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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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警察走了。

    下午也許會有警察要來做筆錄,如果你還可以說話,那就接受做筆錄。

    ” “不了,賢芝,你告訴那些警察,一切因我而起,與程朗無關,我自作自受,請他們不要把責任都放在程朗的身上,他沒錯,我一點也不怪他,我也不會追究程朗任何責任。

    ”我淡淡地說,看着窗戶上潔白的窗簾。

     疼,雙腿燒傷的最厲害,身上也有點狀的灼傷,傷得不是很重,賢芝說,是程朗救了我,是程朗拼了命救我。

     “之放呢,你們别騙我說他死了,我知道,他怕我燒得很慘,對吧?他走了,是嗎?”我問賢芝。

     賢芝點點頭,忍住眼淚哽咽着說:“他走了,回葡萄牙了,他沒有受傷,隻是不知如何面對你。

    ” PS:我保證,結局是美好的,過程有些虐,隻是小高.潮,大家請放心。

    會給每一個人好的結局。

    隻是寫了一個轟烈的愛情,希望你們别為季素難過。

    感謝送紅包的親,多謝你們,我會好好陪你們一起完結這個故事。

     第二百九十章:蝸婚(290)【12月15号更新2000字】 “那季飒為什麼說之放死了,為什麼要騙我,賢芝,你不會騙我的,對吧?”我看着賢芝,問,捕捉着她的神情,不願錯過一絲可能。

     “我怎麼會騙你呢,季飒隻是說氣話,他覺得是之放和麥樂的戀情造成了這樣的局面,所以才說他死了,你别多想了。

    ”賢芝立即解釋說。

     我就猜到隻季飒故意說氣話,他一定是恨之放和麥樂的事。

     其實,我都知道了答案,之放是愛我的。

     居“那就好,他沒事就好,哪怕他去了葡萄牙再也不會來,都沒關系呢。

    ”我看着賢芝低頭給我上藥,我看見賢芝低着頭在偷偷抹淚。

     傻賢芝,我都看到了,别哭,别哭了,再這樣,我也要哭了。

     很神奇是不是,我居然隻受了這麼一點輕度燒傷,我還以為我會死呢,我記得我暈倒後,有個人撲向了我,程朗的手傷成了那個樣子,一定是程朗拿着幹粉滅火器救我的。

     榷希望程朗沒事,能快點出來,不要吃官司。

     “素丫,你怎麼那麼傻呢你,你真不要命了嗎,值得嗎,那樣奮不顧身去維護一個男人,你若真有什麼事,阿姨和孩子一老一幼可怎麼辦。

    ” 賢芝擦完了我腿上的藥,又掀起我的上衣,腰上還有淺淺的灼傷。

     “沒事,你看我多棒,那麼大的火,我隻是傷了兩條腿,皮可真厚呢,唉呀,可惜我的長發了,都燒沒了,幸好眉毛還在,你哪天出去給我買頂假發回來,我還要漂漂亮亮的呢,免得寶寶看我光頭都認不出來我了。

    ”我照着鏡子打趣着說。

     這個時候,我仍然有心思調節一下病房的氣氛。

     鏡子裡的我,顴骨上有輕微的傷,醫生說是輕微傷口,用最好的治燒傷藥,會沒有傷疤的。

     現在的醫學發展可真快呢。

     沒有疤痕就好,以後還要找對象呢,哈哈,對不對呢,我說着,眼淚都笑落了下來。

     這種治燒傷的藥很貴,一支藥膏就要好幾百塊錢,一支藥膏就隻能擦一天,有時換的勤的話,傷口滲出的血水太多,一天還要擦上兩支藥膏,傷口上泛着腥味,雙腿紅腫血糊糊的一片,腫的小腿比大腿還粗,幸好這天不是夏天,否則該吸引多少蒼蠅來呢。

     我讓賢芝一次性少擦點藥,每天少換幾次藥。

     賢芝說:“放心吧你,不愁沒藥擦,程朗給醫院上的錢夠你沒事擦這藥擦着玩也能擦一輩子的了。

    ” 程朗對我,是真的好,經曆這場大火,我看到他不顧一切去救我,拿着西裝撲打這我身上的火,他一點也不顧腳下的那些汽油随時會把他吞沒。

     我曾以為之放是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男子,可現在我想,還是程朗,他默默地做出了轟動的事,為我要殺人放火,雖然最後燒傷的是我,可他奮不顧己地救我,是不是很偉大呢。

     不計較生死,生死度外,那一場火裡,我看到了程朗高大的模樣。

     也許不是程朗,我真的就挂了呢。

     是不是真的要考慮一下和程朗在一起了呢,經曆了這場生與死的考驗,老天讓我活下來,我想我更要珍惜眼前人。

     誰是真心對我,一目了然。

     之放回了葡萄牙,回到他最初的國度。

     這樣也好,我和之放,緣起緣滅,都是劫數,也許他走了,他也會更好,我們還是不适合在一起,似乎命裡相生又相克。

     我按時服藥上藥,怕傷口感染,賢芝很有耐心地照顧我,半夜都起來給我換藥,她又瘦了好多,她一瘦,最先縮水的就是胸圍。

     賢芝就是屬于那種一瘦就瘦胸圍,一胖就胖腰圍的,所以她很在意她的瘦,但她為了我,真的是連身材都不顧了。

     我很内疚,讓她休息,可是晚上想方便,還是要搖醒賢芝,因為我的腿,根本都動不了,雖然好了很多,可還是腫得和柱子一樣,比大腿還粗。

     賢芝說她為了我可以連臉都不要,何況是胸圍。

     胸圍沒有了還可以去隆,姐妹是最重要的。

     此生,我還有什麼不知足的呢? 我很聽話了,我等待着程朗的消息,賢芝說案子還沒有立案,我的觀點也是警方采取對程朗立案與否的采信點。

     我想,這次是因我而起,受傷的也是我,也沒有殃及無辜,如果可以,希望大事化小,畢竟程朗不能入獄,那樣我的良心會不安,況且着火也不是程朗用打火機點着的,是我自己的衣服靜電起的火花。

     那樣怪,就怪那件衣服吧,也怪這幹燥的季節。

     我安心在醫院裡養傷,我自己對着鏡子給自己顴骨上上藥,我可不能破相,有點疼,但可以忍住,我還要給寶寶一個漂亮的媽媽。

     偶爾我也會哼着幾首歌,雖然還是經常想念之放,想念他在我耳邊哼唱着歌,夢裡還是會夢到他戴着帽子白襯衣雙手插在口袋裡倚靠在一棵合歡樹下遠遠地望着我笑。

     那笑靥,依舊明媚俊朗。

     我沒有想到,有一個人,會來看我。

     ——溫安年。

     那天的下午,陽光特别好,賢芝為我拉開了窗簾,陽光斜斜地照射了進來,我眯着眼睛,傷口剛上完藥,很舒服很清涼,賢芝去給我取藥了。

     病房的門響了幾聲,我以為是賢芝,喊了一聲進來。

     進來的,卻是溫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