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時間的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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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說,都隻能是抓緊時間,先解決眼前的問題。

    ” 三郎回答着,話好象打肚子裡擠出來。

     第二天,二月二十七日清晨。

     三郎上班不久,吉岡警部給他辦公室送來了書面報告。

     最初是關于解剖結果的說明鑒定書。

    這些并沒什麼特别之處,唯一的最新事實是:從下腹部被認為是充血部分來判斷,兇手是從正面空手拳擊的,一拳打中下腹部,将被害者擊昏,然後絞死。

     死亡時間可以縮短為十時到十一時之間。

    即義宏走出飯店一個鐘頭之後被殺害。

     接着,警部又說明飯店方面的有關調查結果。

     飯店大門守衛者,見義宏九時半左右從正門入口處出去。

    但沒有留意是否乘出租汽車。

    為此,目前正照會各出租汽車公司,這個調查還需一些時間。

     留在飯店中的被害者的用品,沒有特殊的東西。

    有一個衣箱和一部照相機。

    箱内裝的都是極常見的用品,除新婚旅行所需的物件外,沒發現别的什麼。

    裡面,沒有現金,也無迹象表明在飯店什麼地方存着錢。

     但是,一生一次的新婚旅行中,丈夫指望妻子的錢包,自己空手不帶錢,這是不合常情的。

    警部認為,義宏定是攜帶裝着全部旅費的錢包出去,被兇手強奪去了。

     世田谷住宅的搜查結果,也沒什麼大收獲。

    被發現的全部貴重物品,就是一本存有五十五萬八千六百五十元的存折和一百五十萬元的人身保險證書。

     幾天前,從存折中被取出四十萬元的現金,這當然是作為結婚儀式和新婚旅行用的。

     但是霧島三郎認為,這些存款的數目還是稍為過多一些。

    三十三歲的私立大學的副教授,工薪應該說并不多。

    這種階層的教師中,有不少人,為了增加一些收入,兼任兩三所學校的課,或業餘寫些論文。

     盡管過去一直是獨身者,也寫了書,存了講演費,但在幾年時間存了一百多萬元的錢,可能是很困難的吧。

    關于這一點,三郎想讓他們更深入調查一下。

     保險證書的接受人是其兄,保險合同是在大約兩年前開始的。

    當時,當然連悅子的存在還是個未知數。

     股票和寶石這樣的東西一點也沒有發現。

    隻有相當分量的書,而且被認為幾乎是原版。

    如果死者是曆史學家或是文學家,那麼,這些書中就有可能含有具備古董品價值的珍本了。

    然而,死者的專業是經營學,因此,這些書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價值。

     結果,三郎的印象是,義宏幾乎沒有什麼有價值的财産。

     警部還補充了小池律師告訴的話,除了版權這樣的廣義的财産之外,義宏也沒有房屋、山林這樣的不動産。

     最後,警部好似帶有幾分慚愧似地,附上了對屍體現場附近進行探聽搜查的結果報告。

    這報告歸納為以下一行: “毫無線索,眼下正加意繼續搜查。

    ” 初步結束事務性報告之後,警部歇了一口氣,轉到商量有關案件的偵探上。

     “檢事,有關犯罪的動機,應該從所有角度加以探讨,從迄今為止的搜查看,殺人的動機不可能是金錢的利害沖突。

    尋找能夠通過犯罪而獲得利益者,這是搜查的大原則。

    但是,僅就遺産關系方面而言,得到利益的隻有義宏的妻子和哥哥了。

    如果這是決定近億萬巨款的得失,那當然是另一回事;而首先不可想象的是,能訂出這樣計劃的女性,居然為了不到百萬元的小項存款而結婚,在還沒有度過初夜時,就将丈夫殺死。

    至于其兄,又怎麼可能為了隻不過一百五十萬元的保險費而将弟弟殺害呢?再看,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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