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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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時間的先後順序,我想我應該先談大約于二十天前發生的事情才對。

     我記得這好像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時分。

    我之所以對時間的記憶不很準确,是因為當時的我連日鬧着睡眠不足,在心浮氣躁的情形之下,煙抽得兇、酒喝得猛,所以,精神狀态有些朦胧的緣故。

     這是有原因的。

     當時我在《寶石雜志》的要求之下,正要寫一篇小說,而截稿日期就在數日之後。

    可是,作品不但一行都沒寫出來,連對題目的構想都沒有。

     松本清張氏曾經以“耳朵幾乎要流出血來”一詞形容作家這個時候的痛苦,實際上這種痛苦是夠凄慘的。

    伏在案前,呻吟獨語、放歌狂笑——這樣的人不像是個瘋子嗎? 還是寫不出來。

    不如趁早對雜志宣布:請他們原諒吧。

     說老實話,我心裡這時已萌起放棄的念頭。

    我本來就是文章寫得很慢的人,在剩下不多的日子裡完成七十張稿紙的作品,真是談何容易的事情。

     編輯部索稿時如果說“這次請您寫黃一點兒的東西”,那我就不會受這麼大的煎熬了。

     将臉孔貼在“因欲火上升而如癡如醉的女人的細白柔軟而冒着汗的大腿之上”,同時抵着“令人恍惚的神秘之林”,“沉湎在羽化登仙之境”——如果要寫這類描繪男女情愛的文章,我十分在行,哼着小調都能以一瀉千裡的速度寫出來。

     如果要我寫這類文章,我有一輩子都寫不完的材料。

    因為我在這一方面有30年的經驗,當然能駕輕就熟。

     但,《寶石雜志》的編輯部為我準備的是“有獎征答·兇手是誰?”這麼一個标題,要我寫本格推理猜謎小說。

     最令作者頭疼的莫過于這類猜謎小說。

     這種作品我以前試過兩三次,結果每次都歸于失敗。

     既然是猜兇手是誰,一下子就被猜到謎底的作品當然不能算上乘。

    所以,作者在謎案的設局上非特别費一番心思不可,同時,也得為詭谲之設計而絞盡腦汁:意想不到的兇手,收場前天衣無縫的一大轉變,讀者完全被作者戲弄一場而有一個人猜到謎底——作者一定要做到這樣的地步才能叫座。

     然而,作者這個時候不能以打一次勝仗而沾沾自喜。

    揭曉後,讀者們以排山倒海之勢寄來的抗議信會令你手足無措。

     伏筆毫無邏輯性。

    收場過于牽強附會。

    以這樣的作品哪有可能讓人猜出兇手是誰?如此拙劣的作品令人不齒。

     混賬東西!我寄了三張明信片。

    退還我21元郵資吧! 從來沒有看過如此的劣作!這是根本沒有誠意應付讀者的騙局!我要以欺詐控告! 看到堆積如山的這類信件時,我真是欲哭無淚了。

    但誰叫你是以寫小說為業的呢? 因為有這樣的前車之鑒,所以後來我寫過一次相當平易的作品。

    這樣的有獎征答小說,寫明信片來的當然都答對。

    我滿以為讀者們這一下會皆大歡喜,熱烈擁戴我這個作者。

    結果,我嘗到的是慘不忍睹的下場。

     你這個作者太瞧不起讀者!這種騙三歲小孩的作品,還談得上是推理小說嗎?如此的作者及早封筆算了! 這種程度的作品,我想我也能寫。

    請你幫我介紹一家雜志社,行嗎? 讀這部作品時,我為作者之老朽而無限惆怅。

    往年妙筆,已不複在。

    作者可休矣! 作者可休矣?别開玩笑!我的苦心你們怎麼能知道呢? 大可憐見,我以後寫的有獎征答小說,讀者确實越來越少了。

     而這次又得寫這種東西。

     我的心情沉悶,擔心着無法如期交卷時的後果。

    為此,我亂抓着頭發,拼命抽着毫無味道的香煙。

     好像有人在敲房間的門,同時在喊些什麼。

     “請進。

    ”我在無意識中應聲回答說。