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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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微微聳了聳肩,盯着這個晚輩刑警。
“就是因為他确信是這樣,所以才不敢說出來啊。
” “啊?” “所以我們也要和他一樣。
”這樣說着的真野便豎起食指放在嘴唇上。
5 看到新聞的時候,阿誠正好在家裡吃着有點晚的晚餐。
父親因為公司的應酬而晚歸,母親也和文化教室的同學聚餐,傍晚就出去了。
阿誠吃的晚餐是母親做的壽司飯。
但是他知道,這隻不過是将料理包的食物拌一拌而已,味噌湯也是沖泡式的。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到母親親手做的料理了,而她的理由則是“反正沒人在家裡吃飯,所以我也不想費心去煮。
”不過阿誠卻認為,就是因為餐桌上都是偷工減料的料理,所以才沒人想在家裡吃飯。
不知道老爸是不是也這麼覺得,他心想。
平常邊吃晚餐邊看電視的時候,他完全不會将頻道轉到新聞節目。
然而,某種預感讓他今天晚上格外在意新聞。
快兒和敦也是在昨天向他借車的,他們到底借車去幹什麼?雖然阿誠有稍加揣測,但是他不敢想得太具體。
因為他覺得那會讓他不敢再開那輛車子。
昨晚——其實應該是更接近今天淩晨的時候,阿誠接到了敦也的電話,叫他過去把車子開回來。
敦也的聲音聽起來似乎在微微顫抖。
如果從阿誠家走路到敦也的公寓,距離太遠了;但若是騎腳踏車去的話,到時候又不曉得該怎麼處理腳踏車。
雖然敦也叫他快點過去,不過在電車發車之前,阿誠也無計可施。
“那我把車子停在公寓前面,你到時候坐頭班車過來開走。
知道了嗎?你敢不聽我的話,我就告訴快兒。
”敦也這樣說完後,就挂斷電話。
他的語氣中帶着明顯的焦慮。
莫可奈何的阿誠隻好按照他說的,搭乘最早一班電車前往敦也的公寓。
除了想要快點把車子開回來之外,他也想知道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Gloria就停在路邊。
阿誠打了手機給敦也。
“你也太慢了吧!”盡管是大清早,但是敦也還是立刻就接聽了。
阿誠推測他可能根本沒睡。
“我已經盡量趕了啦。
” “算了,你待在那裡等我。
” 過了幾分鐘後,敦也和快兒一起出現了。
兩個人的臉色黑紫,眼睛也很渾濁,兩頰瘦削。
“上車!”敦也将車鑰匙丢給阿誠。
阿誠一上車子,敦也也跟着坐上副駕駛座,快兒則坐進後座。
阿誠心想,他們大概是要去什麼地方吧,于是便準備發動引擎。
但是快兒卻叫他不要發動。
“不在場證明弄得怎麼樣了?做好了嗎?”快兒用陰沉的聲音問道。
“呃,弄好了……” “怎麼弄的?” “假裝我們三個人一起去了卡拉OK。
是在四号公路沿線一間叫做“海岸”的店。
” “什麼意思啊?你真的有去吧?” “我有去。
對方問我“幾位”的時候,我回答“三位”,還告訴對方其他兩個人待會兒就會過來,然後走進包廂,點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
” 阿誠決定不要告訴他們,一個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
“什麼卡拉OK嘛……” “因為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 “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嗎?”快兒問。
“嗯。
” “為什麼?你怎麼沒有另外找兩個人來?讓那兩個人充當我們不就天衣無縫了嗎?” “沒有辦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兩個人在外面亂說些什麼的話,反而更不好吧。
” “但是一直隻有你一個人的話,店員應該會覺得奇怪吧!” “等一下,搞不好阿誠說得沒錯。
”快兒接着說:“那家店沒有裝攝影機吧?” “沒有裝,所以我才會選那間店。
” 這個快兒應該最清楚。
因為沒有裝攝影機,所以隻要将門上的簾子拉起來就看不見包廂内的情形。
快兒曾經利用這一點,把女孩子帶來強暴了好幾次。
“而且那間店裡的客人很多,店員才不會一一清查每間包廂有多少人。
”阿誠說:“隻要按照人頭數點了食物和飲料,之後就沒人管了。
” “那你從幾點待到幾點?”快兒問。
“呃,大概是從九點到十一點左右吧……” “就這麼短?”快兒扭曲着臉。
“因為你沒告訴我不在場證明是要做到幾點的啊,而且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幾個小時不走……” “就算是唱個四、五小時,店員也不會懷疑吧。
”敦也吐出這句話。
剛剛不是還在擔心什麼隻有一個人待在裡面店員會覺得很奇怪嗎?現在又變成待很久也沒關系就對了!阿誠很想這麼說,不過他還是就此打住。
“卡拉OK之後呢?”快兒又問。
“咦……” “我在問你卡拉OK之後的不在場證明啦!” “沒有……就是那個,”汗水從阿誠的脖子後面流了下來,“因為我不知道不在場證明需要做到幾點,所以就想說先做卡拉OK……” 阿誠的背部感到撞擊力,因為快兒踹了駕駛座的背後一腳。
“搞什麼!就隻有這樣啊?”敦也龇牙咧嘴,“短短兩小時根本沒意義嘛!你知道我們半夜有多辛苦嗎?” “敦也!” 快兒一叫,敦也便住口了。
看來快兒不想讓别人知道他們半夜到底做了什麼事。
“沒辦法,那場卡拉OK之後我們就去餐廳好了,就是我們常去的那間Anny’s。
”快兒下了決定,“然後再回到敦也的房間,我們三人一整晚都在一起。
就這樣吧。
” “我也是?”阿誠驚訝得轉過頭去。
他的肩膀被快兒抓住。
“怎麼?你有意見啊?” “不,不是的。
” “那是怎樣?” “會有誰……還是警察會問我們不在場證明嗎?有這個可能嗎?” 快兒将手從阿誠的肩上拿開,從鼻子裡哼了一聲。
“這是以防萬一。
照理說應該不會有事,不過那些條子查東查西的,到時候說不定會找上我們。
” “既然這樣,那天晚上的不在場證明不是比昨晚更重要嗎?就是擄走那個女生的晚上。
” 聽到阿誠的話,敦也不悅地撇下嘴角。
他們的内心應該也是這麼想的。
“那天晚上我們都一直待在敦也的房間裡。
如果有誰問起的話,就這樣回答。
知道嗎?”快兒說。
“那是沒什麼問題,可是我中途就回家了唉。
那個時候不是得還車子嗎?我是覺得我老爸應該會記得這件事。
” “車子開回家後,你做了什麼?” “待在房間裡……” “那麼車子還你老爸之後,你就又回到敦也的房間。
總之那天晚上我們三個人一直在一起,懂了嗎?” 一見阿誠沒有回答,快兒又抓起了他後腦勺的頭發。
“昨天我已經說過了,你也是共犯,休想一個人置身事外。
” 阿誠默默地點頭。
他很想大喊和他無關,但是如果這麼做的話,他們兩個人不知道會怎麼對付他。
不管怎麼說,這兩人已經殺死了一個人。
就這麼決定,快兒這麼說完,便放開阿誠的頭發。
“我們就先暫時不要聚在一起吧,被警察看見就麻煩了。
”快兒這麼說完,和敦也相互點點頭,然後就下車了。
發生這件事之後,今天早上阿誠什麼事都沒做。
很明顯的,那兩個人殺死了一個女生,而且用某種方法把屍體藏了起來。
他們到底幹了什麼好事?又用車子做了什麼呢?因為太在意這件事的關系,阿誠才破天荒地看了新聞。
“今天早上,江東區城東分局接到通報,有具屍體漂浮在荒川上,警員趕到後進行打撈時,發現藍色塑膠紙裡包着一具女屍。
” 男主播的聲音讓阿誠差點噎住,他盯着電視,看着從直升機上拍下的畫面。
荒川的堤防邊聚集了很多的警察。
“城東分局調查發現,屍體的身分,是崎玉縣川口市的上班族長峰重樹先生日前失蹤的長女——長峰繪摩。
警察廳和城東分局懷疑長峰繪摩是遭人殺害,已經展開調查。
” 阿誠無法動彈。
手上的筷子在不知不覺滑落了,他卻無心去撿。
食欲也已經完全消失。
這是阿誠本來就知道的事。
快兒他們殺死了長峰繪摩,然後為了處理屍體而叫他把車子開過去。
但是這樣實際看到新聞之後,卻有種說不出的焦慮和緊張,甚至是恐懼,向阿誠襲來。
這種感覺就像是走進了一個無法回頭的隧道裡一樣。
你知道我們半夜又多辛苦嗎——他想起敦也說過的話。
他們将屍體包在塑膠紙裡,丢進荒川。
結果屍體漂流到下遊的時候,被人發現了。
他把車子開到敦也的公寓時,正好看到他們手裡提着“HomeCenter”的紙袋。
那裡面可能就裝着塑膠紙。
阿誠回到自己的房間後,拿起手機。
他想打電話給敦也,然而在按下通話鍵前,他又猶豫了起來——因為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現在再來确認事實也于事無補,隻會被他們一再提醒“你也是共犯”而已。
但是他真的是共犯嗎? 确實,他協助他們擄走長峰繪摩。
開車的人是他,把他們載到公寓也是事實。
可是他壓根兒沒想到快兒他們會殺了那女孩。
而且,快兒說是意外。
那這樣他還算是共犯嗎?是殺人共犯嗎? 很可惜,阿誠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他隻知道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嚴重的罪,也幾乎不需要入獄服刑,而且姓名也不會被公開。
阿誠切換着電視頻道。
他想要看新聞報導,但就是找不到,于是隻好一直開着NHK台。
現在NHK台在播着海外天氣異常現象的解說。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拉開書桌的抽屜之後,他把放在裡面的那支粉紅色手機拿了起來。
那是長峰繪摩的手機。
從那天之後,他就沒有再開啟過電源了。
在屍體被發現之前,她的親朋好友們應該打了無數通電話給她,可能也有簡訊吧。
隻不過他們的聲音或是訊息,繪摩都沒有收到。
忽然間,阿誠覺得自己好像了解人活着的意義了。
那不單單隻是吃飯呼吸那麼簡單,而是和周遭的人之間的聯系及互相關懷。
就像蜘蛛網上面一格格的網眼一樣,人一旦死了,就會有一個個網眼從蜘蛛網上消失。
“自己闖了大禍”這個念頭,又再次沖擊着阿誠的心。
明明很輕的手機,卻讓他覺得沉重異常。
長峰繪摩到底用這支手機和多少人聯系過呢?有多少人曾抱着一絲希望,撥打過這支手機呢? 幾乎是無意念的,他打開手機的電源。
開機畫面是一張貓的相片。
那是繪摩養的貓嗎? 他看了來電記錄。
在長峰繪摩被押進車子裡之後,手機曾經響過一次。
那是誰打來的呢?要是那通電話早個五分鐘打來的話,說不定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了。
液晶熒幕顯示的文字是“爸爸”。
來電時間就是那個煙火大會的晚上。
阿誠關掉電源。
他快崩潰了。
把手機放回抽屜裡之後,他倒卧在床上。
“就是因為他确信是這樣,所以才不敢說出來啊。
” “啊?” “所以我們也要和他一樣。
”這樣說着的真野便豎起食指放在嘴唇上。
5 看到新聞的時候,阿誠正好在家裡吃着有點晚的晚餐。
父親因為公司的應酬而晚歸,母親也和文化教室的同學聚餐,傍晚就出去了。
阿誠吃的晚餐是母親做的壽司飯。
但是他知道,這隻不過是将料理包的食物拌一拌而已,味噌湯也是沖泡式的。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到母親親手做的料理了,而她的理由則是“反正沒人在家裡吃飯,所以我也不想費心去煮。
”不過阿誠卻認為,就是因為餐桌上都是偷工減料的料理,所以才沒人想在家裡吃飯。
不知道老爸是不是也這麼覺得,他心想。
平常邊吃晚餐邊看電視的時候,他完全不會将頻道轉到新聞節目。
然而,某種預感讓他今天晚上格外在意新聞。
快兒和敦也是在昨天向他借車的,他們到底借車去幹什麼?雖然阿誠有稍加揣測,但是他不敢想得太具體。
因為他覺得那會讓他不敢再開那輛車子。
昨晚——其實應該是更接近今天淩晨的時候,阿誠接到了敦也的電話,叫他過去把車子開回來。
敦也的聲音聽起來似乎在微微顫抖。
如果從阿誠家走路到敦也的公寓,距離太遠了;但若是騎腳踏車去的話,到時候又不曉得該怎麼處理腳踏車。
雖然敦也叫他快點過去,不過在電車發車之前,阿誠也無計可施。
“那我把車子停在公寓前面,你到時候坐頭班車過來開走。
知道了嗎?你敢不聽我的話,我就告訴快兒。
”敦也這樣說完後,就挂斷電話。
他的語氣中帶着明顯的焦慮。
莫可奈何的阿誠隻好按照他說的,搭乘最早一班電車前往敦也的公寓。
除了想要快點把車子開回來之外,他也想知道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Gloria就停在路邊。
阿誠打了手機給敦也。
“你也太慢了吧!”盡管是大清早,但是敦也還是立刻就接聽了。
阿誠推測他可能根本沒睡。
“我已經盡量趕了啦。
” “算了,你待在那裡等我。
” 過了幾分鐘後,敦也和快兒一起出現了。
兩個人的臉色黑紫,眼睛也很渾濁,兩頰瘦削。
“上車!”敦也将車鑰匙丢給阿誠。
阿誠一上車子,敦也也跟着坐上副駕駛座,快兒則坐進後座。
阿誠心想,他們大概是要去什麼地方吧,于是便準備發動引擎。
但是快兒卻叫他不要發動。
“不在場證明弄得怎麼樣了?做好了嗎?”快兒用陰沉的聲音問道。
“呃,弄好了……” “怎麼弄的?” “假裝我們三個人一起去了卡拉OK。
是在四号公路沿線一間叫做“海岸”的店。
” “什麼意思啊?你真的有去吧?” “我有去。
對方問我“幾位”的時候,我回答“三位”,還告訴對方其他兩個人待會兒就會過來,然後走進包廂,點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
” 阿誠決定不要告訴他們,一個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
“什麼卡拉OK嘛……” “因為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 “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嗎?”快兒問。
“嗯。
” “為什麼?你怎麼沒有另外找兩個人來?讓那兩個人充當我們不就天衣無縫了嗎?” “沒有辦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兩個人在外面亂說些什麼的話,反而更不好吧。
” “但是一直隻有你一個人的話,店員應該會覺得奇怪吧!” “等一下,搞不好阿誠說得沒錯。
”快兒接着說:“那家店沒有裝攝影機吧?” “沒有裝,所以我才會選那間店。
” 這個快兒應該最清楚。
因為沒有裝攝影機,所以隻要将門上的簾子拉起來就看不見包廂内的情形。
快兒曾經利用這一點,把女孩子帶來強暴了好幾次。
“而且那間店裡的客人很多,店員才不會一一清查每間包廂有多少人。
”阿誠說:“隻要按照人頭數點了食物和飲料,之後就沒人管了。
” “那你從幾點待到幾點?”快兒問。
“呃,大概是從九點到十一點左右吧……” “就這麼短?”快兒扭曲着臉。
“因為你沒告訴我不在場證明是要做到幾點的啊,而且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幾個小時不走……” “就算是唱個四、五小時,店員也不會懷疑吧。
”敦也吐出這句話。
剛剛不是還在擔心什麼隻有一個人待在裡面店員會覺得很奇怪嗎?現在又變成待很久也沒關系就對了!阿誠很想這麼說,不過他還是就此打住。
“卡拉OK之後呢?”快兒又問。
“咦……” “我在問你卡拉OK之後的不在場證明啦!” “沒有……就是那個,”汗水從阿誠的脖子後面流了下來,“因為我不知道不在場證明需要做到幾點,所以就想說先做卡拉OK……” 阿誠的背部感到撞擊力,因為快兒踹了駕駛座的背後一腳。
“搞什麼!就隻有這樣啊?”敦也龇牙咧嘴,“短短兩小時根本沒意義嘛!你知道我們半夜有多辛苦嗎?” “敦也!” 快兒一叫,敦也便住口了。
看來快兒不想讓别人知道他們半夜到底做了什麼事。
“沒辦法,那場卡拉OK之後我們就去餐廳好了,就是我們常去的那間Anny’s。
”快兒下了決定,“然後再回到敦也的房間,我們三人一整晚都在一起。
就這樣吧。
” “我也是?”阿誠驚訝得轉過頭去。
他的肩膀被快兒抓住。
“怎麼?你有意見啊?” “不,不是的。
” “那是怎樣?” “會有誰……還是警察會問我們不在場證明嗎?有這個可能嗎?” 快兒将手從阿誠的肩上拿開,從鼻子裡哼了一聲。
“這是以防萬一。
照理說應該不會有事,不過那些條子查東查西的,到時候說不定會找上我們。
” “既然這樣,那天晚上的不在場證明不是比昨晚更重要嗎?就是擄走那個女生的晚上。
” 聽到阿誠的話,敦也不悅地撇下嘴角。
他們的内心應該也是這麼想的。
“那天晚上我們都一直待在敦也的房間裡。
如果有誰問起的話,就這樣回答。
知道嗎?”快兒說。
“那是沒什麼問題,可是我中途就回家了唉。
那個時候不是得還車子嗎?我是覺得我老爸應該會記得這件事。
” “車子開回家後,你做了什麼?” “待在房間裡……” “那麼車子還你老爸之後,你就又回到敦也的房間。
總之那天晚上我們三個人一直在一起,懂了嗎?” 一見阿誠沒有回答,快兒又抓起了他後腦勺的頭發。
“昨天我已經說過了,你也是共犯,休想一個人置身事外。
” 阿誠默默地點頭。
他很想大喊和他無關,但是如果這麼做的話,他們兩個人不知道會怎麼對付他。
不管怎麼說,這兩人已經殺死了一個人。
就這麼決定,快兒這麼說完,便放開阿誠的頭發。
“我們就先暫時不要聚在一起吧,被警察看見就麻煩了。
”快兒這麼說完,和敦也相互點點頭,然後就下車了。
發生這件事之後,今天早上阿誠什麼事都沒做。
很明顯的,那兩個人殺死了一個女生,而且用某種方法把屍體藏了起來。
他們到底幹了什麼好事?又用車子做了什麼呢?因為太在意這件事的關系,阿誠才破天荒地看了新聞。
“今天早上,江東區城東分局接到通報,有具屍體漂浮在荒川上,警員趕到後進行打撈時,發現藍色塑膠紙裡包着一具女屍。
” 男主播的聲音讓阿誠差點噎住,他盯着電視,看着從直升機上拍下的畫面。
荒川的堤防邊聚集了很多的警察。
“城東分局調查發現,屍體的身分,是崎玉縣川口市的上班族長峰重樹先生日前失蹤的長女——長峰繪摩。
警察廳和城東分局懷疑長峰繪摩是遭人殺害,已經展開調查。
” 阿誠無法動彈。
手上的筷子在不知不覺滑落了,他卻無心去撿。
食欲也已經完全消失。
這是阿誠本來就知道的事。
快兒他們殺死了長峰繪摩,然後為了處理屍體而叫他把車子開過去。
但是這樣實際看到新聞之後,卻有種說不出的焦慮和緊張,甚至是恐懼,向阿誠襲來。
這種感覺就像是走進了一個無法回頭的隧道裡一樣。
你知道我們半夜又多辛苦嗎——他想起敦也說過的話。
他們将屍體包在塑膠紙裡,丢進荒川。
結果屍體漂流到下遊的時候,被人發現了。
他把車子開到敦也的公寓時,正好看到他們手裡提着“HomeCenter”的紙袋。
那裡面可能就裝着塑膠紙。
阿誠回到自己的房間後,拿起手機。
他想打電話給敦也,然而在按下通話鍵前,他又猶豫了起來——因為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現在再來确認事實也于事無補,隻會被他們一再提醒“你也是共犯”而已。
但是他真的是共犯嗎? 确實,他協助他們擄走長峰繪摩。
開車的人是他,把他們載到公寓也是事實。
可是他壓根兒沒想到快兒他們會殺了那女孩。
而且,快兒說是意外。
那這樣他還算是共犯嗎?是殺人共犯嗎? 很可惜,阿誠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他隻知道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嚴重的罪,也幾乎不需要入獄服刑,而且姓名也不會被公開。
阿誠切換着電視頻道。
他想要看新聞報導,但就是找不到,于是隻好一直開着NHK台。
現在NHK台在播着海外天氣異常現象的解說。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拉開書桌的抽屜之後,他把放在裡面的那支粉紅色手機拿了起來。
那是長峰繪摩的手機。
從那天之後,他就沒有再開啟過電源了。
在屍體被發現之前,她的親朋好友們應該打了無數通電話給她,可能也有簡訊吧。
隻不過他們的聲音或是訊息,繪摩都沒有收到。
忽然間,阿誠覺得自己好像了解人活着的意義了。
那不單單隻是吃飯呼吸那麼簡單,而是和周遭的人之間的聯系及互相關懷。
就像蜘蛛網上面一格格的網眼一樣,人一旦死了,就會有一個個網眼從蜘蛛網上消失。
“自己闖了大禍”這個念頭,又再次沖擊着阿誠的心。
明明很輕的手機,卻讓他覺得沉重異常。
長峰繪摩到底用這支手機和多少人聯系過呢?有多少人曾抱着一絲希望,撥打過這支手機呢? 幾乎是無意念的,他打開手機的電源。
開機畫面是一張貓的相片。
那是繪摩養的貓嗎? 他看了來電記錄。
在長峰繪摩被押進車子裡之後,手機曾經響過一次。
那是誰打來的呢?要是那通電話早個五分鐘打來的話,說不定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了。
液晶熒幕顯示的文字是“爸爸”。
來電時間就是那個煙火大會的晚上。
阿誠關掉電源。
他快崩潰了。
把手機放回抽屜裡之後,他倒卧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