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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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 風格是小說形式中的基本成分,雖然不能說是唯一成分。

    小說是由話語構成的,因此小說家選擇和組織語言的方式就成為書中故事有無說服力的決定因素。

    那麼,小說語言就不能與小說講述出來的内容、用話語表現出來的主題分離開來了,因為了解小說家在叙事活動中成敗如何的唯一辦法,就是調查虛構通過文字是否有了生命,小說是否從作者和實在的現實手中解放出來,以及是否作為獨立自主的現實而送到讀者面前。

     這樣就要看作品的文字是否有能力,是有創造力,還是死氣沉沉。

    或許我們應該從去掉所謂正确的思想開始,以便緊緊圍繞風格特征展開。

    風格正确與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風格要有效力,要與它的任務相适應,這個任務就是給所講述的故事注入生命的幻想——真實的幻想。

    有的小說家寫起來标準之至,完全按照他們所處時代盛行的語法和文體規範寫作,像塞萬提斯、司湯達、狄更斯、加西亞·馬爾克斯,可也有另外的作家,也很偉大,他們破壞語法和文體規範,犯下各種各樣的語法錯誤;從學院派的角度說,他們作品的風格中充滿了不正确的東西,可是這并沒有妨礙他們成為好作家、甚至是優秀的作家,像巴爾紮克、喬伊斯、比約·巴羅哈、塞利納、科塔薩爾和萊薩瑪·利馬。

    阿索林是個傑出的散文大家,然而他卻是個非常令人讨厭的小說家,他在關于馬德裡的作品集中寫道:“文學家寫散文,正規的散文,語言純正的散文;如果散文缺乏趣味的調料,沒有快活的企圖、諷刺、傲慢和幽默,那就一錢不值。

    ”這是個正确的看法:文體的正确性就自身而言絲毫不構成小說寫作的正确或者謬誤的前提條件。

     那麼,小說語言是否有效到底取決于什麼?取決于兩個特性:内部的凝聚力和必要性。

    小說講述的故事可以是不連貫的,但塑造故事的語言必須是連貫的,為的是讓前者的不連貫可以成功地僞裝成名副其實的樣子并且有生命力。

    一個典型例子就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結尾處莫莉·布盧姆的内心獨白,混亂的意識流中充滿了回憶、感覺、思考、激情,其令人着迷的魅力之處在于曲折的不連貫的表面叙事行文,以及在這笨拙無序的外表下面保持的一種嚴密的連貫性,一種這段内心獨白文字絲毫不離開的規章、原則體系或者模式指揮的結構。

    這是對一個流動意識的準确描寫嗎?不是。

    這是一種文學創作,其說服力是如此強大,讓我們覺得好像是在複制莫莉的意識漫步,而實際上是在創作。

     胡利奧·科塔薩爾晚年自負地說自己“越寫越糟”。

    其意思是說,為了表達他長、短篇小說中渴望的東西,他覺得不能不去尋找越來越不大服從形式規則的表達形式,不能不向語言特征挑戰和極力把節奏、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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