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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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莉娜走了五個街區,走到了聯邦大道,她這才注意到周圍的一切—麻雀在公園長椅下小口啄食掉落的馬芬蛋糕碎屑,踩滑闆的家夥胸前文着一條兇殘的龍,從她身邊快速掠過時,滑闆輪子嗖嗖作響,充滿攻擊性。
一對年輕的亞洲夫婦屁股挨着屁股、手拉手在散步,一陣充滿煙味的微風,一個小嬰兒在推車裡哭号,一隻狗在叫,每一個交叉路口都有車輛與行人交替舞蹈。
就她的步行速度而言,心跳似乎略快了些,這讓她很焦慮。
或者,可能是她先感到了焦慮,心率便加以回應。
她加快腳步,想讓外在的行動同内在的生理機能同步,而這一切隻讓她看起來像在匆忙趕路,好像遲到了似的。
她看了看表,雖然毫無必要。
他根本就不知道她要來,所以她也無所謂提前或者遲到。
她出了一身汗,停在了第二個街角,等待綠燈亮起。
她從錢包裡摸出一張面巾紙,伸到衣服裡面,吸掉腋窩處的汗。
她想再摸出一張面巾紙,卻沒有找到,于是用手背擦了擦額頭和鼻子。
她來到理查德住的地方,站在樓梯下方,仰頭去看三樓的窗戶。
在她身後,三一教堂的尖頂和約翰·漢考克大廈完全垂直的玻璃牆面從聯邦大道另一邊的褐色砂石建築群裡聳立而出。
他的公寓視野很不錯。
後灣的這條街尤其時髦,住在這裡的都是波士頓的名流貴族,他們都是住在比肯山上的那些鄰居的表親。
就像許多波士頓的上流人士和社會精英一樣—生物科技公司的總裁、麻省總醫院的外科醫生、紐伯裡大街上一家有二百年曆史的畫廊的第四代主人,理查德也住在這裡。
理查德收入不菲,就一位鋼琴家而言是相當傑出的,可這個住址卻脫離了屬于他的圈子,或許是他中年危機的體現,就像他那閃閃發光的紅色保時捷跑車。
他想必是耗盡自己換來了這些。
自從格蕾絲高中畢業,卡莉娜就沒再見過他,到現在已經有一年之久。
她也再沒來過這兒。
好吧,她有兩次開車經過,都是在夜裡,從表面上來看,那兩次都是為了避免交通擁堵,才果斷地改變了從家到波士頓城區的首選線路。
她把車速降到幾乎是在爬行,但不會慢到引起後車鳴笛,卻又恰好可以用自己的車燈,在有人居住的房間裡那高高的天花闆上投射出轉瞬即逝的光斑—那毫無特别之處的金色光輝。
明明理查德才是搬出去的那一個,去一個新的地方開始新的人生,全部從頭開始。
可令她憤怒的是,在他們曾經共同生活的那個家裡,與他有關的回憶充斥每一個房間,在她心頭揮之不去,他罕有的好處和司空見慣的缺點一樣讓人心神不甯。
她換掉了以前的床墊和整套餐具。
她從起居室牆上卸下了裝裱起來的結婚照,而後換了個漂亮的鏡子上去。
全都沒用。
她還在他丢下她的那個地方,仍舊住在他們曾經的房子裡,他留在那裡的印迹依舊鮮活,如同白襯衫上的一滴紅酒漬。
即便洗了一千次,那棕色的圓點也永遠不會消失。
她也可以搬走,尤其是現在,格蕾絲已經上了大學。
可是她能去哪兒呢?又能做什麼呢?她是那麼倔強,堅守自己頑固的做人
一對年輕的亞洲夫婦屁股挨着屁股、手拉手在散步,一陣充滿煙味的微風,一個小嬰兒在推車裡哭号,一隻狗在叫,每一個交叉路口都有車輛與行人交替舞蹈。
就她的步行速度而言,心跳似乎略快了些,這讓她很焦慮。
或者,可能是她先感到了焦慮,心率便加以回應。
她加快腳步,想讓外在的行動同内在的生理機能同步,而這一切隻讓她看起來像在匆忙趕路,好像遲到了似的。
她看了看表,雖然毫無必要。
他根本就不知道她要來,所以她也無所謂提前或者遲到。
她出了一身汗,停在了第二個街角,等待綠燈亮起。
她從錢包裡摸出一張面巾紙,伸到衣服裡面,吸掉腋窩處的汗。
她想再摸出一張面巾紙,卻沒有找到,于是用手背擦了擦額頭和鼻子。
她來到理查德住的地方,站在樓梯下方,仰頭去看三樓的窗戶。
在她身後,三一教堂的尖頂和約翰·漢考克大廈完全垂直的玻璃牆面從聯邦大道另一邊的褐色砂石建築群裡聳立而出。
他的公寓視野很不錯。
後灣的這條街尤其時髦,住在這裡的都是波士頓的名流貴族,他們都是住在比肯山上的那些鄰居的表親。
就像許多波士頓的上流人士和社會精英一樣—生物科技公司的總裁、麻省總醫院的外科醫生、紐伯裡大街上一家有二百年曆史的畫廊的第四代主人,理查德也住在這裡。
理查德收入不菲,就一位鋼琴家而言是相當傑出的,可這個住址卻脫離了屬于他的圈子,或許是他中年危機的體現,就像他那閃閃發光的紅色保時捷跑車。
他想必是耗盡自己換來了這些。
自從格蕾絲高中畢業,卡莉娜就沒再見過他,到現在已經有一年之久。
她也再沒來過這兒。
好吧,她有兩次開車經過,都是在夜裡,從表面上來看,那兩次都是為了避免交通擁堵,才果斷地改變了從家到波士頓城區的首選線路。
她把車速降到幾乎是在爬行,但不會慢到引起後車鳴笛,卻又恰好可以用自己的車燈,在有人居住的房間裡那高高的天花闆上投射出轉瞬即逝的光斑—那毫無特别之處的金色光輝。
明明理查德才是搬出去的那一個,去一個新的地方開始新的人生,全部從頭開始。
可令她憤怒的是,在他們曾經共同生活的那個家裡,與他有關的回憶充斥每一個房間,在她心頭揮之不去,他罕有的好處和司空見慣的缺點一樣讓人心神不甯。
她換掉了以前的床墊和整套餐具。
她從起居室牆上卸下了裝裱起來的結婚照,而後換了個漂亮的鏡子上去。
全都沒用。
她還在他丢下她的那個地方,仍舊住在他們曾經的房子裡,他留在那裡的印迹依舊鮮活,如同白襯衫上的一滴紅酒漬。
即便洗了一千次,那棕色的圓點也永遠不會消失。
她也可以搬走,尤其是現在,格蕾絲已經上了大學。
可是她能去哪兒呢?又能做什麼呢?她是那麼倔強,堅守自己頑固的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