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幕 從網中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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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為什麼呢?我确定事情的真相就隐藏在這個答案中。

     “讓我們來探讨,屍體為什麼在兇手那麼做之前就已經濕了?由‘身體會弄濕的狀況’,以及‘弄濕身體的水’來思考,首先想到的就是入浴——泡澡或是淋浴的熱水。

    其他還有湖水——霧越湖的湖水,以及戶外的雪…… “但是,榊的死因毫無疑問是勒斃,現場也毫無疑問是在溫室裡面。

    現場地闆上還有明顯的尿失禁痕迹,怎麼看都不像是僞裝出來的。

    完全沒有在其他地方被殺——例如屋外,或是溺死等可能性。

    對吧,忍冬醫生、的場小姐?” 槍中依序看看兩位醫生的臉。

     “我沒有異議。

    ” 忍冬醫生回答說。

    的場小姐也默默地點點頭。

     “也就是說,屍體不可能是在被殺死時弄濕的。

    那麼,不是被殺之前弄濕的,就是被殺之後弄濕的。

     “以非常普通的常識來判斷,我支持後者。

    因為,如果是在被殺之前弄濕的——例如,榊剛洗澡淋浴過後;或是在湖水遊泳過後。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就算真是這樣,兇手也沒有隐瞞的必要吧。

     “所以,我認為榊的身體是在死後——被殺之後,才被弄濕的。

     “屍體是在死後被弄濕的,究竟是怎麼弄濕的,我們先配合剛才所舉的例子——浴缸或淋浴的水、湖水及外面的雪來探讨。

     “首先來探讨浴缸,我們所使用的浴室在二樓盡頭,而殺人現場在溫室入口附近。

    如果屍體是在浴室弄濕的,那麼,兇手就是在溫室殺死榊,再扛着屍體回到主屋,爬上二樓,走到浴室。

    然後把屍體弄濕後,再把濕答答的屍體扛回溫室。

    就現實來看,兇手根本不可能這麼做。

    這樣的解釋,既荒謬也沒什麼意義。

     “那麼,弄濕屍體的水,不是湖水就是外面的雪。

    不管是哪一種,都隻要稍微移動屍體,把屍體從溫室拖到走道上,再拖到旁邊的平台上就行了。

    以榊纖細的身材來看,移動那樣的距離并不是很大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

    ” 通往溫室的玻璃牆走道上,有一個門可以通到外面平台。

     這個門可以輕易從裡面打開或關上,所以,那樣的移動并不困難。

     “說到這裡,就可以了解屍體為什麼呈現出那麼奇怪的姿态。

    ” 槍中繼續說: “一般人都知道,在死後沒多久移動屍體,改變屍體的姿态,屍斑就會随之移動。

    屍斑是血液的‘就下現象’,所以,當血液還具有流動性時,屍斑就會往下面的部分移動。

    例如,剛開始仰躺的屍體,在一定時間後讓他趴躺的話,身體兩側也可能出現屍斑。

    據說,法醫就是根據屍斑的移動狀态,來推測屍體被移動的過程。

     “兇手可能具有某種程度的法醫學知識,為了不讓我們發現他曾經移動過屍體,特地将屍體最容易移動的雙手纏繞在身體上固定住,讓屍斑的移動減到最低。

     “兇手費盡千辛萬苦,把屍體通過走道的門拖出戶外,讓外面不停下着的雪弄濕屍體。

    姑且不論他是不是還把屍體丢進了湖裡泡濕,請問兇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槍中緩緩巡視每一個人,确認我們的反應。

    就這樣沉默了好長——有點太長的一段時間。

     白須賀先生微微張開眼睛,嘴角泛着慣有的微笑。

    在白須賀先生旁邊看着槍中的的場,眼神非常嚴肅;站在主人斜後方,動也不動一下的管家還是面無表情;坐在牆邊的井關跟末永,雖然看得出幾分緊張,基本上還是與鳴濑一樣,面無表情。

    坐在我旁邊的名望奈志,撅着嘴,抓着頭;左邊面對槍中的忍冬醫生跟彩夏坐在一起,從我這裡看不到他們的表情。

     “原來是這樣啊。

    ” 過了好一會兒,忍冬醫生突然喃喃說着。

    槍中好像就在等這一刻似的,立刻接着說: “您懂了嗎?醫生。

    ” “首先來談深月跟彩夏,彩夏說她睡不着所以去了深月房間,兩個人聊天聊了一陣子。

    這時候該懷疑的,當然是去深月房間的彩夏。

    而且,深月在第三幕時被殺了。

     “兇手就是她——彩夏,是不是呢?” “咦?”彩夏發出驚懼的叫聲。

     槍中看她一眼,馬上輕輕搖搖頭說: “彩夏跟深月在一起的時間是淩晨12點到淩晨2點,雖然也算是有不在場證明,卻不夠完整,甚至可以說是幾乎不成立。

     “把屍體放在戶外一段時間,究竟可以讓死體現象減緩多少?可以讓死亡推斷時間延緩多久?即使兇手查過圖書室的法醫學書籍,也無法正确計算出來。

    所以,兇手要僞造不在場證明,必須盡量放寬時間範圍。

    可是,淩晨12點到2點這麼狹窄的時間範圍,很容易就會超出兇手所計算的時間。

    而實際上,彩夏跟深月的不在場證明也不完整。

    如果她是兇手,應該會更慎重決定制造不在場證明時的時間和範圍。

    所以,我可以斷定彩夏不是兇手。

    ” 槍中先看一眼松了一口氣的彩夏,再把視線轉向我。

     “接下來是鈴藤跟我,我們兩個人在晚上9點半大家解散沒多久後,就一起待在圖書室裡,從晚上9:40左右一直待到淩晨4點半左右。

    比實際推定死亡時間範圍還早,所以,我們兩個當然都不可能有機會行兇。

    既然我跟鈴藤都不是兇手,那麼,”槍中做個深呼吸,接着說:“就隻剩下甲斐幸比古—個人了。

    ” 4 “甲斐來到有我跟鈴藤在的圖書室時,是16日晚上10點半左右,離9點半的解散時間已經一個小時了。

    在這一個小時内,他非常有可能把榊找到溫室再殺了他。

    ” 槍中沒給他人插嘴的機會,緊接着說: “在此,讓我們假設他就是兇手,重新架構他的犯罪經過。

     “他用事先從圖書室拿出來的書,趁榊不注意的時候把榊打昏。

    因為他不是拿棒子或裝飾物等當兇器,而是拿一本書,所以對方一定不會起疑。

    把榊打昏後,再用榊身上的皮帶把榊勒斃。

     “然後,甲斐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來到圖書室。

    我跟鈴藤在圖書室讨論下一場戲的事,大家都知道。

    萬一我們不在圖書室,他也可以随便找個借口到某個人的房間去。

    就這樣,一直到17日淩晨3點多,他都跟我們在一起。

    那麼,他把屍體搬出戶外,究竟是在來圖書室之前還之後呢?據我猜測,應該是之後。

     “剛才我也稍微提過,簡單來想,如果把屍體搬到冰點以下的戶外冷凍,放在戶外多久,死體現象的進行大概就會停止多久。

    我不知道實際情形為何,不過,兇手應該是這樣計算的。

    假設甲斐是兇手,他在去圖書室之前就把屍體搬到外面去,那麼,一直到他離開圖書室的3點多為止,屍體已經被放在雪中四個半小時以上了。

    這麼一來,他所制造的不在場證明就沒有意義了。

    假設他是在晚上10點殺死榊,然後把榊放在戶外四個半小時,讓死體現象延遲四個半小時,那麼,死亡推斷時間就會變成淩晨2點半。

    當然,這個推斷還會預留相當大的緩沖時間,這麼一來,他的不在場證明就未必會成立了。

     “所以,甲斐應該是在制造完不在場證明——亦即淩晨3點以後,才再度下樓,把屍體搬到戶外。

    在那段時間内,我想屍體是被放置在走道上。

    因為,如果一直放在溫室裡,等他要把屍體放到外面延緩死體現象時,他想要延緩幾小時就得放置幾小時。

    例如,如果要讓10點死亡的屍體,看起來像是淩晨1點死的,至少得把屍體放在外面冷凍三個小時。

    可是,從淩晨3點開始放置三個小時,就得放到早上6點鐘。

    而甲斐觀察過前天早上的情形,知道這個家大概7點就開始活動了,所以,他不能拖到那個時間。

     “因此,他先把屍體移到走道上。

    因為走道上沒有暖氣,雖沒有外面溫度那麼低,也算是相當低的低溫狀态,可以讓死體現象的進行比在溫室延緩一些時間。

    先這麼做,不需要把屍體放在外面三個小時,就可以縮短很多時間。

    也就是說,他兩度模糊了死亡時間。

    ” 來到霧越邸的第二天下午,大家都睡得很飽,消除了疲勞,隻有甲斐一個人顯得睡眠不足,眼睛還嚴重充血。

    第三天早上——榊被發現陳屍溫室的早上,他看起來更疲憊了。

    如果真如槍中所說,他進行了那樣的殺人計劃,那麼,就可理解他為什麼顯得那麼疲倦了。

     “這樣看來,甲斐就是兇手這個假設,應該沒有什麼理論上的問題吧。

    另外還有幾件事可以證實,例如—— “為了讓他的伎倆得逞,最好有技術熟練又值得我們信賴的驗屍醫生在。

    關于這一點,曾經幫警察工作過的忍冬醫生是最好的人選。

    甲斐事先就知道醫生有這樣的經曆嗎?——是的,他知道。

    第二天下午,鈴藤跟醫生在沙龍談話時,因為餐廳跟沙龍之間的門開着,所以,坐在餐廳裡的我、深月跟他,都聽到了他們的談話。

    而且,在的場小姐被正式介紹給我們認識之前,忍冬醫生就跟我們提過,這個家有一個專屬醫生。

    經過兩個醫生讨論确認,更可以提高死亡推斷時間的可靠度。

    可靠度越一高,就越可以确保他的不在場證明。

     “那麼,他有關于死體現象的知識嗎?有的。

    他說過,他本來想讀醫科,所以,他的法醫學知識也許會比一般人強;而且,在我們這一群人之中,他是推理小說看得最多的人。

    所以,當他要殺人時,當然會很自然地想起‘模仿殺人’或制造不在場證明等等。

    至于把屍體放在低溫或高溫的環境中,以攪亂推定死亡時間的伎倆原理,在推理小說中也有幾個很有名的應用例子,他很可能是從中得到了靈感。

     “他知道這棟房子有那樣的溫室跟走道嗎?——他當然知道。

    第二天下午,當我跟鈴藤發現溫室時,沒多久他也來了。

    所以,他事前已經知道:溫室的溫度維持在25℃、走道上沒有暖氣、走道上有一個門通往外面平台。

    ” 接着,槍中說出他的推理結論: “既然所有條件都齊全了,我們可以斷言,兇手就是甲斐幸比古。

    ” “可是,槍中,甲斐他……” 名望奈志想發表意見,槍中微微舉起手來,阻止了他,自己繼續說下去。

     “他在第一幕所采取的行動,應該就如我剛才所推測的。

    他把榊的屍體搬到外面雪地上,經過一兩個小時,他認為時間差不多了,再把屍體搬到溫室内。

    為了掩飾屍體被雪沾濕的事實,他才模仿白秋的《雨》,布置成‘模仿殺人’。

    把從大廳拿來的木屐放在屍體腳下、讓灑水壺滴下水來…… “至于他為什麼會選擇《雨》呢?因為第一天晚上,我們在沙龍聽到了音樂盒裡的音樂,當時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所以,當他拟定殺人計劃時,想到利用音樂盒的音樂,也是很自然的事。

     “還有一點要補充的是,他為什麼不把屍體放在殺害地點,而要搬到溫室中央? “理由是,他不希望被殺害的痕迹——失禁的痕迹,被灑水壺的水沖掉。

    因為對他而言,最大的威脅是有人懷疑屍體曾被搬出溫室外;或是從溫室外搬進來。

    他曾經三度搬動屍體——把屍體從溫室搬到走道、從走道搬到平台、從平台搬回溫室。

    如果被發現屍體搬動過,就會破壞他僞造不在場證明的計劃。

    在搬運屍體時,他除了固定好屍體的手之外,一定也很注意屍體的整體姿勢。

    屍體放在走道上時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也仔細擦幹淨了。

    讓大家相信屍體一直在溫室裡,憑這一點來推定死亡時間,是這個計劃成功的第一要件,所以,他一定要留下‘在溫室内殺害的痕迹’。

    因此,灑水壺的‘雨’,必須在不同的地方下。

    ” 甲斐就是兇手。

     聽完槍中非常理論性的推理,我想起了甲斐纖細的五官與神經質的性格,還有他那壯碩的體格。

    沒錯,如果是他的話,一定可以注意到所有細節,如槍中剛才所說那樣,輕而易舉地多次搬動屍體。

     “可是——” 聽到我沖口而出的“可是”,槍中立即反應說: “你是說今天早上的事嗎?” “嗯,”我疑惑地說,“那麼甲斐昨晚怎麼會……難道,他真的是自殺嗎?” “沒錯,”槍中很肯定地回答,“他是受到良心的苛責而産生恐懼,當然,這種事要問他本人才知道。

    不過,我可以确定甲斐的死的确是自殺。

    昨晚他那麼慌慌張張地沖出去,也是同樣的道理。

    他不是害怕成為下一個被害人,而是因為自己是兇手才企圖逃走的。

    逃亡不成,他就選擇了自殺。

    ” “可是,那些人形怎麼說呢?” “那是因為地震的關系。

    ” “沒有地震啊。

    ” “我說地震隻是一種比喻。

    ”槍中看着我,縮起肩膀說,“我,的意思是,芥子雛不是有人特意扳倒的,而是因為那個樓梯平台的震動倒下來的。

    ” “怎麼說?” “甲斐把繩子的一端綁在欄杆上,另一端做成環結套在脖子上,從那個樓梯平台跳下來。

    欄杆一定會受到很大的沖擊;當他垂下來大幅度搖晃時,也可能撞到下面的柱子,這樣的沖擊讓樓梯平台産生了地震般的震動。

    這樣的震動當然也會影響到放在那邊的雛壇,震倒那些小雛娃娃。

    ” “原來如此,所以你才……” 我想起剛才槍中去察看人形時,在樓梯平台上發出的聲音——咚!非常沉重的震動聲。

    他八成是在樓梯平台上跳躍,實驗地闆搖動的程度。

     甲斐真的自殺了?昨晚我們一起目擊那個戴能面具的人物後,他知道再也隐藏不了自己的罪行;或承受不了這樣的壓力,所以下定決心結束自己的生命嗎? “可是,動機是什麼呢?”這回換名望奈志發問了,“總不會真的為了不想還那幾十萬,就把榊殺了吧?可是,那也沒有理由把蘭跟深月都殺了啊。

    ” “當然不是因為這樣的動機。

    ”槍中回答後,面向默默聽着他說話的霧越邸主人,“以上我所說的,都是以這個事件中用肉眼可以看得到的部分為根基,極力排除暧昧不清的因素,努力做出來的推論,完全沒有觸及‘動機’這個人類心中的問題。

    不過,老實說,我并不是一開始就憑剛才的推理,來斷定甲斐就是兇手。

    說真的,我是先考慮動機問題,才開始懷疑他是不是兇手。

    ” 5 “現在,我們又得再回到最初的問題。

    亦即,兇手為什麼非在這個霧越邸行兇不可?” 槍中又開始說明。

     “一開始我們就檢讨過‘暴風雪山莊’的利弊,在這種特殊狀态下,我認為顯然是弊多于利。

    在這種狀态下連續殺人,不管如何消除障礙,或使用任何伎倆,都是非常危險的賭注。

    即使恨不得殺了對方,也會等到其他地方、其他時機再下手。

     “可是,兇手卻選擇在這樣的地方下手,可見他一定有這樣的覺悟、決心與必要性。

    殺人的動機無數,而這個兇手的動機,逼得他非在限定人數的密室狀态下立即動手不可。

     “現在,我們就當做沒有剛才的結論,來探讨動機的問題。

     “在思考犯案動機時,很抱歉,剛開始我懷疑的是住在這個房子裡的人。

    白須賀先生,您剛才說這個家不可能正好有個對榊懷有殺意的人,不會有這種偶然。

    其實,您心知肚明,現實上還是有這樣的偶然。

    ” 白須賀先生沒有說話,隻是聳了聳肩膀回應他。

    槍中看看站在主人斜後面,穿着黑衣服的管家,說: “例如,8月在東京李家享助的住宅被殺的警衛,名叫鳴濑稔。

    15日的新聞報導說,是榊殺了這名警衛。

    而我們到達這個家時,就是由同姓的鳴濑管家來接待我們。

    雖然鳴濑管家否認跟那個警衛有任何關系,但是,還是脫不了嫌疑。

     “還有,四年前曾經發生一場火災,我聽的場說,這場燒光橫濱白須賀宅第的火災,是電視顯像管起火所引發的。

    當然,我也想到那個問題電視就是李家産業的産品。

     “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偶然,而萌生了殺意,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在這個地方行兇’的疑問就真相大白了。

    這個家裡的人發現,因躲避暴風雪而來的不速之客當中,正好有一個仇人。

    等暴風雪停了,他們就會回去東京,放過這次機會,恐怕就再也沒有機會報仇了。

     “可是,因為這個理由殺死榊也就罷了,竟然連他的女朋友蘭都殺死,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接着,又發生了深月被殺的事實。

    她更沒有理由被殺,因為她長得跟已故的美月夫人非常相似。

    所以,考慮到這幾點,我漸漸發覺這是不可能的假設。

    ” 說了這麼多話,槍中大概也有點累了。

    他停下來,摘下眼鏡,用手指用力壓着眼睑。

    白須賀先生平靜地看着槍中這樣的動作。

     “那麼——”槍中放開手指,緩緩戴上眼鏡,又繼續說,“難道兇手不是這個家裡的人,而在我們這一群人之中嗎?我想了又想,終于想到一個不可以放過、可能存在的動機。

     “其實,這個動機很明顯,我應該可以早點想到的,卻花了那麼長的時間。

    現在想來,我當時的注意力都放在其他地方,完全沒想到那一點,其實答案就是那麼簡單。

    ” 到底是什麼呢——即使已經知道甲斐是兇手,我還是想不出答案。

     想不出甲斐殺榊的動機,想不出甲斐殺希美崎蘭的動機,想不出甲斐殺深月的動機,也想不出他非在這個霧越邸殺人不可的動機。

     “剛才我稍微提起過8月在東京發生的案件。

    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内容,不過,我還是再描述一遍。

    ” 槍中繼續說: “他會想——回到東京,榊就會被逮捕,接受審問,到時候他當然會供出其他兩個共犯的名字。

    這麼一來,自己就完蛋了。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殺死警衛的人不是榊,而是這個‘另一個人’。

    這樣的話,他就更不能把榊交給警察。

    而榊的女朋友也會成為注意目标,所以,可能的話,她也…… “因此,這個人被迫在暴風雪停止、大家離開這裡之前,封住榊跟蘭的嘴巴,他不能讓這兩個人回到東京。

    他也可以把警察的行動告訴榊,勸榊趕快逃走,可是,這樣并不能保證榊一定不會被警察抓到。

    最後,他整理出一個結論,那就是目前隻有榊遭到懷疑,還沒有人知道他與案件有關,所以,隻要封住他們兩人的嘴巴,就絕對不會有人知道自己的存在。

     “但是,我們是在前天榊死了之後,才知道那個消息的。

    如果我剛才所說的動機正确,那麼,那個‘另一個人’,亦即兇手,應該是在那之前就知道這個消息了。

     “那麼,兇手究竟是怎麼知道這個消息的? “我們所待的地方,連一台電視機都沒有,當然不可能看新聞;連電話也在剛到的那天晚上斷了通訊。

    唯一可以想的就是收音機,而忍冬醫生車上的收音機已經壞了,所以隻剩下甲斐帶來的随身聽,以及向的場小姐借來的這個家的收音機。

     “在此,我們必須注意到一件事。

    那就是榊的屍體被發現的前一天——16日,這天下午6點之前,有人打開過大廳裡收藏木屐的玻璃箱。

    這是末永先生為了補充箱内防幹燥用水時發現的,我問過有沒有人打開過,可是,沒有人承認。

    可見碰過木屐的人,就是殺死榊的兇手。

    由此可推測出,當兇手偷偷打開那個箱子來看時,就已經在心中架構出模仿殺人的計劃了。

     “因此,兇手最晚在16日下午6點之前,就已經知道那個消息了。

    我們向的場小姐借收音機是在那之後,所以,兇手隻能從一個途徑得知這個消息——就是甲斐帶來的随身聽。

    ” “那麼,槍中,”名望奈志貿然插嘴說,“甲斐聽到那個消息,是在第一天晚上,三原山火山爆發的事引起騷動的時候嗎?” “這麼推測應該沒錯。

    ” 槍中眯起眼睛,望着半空中,仿佛想透過時空看到過去。

    我也跟着他眯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