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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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那年,曾慶梅13歲。

    有個和曾錫州關系很好的殺豬匠,住在金橋寺旁邊一點,被他媽趕出來,曾家就在屋裡騰出地方給他住了幾個月,同住同喝酒,有時候喝了酒耍酒瘋也由得他,直到後來他找到房子才搬走。

     快過年了,鐘傳芳在農貿市場賣鹵雞爪。

    殺豬匠就和鐘傳芳開玩笑,嘻嘻哈哈的,不知道怎麼越說越激動,兩人就打了起來。

    越打越重,他一把抓住鐘傳芳的頭發,當時鐘傳芳正在鹵雞腳,順手便抄起漏瓢打了他的頭,血一下子湧出來。

    兩人都去醫院,但男人傷勢嚴重,并縫了幾針,要求鐘傳芳賠醫藥費。

    官司輸了,鐘傳芳說那就賠吧。

    曾慶梅的叔爺說,不拿,如果有什麼我替你負責。

    本來過年就沒有錢,真的到了需要給錢的時候,這位叔爺不接電話了,後來還說什麼,“天下事那麼多,我管得完啊?” 然後鐘傳芳就失蹤了。

    “很多天後,通過外婆的關系才找到我媽。

    ”曾慶梅才知道,鐘傳芳因為拒絕賠償,被派出所捉了去。

    她曆來潑辣,又不服氣,就吊在派出所的車上不下來,把車牌弄掉了,又添了個“襲警”的罪名,把她抓到了富順看守所,沒有人通知家人。

     慶梅家腌臘品本來有兩個攤子,慶梅看一個,親戚幫忙看一個。

    媽媽沒回來,隻能關掉。

    過年的時候豬肉生意好,有天曾錫州說讓慶梅幫忙去河對面趕豬,到時候讓伯伯幫忙“吆喝”一下。

    回到文章開頭那個記憶深刻、臭氣熏天的日子,慶梅可憐巴巴地去求伯伯幫忙,他卻說:“我要去走人戶,你屋頭的事算個球,哪有工夫幫你趕豬?” 慶梅有點懵,之前年年都是曾錫州在幫他的女兒交學費,他現在卻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

    “當時那滋味很難受,很無助又沒人幫,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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