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幕 從網中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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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坐。

    ” 白須賀秀一郎先生露出慣有的沉穩笑容,迎接我們。

    時間是11月19日星期三——我們到達霧越邸的第五天早上10點半。

     槍中拜托的場準備場地,約過四五十分鐘後,鳴濑就到我們等候的沙龍來請我們去。

    我們被帶到面對前院的一樓中央房間,位置剛好在二樓沙龍正下方。

     走廊跟這個房間之間,還隔着一個細長型的等候室。

    這個等候室有個像壁龛般凹下去的地方,兩邊牆壁各放着一個大玻璃箱子,裡面擺着绯紅色與深藍色兩組甲胄,是古日本的铠甲。

    我從前面走廊經過好幾次,都沒注意到有這種東西擺在這裡。

    如果昨天沒被鳴濑阻止,到處搜尋那個戴能面具的人而撞見這個铠甲,一定會被吓死吧。

     打開雙開門進入裡面房間時,首先映入眼睑的是一整片天花闆上的山水畫。

    前方兩側角落,各有一個深藍色的大理石壁爐,跟地闆顔色一樣。

    房間中央鋪着中國地毯,織着以紅、黃為主的曼陀螺花樣。

    上面擺設了豪華的沙發組,有一張厚重的黑檀木桌子,以及鋪着黑底金銀刺繡緞子的沙發椅。

     兩邊牆壁上應該有通往隔壁房間的門,但是,門前都各擺置了一個屏風。

    槍中不顧主人直盯着我們的眼光,大大方方地走向左手邊的屏風。

    屏風上畫着看似水墨畫的風景,有一隻漂亮的白鹭在水邊嬉戲。

     “這是應舉吧?” 槍中扶着眼鏡鏡框,端詳屏風畫角落的落款章,微微驚叫起來。

    應舉?難道是圓山應舉未被發現的作品?另一個屏風是金色底,畫着竹林跟山鳥,那總不會也是某個名畫家的作品,或是什麼重要文化财産吧? 我邊往沙發走去,邊挺直背脊瞭望槍中注視的屏風後面。

     屏風後面的門開着,可以看到隔壁房間牆壁上的浮世畫。

     “槍中先生,請坐。

    ” 白須賀先生催促他,他才停下了前往另一個屏風的腳步。

     “哎呀,不好意思,我一看到這種東西就會……” 他攤開雙手,帶點戲谑的口氣說着,臉上卻很明顯地露出緊張的神色。

    白須賀先生背對往外突出的窗戶而坐,槍中就在他的正對面坐了下來。

     “不好意思,讓各位在這裡集合。

    ” 槍中看着這個房子裡所有的人,很禮貌地說着。

    除了悠然坐在沙發上的霧越邸主人之外,坐在白須賀先生旁邊的的場、坐在牆邊另外準備的椅子上的末永跟井關、站在主人後面的鳴濑,全都露出僵硬的表情。

     “請告訴我兇手的名字吧。

    ” 白須賀先生松開在膝蓋上交叉互握的雙手,單刀直入地對槍中說。

    槍中直視他充滿威嚴的眼神,回答說: “我想依序解說,可以嗎?” “請便。

    ” “謝謝。

    ” 槍中挺直背脊,又看了看大家。

    做一個深呼吸後,開始述說。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整個事件。

    這三天一共發生了四起事件。

    為了方便解說,就以第一幕到第四幕來稱呼。

     “第一幕是榊遭殺害。

    前天早上,榊由高亦即李家充,被發現陳屍在溫室中。

    第二幕是昨天早上發現希美崎蘭,亦即永納公子遭殺害。

    第三幕是昨天下午,蘆野深月亦即香取深月遭殺害。

    最後的第四幕,是今天早上被發現的甲斐幸比古,亦即英田照夫遭殺害事件。

     “從整體來看,我的疑問大緻可以分成兩大項。

     “第一,兇手為什麼要采取北原白秋的《雨》來模仿殺人?也就是‘模仿殺人’的意義何在? “第二,為什麼兇手要在這個霧越邸殺人?為什麼他非這麼做不可?這個問題跟犯罪動機也有密切關系。

     “現在,我已經知道這兩個問題,都是接近事件核心的重要關鍵。

    在此,我先從第二個疑問談起。

    ” 槍中稍微停頓,用舌頭舔舔幹燥的嘴唇。

     “為什麼兇手要在這個霧越邸殺人?為什麼他非這麼做不可? “從我們到達的15日晚上到現在,這個霧越邸一直處于‘暴風雪山莊’狀态,與外界完全孤立。

    既不能出去,也沒有人可以進來,陷入一種密室狀态。

    這麼特殊的情況,對即将進行連續殺人的兇手來說有優勢,但同時也有同等甚或更多的障礙。

     “所謂優勢,就是警察無法介入,還有,不必擔心對方會逃跑。

    而且,可以壓迫對方的心理,讓對方産生恐懼。

    就犯罪動機而言,這也是其中一個優勢吧。

     “而所謂障礙,就是兇手自己也逃不出去,處于進退維谷的狀态。

    當封閉的山莊大門打開時,也就是暴風雪平息,解除孤立狀态,警察進來搜查時,兇手難免就會被限定在活着的人之中。

    即使不是這樣,在一個集團中發生連續兇殺案,每死一個人就會縮小嫌疑者的範圍。

    被困在裡面的人也會逐漸提高警覺,不等警察來就會努力尋找兇手,對兇手來說非常危險。

    我想,兇手大多會被警察無法介入的優勢所吸引,在這種狀态下行兇。

    因為現代發達的犯罪搜查技術、精明能幹的刑警、警察等權力機構所擁有的威嚴等等,對犯罪者而言是最大的威脅。

    但是隻要脫離那些威脅,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進行殺人計劃,不必怕專業搜查員的監視與跟蹤。

    兇手會選擇‘暴風雪山莊’作為殺人舞台,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但是,我剛才也說過,這個舞台也存在着同等甚或更多的障礙。

    那就是兇手自己也會留在越縮越小的網中這樣的危險。

     “那麼,有什麼方法可以利用優勢,而讓障礙減到最低呢?企圖在‘暴風雪山莊’中犯案的人,或多或少會考慮這個問題。

    例如,以最快的速度殺掉所有人,把屍體處理掉,讓屍體無法辨識出身份,自己趕快逃走,裝出與事件完全無關的樣子。

    或是,把所有殺死的人都藏起來,不讓警察發現這個案子。

     “總而言之,就是殺死所有人。

    我不禁想起有名的偵探小說,故事中的兇手最後自殺了。

     “但是,這次事件的兇手,好像無意殺死所有人。

    昨天下午,我們喝下安眠藥無法抵抗時,正是他殺死所有人的最佳時機,但是兇手卻隻殺了深月—個人。

    由此可以證明這一點。

     “那麼,為了消除‘暴風雪山莊’所附帶的障礙,兇手究竟采取了什麼樣的手段呢?他也可能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可是,從他進行模仿殺人的周詳準備,以及讓我們喝下安眠藥的巧妙手法來推斷,他不可能沒有想到這一點。

    我認為,隻要有一點聰明智慧的人,既然選擇了這種特殊狀态作為連續殺人舞台,就會計劃以某種方式來消除那些障礙。

     “至于消除障礙的方法,除了我剛才所舉的‘殺死所有人’的方法之外,還有其他方法。

    剛才我用過‘越縮越小的網’這個比喻,套用這個比喻來說,就是置身‘網’外的方法。

    這可分為兩大形态,亦即:一、一開始就不進入網中。

    二、從網中逃逸。

     “所謂‘不進入網中’,就是不進入霧越邸裡面。

    具體來說有幾種方法,例如一開始就讓大家認為他沒有來霧越邸,本來就不存在;或是讓大家以為他中途離開了;或是偷偷往來于外面與霧越邸之間。

     “而‘從網中逃逸’,就是當内部開始搜查兇手時,盡量讓自己進入非兇手的那一團人中。

    例如,假裝自己也是被害人;或用某種伎倆證明自己不可能是兇手。

    兇手究竟用了什麼方法呢?” 白須賀先生雙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微微閉着眼睛聽槍中陳述。

    槍中一直盯着白須賀的視線,轉向斜對面的的場小姐,仿佛在問的場小姐“你認為呢”,的場小姐默默搖了搖頭。

     結果,我一直沒有機會告訴槍中昨天的事。

    剛才兩個人一起去甲斐房間時,也隻注意着他的一言一行,所以,明知該告訴他,還是忘了說。

     “可是,槍中先生,”白須賀先生徐徐張開眼睛,說,“你剛才很确定地說,會來到這裡純粹是偶然。

    那麼,這個房子如果真躲藏着一個對你們抱持殺意的人——一個你們不知道的人——那未免偶然得太過分了吧?” “您說得沒錯。

    ” 槍中緩緩撫摸着下颚,表情還是一樣緊張,但是,沉穩的态度絕不輸給面對面的白須賀先生。

     “但是,還有一種可能性。

    忍冬醫生也是不久前才認同了這件事,那就是這個房子充滿了令人驚奇的偶然。

    而且,也未必需要什麼理所當然的動機,因為那個人也可能是精神異常的殺人魔。

    ” 聽到槍中這麼說,白須賀先生顯得有點不高興,皺起眉頭,尖聲說:“這個房子裡沒有瘋子!” 可是,槍中很堅決地說:“有這種可能性,不過,我也同意可能性不大。

    ” 2 “言歸正傳,我們來讨論下一個方法‘從網中逃逸’。

    ”槍中繼續說,“事件發生後,一共出現了四具屍體。

    經過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兩位專家的檢驗,确認他們已經死亡。

    所以,當然不可能假裝被害人——裝死。

    實際上,昨天我們把蘭的屍體搬到地下室時,鈴藤就突發奇想去确認榊的屍體。

    那是因為我們都隻看過屍體,沒有用自已的手去摸過,所以會懷疑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的死亡診斷。

    可是,他們确實已經死了。

     “依照排除法,現在就隻剩下兩種可能性。

    一個是剛才白須賀先生否認的,那個對我們而言不存在的人物就是兇手。

    另一個就是,利用某種手段讓自己成為‘不可能是兇手’的人是兇手。

    前者,隻要我堅持搜索這棟房子,就可以讓真相大白,但是,目前我不打算采取這樣的行動。

    在此,我要對後者做詳細分析。

    ” 正面往外突出的窗戶外,是被白雪覆蓋的前院。

    在半空中飄舞的白雪已經不見了,風也靜止了。

    也許是暴風雪終于結束了吧,太陽光穿過雲層,在遠遠的地面上閃爍着光芒。

     “所謂‘不可能是兇手’,究竟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白須賀先生再度閉起眼睛,槍中又把視線固定在他臉上,繼續說: “最常見的,就是利用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還有受傷、看不見、色盲等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否定犯案的可能性。

    或是,現場是密室,不可能有人進出,這也是方法之一。

    不過,這次的案件當中,沒有一件是密室殺人,所以不列入考慮。

     “在這一連串事件中,并沒有人以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逃脫嫌疑。

    勉強來說,隻有名望奈志的‘刀刃恐懼症’。

    這種無形的,也就是心理上、精神上的特征,比有形的東西更容易捏造。

    他的‘刀刃恐懼症’究竟是真是假,我們也很難在這裡确定。

    ” 名望奈志坐在我旁邊,用手指頂着尖尖的下颚,微微咂着舌頭。

     “從這些案件,尤其是昨天深月的案件來看,好像手無縛雞之力的女性不可能辦得到。

    不過,我覺得不能因此去除這種可能性。

    因為,我認為女性隻要有那個心,未必辦不到。

    而且,現在正流行凡事都要‘男女平等’的風潮,如果在此斷定女性不可能辦得到,可能會被批評我有差别待遇。

    所以,為了對世上的女權主義者表示敬意,我還是得認定她們的可能性。

    最後,還有那個拄着拐杖的神秘人物,他也表現出了他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不過,在這裡我們暫時不談他。

     “讓我們先來探讨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吧。

     “在第一幕時,我跟鈴藤以及死去的甲斐,都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深月跟彩夏的不在場證明雖不完整,但也可以算是。

    第二幕蘭被殺時,沒有一個人有不在場證明。

    第三幕時,白須賀先生,您跟鳴濑先生、井關小姐跟末永先生這兩組,彼此确認了對方的不在場證明。

    至于第四幕,目前還沒有确認。

    ” 槍中巡視在座的人,說: “有沒有人可以在此提出不在場證明?根據忍冬醫生的判斷,甲斐的死亡時間大約在淩晨2點到4點之間。

    ” 沒有人作答。

     “在這四件案子當中,隻有第一幕與第三幕有人有不在場證明。

    ” 槍中吐了一口大氣,繼續說: “現在,我要配合剛開始時我所提到的兩大類問題的另一個問題來思考,也就是‘兇手為什麼要采取北原白秋的《雨》來模仿殺人’這個問題。

     “在這四個案件當中,大家都看得出來,模仿工作做得最徹底的是第一幕。

    這也許跟第一次做有關系,可是,跟後三次比起來,所花的工夫明顯多了許多,我覺得這之中一定有什麼特别用意。

    所以,現在我要花一點時間,把探讨焦點放在第一幕榊由高被殺的事件上。

     “先回顧一下那個事件的大略情形。

     “榊的屍體是17日早上7點半,在溫室被末永先生發現的。

    現場狀況如下:屍體躺在溫室中央,姿勢有點奇怪,雙手像保護着心窩一般環抱着身體。

    殺害方法是先從後腦勺擊昏再勒斃,兇器是北原白秋的書與榊的皮帶。

    屍體上方吊着灑水壺,裡面塞着水管,水不斷滴落着。

    屍體腳邊有一雙紅色木屐,此外,除了陳屍的廣場之外,靠近溫室入口附近的通道上,有被殺害的痕迹,還掉落着那兩件兇器。

     “驗屍結果,推斷大約已經死亡六到九個小時。

    這是曾經替警察工作過的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商量過後,慎重推斷出來的時間。

    當時是早上9:10左右,所以倒回去算,死亡推定時間大約在16日下午11:40到17日淩晨2:40之間。

    他們說即使有誤差,頂多也隻是加減十分鐘的程度。

     “這個案件最引人注目的特征,當然是模仿殺人。

    灑水壺灑下來的水、紅色木屐、北原白秋的書——很明顯可以看出來是在模仿童謠《雨》。

     “好,再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兇手究竟有什麼用意?為什麼非使用白秋的《雨》不可? “‘模仿殺人’一定有某種意圖存在——可以分成三種情形來思考。

     “第一種是,兇手使用‘模仿殺人’來裝飾屍體。

    在這種情形下,探讨兇手究竟是‘模仿什麼’來殺人,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也就是說,兇手隻是想借由‘某種’模仿殺人的方式,讓屍體成為‘觀賞品’而已。

     “第二種是,《雨》這首歌或詩、詞句,對兇手具有某種重要的意義。

    那麼,用《雨》進行模仿殺人這個事件本身,就是兇手的主要目的。

    在這種情形下,進行模仿殺人,對兇手而言,也是一種訊息的傳達。

     “第三種是,裝飾屍體或‘雨的模仿殺人’等表面行為,都不是兇手的真正目的。

    在這種情形下,‘模仿殺人’不過是一種障眼法,兇手企圖用誇張的東西,來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掩飾兇手不想被發現的事實。

    例如兇手身份、犯案實情、對兇手不利的證據等等;或是想借此制造出對兇手有利的某種假象。

     “第一和第二種情形,都要歸結于心理與内在的問題,很難下正确判斷。

    從‘讓屍體成為觀賞品’、‘裝飾屍體’、‘對歌或詩的執著’等詞句來聯想,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虐待狂、盲目崇拜、偏執狂、妄想症等異常心理。

    也就是說,兇手是在某種異常心理的觸動下,進行了‘模仿殺人’。

    但是,我實在無法認同這一點,如果說為了複仇,讓屍體成為‘觀賞品’,也許有可能,可是仍然太缺乏說服力了。

     “那麼,第三種情形呢?我還是支持這個論點。

    ‘模仿殺人’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兇手的真正意圖是借由這樣的行為來掩飾某種事。

    ” 槍中的語調更加銳利了。

     “大家想想在第一幕中,構成‘雨的模仿殺人’的條件——從灑水壺中流出來的水、放在腳下的紅色木屐,還有白秋的詩集。

     “兇手讓現場‘下雨’,是為了掩飾某種東西,還是認為紅色木屐跟白秋詩集出現在溫室裡太不自然,所以才模仿了《雨》的歌詞? “在此,我有個問題想問鳴濑,可以嗎?” “是!”即使是突然被叫到名字,站在主人背後的管家,表現出來的态度還是跟平常一樣。

     “那雙木屐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 鳴濑搖搖頭,回答槍中說:“沒有,隻是被水淋濕了而已。

    ” “如果小心把水擦幹,放回大廳玻璃箱裡,你會發現哪裡不對勁嗎?” “我想應該不會。

    ” “那麼詩集呢?如果把那本弄髒又損毀的書,若無其事地放回原來的書架上,你會看得出來嗎?” “隻要好好放回原來的位置,恐怕要等到曬書時才會發現吧。

    ” 槍中露出很滿意的表情,謝過鳴濑後,又把視線轉回白須賀先生臉上,繼續說: “您也聽到了,兇手那麼做并不是為了木屐或書。

    即使紅色木屐跟白秋的詩集會妨礙到兇手,兇手也不必大費周章來掩飾這兩樣東西,隻要像我剛才說的那樣,把東西放回原處就行了。

     “那麼,隻剩下從灑水壺灑出來的‘雨’了。

    在此,我們必須先去除‘白秋的《雨》’這個附加意義,單純思考這個舉動的意義。

    當我們把從灑水壺滴下來的‘雨’視為一種現象時,它原本擁有的要素是什麼?不用說,當然就是‘聲音’。

    跟‘水’兩種要素。

     “灑水壺的‘雨’是企圖用水聲來吸引人們的注意,還是為了掩飾某種聲音?——答案是‘N0’!因為那間溫室跟本館相隔一條長長的走道,溫室裡的水聲根本不可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所以根本不需靠水聲掩飾聲音。

    既然是不怕被聽到的聲音,又何須費工夫去隐藏呢?實際上,那具屍體也是末永先生早上照平常時間去溫室時才發現的,那之前根本沒有人發現。

     “既然與聲音無關,那麼,就隻能往另一個要素‘水’的方向去想了。

    在屍體上灑水就是兇手的真正目的嗎?如果是的話,兇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洋洋灑灑的推論,大概就要突破某個關卡了吧?槍中停下來,環視默默傾聽的我們的臉,又重複了一次同樣的問題:“兇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他自己回答說: “我認為有三個答案: “第一個是,淋濕屍體以達到某種物理性或生理性的效果。

    例如,屍體上有不想讓我們發現的内出血或輕微燙傷,所以,兇手企圖用水冷敷。

    不過,對已經死亡的身體冷敷,恐怕也恢複不了原狀了,這隻是舉例而已。

    的場小姐也說過,那是湖水的水,而這裡的湖水溫度又比較高,所以,用這種水來冷卻恐怕也得不到預期的效果。

    我也想過其他情形,例如屍體有極高的熱度等等,可是,這些都跟這個案情配合不起來。

     “第二個是,兇手企圖用水洗掉什麼東西。

    可能有兇手不想讓我們看到的某種東西,附着在屍體身上或陳屍地點附近。

    兇手用水把那些東西沖幹淨後,為了掩飾沖過水的行為,就故意讓灑水壺灑出‘雨’來。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那個附着物到底是什麼東西?白須賀先生,您認為是什麼呢?” 這之間,霧越邸的主人一直閉着眼睛,大概是這個問題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吧,當槍中這麼問他時,他緩緩地張開了眼睛,綻開嘴角微笑說:“這要問兇手才知道吧?” 槍中點點頭,很認真地說: “沒錯,正是如此。

    再怎麼想也不可能知道那個附着物是什麼,可能是什麼粉,可能是液體,也可能是某種味道。

    更具體來想像,可能是兇手的唾液、兇手的血液、兇手的吐瀉物、兇手臉上塗的脂粉、香水的味道等等……可是,被水沖走,我們就無法正确判斷出那是什麼東西了。

     “可是為了不讓我們知道要沖洗掉的某種東西,而大費周章地布置出那樣的情況,我覺得一點意義也沒有,我認為兇手完全沒有必要那麼做。

    ” 槍中緩緩撩起垂落在前額的頭發。

     “最後的第三個答案,就是因為某種原因,屍體本來就是濕的。

    兇手為了隐瞞這個事實,才布置了灑水壺。

    ” 3 “榊由高的屍體,因為某種原因,本來就是濕的。

    兇手無論如何都不想讓人發現這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