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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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上就能視同一般情況處理。

    因此,沒有其他妻兒的高顯先生,他的遺産将全數歸哪個孩子所有。

     “這麼說……那個人要知道自己父親的名字,還要很長一段時間。

    ” 大概是聽膩了我的客套話,高顯先生搖搖手說:“我知道自己大限不遠了,才跟你說這些。

    每次談到我的死期,你都這樣避重就輕,根本談不了正經事。

    ” 快别這麼說啊!這句話到了嘴邊,又被我吞了回去。

    他說得沒錯,他最不喜歡那些表面的東西,感覺隻是在浪費他的時間而已。

     “不過有個問題。

    現在,那個孩子應該也成年了吧?” “應該快二十三歲了。

    我知道你要說什麼,要承認已成年的孩子,須經由他本人同意。

    ” “是啊!” “這一點我也會注明在遺囑裡。

    唉,他也許不會承認我這個父親。

    ” “哦,應該不至于不承認吧……” 他察覺到我的欲言又止。

    “我所謂,一般來說為了财産也會承認吧?但是,假使他不承認我也沒辦法,我也沒權利埋怨。

    反正,到時我已不在人世了。

    ” 他的自嘲之中帶點悲涼,然後很認真地望着我說:“你願意幫忙嗎?” “我試試看,應該不太容易。

    ” “交給你了。

    我好像說過很多次,但我的時間真的不多了。

    ” “我會努力找的。

    不過有一件事要拜托您。

    ” “什麼事?” “請您一定要讓這段時間拉長,越長越好。

    ” 高顯先生反複地眨了眨眼說:“我盡量。

    ” * 唯一的線索是孤兒院。

    克子的手劄上沒寫正式的名稱,但可以找到她當時住的地方。

    根據手劄内容,那是一間坐電車大約一小時就可到達的孤兒院。

     坐電車要一小時,距離不算短。

    我挑選出幾個可能的孤兒院,先去電詢問。

    從前把嬰兒丢在孤兒院門前的案例好像不少,我問出了幾個與克子手劄内容相符的案例,接着再根據詳細的判斷消去幾個,很快地,就找出最有可能的四個人。

     很幸運地,我很順利就找到了他們現在各自的居所。

    我先寫信給這四個人,内容大概提及我受人之托尋找二十幾年前的棄嬰,調查發現可能是他們,希望能安排見面。

     之後,我主動聯絡其中兩個查到電話号碼的人,并安排面談。

    我與他們見面時完全沒提到一原高顯先生的姓名,因為我怕有不肖分子會以财産為目的,堅稱自己是他的兒子。

    對方要是編造謊言,詳加調查也查得出來,隻是我們現在沒空浪費時間。

     最初的兩位,他們的身上不但沒有東西證明自己是克子的小孩,反而有很多否定的材料。

     雖然他們都有高度的意願想了解自己的身世,不過這時候就隻能靠我客觀地判斷了。

     剩下來的兩位,因為不知道電話号碼,所以我打算直接見面。

    我心裡祈禱着,希望他們其中一個就是一原高顯先生的小孩,因為如果兩個都不上,我的調查就等于走到死胡同。

     然而,我卻收到其中一位的來信。

    我有種不祥的預感,把信打開一看,果真是讓我失望的内容。

    信裡寫着他已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因此沒必要見面。

     剩下那一位,就是裡中二郎。

     當我懷抱最後一絲希望,準備和他取得聯絡時,就接到對方的來電。

    我又有不祥的預感,但這次的不準。

    原來他懷疑我的信是惡作劇,所以打電話來問問看。

    我才發現,原來也有人會這麼想。

     就這樣,我與他見了面。

    他的長相端正、五官細緻,感覺頗有氣質。

    乍看之下,他給人感覺出身高貴,似乎與貧窮、辛苦絕緣。

    然而,他的眼光偶爾又透着憤世嫉俗的味道。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種危險的預感。

    我感到自己内心的震動非同小可。

     ——莫非,我愛上了這個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