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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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建造于可俯瞰橫濱港的丘陵上。

    雖是九層建築,卻因地點關系,看起來比實際更高。

     現場在五樓。

    我們趕到時,調查人員和鑒定人員已先到,别說命案現場的房間,連門口都無法接近。

     櫃台的職員困惑似地望着我們。

    幾位客人反而眼中充滿好奇的光芒。

    人類對于與自己無關的人的死亡,總是兼具無責任的旁觀者和冷酷的法官的漠然,而我們就成為他們的代言人。

     “什麼時候發現的?”福地掏出記事本,問櫃台的男職員。

     “剛剛。

    ” “剛剛是什麼時候?” “約摸一小時以前吧!我不知道正确時間……” “發現者是誰?” “負責打掃的服務生。

    ” “姓名是?” “姓田谷,不過,目前人不在這裡。

    ” “在什麼地方?” “這……” “在飯店裡吧?” “大概在。

    ” 福地的詢問法令我氣得牙癢癢的。

    而大貫早已不知去向。

     如果我和大貫是同樣的立場,一定也會采取同樣的行動。

    依福地的方法,問出眉目時,太陽早就下山了。

     我留下福地,開始搜集和自己很親近的人生前的資料,對我而言,心理上毫無排斥感。

    不是我冷酷,而是早已養成職業性習慣了。

     我查出來的概要如下: 發現者是田谷勝夫,23歲。

    時刻為下午兩點左右,正要前往打掃房間時。

     上午,約摸10點鐘,田谷想打掃509号房,亦即花村比柰子所住的房間。

    但門把手上挂着“請勿打擾”的牌子。

     田谷先打掃完其他房間,正午時,再去看一次,牌子仍未變。

     睡到正午的客人并不算少。

     下午兩點,田谷先撥内線電話至509号房,想問何時可前往打掃。

    另一方面,也是想求證一下,因為有些客人随手挂上牌就外出。

    但無人接聽,這表示客人并不在房内。

     田谷帶着備用鑰匙前去,打開門。

     他邊吹口哨,邊走進去,心想:果然是忘了拿下牌子。

     但客人睡在床上!長發垂至地闆,枕頭掉到一旁。

    田谷怔住了,一瞬間,他以為見到不該看的場面,狼狽地想立刻退出房間。

     因為,客人如果醒來,一定會大罵他! 就在此時,田谷感到情形有點怪。

    那位女客人看起來不像是單純的熟睡! 他小心翼翼,慢步走近。

    床頭櫃上,有個裝安眠藥的空盒子,藥瓶則掉在腳邊。

    田谷慌忙沖出房間。

     根據櫃台的住宿登記卡,女客人是花村比奈子,住在中區日本大街。

    但是,經查,并無此人居住。

     死者是前一天下午住進飯店。

    她在三天前以電話預訂房間,預定住宿兩天。

    依接到電話的櫃台人員的證言,應該是比奈子的聲音。

     不過,嚴格說來,并無任何證據可證明是比奈子,櫃台人員問是誰要住宿時,對方回答說是她自己。

     房間是附帶浴室的單人房。

    到旅館時,她并未攜帶任何行李。

     飯店方面依慣例要求先付費,金額為一萬元。

    她當場支付一萬元。

     住進房間大約在下午4點,之後,撥電話叫了咖啡,由女服務生送去。

    當時,她站在窗畔眺望着海面,女服務生拿出收據時,她在收據上簽寫花村的英文名字。

     之後,她似乎外出了。

     之所以說“似乎”,因是沒有任何人能夠确定。

    但509号房的鑰匙不知何時丢在鑰匙箱内。

     8點左右,比奈子來了,說:“我是花村,請給我509号房的鑰匙。

    ” 接過鑰匙,她搭上電梯,櫃台男職員曾親眼見她進入電梯的背影。

    電梯已改為自動控制,沒有服務生負責。

     在記者招待會上說明案情的人是刑事課長永野。

    但是,永野的說明很簡略,有件事我一直無法釋懷。

    大貴好像也有同樣想法,便問道:“課長,她是在我們常去喝咖啡的咖啡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