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有狗初懷春
關燈
小
中
大
我天生厚顔,看到萬頭攢動,從不怯場;應對陌生人,神色自若。
要是有人當面贊美我,我亦從容、優雅,一如往昔。
隻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們家的一份子嗎?” 這種無聊的話,我已經聽過不知幾百遍了,但是每每總教我形不起頭來。
為什麼呢?我怎麼會像家裡的人?女主人嗎?不可能,我們性别不同。
我猜,可能在說我像她的“另-半”。
如果你認為這是恭維的話,拿我這隻狗來相比真是有點不倫不類。
從很多方面來看,主人的确挺不賴的。
走起路來,威風凜凜猶如王子,更是一個慷慨的人,總是給不少好吃的。
然而,不可諱言的是,他近視,臉部無毛,笨手笨腳的,面對兔子時,更呆若木雞,整天遊手好閑——這些,他自己也承認。
走筆自此,你該對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為何對這比喻不以為然了。
※※※ 據說,某些人和某些狗在個性上有着相同的缺點,甚至有着一樣怪異的動作。
幾天前,我就見到活生生的例子。
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簡稱)來訪,還帶着-隻今人讨厭的威爾斯短腿狗,喚作“英格瑪”。
首先,我得光說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譽毀損反對聯盟”氣急敗壞地找上我。
說來,我對瑞典人沒有成見,大抵認為他們相當親切,而且他們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見頂的三明治總讓我垂涎三尺。
然而,這個老瑞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怪物,隻是尺寸小了一點——好鬥成性、蠻橫專制、自以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無人。
他的腿奇短無比,走起路來卻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
敏感的讀者,或許你已注意到這些形象詞,從“好鬥成性”到“趾高氣揚”恰巧皆可加在這隻短腿狗身上。
哎,一隻狗長成這副德性,可說是上帝的一大敗筆。
瞧,這會兒真不知是狗如其主,還是主如其狗?這個老瑞和英格瑪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為世界一大奇觀。
主人想必也有同感。
正當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餅幹來款待來客時,竟然迷惑了起來,不知該把哪一樣給哪一位? ※※※ 不過,這不是本章的主題。
我所說的,必定讓諸位大吃一驚。
你們可能以為,就地表上的同類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當讨厭。
這點我不否認。
他們老是礙手礙腳的,還喜歡亂咬人家。
但是,也有例外。
近日,我發覺自己愈來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鄰家那嬌羞可人的小寶貝。
自從上次邂逅,好幾個星期以來,我一有機會就溜去看她,為早先的問題尋求解決之道。
真愛的道路總是坎坷難行,但我深信憑借着一番巧思,最後必能化險為夷。
身經百戰的将軍和經驗老練的竊賊都會告訴你,成功之鑰在于中先的勘察。
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時間藏身在農舍上方草叢中仔細觀看,等待最好的時機。
這裡的生活十分規律。
每天早上農舍的女主人總帶着我愛慕的“芬芬”(如果我沒聽錯的話),像是大家閨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後,再把她系在後門。
有一天,我想有點突破,于是就從草叢發出一長聲極盡纏綿的呼喚。
芬芬豎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這個方向,給我一個-長吻。
我才剛滑下斜坡,門嘎然開啟,農舍男主人赫然出現,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揮舞着菜刀,對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現身向芬芬示愛時,這個老怪物總會從廚房沖出,客串一幕“棒打鴛鴦”。
然而,我之所以會心灰意冷,是因為後來發生的——個事件。
※※※ 約是飲一杯飯前酒的時分,農舍男主人結束了一天的勞累之後,捧着一杯酒,坐在樹蔭下。
偶爾,他會将芬芬松綁,讓她自由一下。
于是雙雙在夕陽餘輝中沉思。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懷抱,卻選擇窩在那個老怪物的腳下
要是有人當面贊美我,我亦從容、優雅,一如往昔。
隻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們家的一份子嗎?” 這種無聊的話,我已經聽過不知幾百遍了,但是每每總教我形不起頭來。
為什麼呢?我怎麼會像家裡的人?女主人嗎?不可能,我們性别不同。
我猜,可能在說我像她的“另-半”。
如果你認為這是恭維的話,拿我這隻狗來相比真是有點不倫不類。
從很多方面來看,主人的确挺不賴的。
走起路來,威風凜凜猶如王子,更是一個慷慨的人,總是給不少好吃的。
然而,不可諱言的是,他近視,臉部無毛,笨手笨腳的,面對兔子時,更呆若木雞,整天遊手好閑——這些,他自己也承認。
走筆自此,你該對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為何對這比喻不以為然了。
※※※ 據說,某些人和某些狗在個性上有着相同的缺點,甚至有着一樣怪異的動作。
幾天前,我就見到活生生的例子。
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簡稱)來訪,還帶着-隻今人讨厭的威爾斯短腿狗,喚作“英格瑪”。
首先,我得光說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譽毀損反對聯盟”氣急敗壞地找上我。
說來,我對瑞典人沒有成見,大抵認為他們相當親切,而且他們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見頂的三明治總讓我垂涎三尺。
然而,這個老瑞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怪物,隻是尺寸小了一點——好鬥成性、蠻橫專制、自以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無人。
他的腿奇短無比,走起路來卻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
敏感的讀者,或許你已注意到這些形象詞,從“好鬥成性”到“趾高氣揚”恰巧皆可加在這隻短腿狗身上。
哎,一隻狗長成這副德性,可說是上帝的一大敗筆。
瞧,這會兒真不知是狗如其主,還是主如其狗?這個老瑞和英格瑪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為世界一大奇觀。
主人想必也有同感。
正當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餅幹來款待來客時,竟然迷惑了起來,不知該把哪一樣給哪一位? ※※※ 不過,這不是本章的主題。
我所說的,必定讓諸位大吃一驚。
你們可能以為,就地表上的同類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當讨厭。
這點我不否認。
他們老是礙手礙腳的,還喜歡亂咬人家。
但是,也有例外。
近日,我發覺自己愈來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鄰家那嬌羞可人的小寶貝。
自從上次邂逅,好幾個星期以來,我一有機會就溜去看她,為早先的問題尋求解決之道。
真愛的道路總是坎坷難行,但我深信憑借着一番巧思,最後必能化險為夷。
身經百戰的将軍和經驗老練的竊賊都會告訴你,成功之鑰在于中先的勘察。
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時間藏身在農舍上方草叢中仔細觀看,等待最好的時機。
這裡的生活十分規律。
每天早上農舍的女主人總帶着我愛慕的“芬芬”(如果我沒聽錯的話),像是大家閨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後,再把她系在後門。
有一天,我想有點突破,于是就從草叢發出一長聲極盡纏綿的呼喚。
芬芬豎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這個方向,給我一個-長吻。
我才剛滑下斜坡,門嘎然開啟,農舍男主人赫然出現,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揮舞着菜刀,對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現身向芬芬示愛時,這個老怪物總會從廚房沖出,客串一幕“棒打鴛鴦”。
然而,我之所以會心灰意冷,是因為後來發生的——個事件。
※※※ 約是飲一杯飯前酒的時分,農舍男主人結束了一天的勞累之後,捧着一杯酒,坐在樹蔭下。
偶爾,他會将芬芬松綁,讓她自由一下。
于是雙雙在夕陽餘輝中沉思。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懷抱,卻選擇窩在那個老怪物的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