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懸崖上的搏鬥
關燈
小
中
大
…”
這個人的神經似乎與一般人不一樣。
隻要一想到出獄後能得到那麼多錢,即使是非人的痛苦他都能咬緊牙關度過。
對這種人,三郎也感到無能為力了。
此後,吉岡警部的搜查,在證據方面也沒有多大進展。
三月三日——這是忠昭被拘留的第四天(不包括在檢事處拘留的第一天)。
這天上午,對他再度審訊,依然一無所獲。
檢事處拘留,按規定在十天以内,如取得裁判所的同意,可以延期十天以上。
在殺害森田案起訴後,還可以補充起訴。
但三郎想盡快得出有關冢本兄弟案件的結論。
結束了上午的審訊後,三郎完全沉浸在思索中。
目前這個階段,雖然有了些一般證據,但離作結論實在是一丈之距還差八尺! 據告書中吉岡警部的推斷,有不少分析是牽強附會的。
比如,在新婚之夜,把義宏騙出去這件事,雖然表面上解釋得頗有理由,但用心一推敲就出纰漏了。
因為這個推論要成立,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忠昭用光秘航走私的錢,其時間必須限在十四日晚到十五日。
如果在此之前就已囊空如洗,在舉行婚禮之前,忠昭完全應該再千方百計地向義宏讨錢了。
為什麼恰好在當夜想起要錢呢?沒有可資證明的有力材料。
三郎也從各個角度反複進行了審問。
但忠昭一直堅持說,他十五号還留有秘航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費用。
忠昭的口供始終沒有自相矛盾而馬腳畢露的地方。
還有,忠昭通過什麼渠道了解到專利權的事呢?回答也是含糊不清的。
信正和義宏決不會把這個秘密告訴這位惹事生非的弟弟。
小池律師,也不至于把這件事告訴給一個同自己毫不相幹的人。
忠昭本人在回答三郎的追問時說:“我覺得二哥的經濟狀況出乎意料的好,或許……” 假如忠昭對專利權這件事,一開始就掌握了詳情的話,那麼殺害義宏就成了有預謀的犯罪行為了。
如果這樣,他犯罪的日期為什麼非要選在十五日夜——這個極為麻煩的日子不可呢?這個當初的問号又強烈地冒出來了。
三郎将這個案件又從頭到尾重新過濾了一遍。
在苦思冥想之後,他腦際裡突然浮觀了一個奇特的方案。
由于有點過于離奇,所以對吉岡警部也“保密”了。
于是,三郎在沒有把自己的計劃告訴任何人的情況下,派大八擔任了秘密調查任務。
幾個小時之後,大八根據調查情況,提出了一份機械式的、按部就班的事務性調查報告。
這樣,三郎對這一案件的真相,看清晰了,有了一個自認為萬無一失的估計…… 那天晚上,三郎回到了常盤松的住所。
吃完晚飯後,出奇地沉默起來。
“你呀,說話又不算數了!” 恭子沏了一杯咖啡,特意以爽朗的口氣笑着說。
“什麼?” “結婚的時候,你不是跟我說,檢事這個差事是個忙差事,不能保證不把工作帶到家裡來;但隻限在書齋裡。
是吧?” “啊……是說過。
” “看你現在的神态,對這個忙差事簡直着了魔了,心裡根本就沒我了!” “噢,對不起,請原諒!” 三郎知道恭子不是在撒嬌,也不是責備。
至少她是在鼓勵自己。
但作為一個檢事,如果把自己的所有預想,不折不扣地告訴妻子,那是不合适的。
“後來,悅子怎麼樣了?”三郎打破了沉默。
“是一般人,由于抓到了嫌疑犯,心情應當平靜下來。
可她,并不是這樣。
開始時聽說是渡邊博,她想,雖說是個遠房親戚,但畢竟不是一個關系密切的人。
到了當她得知嫌疑犯竟是丈夫的親弟弟,又想到這位親弟弟竟然如此殘忍無情殺死了自己的兩位親哥哥。
對她說來這無疑是第三次大打擊!僅僅一、二十天,她從幸福的頂峰被摔到了絕望的深淵作為人來說,這恐怕比落入十八層地獄還要痛苦吧……我覺得我比任何人都理解她的慘痛心情!” 恭子說着,目光緊盯着丈夫的眼睛。
“你可以不必插嘴,你要聽我說完……難道這位弟弟真是這個案件的兇手嗎?” 三郎什麼也沒回答。
但恭子從他的目光裡,已“讀”到了一切。
“我懂了……讓我再羅嗦一句。
通口說,‘冢本家是可詛咒的’,這次,我也感到他的話是不是真的了!不過,他也沒有能耐可以往悅子脖頸上套根繩子,把她拉回娘家去。
弄不好就适得其反……對了,說起相反的效果,我看出來,從那時起,通口似乎曾幾次向悅子發動了攻勢,‘你無論如何一定要回娘家去’……,你瞧,怎麼着?悅子連大門也不讓他進了,讓他盡吃閉門羹!可通口不死心,三番五次給她打電話。
這麼一來,真是适得其反了!” “噢?他對悅子還沒死心啊?”三郎的眼裡突然放出一種使恭子迷惘的光:“怎麼樣,你難道不可以勸勸悅子嗎?讓她給通口一個感到機會尚存的希望嗎?” 恭子像被沖擊了一下,身子縮了回去:“為什麼?你這是……” “當然,這不是檢事應該說的話。
即使是檢察廳也無權幹涉他人的婚姻。
隻是,悅子是你的好朋友,再說,因為過去的挫折,我對她也是感恩不盡的……所以,從個人方面講,對朋友的婚姻問題放心不下,别人恐怕也不會多加責難的吧。
” “你以為她現在想結婚嗎?” “這我知道,就是有這個想法,也結不成。
從法律上說,今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她不可能再婚。
” “那,僅僅是法律上的問題嗎?”恭子臉色變白了,接着說:“我想,男女之間,是不是存在着一種叫做‘緣分’的東西,這是用法律或道理都解釋不了的。
喜歡還是讨厭,第三者無論如何勸解也無濟于事。
通口這個人是悅子父親的得
隻要一想到出獄後能得到那麼多錢,即使是非人的痛苦他都能咬緊牙關度過。
對這種人,三郎也感到無能為力了。
此後,吉岡警部的搜查,在證據方面也沒有多大進展。
三月三日——這是忠昭被拘留的第四天(不包括在檢事處拘留的第一天)。
這天上午,對他再度審訊,依然一無所獲。
檢事處拘留,按規定在十天以内,如取得裁判所的同意,可以延期十天以上。
在殺害森田案起訴後,還可以補充起訴。
但三郎想盡快得出有關冢本兄弟案件的結論。
結束了上午的審訊後,三郎完全沉浸在思索中。
目前這個階段,雖然有了些一般證據,但離作結論實在是一丈之距還差八尺! 據告書中吉岡警部的推斷,有不少分析是牽強附會的。
比如,在新婚之夜,把義宏騙出去這件事,雖然表面上解釋得頗有理由,但用心一推敲就出纰漏了。
因為這個推論要成立,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忠昭用光秘航走私的錢,其時間必須限在十四日晚到十五日。
如果在此之前就已囊空如洗,在舉行婚禮之前,忠昭完全應該再千方百計地向義宏讨錢了。
為什麼恰好在當夜想起要錢呢?沒有可資證明的有力材料。
三郎也從各個角度反複進行了審問。
但忠昭一直堅持說,他十五号還留有秘航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費用。
忠昭的口供始終沒有自相矛盾而馬腳畢露的地方。
還有,忠昭通過什麼渠道了解到專利權的事呢?回答也是含糊不清的。
信正和義宏決不會把這個秘密告訴這位惹事生非的弟弟。
小池律師,也不至于把這件事告訴給一個同自己毫不相幹的人。
忠昭本人在回答三郎的追問時說:“我覺得二哥的經濟狀況出乎意料的好,或許……” 假如忠昭對專利權這件事,一開始就掌握了詳情的話,那麼殺害義宏就成了有預謀的犯罪行為了。
如果這樣,他犯罪的日期為什麼非要選在十五日夜——這個極為麻煩的日子不可呢?這個當初的問号又強烈地冒出來了。
三郎将這個案件又從頭到尾重新過濾了一遍。
在苦思冥想之後,他腦際裡突然浮觀了一個奇特的方案。
由于有點過于離奇,所以對吉岡警部也“保密”了。
于是,三郎在沒有把自己的計劃告訴任何人的情況下,派大八擔任了秘密調查任務。
幾個小時之後,大八根據調查情況,提出了一份機械式的、按部就班的事務性調查報告。
這樣,三郎對這一案件的真相,看清晰了,有了一個自認為萬無一失的估計…… 那天晚上,三郎回到了常盤松的住所。
吃完晚飯後,出奇地沉默起來。
“你呀,說話又不算數了!” 恭子沏了一杯咖啡,特意以爽朗的口氣笑着說。
“什麼?” “結婚的時候,你不是跟我說,檢事這個差事是個忙差事,不能保證不把工作帶到家裡來;但隻限在書齋裡。
是吧?” “啊……是說過。
” “看你現在的神态,對這個忙差事簡直着了魔了,心裡根本就沒我了!” “噢,對不起,請原諒!” 三郎知道恭子不是在撒嬌,也不是責備。
至少她是在鼓勵自己。
但作為一個檢事,如果把自己的所有預想,不折不扣地告訴妻子,那是不合适的。
“後來,悅子怎麼樣了?”三郎打破了沉默。
“是一般人,由于抓到了嫌疑犯,心情應當平靜下來。
可她,并不是這樣。
開始時聽說是渡邊博,她想,雖說是個遠房親戚,但畢竟不是一個關系密切的人。
到了當她得知嫌疑犯竟是丈夫的親弟弟,又想到這位親弟弟竟然如此殘忍無情殺死了自己的兩位親哥哥。
對她說來這無疑是第三次大打擊!僅僅一、二十天,她從幸福的頂峰被摔到了絕望的深淵作為人來說,這恐怕比落入十八層地獄還要痛苦吧……我覺得我比任何人都理解她的慘痛心情!” 恭子說着,目光緊盯着丈夫的眼睛。
“你可以不必插嘴,你要聽我說完……難道這位弟弟真是這個案件的兇手嗎?” 三郎什麼也沒回答。
但恭子從他的目光裡,已“讀”到了一切。
“我懂了……讓我再羅嗦一句。
通口說,‘冢本家是可詛咒的’,這次,我也感到他的話是不是真的了!不過,他也沒有能耐可以往悅子脖頸上套根繩子,把她拉回娘家去。
弄不好就适得其反……對了,說起相反的效果,我看出來,從那時起,通口似乎曾幾次向悅子發動了攻勢,‘你無論如何一定要回娘家去’……,你瞧,怎麼着?悅子連大門也不讓他進了,讓他盡吃閉門羹!可通口不死心,三番五次給她打電話。
這麼一來,真是适得其反了!” “噢?他對悅子還沒死心啊?”三郎的眼裡突然放出一種使恭子迷惘的光:“怎麼樣,你難道不可以勸勸悅子嗎?讓她給通口一個感到機會尚存的希望嗎?” 恭子像被沖擊了一下,身子縮了回去:“為什麼?你這是……” “當然,這不是檢事應該說的話。
即使是檢察廳也無權幹涉他人的婚姻。
隻是,悅子是你的好朋友,再說,因為過去的挫折,我對她也是感恩不盡的……所以,從個人方面講,對朋友的婚姻問題放心不下,别人恐怕也不會多加責難的吧。
” “你以為她現在想結婚嗎?” “這我知道,就是有這個想法,也結不成。
從法律上說,今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她不可能再婚。
” “那,僅僅是法律上的問題嗎?”恭子臉色變白了,接着說:“我想,男女之間,是不是存在着一種叫做‘緣分’的東西,這是用法律或道理都解釋不了的。
喜歡還是讨厭,第三者無論如何勸解也無濟于事。
通口這個人是悅子父親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