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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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那個苦澀冬季出生的小馬,他把它命名為“不敗”。

    不過還是遲些再說吧。

    他的腳步把他帶到了軍械庫,瓦裡安曾和他在這兒練武,還弄得他很窘。

    雖然是無心的,還是一樣刺傷了他。

     兩年了。

     阿爾薩斯走到武器架前,拿起一把訓練劍。

    像奶媽說的那樣,十一歲的他正值“生長發育期”——至少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她是這個意思。

    當時她流着淚抱緊他,宣布他已經長成一位“像樣的小夥子”了,不再需要奶媽。

    9歲時用的劍還是是孩童的尺寸,而現在的他确實成了像樣的小夥子,五尺八的個頭,照遺傳他還會長得更高。

    他掂量着這把劍,試着左右舞動,滿意的露齒而笑。

     接着阿爾薩斯緊握劍,逼近一套舊盔甲。

    “嗬!”他吼道,想象那是個一直困擾父王的惡心綠皮怪。

    他挺直身子,劍尖比着盔甲的喉部。

     “你以為能從這兒過去?卑鄙的獸人。

    你現在在聯盟的土地上!這次我放過你,滾,别再讓我看到!” 啊,獸人是不懂什麼叫投降的,也不知道何為榮譽。

    他們不過是畜生。

    所以它拒絕下跪。

     “什麼?你不走?我給過你機會,現在,動手吧!” 他學着瓦裡安的動作,一個箭步突刺過去。

    不過不是直接刺向盔甲,不行,這東西有年頭了,而且價值不菲,所以他把劍尖偏到一邊。

    劈砍,格擋,躲閃,揮劍旋身—— 突然劍仿佛自己有了生命,他試圖抓緊,可它還是飛過了整個房間,當的落在大理石地上,滑出老遠,發出刺耳的擦刮聲。

     該死!他看向地闆——看到的卻是穆拉丁·銅須的臉。

     穆拉丁是矮人的使節,麥格尼·銅須的兄弟,他對待任何事——從啤酒面包到國家大事——都報以快活而務實的态度,這使他在王宮裡頗受歡迎。

    同時他還被認為是位出色的戰士,以機敏和勇猛著稱。

     而他剛剛看到洛丹倫未來的國王拿盔甲當獸人打,還讓劍飛到了屋子另一頭。

    阿爾薩斯冒出一身大汗,雙頰绯紅。

    他竭力恢複鎮靜。

     “嗯……大使……我在……” 矮人幹咳幾聲,把目光移向别處:“俺在找裡爹,小子。

    裡能幫我指指路嗎?這鬼地方拐來拐去的。

    ” 阿爾薩斯啞巴着指了指左邊的樓梯。

    直到矮人離開,沒再有任何語言交流。

     阿爾薩斯從來沒這麼尴尬過。

    羞恥的眼淚灼燒着他的眼睛,他努力強忍着,逃離了房間,劍都忘了放下。

     十分鐘以後他沒事兒了,騎着馬往東走向提瑞斯法林地的丘陵。

    他帶着兩匹馬,騎的是老一點的灰斑骟馬,名叫“真心”,另一匹兩歲的小公馬“不敗”被牽出來訓練。

     阿爾薩斯覺得自從這馬駒出生時,他們目光相接的那一刻起,彼此就有了某種羁絆。

    那時他就知道它将會是他的坐騎,他的朋友,它會成為有着勇者之心的偉大駿馬,成為他的一部分,就像武器和護甲一樣——不,更甚于它們。

    如果照料得好,這種血統優秀的馬匹通常可以活二十年或更久,這匹馬将優雅的載着阿爾薩斯參加典禮,忠誠的為他代步。

    它不是戰馬,那些會單獨飼養,特定的時候有特殊用途,等他上戰場的時候也會有一匹。

    但不敗将會成為他生命的一部分,其實已經是了。

     這小公馬的皮毛、頸鬃和尾巴初生時是灰色,現在已經變得純白,如同它出生時那場覆蓋大地的雪。

    這即使在巴尼爾養的馬中也很罕見,它們頂多是淺灰色。

    阿爾薩斯半開玩笑的考慮過“雪落”、“星光”這樣的名字,但最後他還是按照洛丹倫騎士不成文的傳統,以某種品質命名自己的坐騎。

    烏瑟爾的叫“堅定”,泰瑞納斯的叫“無畏”。

     他的叫做“不敗”。

     阿爾薩斯做夢都想騎上不敗,但騎兵隊長警告他,至少要等它三歲才行。

    “兩歲還是小寶寶呢,他們還在長身體,骨頭都沒有成型。

    陛下請耐心等待,一匹馬會為你服務足足二十來年,一年的等待也不是很長啊。

    ” 但對于阿爾薩斯來說那等待太漫長,太漫長。

    他回頭看看小馬,它對慢跑越來越不耐煩,而真心似乎已經竭盡全力了。

    和老馬相反,兩歲的小家夥健步如飛,毫不費力。

    林地的氣息使它豎起耳朵,張開鼻孔,明亮的眼睛仿佛在說:來吧,阿爾薩斯……我為你而生。

     隻騎一小會,慢慢小跑,肯定不會有問題的,然後回到馬廄,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阿爾薩斯讓真心慢下腳步,把缰繩系在一段低垂的樹枝上,然後靠近不敗,馬兒嘶鳴了一聲,他喂給它一片蘋果。

    當小馬絲絨般柔滑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