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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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金雞街,早上七點鐘。

    街上響起一連串大吵大鬧的聲音,怒氣沖沖,又沙又啞。

    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館對面另一家小旅館的老闆娘,走出來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樓的某個房客喊話。

    她的赤腳勉強塞在木鞋裡,花白的頭發披散着。

     蒙塞太太:“賤貨!賤貨!别把臭蟲按死到牆紙上,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你以為你把整個旅館買下來了,呃?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樣扔到窗戶外面?婊子,賤貨!” 三樓的女人:“母牛!” 話音剛落,街兩邊的窗戶都猛地打開,響起七嘴八舌的喊叫聲,半條街上的人都加入了争吵。

    十分鐘後,在聽到一隊騎兵騎馬經過時,人們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騎兵。

     我勾勒出這副情景,隻是為了略表金雞街的韻味,倒不是說那裡除了吵架就沒别的——話雖如此,我們還是幾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聽到上述那種吵鬧,說來就來,至少會有一場。

    吵架聲,街頭小販有氣無力的叫賣聲,在鵝卵石街道上搶橘子皮的小孩兒的大呼小叫聲,還有垃圾車的酸臭味,這些構成了這條街的氛圍。

     這條街很窄——一道峽谷,兩邊都是高大而醜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湊着,像是正要塌掉,卻全被定了形。

    這些房子都是旅館,房客住得滿當當的,主要是波蘭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

    旅館樓底是小酒館,可以花相當于一先令的錢買醉。

    星期六晚上,這一帶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會醉掉。

    會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價旅館裡的阿拉伯苦力經常莫名其妙地結仇,用椅子來解決,偶爾還用上左輪手,現在應該把槍。

    夜裡警昨晚剛洗的衣察隻敢兩個一塊兒來。

    這是個鬧哄哄的地方,然而在這一片喧嚣和污穢中,還住着常見的品行端正的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店主、面包師和洗衣婦等諸如此類的人,不惹事生非,埋頭發着小财。

    這是一處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貧民窟。

     我所住的旅館名叫三雀旅館,五層樓,用木闆隔成了四十個房間,裡面光線陰暗,處處搖搖晃晃,擁擠不堪。

    房間小,而且髒得不可收拾,因為沒請清潔女工,老闆娘F太太也根本沒時間打掃。

    牆壁極薄,隻比火柴盒厚一點兒,為了遮住縫隙,牆上用粉紅色紙糊了一層又一層,但是已經松脫,裡頭臭蟲藏得密密麻麻。

    靠近天花闆那裡,整天有長長的臭蟲隊伍在行進,像是一隊隊士兵。

    夜裡就下來了,餓死鬼一般,讓人不得不每隔幾個鐘頭就起來對它們大開殺戒。

    有時臭蟲鬧得太厲害,房客會點硫黃把臭蟲熏到隔壁,這樣一來,隔壁的也會以牙還牙地用硫黃熏他的房間,把臭蟲再趕回來。

    這地方髒是髒,不過有點家的味道,因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

    房租為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國人,他們來的時候經常連行李也沒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蹤。

    幹什麼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學生,妓女,撿破爛的。

    有的一貧如洗。

    一間閣樓上住了個保加利亞學生,他制作銷往美國市場的漂亮鞋子。

    每天六點到十二點,他坐在床上做十二雙鞋子,掙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時間去巴黎大學聽課。

    他學習是想擔任聖職,神學課本反扣在他屋裡的地闆上,那裡到處都是皮革。

    另外一個房間裡住着一個俄兩天它都區别國女人和她那位自稱藝術家的兒子,當媽的每天幹十六個鐘頭的活,織補襪子,每雙掙二十五生丁,兒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納斯區的咖啡館消磨時間。

    有個房間租給了兩個房客,一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