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眼倦天涯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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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歲,不該再玩刀。

    他時常會想起一個湖藍瞳孔的粟特人,五歲跟上這湖藍眼,長到十五歲,跑了。

    粟特人原居中亞阿姆河流域,來漢地做買賣,已逾千年,他們吃牛羊,他有過十年好吃喝。

     他現在吃韭菜烤餅。

    韭菜陽氣足,抵牛羊肉,一年隻吃韭菜烤餅,體能并不虧。

     二十六歲,是老的開始,再難有十五歲時豹子一樣的敏捷轉身。

    他三十七歲,他是“比刀為生”的夜摩天。

     其時,蒙古人打下南方漢地,建立“大元”已十一年,禁止漢人佩刀,發現拐杖上鑲鐵塊,亦視為兇器,當街毆打,之後流放。

     漢地廣大,蒙古人少,法律制定後,盯不住。

    “變通變通”是大元常用語,漢人無力修正法律,隻在實行時尋求變通。

     蒙古人給南方帶來許多異族,粟特人、吐蕃人、突厥人、波斯人、猶太人……他們不禁武,漢人向他們買異族身份,可以佩刀。

     夜摩天是漢人,有個蒙古名字“支爾哈朗”,湖藍眼給他買的。

     漢人怎會放棄兵器?刀劍自古是漢地奢侈品,鑲金佩銀、寶石點綴的傳家寶。

    變通之法是,向做珠寶生意的粟特商人交錢,買下“寶物”(工藝品)證明,便可在家放着了。

     漢人怎會放棄比武?比武是解決民間糾紛的最小暴力,地方上争水奪礦,會挑出強者決鬥,以兩人勝負決斷集體利益,避免群毆。

     禁止漢人比武的法律頒布後,漢人将“比武”變通為“比刀”——不是決鬥,為驗證彼此的刀劍質量。

     蒙古人四處建雜造局,制造、修理、派發兵器,用的是劫擄來的中亞工匠。

    漢人會向附近雜造局買“代理驗刀”的證書,名義上為蒙古軍試刀。

     每個地方大戶,都養着一批叫異族名字、買驗刀證的打手。

    夜摩天也有驗刀證,十五歲時湖藍眼辦的,拿到手,他便離開了這雙眼。

     從小聽到,湖藍眼被周圍人尊稱為“安達”,蒙古語——真正的朋友。

     比刀為生,能活下去。

    漢人自古厭官府愛自治,小塊活着,拼圖般湊成廣大漢地。

    自治,需要自保。

    大戶們均私蓄打手,崇尚武技。

     登門挑戰,為投身大戶,炫技後成為個打手。

    夜摩天是為自己活,按規矩,勝者有權拿走敗者兵器,他赢兵器賣錢。

     流轉大戶門庭中的打手,為自高身份,大出血本,模仿唐朝貴族在鞘柄上鑲金箍玉,被奪走刀劍,沒了臉面,隻得離去。

     夜摩天不當打手,還壞人事,早該遭恨被暗算緻死。

    他渴望暗算到來,看看猝不及防的自己…… 沒有暗算,他身上跟着一個謠言,說他是位北方世侯的公子,代父抵罪而被貶為庶民,下放南方。

    這種落難公子,終有一日會回去。

     大戶蓄打手,世侯蓄軍隊。

    蒙古崛起前,北方是契丹人的遼國、女真人的金國,北方漢人給異族當兵百餘年。

    蒙古滅金的過程中,幾支漢人軍隊出離戰局,保持中立——蒙古人稱這幾支漢軍的首領為“世侯”,拉攏結盟,特許其兒孫繼承兵權。

     北方世侯,南方大戶惹不起。

     誰幫他扯了這保命的謊?夜摩天是南方人,五歲被粟特人收養,學了一口不辨南北的粟特人漢話,問過個打手:“你們怕我來曆?” 打手回答:“呸!南方人不暗算!” 比武,是榮耀事,暗算獲勝者可恥。

    夜摩天與打手們的默契是,他隻比刀,不入大戶門,不管江湖事,一旦破壞默契,南方打手都會讨伐他,不擇手段。

     夜摩天——離開湖藍眼後,十五歲的他,給自己起的名字。

    佛教描述的欲界第三層天,離人間遠,欲望稀薄得已不會作惡。

     夜摩天本是凡人,長時間感受自己的體溫而悟道,成為天神——這個典故,令他要起這名字,二十六歲開始在曠野過夜,僅有體溫陪伴。

     二十六歲,過于孤單,他買了匹駱駝,不是蒙古草原上的雙峰厚毛駱駝,是從遙遠波斯灣來的單峰白駱駝,毛短腿細,适合溫燥的江南。

     半年來,聽說又出了位赢打手過活的人。

    不一樣的,是赢了不取刀劍,讓打手按刀劍價格付錢。

    那人叫文散春——多麼市儈,比武是榮耀事,怎能算錢?夜摩天不羞辱敗者,都是奪走刀劍,去當鋪折現。

     但……似乎文散春更得人心,還發明了約打手出門比武的方式,沒了大戶主人旁觀,輸了隻是付錢,不損名譽。

     規矩因此人而改,夜摩天再站不到大戶庭院。

    打手們改約在荒廟墳地,掏銀票說好話,求夜摩天勝後不拿走他們刀劍,願按原價給一半。

     當鋪壓價,隻給三成。

    夜摩天還是不要錢,隻拿劍。

    一切變了滋味,他約文散春比武,文散春應約,定在六朵城角抵社——市儈隻會出現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