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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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說我爸他是不是孫子,一大早就喝得爛醉如泥。

     這酒火辣辣的,到底有什麼好喝呢?我整個一個不明白。

    他離了這玩意兒,就沒命了。

    他都喝出毛病來了,走路搖搖晃晃,醫生叫做“慢性酒精中毒”。

    他走路怕跌倒了,因此總是靠着牆走,一覺得腿不對勁,就趕緊像蝙蝠似的貼在牆上。

    他還偏愛騎車,那車在路上歪歪扭扭畫“八”字,能把正在行路的人畫得大呼小叫,四下裡逃竄。

    被人家從路邊、臭水溝裡擡回來,這是家常便飯。

    醒過來,他都不帶有半點兒内疚和懊悔的,喝得更兇。

    這人——沒勁! 他醉成那模樣吧,我媽都不帶瞧他一眼的。

    說實在的,我媽也夠孫子的。

    我爸喝酒,她賭錢,而且是跟一群人模狗樣的男人混一堆兒賭。

    我爸喝得兇,她賭得兇,兩人比賽似的。

     聽人說,我爸和我媽結婚後第二天就不和了。

    可也沒像人家動手打過架,把臉皮抓破了,或把胳膊擰紫了。

    也許那樣反而好。

    因為據我觀察,凡是大打出手的,隔不幾天就又嬉皮笑臉地和好了。

    我爸我媽隻是冷冷地生活在一起,讓人感到壓抑與難受。

    放在我,早八輩子就打離婚了。

     不,還生孩子!既然這樣,幹嗎還要生孩子?我媽真有兩下子,生孩子的本領一點兒不亞于賭錢的本領,你看她一口氣生了五個(當然包括我)。

     我是老大,十六歲。

    關于我這個人怎麼樣,以後再說。

     大弟十四歲,一百個人加在一起也沒有這小子聰明。

    學習可真棒,不拿滿分,他就沒命了。

    他還愛踢足球,常常一口氣能把學校的玻璃窗踢碎一大片。

    他人走到哪兒,球滾到哪兒。

    說實在的,我不怎麼喜歡他。

    他脾氣太倔,大概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會喜歡他。

     二弟十二歲,一百個人加在一起,也沒這小子笨蛋。

    學期結束,沒一門功課爬上及格線的,像張狗皮膏藥似的,他粘在三年級上三年不動了。

    可他會讨人喜歡。

    那張臉讓人看了就順心,笑眯眯的。

    一笑,兩道眉毛彎成兩個倒扣着的括弧。

    嘴甜得讓人發膩,一天能叫你一百二十聲哥哥。

    這滿街上,就聽他一個人叫“爺爺”、“奶奶”、“叔叔”、“阿姨”了。

    真沒勁。

    人嘴兩張皮,動動反正不費勁。

    天下人還有不願聽别人甜甜地叫他爺爺的?也不花一分錢。

    在他面前,我放一個屁也是香的,我讓他幹什麼,他二話不說就去幹。

    但十回有九回幹不好。

    你要火了,他“大哥大哥”地喊得你心直發軟。

    我好幾回想生氣,一見他那樣子,也見了鬼了,沒法發脾氣。

    這小子是個小滑頭。

     三弟十歲,這家夥沒法提。

    雖說才十歲,但小偷小摸的曆史已足有三年。

    他先是偷家裡的。

    一會兒,我的鋼筆沒有了;一會兒大弟的足球鞋沒有了;一會兒二弟的小白褂子不見了;我爸我媽的口袋裡也經常少錢。

    我苦苦偵察了足半個月(他一開偷,就很狡猾),終于抓住了他,于是對他一頓猛揍。

    他也不禁打,什麼都招了:鋼筆換糖吃了;球鞋給了廢品站,才得一角四分錢,買三根冰棍還借了人家一分錢;小白褂子給了一個收舊衣服的老頭,換了五角錢,買了四包瓜子,充大,給他那些同學嗑了。

    家裡隻有一個人的東西他不偷,那就是小妹。

    小妹太好,他不忍心下手。

    挨了打,他便由裡向外了。

    我們家他最富、最闊,口袋裡老有錢,嘴裡老有糖呀什麼的吃着,從來不閑。

    看樣子,他不偷遍全世界是不會撒手的。

     小妹八歲,全家人的心肝寶貝。

    我敢跟任何人打賭,世界上找不出一個比我小妹再好看、再讨人愛的小姑娘。

    那眼睛黑得世界上沒有第二雙。

    那牙齒白得世界上絕無僅有。

    還有鼻子、下巴,都不是一般的鼻子和下巴。

    關鍵她有兩個小酒窩,不笑也有,一笑更大。

    那笑紋就從酒窩裡像水波似的一層一層漾開去。

    我們四個男孩誰出去都願意帶着她。

    她像小尾巴似的跟着,叫你哥哥(可不像二弟那樣裝模作樣),讓你憋不住親她一個嘴巴,把她扛到肩上去。

    就一點,她讓人受不了——她常問人一些傻話,把你問得心慌慌的,覺得自己太醜,無地自容。

     該說我了。

    一個字:渾。

    我沒有什麼大本領,但我是這個家庭的國王,除了那個喝酒的和賭錢的(我懶得叫他們“爸”和“媽”),我就是最高統治者。

    我最能懲罰他們,懲罰的手段别出心裁,一百個人也想不出來,而且一套一套的不重樣(用不了多久,你就會知道一些)。

    大弟因為他的脾氣,總要吃虧。

    二弟滑頭,吃虧自然少些。

    三弟的行為自然使我大為不快,他别讓我抓住,一旦抓住,重罰,絕不留情。

    小妹當然例外,我哄她都哄不過來呢。

    但要說我一點本領沒有,那冤枉人。

    我能彈一手好吉他。

    說實在的,彈得真有水平。

    學校搞晚會,我一口氣彈了十八首半曲子,還閉着眼用怪嗓子唱了幾段。

    把他們一個個鎮得目瞪口呆,放學回家差一點認不出回家的路了。

    也真孫子,要緊處把弦給彈斷了,不然,興許鎮得他們認不清爹媽。

    我總彈一些憂傷的曲子,鬼知道我哪來的憂傷。

     我家住在兩條街的交彙處,人們稱之為:三角地。

     2 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我認識了一個姑娘,她叫丹妞。

     認識她很容易。

     全區十所中學彙演,學校想拿名次,自然也把我算作個人物了。

    我故意擺擺架子:“不去,瞎耽誤工夫。

    ”好,他們慌了,仿佛沒有我,立即要天塌地陷。

    校長、教導主任、班主任堆着笑臉輪流哄我捧我拍我馬屁。

    說到最後,班主任急了:“小祖宗,你去不去?”我擺架子也不能擺得過了大勁,把吉他弦一撥拉:“不就是吉他獨奏嗎?” 幸虧去,不然怎麼能有機會認識丹妞。

     那天晚上的情景,打死我也忘不了。

    幕布一拉,就見一個女孩穿一件紅色的短裙在跳舞。

    說實在的,那舞的水平絕對是世界第一流的。

    她有兩條長腿,她的舞跳得那麼棒,全靠這兩條長腿了。

    她旋轉着,像一股旋風,偌大一個舞台,全是她的了。

    她的動作單純,跳得熱烈奔放,如癡如迷。

    有時,她像喝醉了酒似的,陶醉着,将眼睛微微閉合着。

    一會兒,眼睛又在燈光下閃閃發亮,像是含了淚水一般。

    她的動作太富于節奏了。

    有時輕得像春天空氣裡飄浮的遊絲,有時瘋狂得像森林大火。

    你說不出她跳得多麼感動人。

    也真孫子,我旁邊一個小子竟然有聲有響地嗑爛瓜子!我瞥了一眼,恨不能把他的衣服剝光了揍他。

    這種不懂藝術的東西,根本不配跟我坐在一起,甚至根本不配活着。

     我看呆了,目光緊緊追着她。

    到了後來,眼前的圖像就不清晰了,隻覺得眼前是團朦胧的紅色的雲朵,紅色的火團,紅色的流水…… 除了那個嗑瓜子的小子,這滿滿一大禮堂人有一個算一個,都看傻了,像做夢似的。

     大幕什麼時候合上的,我壓根兒就不知道。

    報幕員一連報了三次吉他獨奏,并同時呼了三次我的大名,我才猛然一驚,抓着吉他昏頭昏腦地走上台去。

     說實在的,我的吉他也确實彈得夠牛的。

    台下那幫小子發了瘋似的鼓掌、喝彩、吹口哨,包括那個嗑瓜子的。

    我一得意,彈得更帶勁。

    我竟唱起來了,味道真地道。

    我自己都感動了。

    那又是一首憂傷的曲子,說的是一個分崩離析的家庭裡,一個小男孩可憐巴巴地渴望父母能給他一點兒愛。

    我真想哭,可是真孫子,哭不出來。

    哭不出來更難受。

    我擡頭望台下,突然看見了她。

    這會兒,她很安靜,朝我微笑。

    我的心稍微亂了一下,彈得越發出色,并不斷跟她交換眼神。

    她的嘴在翕動,大概在輕聲地唱。

    我彈得那麼好,把我自己都吓住了,心裡特别崇拜自己,恨不能跪在自己面前。

     散場了,她等在門口:“你彈得真好,星期天,大木橋頭,我等你,你帶上你的吉他好嗎?” 孫子才說不好。

     那幾天,我脾氣好得讓人覺得有點兒假,三個弟弟竟沒有一個挨罰,一個個快活得沒處撓癢癢。

    星期六,我一夜也沒睡着,把床弄得“咯吱咯吱”響,鬼知道為什麼。

    第二天一早,我把牙刷得特别白,穿好衣服,對着鏡子前後左右照了足足一小時,然後抓起吉他走出門去。

    我第一次不願帶小妹出門。

    她挺傷心,嘴角彎下來像張瓢,馬上就要哭出來。

    沒辦法,心裡就是不想帶她去。

     出了門,覺得太陽特别明亮,大概一百年裡也沒有過這樣的好太陽。

    風吹在臉上也特别叫人惬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臉蛋兒。

    路上的行人也顯得特别可愛,一個個笑模笑樣的,讓人真想跟他們一個個握手。

    一個老頭“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來,盡管他噴了我一臉酒氣,知道他跟爸爸一樣是個酒鬼,但心裡因為做了件好事,很快樂。

    人一高興,就樂于做點兒好事。

    我吹着清脆悅耳的口哨,屁颠屁颠地走向大木橋。

     她來了,穿一條粉紅色的褲子,褲管短得直到膝蓋那兒,上身穿一件我們男孩穿的潔白的圓口汗衫。

    她很精神,沾一點我們男孩子的氣質。

     我們沿着河岸往前走,到了一塊河灘,我們坐下了。

    我倚在一棵老樹上,她把腳伸到清澈的河水裡。

    我彈,她唱。

    她的嗓子絕了,聲音純而又純。

    有時,她又故意發一點兒“沙沙”聲。

    河上有風,河水漫上來,淹沒了她的小腿。

    風吹着她柔韌的黑發,她不時用手把頭發攏一攏。

    天又藍又幹淨,像用河裡的水洗了一百遍。

    遠處水面上,有幾個人在玩舢闆,帆是藍色的、白色的和金紅色的。

    她有時仰望着天空飛過的幾隻白鴿,有時注視着翅膀似的遠帆,有時側過臉來望着我。

    她的歌聲絕對能使人感動。

    我彈得極認真,極動情。

    我有時把頭往後仰去,閉起雙眼,有時把頭低下,像要吻吉他的弦子。

    我的手靈巧極了,一會兒輕勾幾下清音,一會兒接二連三地打擊弦子,吉他發出暴雨一樣的聲音,讓人心驚肉跳。

    一個神秘的小精靈在我弦上跳動。

    我覺得我的感情用得全是地方。

    真棒!她唱出眼淚,我彈出淚花。

     我們兩個,一對傻子。

     累了,我們默默地坐着,凝眸遠方。

     等緩過勁來,我們又彈又唱。

    音樂這種東西,跟喝老酒差不多。

    越玩越醉。

    照這麼一個道理想起來,我爸甯掉腦袋,也不肯松開酒瓶,情本可原。

    音樂把我們弄得迷迷糊糊、傻裡傻氣的。

     以後,幾乎每個星期天我們都見面,不為别的,她是喜歡我的吉他,我是喜歡她的歌聲。

     交往的時間長了,我們無話不說。

    她根本不像個女孩兒,玩瘋了,膽比天大,沒什麼不敢的。

    河邊公園裡有匹大白馬,是照相的兜攬生意用的。

    我不敢騎,她卻敢騎。

    我坐在陰涼的草地上,她戴着一頂紫色的草帽,穿着一身杏黃色的衣服,騎在大白馬上,挺着胸脯在草地上走。

    我便彈起吉他。

    神了,那馬像是懂音樂似的,照着我彈的節奏走。

    先是慢慢的,像春天的輕風一樣,後來漸漸地快起來,到了最後,竟像山洪暴發般地狂奔起來。

    她快活極了,傾着身子,不時地發出一聲興奮的尖叫。

    那馬真孫子,屁股猛一颠,把她摔在長滿青草的土坡上。

    我迅捷地跑過去,隻見她一手撐着地,一手掐着腰,彎曲着眉頭,在笑着哭鼻子。

    我往地上一躺,繼續彈吉他。

    過了一會兒,她又唱起來。

     等玩夠了我獨自一人往家走時,忽然間覺得很無聊。

     除了星期天,我們有時也見面,一看時間不夠了,我便用自行車馱着她,送她去學校。

    她們學校那群男孩子見了我們,就交頭接耳地不知胡說什麼,還不時朝我古怪地笑笑或做一個怪動作。

    這幫下流坯,隻要看見一個男孩跟一個女孩待一起,就一定要瞎嚼舌頭。

    不要臉!是誰的規矩,男孩和女孩就不能做好朋友?難道男孩和女孩喜歡常在一起,就一定是在幹什麼嗎?我也朝他們笑笑,心裡卻咬牙:娘的,我踢你們肚子! 她大方得吓人,一點兒不在乎他們,朝我搖搖手:“再見!” 她的大方反而使下流坯們不好意思了。

     3 “酒鬼”——我爸臭名遠揚不是一條街,而是兩條街,因為我們家住在三角地——兩條街的彙合點上,站在門口往前看,兩條斜街正好形成一個喇叭形。

    我家的醜聞通過這個大喇叭,全世界都知道了。

     說實在的,活在這種破家庭,也夠倒黴的。

    别看我牛氣哄哄的,心裡卻自卑得要命。

    一走上大街,總覺得人們用蔑視的目光瞧我,瞧得我頭發根發涼,腦袋上像壓了塊大石頭擡不起來。

    我長得實際上挺帥氣的,一百個人裡難挑出一個,但卻時常自慚形穢,覺得自己猥瑣不堪。

    心裡這樣覺得,外表上就越顯得傲氣十足,并有跟所有人為敵的壞情緒。

     自從認識了丹妞,我老有一種擔心——擔心她總有一天要聽到我們家的醜聞。

    她家是不久前剛搬來的,時間長了,不知道才怪。

    她要是知道了,一定會瞧不起我的。

    那就太糟了。

    我喜歡跟她在一起。

    說實在的,她長得挺醜的,鼻翼毫無理由地飛着,眼睛還微微有點吊。

    可我也真孫子,心裡卻老惦記着跟她一起到河灘上彈吉他唱歌去。

    一彈起來就不要命,恨不能彈它三天三夜,把全世界的人都彈得像喝了酒似的醉過去,一覺睡着了一百年起不來。

     這天,我送丹妞去學校,前面路上圍了一群人,不知看什麼熱鬧。

    丹妞愛看熱鬧,也不跟我招呼一聲,就跳下車。

    我隻好随着她,把車推到一邊,然後走過去。

    我一看,差點兒要一頭撞死在樹上,我爸喝醉了,像隻面袋子橫躺在馬路中間。

    他倒是滿面紅光,像個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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