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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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手段的展開一場奪子大戰的,所以,不能讓他清楚這個事實。
甯願背負紅杏出牆的罪名,也要保住我的孩子在我身邊。
這個孩子,來得太不易了。
也就是因為溫安年,這個孩子幾次差點就沒了。
我有時也在想,等孩子大了,有十八歲的時候,我要把孩子帶到溫安年的面前,那時候他已是快五十歲的人了,我要指着孩子告訴他,溫安年,這就是你的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你看我把他養這麼大了,他一直都叫别人爸爸,他是斷然不會和你相認的。
這會不會讓溫安年後悔死呢? 一想到這個場景,我就覺得十分快意,總有天,你溫安年會後悔死,你會後悔你失去了你曾經唯一的妻子和孩子。
人人都說老婆還是原配的好,我想如果很多年後,溫安年得知我帶着他的孩子,和另一個男人過着幸福的生活,他會是怎樣的感觸。
或者也不需要那麼久,也許明年,等楊小放有一歲的時候,很可愛的樣子,我就要和楊之放在一起,帶着楊小放,我要幸福,讓溫安年後悔八輩子去吧。
正文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如果時光倒流多好,我會不那麼偏執的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和他結婚,我會細細的考慮清楚才交付自己,校園愛情,一旦走向社會,能經得考驗的能有幾個? 面對**,坐懷不亂的男人,是少之又少,用溫安年的思維來說,玩一個女人也是玩,玩一百個女人也是玩,既然玩了一個女人就是壞男人,那麼倒不如一壞到底。
送上門來的,不上白不上。
所以說,男人愛偷腥,嘗了第一口腥,就保不住會有第二口第三口。
難怪張小娴說的那麼好:男人如果說他隻出軌了一次,那麼是絕對不止一次,至少是三次以上,因為如果真的隻出軌了一次,那麼他會選擇打死也不承認的。
是的,有哪個笨男人出軌第一次就被捉到,捉到了還會承認的呢? 溫安年當初也是抵死也不承認那個衛生間的絲襪是和他有關系,可到底還是沒經住,最後還是跌入了另一個女人的陣裡。
可悲的事,那場陣,與愛情無關,重要的是你情我願,各有索取。
一個是貪戀年輕美色,一個是追求名利地位。
我怎麼會和他們是一類人呢?如果說季素這人最大的缺點,那麼第一就是固執,第二就是猜疑。
也許,這和我的童年就有關系,小時候父親和我的相處時間很少,母親又忙于對弟弟季飒的照看,我小時候是很叛逆,且極度的自卑和不自信。
這讓我性格會陷入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的矛盾綜合體,長大後,變得患得患失,而且還很自負。
自負的原因,也是因為少年時帶着的自卑吧。
我将協議放在包裡,在病房外給楊之放打了個電話,我輕描淡寫地跟他說我沒什麼事,一切都很順利,一會警方會過來,如果能順利,季飒過兩天就能釋放了。
這讓我如釋重負,輕松了很多,雖然還沒有最後下定論,但搞定了溫安年,剩餘的也就不攻自破了。
季飒肯定是屬于正當防護,而溫安年,他大可以借着酒醉的名義,說自己一時喝酒喝迷糊了,進錯了房間,錯把床上的女人當成自己的女友了,并沒有施暴的意思。
雙方達成一緻都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後,警方也可結案,也就這麼簡單的事。
這一邊的擔子剛下來,我心裡有嘀咕了,簽了這個協議,如果不履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
單看這協議,也許不是合法的呢,說不定也不受法律保護。
要是等季飒釋放出來,我強制的拒絕複婚,溫安年的德行也擺在那裡,他是肯定不會輕饒了我的。
他肯定會繼續的沒完沒了的攪和,他不就是個小人嘛。
之放他在音樂工作室裡,他也安不下心創作,記挂着。
他先安穩着我,讓我先别急着考慮要不要毀約的事,當下先讓季飒出來,然後去公安局,确定案子已經結案,而防止日後溫安年突然無恥的反悔,又跑去重新起訴。
等确定溫安年之後的蹦達行為皆無意義的時候,再考慮撕毀協議,不管這協議有沒有效力,反正是不可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
“要辦,你也隻能和我辦!你是我的,誰也從我這兒搶不走,程朗都搶不走,何況是你前夫!”楊之放信心滿滿地說。
“嗯,我明白了,我先不想太多,第一件事是讓季飒出來,等季飒出來了,我也不會那麼被動,被他牽制着走了,這段時間,我不能和你聯系太頻繁了,有事,你給我傳短訊,我回複你。
”我囑咐着楊之放。
協議上寫着的,協議生效期間,雙方都不得和第三人有過密切的關系,溫安年這時候可不能再抓到我什麼把柄,他肯定會有大做文章的。
最好溫安年和哪個女人又有什麼瓜葛,被我捉到手,那我亦是可以義正言辭的拿出協議,要求取消複婚協議。
車到山前必有路,隻能這麼的一步走一步盼了。
警察是在十點半的時候來的,他們先例行公事的詢問了醫生溫安年的傷勢,被告知沒有大礙,近幾日就可以出院。
阿彌陀佛,沒大礙,那也就可以盡量小事化了了。
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警察就去做溫安年的筆錄,女警很漂亮,定是個警花,她随意地和我聊着,問我肚子裡寶寶的情況,關于那晚的事,她倒沒有提問什麼。
我嘴上和漂亮女警花閑扯着,耳朵都聽着溫安年是怎麼回答警察問的問題的, 比如警察問溫安年那晚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怎麼會突然拿刀捅向他。
竟然說季飒是犯罪嫌疑人,好吧,我先忍着。
溫安年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那晚主要是我喝醉了酒,季飒,也就是你說的犯罪嫌疑人,他是我前妻的弟弟,也算是我的小舅子。
我喝醉了酒,誤進了我前妻的房間,我還把她當成我女朋友了。
你知道,男人一醉,什麼事都能胡來,我迷迷糊糊的,也許侵犯到了前妻,她的呼救讓我小舅子沖了過來,他也是為了保護他姐姐,才取刀捅了我的。
警察一字字的記在了筆錄上。
“那麼,我想問你,你前妻大着肚子,如果你說你進錯了房間,那麼她肯定會作出反抗和警告,難道你都沒有聽見嗎,那麼大的肚子,你分辨不出來嗎?或者,你是不是假借着酒意,想找點事呢?”男警官輕飄飄的語氣問着,但手一直都在記錄着。
正文第一百三十七章:蝸婚(137) 不由得讓我想到VB劇裡,常說的那句:“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将會成為呈堂證供。
” 溫安年到底是圓謊大王,他很鎮定地回答說:“警官,我那晚喝的酒實在是太多了,男人女人我都分不清,我哪裡還能區分什麼,當時腦子嗡嗡地一片,心裡隻念着自己想做什麼,我根本聽不進去任何人說什麼,直到季飒前來阻止,刀捅了我,我都沒清醒。
” 那個警察也看溫安年說的有鼻子有眼,不像是胡編亂造,便不再質疑什麼,拿了幾張當時拍的現場照片給溫安年指認。
溫安年看完照片後,往我這裡瞟了一眼,眼神極其的複雜,然後意味深長地說:“我和我前妻經曆了這件事情後,感情迅速升溫,我們打算過幾天就去複婚。
這件傷人事件,我也不
甯願背負紅杏出牆的罪名,也要保住我的孩子在我身邊。
這個孩子,來得太不易了。
也就是因為溫安年,這個孩子幾次差點就沒了。
我有時也在想,等孩子大了,有十八歲的時候,我要把孩子帶到溫安年的面前,那時候他已是快五十歲的人了,我要指着孩子告訴他,溫安年,這就是你的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你看我把他養這麼大了,他一直都叫别人爸爸,他是斷然不會和你相認的。
這會不會讓溫安年後悔死呢? 一想到這個場景,我就覺得十分快意,總有天,你溫安年會後悔死,你會後悔你失去了你曾經唯一的妻子和孩子。
人人都說老婆還是原配的好,我想如果很多年後,溫安年得知我帶着他的孩子,和另一個男人過着幸福的生活,他會是怎樣的感觸。
或者也不需要那麼久,也許明年,等楊小放有一歲的時候,很可愛的樣子,我就要和楊之放在一起,帶着楊小放,我要幸福,讓溫安年後悔八輩子去吧。
正文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如果時光倒流多好,我會不那麼偏執的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和他結婚,我會細細的考慮清楚才交付自己,校園愛情,一旦走向社會,能經得考驗的能有幾個? 面對**,坐懷不亂的男人,是少之又少,用溫安年的思維來說,玩一個女人也是玩,玩一百個女人也是玩,既然玩了一個女人就是壞男人,那麼倒不如一壞到底。
送上門來的,不上白不上。
所以說,男人愛偷腥,嘗了第一口腥,就保不住會有第二口第三口。
難怪張小娴說的那麼好:男人如果說他隻出軌了一次,那麼是絕對不止一次,至少是三次以上,因為如果真的隻出軌了一次,那麼他會選擇打死也不承認的。
是的,有哪個笨男人出軌第一次就被捉到,捉到了還會承認的呢? 溫安年當初也是抵死也不承認那個衛生間的絲襪是和他有關系,可到底還是沒經住,最後還是跌入了另一個女人的陣裡。
可悲的事,那場陣,與愛情無關,重要的是你情我願,各有索取。
一個是貪戀年輕美色,一個是追求名利地位。
我怎麼會和他們是一類人呢?如果說季素這人最大的缺點,那麼第一就是固執,第二就是猜疑。
也許,這和我的童年就有關系,小時候父親和我的相處時間很少,母親又忙于對弟弟季飒的照看,我小時候是很叛逆,且極度的自卑和不自信。
這讓我性格會陷入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的矛盾綜合體,長大後,變得患得患失,而且還很自負。
自負的原因,也是因為少年時帶着的自卑吧。
我将協議放在包裡,在病房外給楊之放打了個電話,我輕描淡寫地跟他說我沒什麼事,一切都很順利,一會警方會過來,如果能順利,季飒過兩天就能釋放了。
這讓我如釋重負,輕松了很多,雖然還沒有最後下定論,但搞定了溫安年,剩餘的也就不攻自破了。
季飒肯定是屬于正當防護,而溫安年,他大可以借着酒醉的名義,說自己一時喝酒喝迷糊了,進錯了房間,錯把床上的女人當成自己的女友了,并沒有施暴的意思。
雙方達成一緻都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後,警方也可結案,也就這麼簡單的事。
這一邊的擔子剛下來,我心裡有嘀咕了,簽了這個協議,如果不履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
單看這協議,也許不是合法的呢,說不定也不受法律保護。
要是等季飒釋放出來,我強制的拒絕複婚,溫安年的德行也擺在那裡,他是肯定不會輕饒了我的。
他肯定會繼續的沒完沒了的攪和,他不就是個小人嘛。
之放他在音樂工作室裡,他也安不下心創作,記挂着。
他先安穩着我,讓我先别急着考慮要不要毀約的事,當下先讓季飒出來,然後去公安局,确定案子已經結案,而防止日後溫安年突然無恥的反悔,又跑去重新起訴。
等确定溫安年之後的蹦達行為皆無意義的時候,再考慮撕毀協議,不管這協議有沒有效力,反正是不可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
“要辦,你也隻能和我辦!你是我的,誰也從我這兒搶不走,程朗都搶不走,何況是你前夫!”楊之放信心滿滿地說。
“嗯,我明白了,我先不想太多,第一件事是讓季飒出來,等季飒出來了,我也不會那麼被動,被他牽制着走了,這段時間,我不能和你聯系太頻繁了,有事,你給我傳短訊,我回複你。
”我囑咐着楊之放。
協議上寫着的,協議生效期間,雙方都不得和第三人有過密切的關系,溫安年這時候可不能再抓到我什麼把柄,他肯定會有大做文章的。
最好溫安年和哪個女人又有什麼瓜葛,被我捉到手,那我亦是可以義正言辭的拿出協議,要求取消複婚協議。
車到山前必有路,隻能這麼的一步走一步盼了。
警察是在十點半的時候來的,他們先例行公事的詢問了醫生溫安年的傷勢,被告知沒有大礙,近幾日就可以出院。
阿彌陀佛,沒大礙,那也就可以盡量小事化了了。
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警察就去做溫安年的筆錄,女警很漂亮,定是個警花,她随意地和我聊着,問我肚子裡寶寶的情況,關于那晚的事,她倒沒有提問什麼。
我嘴上和漂亮女警花閑扯着,耳朵都聽着溫安年是怎麼回答警察問的問題的, 比如警察問溫安年那晚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怎麼會突然拿刀捅向他。
竟然說季飒是犯罪嫌疑人,好吧,我先忍着。
溫安年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那晚主要是我喝醉了酒,季飒,也就是你說的犯罪嫌疑人,他是我前妻的弟弟,也算是我的小舅子。
我喝醉了酒,誤進了我前妻的房間,我還把她當成我女朋友了。
你知道,男人一醉,什麼事都能胡來,我迷迷糊糊的,也許侵犯到了前妻,她的呼救讓我小舅子沖了過來,他也是為了保護他姐姐,才取刀捅了我的。
警察一字字的記在了筆錄上。
“那麼,我想問你,你前妻大着肚子,如果你說你進錯了房間,那麼她肯定會作出反抗和警告,難道你都沒有聽見嗎,那麼大的肚子,你分辨不出來嗎?或者,你是不是假借着酒意,想找點事呢?”男警官輕飄飄的語氣問着,但手一直都在記錄着。
正文第一百三十七章:蝸婚(137) 不由得讓我想到VB劇裡,常說的那句:“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将會成為呈堂證供。
” 溫安年到底是圓謊大王,他很鎮定地回答說:“警官,我那晚喝的酒實在是太多了,男人女人我都分不清,我哪裡還能區分什麼,當時腦子嗡嗡地一片,心裡隻念着自己想做什麼,我根本聽不進去任何人說什麼,直到季飒前來阻止,刀捅了我,我都沒清醒。
” 那個警察也看溫安年說的有鼻子有眼,不像是胡編亂造,便不再質疑什麼,拿了幾張當時拍的現場照片給溫安年指認。
溫安年看完照片後,往我這裡瞟了一眼,眼神極其的複雜,然後意味深長地說:“我和我前妻經曆了這件事情後,感情迅速升溫,我們打算過幾天就去複婚。
這件傷人事件,我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