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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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聲明: 茲有部分電腦破壞分子,目前在網絡中結成遊戲小組,對本公司在網中所設置的廣告遊戲軟件進行非法的遊戲性破壞。

    為此本公司鄭重聲明:遊戲小組立即解散,否則一切後果均由其承擔。

     看罷這佶屈聱牙的聲明之後我不禁咧嘴一笑。

    這都是校園網絡中以“集合”方式進行攻關的遊戲小組的功勞;而我,恰恰是他們的組長。

     所謂“校園網絡”隻是我們的叫法,事實上它就是INTERNET網絡這一信息高速公路在國内的延伸。

    當然,這一前身曾服務于美國軍方的信息網絡早已不再局限于科研和教育機構,而是迅速而廣泛地深入到了包括商業機構在内的各個領域,真正在全球範圍内達到了徹底的信息資源共享。

    而由于近年來所開設的民用出口日益增多,這一高新技術已成為包括我們大學生在内的普通用戶的日常工具。

     衆所周知,INTERNET網對商業性用戶的唯一限制就是不允許在網絡中張貼商業廣告。

    然而為了取得一種廣告效益,各電子遊戲軟件公司都采用了如下的變相方式:在網絡中張貼一些遊戲軟件,任遊戲者随意打玩。

    而當你有幸——或者不如說是有技——攻抵最後關頭之後,它便會向你昭示出使你能夠擁有無敵之身和所有武器的密碼。

     也不知道最初到底是誰想出的主意,我想他可能和“校園網絡”的建立同樣古老;而且我相信即使他的名字早已被大家所遺忘,但他的功績卻将在網絡中永遠被流傳——那就是他發明了“集合”遊戲方式。

     那位智慧者最先敏銳地看出,憑借每一個網絡成員的單獨打鬥,攻抵關頭的可能性純屬微乎其微;盡管其中的每一位都是身懷絕技的英雄好漢,無奈惡虎難架群狼,一個人的力量再大也難以擊敗那麼多的妖魔鬼怪。

    可既然有這麼多散兵遊勇般的遊擊隊員,那麼大家為什麼不能聯合起來成立一支紀律嚴明的正規軍呢? 于是,帶有社會契約性質的《集合宣言》應運而生,遊戲聯軍正式宣告成立,校園遊戲者在網絡中歃血為盟,從此有了自己的“武裝”。

     利用“集合”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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