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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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纜盤鼓了。
天熱。
我的衣服壓在身上,不是适宜夏天穿的那種薄衣服。
盧克斯走開了,沒回來。
纜盤鼓肯定不能代替我的鐵皮鼓,但我畢竟漸漸地滑回到往事中去。
當回憶不願繼續下去的時候,當前幾年醫院環境的圖像一再重現的時候,我抓到了兩根幹癟的小圓棍兒,暗自說:等等,奧斯卡。
現在我們要看看,你是誰,你從何而來。
它們已經點亮了我出生時的兩隻六十瓦電燈泡。
飛蛾在燈泡之間撲騰,遠處,一道閃電照亮了笨重的家具。
我聽到馬策拉特在說話,緊接着說話的是我的媽媽。
他答應給我店鋪,媽媽答應給我玩具,到三歲時,我将得到一面鐵皮鼓。
奧斯卡想法子盡快度過這三個年頭。
我吃,喝,排洩,增加休息,讓他們給我稱體重,用褪褓包裹,洗澡,梳刷,撲粉,種牛痘,讓他們觀賞,叫我的名字。
我按他們的心願微笑,按他們的要求歡叫,到時候就睡覺,準時醒來,在睡眠中我扮起那種面孔,大人們都稱之為天使的臉。
我多次腹瀉,經常感冒。
我取來百日咳,讓它在我身邊留了一段日子,在我明白了它的複雜節奏、永遠留在我的手腕裡之後,我才讓它離開。
如我們所知,《百日咳》這首小曲屬于我的保留節目。
當奧斯卡向兩千聽衆敲響百日咳時,兩千名男女老天真一齊咳嗽。
盧克斯在我跟前哀号,用身體蹭我的膝蓋。
唉,我在孤獨時從租狗店借來的這條狗呀!他四條腿站着,搖着尾巴。
真是一條狗,有狗的目光,流口涎的嘴裡叼着什麼東西:一根棍兒,一塊石頭,反正是狗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我的意義如此重大的童年慢慢地溜走了。
最初的乳齒引起的颚間的疼痛漸漸消失。
我困倦地往後仰去:一個長大了的、細心地穿得太暖了些的駝背,戴着手表,皮夾裡有身份證和一把鈔票。
我已經把一支香煙塞到了唇間,用火柴點燃,讓煙草味來頂替我嘴巴裡那種單一的童年的口味。
盧克斯呢?盧克斯還在用身子蹭我。
我把它推開,用煙噴它。
它不愛聞煙味,但它仍舊不走,還在用身子蹭我。
它用目光舔我。
我在附近的電線杆之間的電話線上尋找燕子,想用燕子作為對付這條煩人的狗的工具。
但是沒有燕子,盧克斯又趕不走。
它的嘴伸到我的兩腿中間來,正巧撞到那個地方,仿佛是那個出租狗的東普魯士人事先訓練好的。
我用鞋跟踢它兩下。
它退後,四條腿站着,在顫抖,叼着小棍兒或石頭的嘴目标明确地對準我。
它叼着的好像不是小棍兒或石頭,而是我的錢包,可我感覺出錢包仍在我的上裝口袋裡。
或許是我的手表,但手表在我的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着。
它叼着的究竟是什麼呢?有那麼重要、那麼值得給人看的東西嗎? 我已經把手伸到了它的冒熱氣的牙齒中間,接着又把那件東西捏在手裡。
我已經認清了我捏着的東西,卻裝着在尋找一個詞彙,來給盧克斯在黑麥田裡找到并帶給我的那件東西起個名稱。
人體有那麼一些部分,當它們同人體分開,遠離了中心時,反倒讓人可以更容易、更确切地觀察。
這是一個手指。
一個女人的手指。
一個無名指。
一個女人的無名指。
一個美觀地戴着戒指的女人的手指。
這個手指是在掌骨和第一指節之間,在戒指下方大約兩厘米處被砍斷的。
截面幹淨,清晰可辨,還留有手指伸展肌的腱。
這是一個美的、可活動的手指。
戒指的寶石由六個金爪固定,我馬上确切地說出了它的名稱——海藍寶石,後來也證明無誤。
戒指本身有一處很薄,系戴久磨損,已經到了快斷裂的地步。
我由此推斷,這是一件繼承下來的遺物。
指甲下有髒物,确切地說是泥土,看來這手指曾經抓過或摳過泥土,但從指甲蓋和指甲修剪的切口看,給人以愛整潔的印象。
我從冒熱氣的狗嘴裡拿到這個手指時,它給我的感覺是冰涼的,從它所特有的白裡泛黃的顔色看,也證明它是冰涼的。
幾個月來,奧斯卡在他的左前胸小袋裡總插着一塊露出三角的紳士小手絹。
他取出這塊絲手絹,攤開,把無名指放在上面,于是看到,手指裡側直到第三指節有許多紋路,讓人推斷出,這個手指是勤勞的、有上進心的、意志堅定的。
我用手絹包好手指,從電纜盤上站起身來,拍拍盧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着手絹和手絹裡的手指,正要動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裡已經有了這樣或那樣處理這件拾來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個小菜果園的籬笆前。
這時,維特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蘋果樹的樹杈上,觀察着我以及那條叼來東西的狗
天熱。
我的衣服壓在身上,不是适宜夏天穿的那種薄衣服。
盧克斯走開了,沒回來。
纜盤鼓肯定不能代替我的鐵皮鼓,但我畢竟漸漸地滑回到往事中去。
當回憶不願繼續下去的時候,當前幾年醫院環境的圖像一再重現的時候,我抓到了兩根幹癟的小圓棍兒,暗自說:等等,奧斯卡。
現在我們要看看,你是誰,你從何而來。
它們已經點亮了我出生時的兩隻六十瓦電燈泡。
飛蛾在燈泡之間撲騰,遠處,一道閃電照亮了笨重的家具。
我聽到馬策拉特在說話,緊接着說話的是我的媽媽。
他答應給我店鋪,媽媽答應給我玩具,到三歲時,我将得到一面鐵皮鼓。
奧斯卡想法子盡快度過這三個年頭。
我吃,喝,排洩,增加休息,讓他們給我稱體重,用褪褓包裹,洗澡,梳刷,撲粉,種牛痘,讓他們觀賞,叫我的名字。
我按他們的心願微笑,按他們的要求歡叫,到時候就睡覺,準時醒來,在睡眠中我扮起那種面孔,大人們都稱之為天使的臉。
我多次腹瀉,經常感冒。
我取來百日咳,讓它在我身邊留了一段日子,在我明白了它的複雜節奏、永遠留在我的手腕裡之後,我才讓它離開。
如我們所知,《百日咳》這首小曲屬于我的保留節目。
當奧斯卡向兩千聽衆敲響百日咳時,兩千名男女老天真一齊咳嗽。
盧克斯在我跟前哀号,用身體蹭我的膝蓋。
唉,我在孤獨時從租狗店借來的這條狗呀!他四條腿站着,搖着尾巴。
真是一條狗,有狗的目光,流口涎的嘴裡叼着什麼東西:一根棍兒,一塊石頭,反正是狗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我的意義如此重大的童年慢慢地溜走了。
最初的乳齒引起的颚間的疼痛漸漸消失。
我困倦地往後仰去:一個長大了的、細心地穿得太暖了些的駝背,戴着手表,皮夾裡有身份證和一把鈔票。
我已經把一支香煙塞到了唇間,用火柴點燃,讓煙草味來頂替我嘴巴裡那種單一的童年的口味。
盧克斯呢?盧克斯還在用身子蹭我。
我把它推開,用煙噴它。
它不愛聞煙味,但它仍舊不走,還在用身子蹭我。
它用目光舔我。
我在附近的電線杆之間的電話線上尋找燕子,想用燕子作為對付這條煩人的狗的工具。
但是沒有燕子,盧克斯又趕不走。
它的嘴伸到我的兩腿中間來,正巧撞到那個地方,仿佛是那個出租狗的東普魯士人事先訓練好的。
我用鞋跟踢它兩下。
它退後,四條腿站着,在顫抖,叼着小棍兒或石頭的嘴目标明确地對準我。
它叼着的好像不是小棍兒或石頭,而是我的錢包,可我感覺出錢包仍在我的上裝口袋裡。
或許是我的手表,但手表在我的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着。
它叼着的究竟是什麼呢?有那麼重要、那麼值得給人看的東西嗎? 我已經把手伸到了它的冒熱氣的牙齒中間,接着又把那件東西捏在手裡。
我已經認清了我捏着的東西,卻裝着在尋找一個詞彙,來給盧克斯在黑麥田裡找到并帶給我的那件東西起個名稱。
人體有那麼一些部分,當它們同人體分開,遠離了中心時,反倒讓人可以更容易、更确切地觀察。
這是一個手指。
一個女人的手指。
一個無名指。
一個女人的無名指。
一個美觀地戴着戒指的女人的手指。
這個手指是在掌骨和第一指節之間,在戒指下方大約兩厘米處被砍斷的。
截面幹淨,清晰可辨,還留有手指伸展肌的腱。
這是一個美的、可活動的手指。
戒指的寶石由六個金爪固定,我馬上确切地說出了它的名稱——海藍寶石,後來也證明無誤。
戒指本身有一處很薄,系戴久磨損,已經到了快斷裂的地步。
我由此推斷,這是一件繼承下來的遺物。
指甲下有髒物,确切地說是泥土,看來這手指曾經抓過或摳過泥土,但從指甲蓋和指甲修剪的切口看,給人以愛整潔的印象。
我從冒熱氣的狗嘴裡拿到這個手指時,它給我的感覺是冰涼的,從它所特有的白裡泛黃的顔色看,也證明它是冰涼的。
幾個月來,奧斯卡在他的左前胸小袋裡總插着一塊露出三角的紳士小手絹。
他取出這塊絲手絹,攤開,把無名指放在上面,于是看到,手指裡側直到第三指節有許多紋路,讓人推斷出,這個手指是勤勞的、有上進心的、意志堅定的。
我用手絹包好手指,從電纜盤上站起身來,拍拍盧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着手絹和手絹裡的手指,正要動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裡已經有了這樣或那樣處理這件拾來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個小菜果園的籬笆前。
這時,維特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蘋果樹的樹杈上,觀察着我以及那條叼來東西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