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單獨旅行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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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子為什麼要在福岡那種地方被殺?” 内藤喃語道。

    這時,正好平賀偶爾走近他的身邊,聽到了他的呢喃。

    他以前也有過同樣的疑問,但連日來因為忙于調查,漸漸地淡忘了。

     “倘若橋本是兇手,怎麼也用不着到福岡去,應該選擇稍稍靠近東京的地方動手啊!” 内藤依然喃語着,手上端着盛有粗茶的杯子,既不喝也不放回到桌子上。

     “有坂冬子很喜歡旅遊,常常一個人到處亂轉。

    她的旅遊目的地有沒有福岡?她的影集裡貼滿着旅遊目的地的照片。

    歡快的表情,清純的臉,站着的,蹲着的,總都是一個人。

    ……那些照片是誰拍的?” 内藤刑警那雙遊移的目光漸漸地聚準了焦點。

     “就是那本影集!”他失聲嚷道,随便從口袋裡取出筆記本,用手指急不可待地找着一個電話号碼。

     “喂喂!是有坂小姐的家嗎?我就是前幾天去你家的警視廳的内藤。

    小姐有照相機嗎?有的。

    那麼有三腳架嗎?對。

    就是支撐照相機的架子。

    什麼?沒有!那麼我馬上到你們家裡去。

    想借一下小姐的影集,行嗎?” 圍上前來的刑警們聽着内藤對着話筒像開機關槍一樣快速地說着,終于理解了他的想法。

     橋本和冬子經常在旅遊的目的地見面,而且不是在東京的近郊,是很遠的地方。

    冬子的影集裡都是那些幽會的紀念照。

     不久,内藤如獲至寶地從有坂的家裡借來了影集。

     “你們看,上面全都寫着攝影的日期和地點。

    1月2日新年休假,是在國東半島,3月20日是栗林公園,5月4日是青島,9月15日是夏泊半島,全都拍得很好。

    這些照片到底是誰拍的?被害者沒有三腳架,就是說不能自拍。

    ” “可以讓别人拍一下吧。

    ”内田有些顧慮地插嘴道。

     “這我也考慮過。

    不過,你們仔細看看這些照片的取景。

    ” 内藤翻開影集,大家一起聚上前來。

    全都是一些作為攝影外行拍攝的極普通的照片。

     “我自己也擺弄過照相機,所以我知道,構圖體現了攝影者的個性或習慣。

    比如這張國東半島的照片,以海為背景,姿勢是倚靠着指示牌,這張青島的照片,姿勢是将手搭在槟榔樹上,這張栗林公園,橋橫跨公園的水池,姿勢是伫立在橋的中央,全都是有效地利用人物與遠景相結合的載體。

    尤其是将人物放在大背景中,突出人物卻很容易使照片像合成似的,所以照片上很巧妙地将指示牌、樹幹、橋等作為中景。

    而且作為紀念照來說,所需要的景物全都攝進來了。

    請偶爾路過的行人按快門,是拍不出如此協調的照片的。

    這些照片無疑是同一個人拍攝的!” “難怪!” 警員們對内藤的分析非常佩服,同時也想起他是刑事部有名的攝影員,在警視廳内召開的職員攝影賽中常常入圍得獎。

     “還有,大家注意一下照片上的日期和地點。

    首先,1月2日是新年休息,3月22日是星期六,與21是春分日連着連體去飛石,5月4日星期天,這前後就不用解說了(在日本,五月初是全年休假最多的季節,約有一個星期——譯者注)。

    9月15日敬老日,前一天是星期日,又是連休。

    ” “全都是節假日嘛!”村川警部說。

     “是啊!接着看地點。

    國東半島是大分,栗林公園是高松,青島是宮崎,夏泊半島是青森,全都是飛機能去的地方。

    ” 原來是這麼回事?刑警們的表情都豁然開朗。

    “逍遙店”是在九州或四國。

    難怪在東京的旅館裡怎麼查找也沒有收獲。

     “明白了!馬上向當地的所轄署聯絡,請他們協助調查一下在案發前後有沒有兩人借宿的旅館。

    ”村川警部的嗓音已經很久沒有如此宏亮了。

     為了不露痕迹,嫌疑者特地挑選上班族的節假日,在遠離東京的地方與被害者秘密聯絡。

    嫌疑者的狡詐,從照片構圖所體現的特點中被看出了破綻。

    警方瞞着警察的身份向東京皇家賓館查詢,證實橋本喜歡攝影,并在3月22日請了休假。

     倘若在橋本的影集中發現與被害人的照片有着相同構圖特征的照片,那就是将他與冬子聯系起來的有力證據之一。

     兩天後,各所轄署的查詢答複寄來了。

    因為住宿的日期大緻清楚,又有照片,所以調查看來進行得很順利。

     據所轄署的複函得知—— 有一對情侶,1月1日在大分别府的日名子旅館裡住一宿,3月21日在高松屋島的屋島旅館住一宿,5月3日、4日在宮崎的青島觀光旅館住兩宿。

    經旅館的人确認,這對情侶無疑就是橋本和冬子。

    青森那邊還沒有來回複,但有這些就足夠了。

    各旅館的住客登記本複印件稍稍晚一些送達,等得到橋本的筆迹後馬上就會送去鑒定。

    雖然都使用化名,但這種事情不成問題。

     不久,青森署也來回複,說9月14日有一對酷似橋本和冬子的情侶在淺蟲溫泉南部屋住了一宿。

     橋本國男和有坂冬子已經聯結上了,他的嫌疑确鑿無疑。

    倘若他是清白的,為何需要如此隐瞞與冬子的關系? 在調查10月1日的現場不在證明時,内田刑警雖然沒有說出調查的目的,但從10月1日這個日期,橋本當然可以估計到是有關冬子的調查。

     但是,橋本隻字未提冬子。

    倘若是清白的,就沒有必要隐瞞。

    偷偷地與女人見面,除了賣淫之外,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而且,這是殺人案的調查。

    女人與自己關系密切,與女人的死有關,倘若有人問起死亡當天的事情,理所當然會表示出某種反應,這是人之常情。

     太可疑了。

    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憑警方的主觀猜測,還不能簽發逮捕證。

     與冬子的關聯已經查明,所以搜查本部應該做的,就是找到橋本在10月1日那天十一個半小時的空白時間裡,往返東京和福岡的确鑿證據。

     “這家夥那天肯定去過福岡。

    倘若坐火車,乘坐新幹線和特快列車往返福岡要二十多個小時,所以肯定是坐飛機。

    先查查羽田機場(當時新幹線隻通到大阪)!” 村川警部盯視着列車時刻表,一邊将列車時刻表放到桌子上,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