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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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面,刀護身前。

     不敢逃,露了後背,狼會襲上來。

    五十步外,是廟的殘牆,可見裝棗的口袋。

     天黑了,狼未現身,可聞到它的臊氣。

    夜摩天困得自抽一記耳光。

    草叢晃晃,似吓着了它。

     偷眼望天,看到銀河。

    農村習俗,不讓孩子久看銀河,擡眼便要低頭,因為一個個亮點是一個個神仙。

     銀河之美,吸住夜摩天,低不下頭,心道“壞了”。

    更壞的事發生,眼泛白浪,睡了過去。

     能聽到自己鼾聲,能知道在做夢。

    夢到十三歲時安達帶自己去聽劉遠春講經,聽到經裡的“夜摩天”名字,那時自己是安達最喜歡的小孩。

     那時,蒙古軍南侵失敗,攻占的大部分城池被大宋軍搶回,隻剩一個無價值的山區小城——六朵城。

    蒙古軍轉而西征,連滅中亞數十國。

    赢得順手,掠财豐厚,蒙古王公達成共識。

    蒙古的榮耀在西方,南方非正途,六朵城當棄掉。

     渴望南方漢地的,隻有北方漢人。

    劉遠春保下六朵城兵力,為表達南侵的意志,每年到六朵城外十二裡的大覺寺,給駐軍将領和雜造局官員講佛經。

     宋朝流行文人講佛經,寺廟歡迎。

    講的是《華嚴經》,華嚴即花飾,繁花擁護的經典。

    經中一段,是佛受夜摩天天主邀請,在夜摩天天宮所講。

     夜摩天,名字好聽。

    夜摩天,人間之上的第三重天,隻有夜摩天天主一人,夜摩天衆生、請佛講經的宮殿,皆是他心念的幻化。

     劉元春講,人間亦如是,隻有你一人,他人他物都是你想出來的。

    相由心生,眼前所見的一切,皆是你内心的外現。

     聽到這句,十三歲的夜摩天看向安達。

    他的存在,因為我想有位值得尊重的父親…… 劉遠春身前,放一百個水晶球,指示為是人間真相。

    每一個水晶球上都映現九十九個水晶球,每一個人都是全部人間…… 十六歲的夜摩天驟然驚醒,黃眼灰狼直面而來。

    狼的腥氣,似乎熟悉,淡些便似安達死去的夫人。

     她是唯一長時間看他的人,在她注視下,五歲的他将提爐掄得神乎其技,撞到牆壁、鐵器的刹那,燕子般回返。

     她的瞳孔湖藍色,美得他不敢看。

    一日她說:“向我飛。

    ”他照辦,提爐沾衣即返,沒打到她。

     帶給她極大喜悅,之後總喊他這麼玩,一玩便很長時間,他沒有一次打到她。

    因為她,懂了工人們唱的粟特歌詞“寶石一樣的人”。

     寶石一樣。

    準确的詞彙。

    如他的手一樣準确。

     狼牙臨近,他張了眼,身體仍睡着,擡不起手中刀。

    順着他的眼,狼望向銀河。

    點點星光吸住它,它的頭跟他一樣,再不能低下。

     太陽升起,夜摩天醒來,地面并無狼足印迹。

    它是我想出來的?他吃了棗,繼續練刀。

    狼出現過兩次,悠悠走過,夫人的步态。

    确定是幻覺。

     次日,山壁下練刀的夜摩天,聽到弟弟喊“哥哥”,驚懼至極。

    廟的殘牆下,狼在竄。

    弟弟攀在牆頭上。

     他也是我想出來的?不能原諒父母對我動過惡念,想有個好心的親人,于是想出了弟弟。

     曾懷疑弟弟。

    拿了弟弟給的棗,回殘廟,吃到第四顆,突然想到,根本就沒有父親找村人殺自己的事,弟弟想成為家裡唯一的孩子,編了這事,逼我走。

     恨得想回村砍弟弟。

    吃到第十顆,斷了惡念。

    雜造局相互嫉妒着長大的孤兒集體,壞了他心。

     狼是我想出來的,是那天要砍弟弟的惡念幻化。

    夜摩天上前,一刀捅進狼腹。

     如一個挨打慣了的孩子,沒有掙紮,狼倒下。

    死得輕易,正是我想的…… 上次回家,弟弟問他躲哪兒,是盤算給他送飯。

    七日裡,逃過父親眼光,吃飯藏一半,攢下二十個窩頭。

     我想出的親人,這麼好。

     帶上二十個窩頭,夜摩天遠去。

     一路南遊,住過一座座城,賣夫人給的項鍊寶石、鏡子金花過活。

    活着,為驗證“世間萬象皆是我心所變”。

     諸多小事,随心即變。

    夏日裡想下雪,似雪的柳絮飄過。

    想在路上撿萬兩黃金,送殡隊伍吵鬧而來,撒下滿路的紙錢。

     世間是我,我是世間。

    自問自答,全有應對。

     身體年輕,旅舍有賣夜的女人。

    她們都是他想出來的……後來,他不再這麼想。

    她們是她們,他是他。

     有過一次眷戀,他沒本事帶走她,她也不喜歡他。

    無論他怎麼想。

     人間非我心。

    狼是受銀河光熒蠱惑,而不吃他。

    一刀殺狼,不是奇迹,是他連日練刀的成果。

     不再想殺村人,仍一直練刀。

    二十六歲,賣光了寶石金花,過上比刀赢錢的日子。

    又試過劉元春在大覺寺的講話,對手是我想出來的,想赢便赢。

    二次被砍傷,不敢再這麼想。

     既然弟弟不是我想出來的,有别于我,那麼,弟弟是我的逃處。

    三十七歲的夜摩天如此想,帶正一品進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