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圈套及案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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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拿起電話筒,驟地停住呼吸。

     看着手中的紙片,岬映美慢慢地轉電話上的數字盤。

     碰!碰!碰!地可以聽到自己的心跳,手指頭也稍微地顫動。

     電話馬上就通了。

    然後聽到了那位人物的聲音…… “……喂!我叫岬映美。

    是,貴傳名光彥的朋友……突然打擾您真不好意思。

    事情是這樣子的……” 然後她說出了練了好幾次的台詞。

     那個人物最初還不是聽得很明白。

    不過随着話語的增多,他也開始明白,映美要說的事,以及她為何會與自己連絡。

    于是他的聲音也緩緩地變了,由不明白到緊張,然後緩和…… 挂斷電話後,映美呼地長歎一口氣,放下話筒。

    總算,成功地動搖對方的心态。

     看下手表,确定時間。

     是夜晚十一點半。

    那個人物說三十分鐘後他一定會來—— 已經很熟悉的客廳與飯廳。

    這裡是華廈K六〇三号室——因殺人嫌疑而被逮捕的男友,貴傳名光彥的房子。

     長台上的咖啡機——“羅德”的開關燈正亮着。

    咖啡已經煮好了。

    拿起咖啡壺,将杯中注滿咖啡後,映美端着咖啡走到客廳,往沙發上坐。

     客廳桌上放着一封信。

    她拿起它,再确認一下内容。

     A4大小的白色熱感應紙上,端正地排列着黑色字樣—— 岬映美小姐: 突然接到這麼個陌生男人的信,您一定會非常吃驚吧!因為我也沒有直接打電話給您的勇氣,也沒有其他可以聽我自白的人。

    然而,最要緊的是,隻要寫下這封信,要有什麼萬一的話,可以留做證據。

     所謂的萬一,是指如果我有了什麼意外。

    這或許是我太過不安,但也無法保證這個萬一絕對不會發生。

     也許你會想:為何選我呢?我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我和你從來沒有正式交談過,現在卻突然要對你說這些,連我自己也覺得很奇怪。

    或許我真的是喜歡上,隻是有時在華廈大廳中遇見的你。

     記得有一夜裡的事嗎?就在上個月中旬,我遇上了剛從電梯下來的你。

     那之後,我又悄悄回到一車庫偷看。

    當時你好像是在男友車裡拿東西,對吧?之後,你一直瞪着我的車看,我心裡就在喊:糟糕!因為那天,我用那台車撞死人。

     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把偵察方向指向我,我隻是在想,當時或許你已經注意到我車子的異樣吧! 或許是我自作多情,總覺得你在袒護我。

    不是嗎?正因為我如此認為,所以現在我要和你坦白那之後的事。

     那天晚上——發生車禍之夜,有一人打電話給我,那個人說他偶然目擊到車禍的現場,知道我是撞死人逃逸的肇事者。

     然後,他威脅我,說隻要我幫忙他要我做的事,他就不會報警。

     我無法抗拒他。

    即使知道他要我做的是一可怕的犯罪,我也不能拒絕。

     寫到這裡,相信你已經料到了吧?那項犯罪,就是這次在這大樓裡發生的分屍案。

    我是那案子的共犯。

     這件事是否要告訴警察,全由你決定。

    随着時間流逝,我愈來愈恐懼自己所做過的。

     如今,我已經幾近發狂了。

    有時也會想幹脆說出來,讓自己心裡輕松些;但是,我實在沒有勇氣。

     所以,我決定寫信給你。

    我覺得對你的男友很抱歉。

    隻有我才最清楚,犯人并不是他。

     那通電話聲音的主人是誰,現在我已經知道了。

    在信最後我會寫下他的名字。

    你也可以和那天的年輕刑警先生商量的。

     擠滿着字體的文面,到此剛剛好滿一張。

     第二張的起頭寫着,“家夥的名字是”,下來就是那個名字。

    之後是記下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日的日期,然後是手寫的簽名——岸森範也。

     這封信是昨天送到映美手上的。

     因為那是明日香井響所編造的内容。

    信也是他用打字機打出來的。

    岸森暗戀映美—— 他編了這個好劇情…… 映美苦笑了一笑,将跳得愈來愈快的悸動壓下去。

     第二節 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夜。

     昨夜響來了通電話,說,完全清楚事件的真相了,還想請她協力破案。

     這之前的一日,星期天下午,在照命會總部大樓屋頂時,他早已發覺了什麼了。

    那時,映美曾試着要問他,結果卻在暧昧中分手。

     隻是,分手前他還說了一句話,說事件快要解決了,光彥先生也會在這星期被放出來。

     今天跟公司請假,下午與響見面後,映美總算在那裡被告知事件的真相。

     她單獨一人在房内。

    喝着不加任何東西的苦咖啡,瞄了瞄裡頭的卧室門。

     光彥已經送檢了,被檢察官問過案。

    隻是,他依然否認涉案。

    拘留期間原則上隻有十天。

    在這期間内不論他的态度是否有改變,都會被起訴的。

     如果響的推斷是正确的,然後現在開始要進行的策略也順利的話,光彥應該會被無罪釋回。

     (那個時候,我要用什麼表情來迎接他呢?) 失去了母親,所憎恨的繼父也死了…… 受到緻命打擊的禦玉神照命會創始教祖光子的兒子——光彥,今後打算如何呢?如果他要接下會的經營權的話…… 繃緊的心中浮現光彥的臉。

     然後,明日香井響的臉又重疊上去—— “……因為這樣,犯人在岸森範也協助下,将貴傳名剛三的屍體,由總部大樓屋頂運到華廈K屋頂。

    他的方法是……”今天下午,在某咖啡廳内,映美聽着響的說明。

     “總部大樓的高度約十五公尺,而華廈K的高度有二十公尺左右。

    不過,因為地面的高度原本就差個數公尺,所以我們可以假設實際上這兩棟樓的屋頂幾乎是一樣高的。

     “另一方面,隔着河的兩棟樓間的距離,大約是二十公尺左右。

    我畫個圖讓你看比較清楚。

    ” 響撕下手冊的一張空白紙,放到桌上,再用細宇筆簡單地畫個圖 “我想的是:簡單地說,就是利用滑輪的搬運法。

    ” “滑輪?”映美訝異地道,他輕輕地颔首。

     “犯人準備了兩個滑輪。

    也不是很大,五金店裡賣的小型的就可以的。

    那種的都很堅固。

    如果可能的話,懸挂的部分是個輪子最好。

    如果沒有現成的,自己改造也可以。

    我想兇手在選器具時,一定慎重地計算過強度了。

     “兩個滑輪,一個放在總部大樓屋頂,一個放在華夏K屋頂,都固定在相對的位置。

    這兩棟房子的欄杆都是向外張出的。

    所以,可以用登山時所用的金屬輪來安裝。

    當然,華夏K這邊由岸森來處理。

     “之後是在二個滑輪上上繩索的作業了。

     “兇手已準備了繩索——這必須是又細又輕而且堅韌的繩索;另外,因為要摸黑,繩索或許是黑色的。

    用長的釣魚線什麼的綁住一端,另一端則接上重的東西——比如網球或硬球般的球狀物,然後投向對岸。

     “接到球的岸森,再拉上與釣魚線相連的繩索,然後挂上滑輪,再同樣地将球投回去。

     “如此一來,挂在滑輪上的繩索,就能往返在大樓之間。

    就像這樣——” 響在剛剛畫圖的紙上,加畫上滑輪與繩索。

     “兇手這邊同時有繩索的兩端。

     “這時屍體事實上已經被脫去衣服,也已被切下頭和手。

    分屍的地點是閣樓洋房的浴室。

    因為大理石很滑潤,不怕血和油脂會沾上。

     “屍體,恐怕是被裝在一個牢靠的袋内吧!然後用繩子牢固地纏緊袋子,再綁在滑輪上一端的繩索。

    隻要袋内與屍體間塞些東西的話,就可避免屍體上的繩子痕迹。

    對了,可以用登山睡袋。

    應該是用這類的東西的。

     “接下來,就是全案最高xdx潮的行動了。

     “綁着屍體袋的繩索一端,兇手将它跨過欄杆丢下去。

    這麼一來,會變怎樣?屍體就以華夏上的滑輪當支點,像擺子般地飛過河。

    你看,這樣子不就一下子就過去了嗎?” 他在圖上畫了飛越的弧線。

    剛好是半徑二十公尺,原點九十度角的扇形。

    所以屍體是從總部大樓的屋頂,飛到華夏K西側牆邊。

     “當然,如果這麼丢下去的話,加上加速度,屍體一定會猛撞上牆壁的。

    所以犯人就預先再準備一條刹住用的繩索結在袋上。

     “兩屋頂間的距離以二十公尺來算,所以屍體到達華廈牆角的直線距離是二十平方與二十平方之和的平方根,約二十八公尺左右。

    将刹住用的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