床上跳上跳下,她的房間跟神聖可挨不上邊兒。

     可是,我剛進入農舍,就發現事情壓根兒就沒有變化。

    鄉村到處都是崎岖不平的,一點兒也不平整,空氣中彌漫着清新的氣味,沒有受到污染,那裡的綿羊比人要多,但爸爸一如往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