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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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事件的人,我就把一切都告訴您吧。
我把埋藏在心裡三十多年的事情說出來,扛在肩上的包袱就算放下了。
三十年啦,我被這個包袱壓得好苦啊!” 現在,我就把老太太對我說的那番話整理出來寫在下面。
老太太就是通過這番話卸掉了在精神上背了三十多年的包袱的。
我要告訴您的事,對于我丈夫來說是一件非常可恥的事。
我本來打算一輩子保守這個秘密,到死都不對任何人講,但是我又覺得這樣做對不起那個傻姑娘。
那個傻姑娘被認為是殺死了我丈夫的兇手,而且是用非常殘忍的手段把他殺死的,誰都把她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人,這對她不公平啊!另外,之所以會發生那個悲慘的事件,我作為妻子,也是有責任的。
事件發生前兩年的一天夜裡,我丈夫忽然讓我對他進行性虐待。
當時我懵了,一時沒能理解那是什麼意思。
後來我才明白,我丈夫是一個性受虐體質的人。
我斷然拒絕了他的要求。
打那以後,他每天郁郁寡歡,不能得到性虐待,對于他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後來,他終于忍受不了那種痛苦,開始自己對自己進行性虐待,以求解脫。
家裡有我,還有孩子,他不能在家裡做,就去D坂租了那間屋子。
我丈夫是個有名譽有地位的人,他想保住自己的名譽和地位,也隻有那樣做了。
如果他找别的女人幫忙,很難保證他找來的女人不給他說出去。
于是他就在D坂那間屋子裡,自己對自己進行性虐待,自娛自樂。
他每個星期三的下午三點到六點到D坂的那間屋子裡去,自己把自己捆綁起來,沉溺在性受虐的快樂之中,享受完了再回家。
當然,那時候我是不知道的。
我丈夫死後,我看到了他的屍體,馬上就明白他完全是死于事故。
他肯定是躺在桌子上對自己進行性虐待的時候,不小心從桌子上掉了下來,被繩子勒緊了脖子窒息而死的。
那個傻姑娘跟我丈夫的死沒有任何關系。
傻姑娘離家出走不慎掉進河裡淹死,正好跟我丈夫死于事故發生在同一天,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偶然,也是非常不幸的偶然。
由于這個不幸的偶然,可憐的傻姑娘被認為是殺害了我丈夫的兇手,而且被描繪成比惡魔還要可怕的色情狂,我覺得非常對不起她。
我想對世人說:她沒有罪!但是,如果我說出來,就會使我丈夫的醜行昭示天下,我作為他的妻子,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就這樣,我在矛盾的心情之下苦苦掙紮了三十年。
我覺得對不起那個傻姑娘,也對不起我丈夫。
當時,如果我滿足了我丈夫的要求,他就不會去D坂租那間屋子,當然也就不會發生那樣的事故,傻姑娘也就不會被冤枉了。
自從我知道了傻姑娘的墓地在這裡以後,每個星期六都來為她掃墓。
但是,我覺得就是這樣做也贖不完自己的罪…… 聽了老太太的話,我愕然無語。
三十年來,我也一直在誤解那個可憐的傻姑娘。
原來那是一次偶然的事故,根本不是什麼殺人事件! 我的眼前浮現出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傻姑娘從家裡逃出來以後,蹲在地上撒尿的情景。
她确實是在等那個律師,但她不是色情狂。
她偶然發現有一位風度翩翩的紳士,每個星期三都要到她的隔壁來,就悄悄地愛上了他。
作為一個有智力障礙的女人,她向律師求愛的動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結果是非常不幸的,更為不幸的是傻姑娘一直被人們當做慘無人道的色情狂的典型,被無情地詛咒。
她不是什麼色情狂,她的愛應該說是純潔的。
三十年前,我由于養病,在我家二樓無意之中目睹了這個事件。
三十年後,我又在護國寺遇見了當年由于偶然的事故死去的那個律師的夫人,了解了這個事件的真相。
跟老太太告别以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我覺得那個傻姑娘太可憐了。
人們經常對身體殘疾或智力障礙的人抱有偏見,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必須改變這種現狀! 這就是我把“D坂殺人事件”的經過和真相寫出來的目的。
我把埋藏在心裡三十多年的事情說出來,扛在肩上的包袱就算放下了。
三十年啦,我被這個包袱壓得好苦啊!” 現在,我就把老太太對我說的那番話整理出來寫在下面。
老太太就是通過這番話卸掉了在精神上背了三十多年的包袱的。
我要告訴您的事,對于我丈夫來說是一件非常可恥的事。
我本來打算一輩子保守這個秘密,到死都不對任何人講,但是我又覺得這樣做對不起那個傻姑娘。
那個傻姑娘被認為是殺死了我丈夫的兇手,而且是用非常殘忍的手段把他殺死的,誰都把她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人,這對她不公平啊!另外,之所以會發生那個悲慘的事件,我作為妻子,也是有責任的。
事件發生前兩年的一天夜裡,我丈夫忽然讓我對他進行性虐待。
當時我懵了,一時沒能理解那是什麼意思。
後來我才明白,我丈夫是一個性受虐體質的人。
我斷然拒絕了他的要求。
打那以後,他每天郁郁寡歡,不能得到性虐待,對于他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後來,他終于忍受不了那種痛苦,開始自己對自己進行性虐待,以求解脫。
家裡有我,還有孩子,他不能在家裡做,就去D坂租了那間屋子。
我丈夫是個有名譽有地位的人,他想保住自己的名譽和地位,也隻有那樣做了。
如果他找别的女人幫忙,很難保證他找來的女人不給他說出去。
于是他就在D坂那間屋子裡,自己對自己進行性虐待,自娛自樂。
他每個星期三的下午三點到六點到D坂的那間屋子裡去,自己把自己捆綁起來,沉溺在性受虐的快樂之中,享受完了再回家。
當然,那時候我是不知道的。
我丈夫死後,我看到了他的屍體,馬上就明白他完全是死于事故。
他肯定是躺在桌子上對自己進行性虐待的時候,不小心從桌子上掉了下來,被繩子勒緊了脖子窒息而死的。
那個傻姑娘跟我丈夫的死沒有任何關系。
傻姑娘離家出走不慎掉進河裡淹死,正好跟我丈夫死于事故發生在同一天,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偶然,也是非常不幸的偶然。
由于這個不幸的偶然,可憐的傻姑娘被認為是殺害了我丈夫的兇手,而且被描繪成比惡魔還要可怕的色情狂,我覺得非常對不起她。
我想對世人說:她沒有罪!但是,如果我說出來,就會使我丈夫的醜行昭示天下,我作為他的妻子,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就這樣,我在矛盾的心情之下苦苦掙紮了三十年。
我覺得對不起那個傻姑娘,也對不起我丈夫。
當時,如果我滿足了我丈夫的要求,他就不會去D坂租那間屋子,當然也就不會發生那樣的事故,傻姑娘也就不會被冤枉了。
自從我知道了傻姑娘的墓地在這裡以後,每個星期六都來為她掃墓。
但是,我覺得就是這樣做也贖不完自己的罪…… 聽了老太太的話,我愕然無語。
三十年來,我也一直在誤解那個可憐的傻姑娘。
原來那是一次偶然的事故,根本不是什麼殺人事件! 我的眼前浮現出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傻姑娘從家裡逃出來以後,蹲在地上撒尿的情景。
她确實是在等那個律師,但她不是色情狂。
她偶然發現有一位風度翩翩的紳士,每個星期三都要到她的隔壁來,就悄悄地愛上了他。
作為一個有智力障礙的女人,她向律師求愛的動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結果是非常不幸的,更為不幸的是傻姑娘一直被人們當做慘無人道的色情狂的典型,被無情地詛咒。
她不是什麼色情狂,她的愛應該說是純潔的。
三十年前,我由于養病,在我家二樓無意之中目睹了這個事件。
三十年後,我又在護國寺遇見了當年由于偶然的事故死去的那個律師的夫人,了解了這個事件的真相。
跟老太太告别以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我覺得那個傻姑娘太可憐了。
人們經常對身體殘疾或智力障礙的人抱有偏見,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必須改變這種現狀! 這就是我把“D坂殺人事件”的經過和真相寫出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