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野口修的筆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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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免太可惜了。
”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
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放在他那裡。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裡又沒有别人,沒關系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面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襲的定義。
如果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查看。
那裡面是這麼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别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
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襲。
”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聽我這麼一說,他聳了聳肩:“你好像有點誤會了。
我打算和你做一筆交易,而交易的條件對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裡去。
” “我知道你要講什麼。
你的意思是隻要我對抄襲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就不會向警察告發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麼沖嘛!我不是已經講過,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講的交易是更具前瞻性的。
” 這種事還有前瞻和後瞻的分别嗎?我心想。
然而,我還是一語不發,盯着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覺得你是有成為作家的才能啦。
不過,這和能否成為作家完全是兩回事;再進一步講,能不能成為暢銷作家也和才能沒有關系,要達到那個地步,得靠點特别的運氣才行。
那就仿佛是個幻想,若有人企圖摘取它,隻會大失所望而已。
”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
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曆過銷售量不如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當然這無可否認,不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
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話,會有什麼結果?你有什麼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麼知道。
”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将會為世人所忽略,你隻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投入小石子一般。
”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但我卻無從反駁。
關于出版界,我還是有些基本常識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我說,“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确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書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彥,是幸福的。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它不會被這麼多人閱讀。
” “這麼說來,我還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出真相罷了。
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得有一大堆麻煩的條件配合才行。
”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 “如果你知道的話,那應該也可以理解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吧?我的意思是,今後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彥。
” “你說什麼?” “你不要這麼驚訝嘛!這又沒什麼大不了。
當然我還是日高邦彥,你隻要把日高邦彥想成書籍的販售商标,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 我總算聽懂他想說什麼了。
“簡單的說,你是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 “這名詞聽來好像猥瑣了點,我不是很喜歡,”日高點頭後繼續說道,“不過,講明一點是這樣沒錯。
” 我惡狠狠地盯着他瞧:“這種話,真虧你說得出口。
” “我無意冒犯,剛剛我也講了,這對你也絕對不是什麼壞事。
” “沒有比這更壞的事了。
” “你先聽嘛!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給我,那出單行本的時候,我可以給你四分之一的稿費,這還不壞吧?” “四分之一?真正寫書的人連一半都拿不到——這真是很不錯的條件啊。
” “那我問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書的話,你以為能賣掉多少?會超出以日高邦彥的名義賣出的四分之一嗎?” 被他如此質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假設以我的名義出書的話,不要說四分之一了,恐怕連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吧? “總之,”我說,“我不打算為錢出賣自己的靈魂。
” “你的意思是不答應??” “當然!” “噢,”日高露出意外的神色,“我真沒想到你會拒絕我。
”他那冷冶的語氣讓我不寒而栗。
他臉色一變,眼底透着陰險的光芒,“我本想說不要撕破臉的,不過你沒這個共識,我也沒有辦法。
我也不用一直跟你客氣了。
”說完後,日高從身邊的包包裡拿出一個方形包裹,放到桌上,“這個我放在這裡,等我回去後,你再一個人慢慢看。
看得差不多了,記得打電話給我,希望那時你已改變心意了。
” “這是什麼?” “看了就知道了。
”日高起身準備離開。
他走了之後,我打開包裹,裡面有一卷vhs的錄影帶。
這時候,我還沒明了過來,隻是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我把帶子放進錄放影機裡。
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知道了吧?螢幕上出現的是日高家的庭院。
看到畫面斜下方所顯示的日期,我的心宛若瞬間結凍一般。
那天正好是我計劃刺殺日高的日子。
終于,一個男的出現在鏡頭前。
他全身黑衣打扮,努力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不過,他的臉卻被拍得一清二楚。
真該死!那時為何沒想到要蒙面呢? 任誰都可以一眼認出,侵入者是一名叫做野野口修的男子。
這個愚蠢的男人完全沒有意識到攝影機正對着他,蹑手蹑腳地打開面向庭院的窗戶,潛入日高的工作室。
錄影帶隻拍到這裡,不過,卻已足夠成為充分的證據。
假設我否認殺人未遂好了,那當警察問我為何要潛入日高家的時候,我要怎麼回答呢? 看完錄影帶後,我精神恍惚了好一陣子。
腦海裡不斷響起,殺人未遂的那晚日高曾經講過的話:“别忘了,證據不隻這個,還有一樣教你怎麼都抵賴不了。
”他說的就是這卷錄影帶吧。
正當我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日高打來的。
他好像一直在監視我似的,時機剛剛好。
“看了嗎?”他問。
他的聲音聽起來好像覺
”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
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放在他那裡。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裡又沒有别人,沒關系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面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襲的定義。
如果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查看。
那裡面是這麼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别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
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襲。
”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聽我這麼一說,他聳了聳肩:“你好像有點誤會了。
我打算和你做一筆交易,而交易的條件對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裡去。
” “我知道你要講什麼。
你的意思是隻要我對抄襲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就不會向警察告發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麼沖嘛!我不是已經講過,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講的交易是更具前瞻性的。
” 這種事還有前瞻和後瞻的分别嗎?我心想。
然而,我還是一語不發,盯着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覺得你是有成為作家的才能啦。
不過,這和能否成為作家完全是兩回事;再進一步講,能不能成為暢銷作家也和才能沒有關系,要達到那個地步,得靠點特别的運氣才行。
那就仿佛是個幻想,若有人企圖摘取它,隻會大失所望而已。
”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
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曆過銷售量不如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當然這無可否認,不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
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話,會有什麼結果?你有什麼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麼知道。
”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将會為世人所忽略,你隻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投入小石子一般。
”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但我卻無從反駁。
關于出版界,我還是有些基本常識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我說,“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确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書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彥,是幸福的。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它不會被這麼多人閱讀。
” “這麼說來,我還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出真相罷了。
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得有一大堆麻煩的條件配合才行。
”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 “如果你知道的話,那應該也可以理解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吧?我的意思是,今後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彥。
” “你說什麼?” “你不要這麼驚訝嘛!這又沒什麼大不了。
當然我還是日高邦彥,你隻要把日高邦彥想成書籍的販售商标,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 我總算聽懂他想說什麼了。
“簡單的說,你是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 “這名詞聽來好像猥瑣了點,我不是很喜歡,”日高點頭後繼續說道,“不過,講明一點是這樣沒錯。
” 我惡狠狠地盯着他瞧:“這種話,真虧你說得出口。
” “我無意冒犯,剛剛我也講了,這對你也絕對不是什麼壞事。
” “沒有比這更壞的事了。
” “你先聽嘛!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給我,那出單行本的時候,我可以給你四分之一的稿費,這還不壞吧?” “四分之一?真正寫書的人連一半都拿不到——這真是很不錯的條件啊。
” “那我問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書的話,你以為能賣掉多少?會超出以日高邦彥的名義賣出的四分之一嗎?” 被他如此質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假設以我的名義出書的話,不要說四分之一了,恐怕連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吧? “總之,”我說,“我不打算為錢出賣自己的靈魂。
” “你的意思是不答應??” “當然!” “噢,”日高露出意外的神色,“我真沒想到你會拒絕我。
”他那冷冶的語氣讓我不寒而栗。
他臉色一變,眼底透着陰險的光芒,“我本想說不要撕破臉的,不過你沒這個共識,我也沒有辦法。
我也不用一直跟你客氣了。
”說完後,日高從身邊的包包裡拿出一個方形包裹,放到桌上,“這個我放在這裡,等我回去後,你再一個人慢慢看。
看得差不多了,記得打電話給我,希望那時你已改變心意了。
” “這是什麼?” “看了就知道了。
”日高起身準備離開。
他走了之後,我打開包裹,裡面有一卷vhs的錄影帶。
這時候,我還沒明了過來,隻是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我把帶子放進錄放影機裡。
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知道了吧?螢幕上出現的是日高家的庭院。
看到畫面斜下方所顯示的日期,我的心宛若瞬間結凍一般。
那天正好是我計劃刺殺日高的日子。
終于,一個男的出現在鏡頭前。
他全身黑衣打扮,努力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不過,他的臉卻被拍得一清二楚。
真該死!那時為何沒想到要蒙面呢? 任誰都可以一眼認出,侵入者是一名叫做野野口修的男子。
這個愚蠢的男人完全沒有意識到攝影機正對着他,蹑手蹑腳地打開面向庭院的窗戶,潛入日高的工作室。
錄影帶隻拍到這裡,不過,卻已足夠成為充分的證據。
假設我否認殺人未遂好了,那當警察問我為何要潛入日高家的時候,我要怎麼回答呢? 看完錄影帶後,我精神恍惚了好一陣子。
腦海裡不斷響起,殺人未遂的那晚日高曾經講過的話:“别忘了,證據不隻這個,還有一樣教你怎麼都抵賴不了。
”他說的就是這卷錄影帶吧。
正當我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日高打來的。
他好像一直在監視我似的,時機剛剛好。
“看了嗎?”他問。
他的聲音聽起來好像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