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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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不,已經被殺了也說不定。

     而曉得這件事的,除了兇手之外,就隻有我。

     旁人的生死又與自己何幹? 我找個理由想忘掉這件事,但一顆心卻直在這件事上打轉。

     一想到此刻有人将被殺,而且對方曾向我求救,我便靜不下心來玩電話遊戲了。

     想另外撥個電話号碼,但撥了一半手指梗停住。

     就算那是惡作劇,好歹再打一次看看。

     401-1677,剛剛撥的電話号碼還記得很清楚。

    我決定再打一次,于是拿起電話便撥。

    然而,這回卻沒人接。

     響了20多聲後,我将電話切斷,再重複撥一遍。

    仍舊沒人接。

     剛才響了l1下後,便出現女人的求救。

    号碼也肯定沒有記錯。

    而現在卻沒人接,莫非女人已被殺了? 莫非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女人被殺,而兇手逃之夭夭了? 對了!撥電話查号台問問看。

     我靈機一動,便撥104。

     “我們無法從電話号碼查電話的擁有者。

    ” 查号台小姐以職業性的口氣回答。

     “是法律或者什麼不允許嗎?” “電信局沒有以号碼排列的電話簿,所以無從查起。

    ” “假如,我是說假如,與犯罪有關的事,想請你們查一查,也不行嗎?” “如果警方有特别的要求,電信局會想辦法。

    ” “什麼辦法?” “這個恕難奉告。

    ” 說完話,對方又補充一句: “好了嗎?如果不是要查号碼,我要切斷了。

    ” 104既然行不通,我便想到通知警察。

    但是這卻很麻煩。

     警察一定會問我的姓名、身份之類的,還會問為什麼打電話到陌生人處,我知道的電話号碼中沒有一個與剛才撥的類似,因此也無法辯稱是打錯電話了。

     弄得不好,以後我别想再玩電話遊戲了。

     那麼,不告訴警察姓名、身份如何呢?不過,據說警察有偵測儀器,可以查出打電話者的号碼,而且也會把我的聲音完全錄下來。

     我不願為别人冒這個險,于是決定忘掉算了,跟着,就鑽進冷冰冰的被窩。

     可我連一點兒睡意都沒有,也不知在床上翻來覆去多久,夜色已漸白。

    第上一班電車駛過附近的街道,震動傳到了枕頭。

     我必須起床的時間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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