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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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的死角》于1969年(昭和44年)8月由日本講談社出版發行,是森村誠一在推理小說這一文學體裁方面的代表作,榮獲日本第15屆江戶川亂步獎。
在應征作為新人登龍門而馳譽文壇之際,即使隻是勇于向密室和現場這兩大主題挑戰,就足見當時作者的雄心。
那種清新的文風立即赢得衆多讀者的支持,推動了日本推理文壇的發展。
讀者中也許會有人注意到,牽動本書後半部情節的密室構思,是在松本清張《點與線》(1957年至1958年)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還繼承了東京和九州的刑警合作偵破的《點與線》的結構。
但是,就品位而言,兩者相比之下顯然是本書上乘,從中能夠看出當時日本處于高度增長期的狀況。
同時,與同案犯衆多的《點與線》相反,本書的兇手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就這一意義而言,作品更忠實地體現了本格思想的體系,也不難窺見作者敢于向傳統挑戰并超越的意欲。
前半部的密室設置頗能引起讀者的興趣。
作為當時的日本極其有限的西洋式且日常性空間,人們盡管注意到旅館的客房裡也不過如此,但本書突破了許多在構思密室時隻對房間本身講究技巧的盲點。
這一思路至今仍不失其新鮮。
在以密室殺人為主線條的推理小說中,最吸引讀者興趣的,就數構成密室的方法。
自從愛倫-坡(1809-1849,美國作家,文藝批評家——譯者注)在《莫格街兇殺案》(1841年)中以密室為主線條以來,許多作家都絞盡腦汁地想揭開這種神秘。
以後直至本作品中也提到過的約翰-迪克森-卡爾,他在著書《三口棺材》(1935年)中通過偵探科迪奧-菲爾博士,将密室的構成方法進行分類。
當時菲爾對批評密室故事的讀者如此說道:“一個人從上了鎖的房間裡逃走——為什麼?他顯然是為了讓我們(注:指推理小說的讀者)快樂,才無視自然法則,當然就有着無視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的資格。
” 都築道夫将這些話解釋成:菲爾是在說,與“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即必然性相比,更應該陶醉于“無視自然法則”的方法即可能性。
都築道夫在長篇散文《黃色的房屋被怎樣改裝了?》(1970年至1971年)中公然唱反調,宣稱重要的不是可能性,而是必然性,即不僅僅是兇手如何設置密室,而且是兇手為什麼必須設計成全封閉的作案場所,這應該是一個謎。
關于密室的必然性,本書也進行了充分的渲染。
應該稱為主人公的刑警平賀高明,在讨論第一以及第二起殺人事件的場面時,将為何必須要設計成密室的理由也作為疑點來進行揭示。
将殺人現場設為密室的理由,是為了僞裝成自殺,這是順理成章的,但這起案件,兇器設有遺留在現場,兇手從一開始就毫不掩飾是殺人。
那麼,護城河旅館的社長久住政之助為什麼必須在密室裡被殺? 其理由,在占滿整個終章的兇手供詞中已經作了解說,但在贊成前面都築道夫那種觀點的讀者目光中,也許就會感到很不過瘾。
但是,那樣閱讀就會忽略本書的小說性價值。
讀者也許不會不注意到,為了用犯罪小說的外延來捕捉本書的小說性價值,兇手的解說隻能在供詞中揭示。
這是因為,供述書這個東西,不可能是兇手自己執筆的,警官隻能對兇手沒有說明的地方一邊作着補充征求兇手的同意,一邊進行彙總歸納。
就是說,供述調查書,大多既要符合記錄警官所了解的事實,又容易陷入為了說明而進行的說明之中。
說實話,在本作品中,作者沒有對兇手進行渲染,但在閱讀過程當中,讀者一直可以體會到兇手的冷酷和傲慢。
但倘若仔細回味一下就會發現,讀者感覺到的全是平賀刑警的印象。
自己鐘愛的女性被殺,涉嫌對象隐藏在堅固的現場不在證明之中。
這不過是平賀如此感覺到的。
讀者将感情移入平賀刑警的身上,從而産生了兇手的印象。
在以解謎為中心的、饒有興趣的推理小說中,不對兇手的心理進行描寫,這并
在應征作為新人登龍門而馳譽文壇之際,即使隻是勇于向密室和現場這兩大主題挑戰,就足見當時作者的雄心。
那種清新的文風立即赢得衆多讀者的支持,推動了日本推理文壇的發展。
讀者中也許會有人注意到,牽動本書後半部情節的密室構思,是在松本清張《點與線》(1957年至1958年)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還繼承了東京和九州的刑警合作偵破的《點與線》的結構。
但是,就品位而言,兩者相比之下顯然是本書上乘,從中能夠看出當時日本處于高度增長期的狀況。
同時,與同案犯衆多的《點與線》相反,本書的兇手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就這一意義而言,作品更忠實地體現了本格思想的體系,也不難窺見作者敢于向傳統挑戰并超越的意欲。
前半部的密室設置頗能引起讀者的興趣。
作為當時的日本極其有限的西洋式且日常性空間,人們盡管注意到旅館的客房裡也不過如此,但本書突破了許多在構思密室時隻對房間本身講究技巧的盲點。
這一思路至今仍不失其新鮮。
在以密室殺人為主線條的推理小說中,最吸引讀者興趣的,就數構成密室的方法。
自從愛倫-坡(1809-1849,美國作家,文藝批評家——譯者注)在《莫格街兇殺案》(1841年)中以密室為主線條以來,許多作家都絞盡腦汁地想揭開這種神秘。
以後直至本作品中也提到過的約翰-迪克森-卡爾,他在著書《三口棺材》(1935年)中通過偵探科迪奧-菲爾博士,将密室的構成方法進行分類。
當時菲爾對批評密室故事的讀者如此說道:“一個人從上了鎖的房間裡逃走——為什麼?他顯然是為了讓我們(注:指推理小說的讀者)快樂,才無視自然法則,當然就有着無視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的資格。
” 都築道夫将這些話解釋成:菲爾是在說,與“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即必然性相比,更應該陶醉于“無視自然法則”的方法即可能性。
都築道夫在長篇散文《黃色的房屋被怎樣改裝了?》(1970年至1971年)中公然唱反調,宣稱重要的不是可能性,而是必然性,即不僅僅是兇手如何設置密室,而且是兇手為什麼必須設計成全封閉的作案場所,這應該是一個謎。
關于密室的必然性,本書也進行了充分的渲染。
應該稱為主人公的刑警平賀高明,在讨論第一以及第二起殺人事件的場面時,将為何必須要設計成密室的理由也作為疑點來進行揭示。
将殺人現場設為密室的理由,是為了僞裝成自殺,這是順理成章的,但這起案件,兇器設有遺留在現場,兇手從一開始就毫不掩飾是殺人。
那麼,護城河旅館的社長久住政之助為什麼必須在密室裡被殺? 其理由,在占滿整個終章的兇手供詞中已經作了解說,但在贊成前面都築道夫那種觀點的讀者目光中,也許就會感到很不過瘾。
但是,那樣閱讀就會忽略本書的小說性價值。
讀者也許不會不注意到,為了用犯罪小說的外延來捕捉本書的小說性價值,兇手的解說隻能在供詞中揭示。
這是因為,供述書這個東西,不可能是兇手自己執筆的,警官隻能對兇手沒有說明的地方一邊作着補充征求兇手的同意,一邊進行彙總歸納。
就是說,供述調查書,大多既要符合記錄警官所了解的事實,又容易陷入為了說明而進行的說明之中。
說實話,在本作品中,作者沒有對兇手進行渲染,但在閱讀過程當中,讀者一直可以體會到兇手的冷酷和傲慢。
但倘若仔細回味一下就會發現,讀者感覺到的全是平賀刑警的印象。
自己鐘愛的女性被殺,涉嫌對象隐藏在堅固的現場不在證明之中。
這不過是平賀如此感覺到的。
讀者将感情移入平賀刑警的身上,從而産生了兇手的印象。
在以解謎為中心的、饒有興趣的推理小說中,不對兇手的心理進行描寫,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