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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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住在外祖父那裡了。

     “怎麼啦,你這小強盜?”他用手敲着桌子迎面對我說,“哼,現在我不想再養着你了,讓你外婆養你吧!” “我養就我養,”外婆說道,“你以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難題!” “那你就養他吧!”外祖父大叫一聲,但立刻又平靜地向我解釋說: “我和她完全分開過,現在我們什麼都是各過各的……” 外婆坐在窗下麻利地織着花邊,織花邊的小木杆歡快地發出撞擊聲,像小枕頭似的插針包上密密麻麻插滿了銅針,在陽光照耀下閃閃發亮,活像一隻金色的小刺猬。

    連外婆自己也像是銅鑄的,還是老樣子,一點沒變!可外祖父人更幹癟了,滿臉皺紋,棕紅色的頭發已變灰白,昔日的那種泰然自若、滿不在乎的舉止已變得心急火燎、手忙腳亂。

    他那兩隻綠眼睛總是懷疑地看這看那。

    外婆嘲笑地把她和外祖父分家的情形講給我聽:外祖父把所有的壇壇罐罐、鍋碗瓢盆都分給她,說道: “這是你的,你别想再向我要什麼了!” 然後,他把外婆所有的舊式衣服、物件、寬大鬥篷式的狐皮大衣等全都拿走,賣了七百盧布,賣的錢交給他的教子——一個賣水果的猶太人去放債生利息。

    外祖父簡直像得了吝啬症,吝啬得失去了羞恥心。

    他竟跑遍了老朋友、過去行會裡的同事和富商的家,向他們訴苦,說被自己的孩子搞破了産,向他們哭窮,要錢。

    他利用别人對他的尊敬,得了大把大把的鈔票,他拿一張鈔票在外婆鼻子下面晃來晃去,就像小孩子似地吹牛皮。

     “傻瓜,看見啦?人家連百分之一也不會給你!” 他把集聚起來的錢一部分交給他的新朋友——一個鎮上人都喊他為“細長條兒”的瘦高個兒的秃頭毛皮匠——去生利息,一部分錢借給“細長條兒”的妹妹——小鋪子老闆娘,一個大塊頭、紅臉蛋、褐眼睛、嬌滴滴、甜蜜蜜,像糖稀似的婆娘。

     家裡一切都分得一清二楚:一天是外婆出錢買食品做飯,第二天是外祖父買食物和面包,每輪到外祖父出錢時,夥食就差些。

    外婆總是買好肉,而他買的都是下水,什麼肝啦、肺啦、牛肚子之類的内髒[127]。

    茶葉和糖都是各人自己保管,但在一個茶炊裡燒茶。

    每到燒茶時,外祖父都慌忙說: “别忙,等一下,我看看你放多少茶葉?” 他把茶葉倒在自己手掌上,一片一片細細地數,說道: “你的茶葉比我的小,那我該少放些,我的茶葉大,茶汁濃。

    ” 他非常注意,要外婆把他的茶杯也倒滿,給他的茶也要同樣濃,兩個茶杯裡的茶要一樣多。

     “最後一杯了,要不要喝完?”在茶壺快倒完茶之前外婆問道: 外祖父向茶壺裡看了看,說: “好吧,最後一杯也喝掉!” 甚至聖像前長明燈裡的油也是各買各的,共同生活了五十年之後竟能做出這種事! 看到外祖父玩的這些把戲,我感到又好笑又惡心,而外婆僅僅覺得好笑。

     “你啊,算了吧,别說啦!”外婆安慰我,“這是怎麼回事呢?老頭兒老了,越老越糊塗啦!他已經八十了,活像八十年倒過來了!讓他糊塗去吧,看誰倒黴?我能掙到錢伕咱祖孫兩個的口,别怕!” 我也開始掙錢了:每逢節假日,一早我就拿起口袋,挨家挨戶、串街走巷地去揀牛骨頭、破布、廢紙、廢銅爛鐵。

    收破爛的人收購一普特破布廢紙給我二十戈比,廢鐵也是這價錢,一普特骨頭十戈比或八戈比。

    平時我在放學以後幹這事,每星期六,我能賣各種廢品得三十或五十戈比,運氣好還能多賣些。

    外婆接過我的錢,急忙塞到裙子口袋裡,垂下眼睛連連誇獎我說: “謝謝你,心肝寶貝!我和你能養活自己,養活我們自己,對嗎?真是了不起的事兒啊!” 有一次,我偷偷地看見她把我交給她的五十戈比放在手掌上,看看戈比,默默地哭着,一滴渾濁的淚水挂在她的那有許多小孔眼的像浮石似的鼻頭上。

     比拾破爛掙錢更多的營生是到奧卡河岸邊的木棧或者到集市季節後去彼斯基島上偷木頭和薄木闆。

    人們在島上用破舊木料搭起臨時木闆房做鐵器買賣,集市季節一過,臨時木闆房就拆了,那些細杆和薄木闆都堆成一垛一垛的放在島上,幾乎一直要放到第二年春汛。

    一塊好薄闆,小市民房主給五十戈比,每天可以偷兩三塊,但一定要在天氣不好的時候,暴風雪或大雨逼着那些看守躲到屋裡去的時候才能偷到手。

     我們幾個要好的小孩結成了一夥:一個莫爾多瓦女叫化子的小兒子,叫桑卡;維亞希爾,是個非常可愛的小孩,性格溫順,總是安安靜靜、樂呵呵的;一個沒有父母的科斯特羅馬,那是個鬈毛的、骨瘦如柴且生有一對又大又黑眼睛的男孩,十三歲那年,因為偷了一對鴿子被送到少年犯教養院,在那裡上吊死了;另一個是鞑靼孩子哈比,十二歲的大力士,渾厚、善良;扁鼻子亞濟,看墓兼掘墳穴工人的兒子,八歲上下,成天像魚一樣的悶聲不響,經常受癫痫病的折磨;歲數最大的寡婦裁縫的兒子格裡什卡·丘爾卡,他遇事審慎而且公正,非常喜歡和人鬥拳。

    大家都是一條街上的孩子。

     在這鎮上偷竊已經成風,幾乎成為半饑半飽小市民維持生活的唯一手段,算不上犯罪。

    一個半月的集市貿易所掙的錢,不夠一年的生活,連很多受人尊敬的小業主也在河上撈外快——撈被汛水泛濫沖來的木柴和原木。

    他們用平底小木船搞零星貨運,但主要還是偷大貨駁上的東西,一般他們是在伏爾加和奧卡河上“做手腳”,凡是放不穩、紮不牢的東西,他們都盯住不放,偷了就走。

    每逢節假日,大人們就大言不慚地炫耀自己如何得手,而小孩們便在旁邊聽着、學着。

     春天,在集市即将開始的最忙的時候,每天傍晚,村鎮的每條街上滿是喝得醉醺醺的工匠、車夫和各行各業的工人,村鎮上的小孩經常搜他們的腰包,這是合法的活計,孩子們無所顧忌地當着大人的面幹這事兒。

     他們偷竊木匠的工具,偷竊載人馬車車夫的木闆子,偷竊出租運貨馬車車夫的輪軸和大車木軸下面的襯鐵,但我們這夥孩子不幹這種勾當。

    有一天,丘爾卡堅決聲明說: “我不去偷東西,我媽不許我幹這種事。

    ” “幹這種事我害怕!”哈比說。

     科斯特羅馬對偷東西的小孩有一種厭惡感,他說“小偷”這兩個字時聲音特别重,一看見其他孩子掠奪醉漢,他就去把他們趕走,如果他逮住一個小孩,就狠狠揍他一頓。

    這個大眼睛、憂郁的孩子認為自己已經長大成人,走路的姿态很特别,搖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